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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胄玄、王朴二十八人封伯,邓平、刘洪、管辂、赵达、祖冲之、殷绍、信都芳、
许遵、耿询、刘焯、刘炫、傅仁均、王孝通、瞿昙罗、李淳风、王希明、李鼎祚、
边冈、郎ダ、襄楷二十人封子,司马季主、洛下闳、严君平、刘徽、姜岌、张邱
建、夏侯阳、甄鸾、卢太翼九人封男。考其所条具,固有於传记无闻者,而高下
等差,殊为乖谬。如司马季主、严君平止於男爵,鲜于妄人、洛下闳同定《太初
历》,而妄人封伯,下闳封男,尤可笑也。十一月,又改以黄帝为先师云。”
书学 篆、隶、草三体字,《说文》、《字说》、《尔雅》、《博雅》、
《方言》五书,仍兼通《论语》《孟子》义,愿占大经者听。三舍试补、升降略
同算学法,推恩差降一等。
画学 曰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以《说文》、《尔雅》、
《方言》、《释名》教授。《说文》则令篆字,著音训,馀书皆设问答,以所解
义,观其能通画意与否。仍分士流、杂流,别其斋以居之。士流兼习一大经一小
经,杂流则诵小经或读律。考画文等,以不仿前人,而物之情态、形色俱若自然,
笔韵高简为工。三舍试补、升降以及推恩略同书学。惟杂流授官,止自三班借职
以下三等。
医学 初隶太常寺,神宗时置提举判局,始不隶太常。亦置教授一员,翰林
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三百人为额,三学生愿
预者听。仿三学之制,立三舍法,为三科以教诸生。有方脉科、针科、疡科。方
脉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病源》、《千金翼方》为小经。
考察升补等略如诸学之法,其选用最高者为尚药医师以次医职,馀各以等补官,
为本学博士、正、录及外州医学教授云。
小学(见《童科门》)
高宗建炎初,诏即驻跸所置国子监,立博士二员,以随驾之士三十六人为监
生。
国子监生员皆胄子也。旧制,行在职事官同姓缌麻亲、务官大功亲,听补
试入学,每三年科场举三人取一,若未补中则七人取一。然太学生皆得以公私试
积校定分数升舍,惟国子生以父兄嫌,但寄理而已,须父兄外补,乃移入太学而
得升。
绍兴八年,叶林上书言:“西汉夺於大盗,天下非汉有矣,光武起於河朔,
五年而建太学。西晋灭於狂胡,天下非晋有矣,元帝兴於江左,一年而建太学。
光武时十分天下有其四,元帝时十分天下有其二,然二君急於教养,未尝以恢复
为辞,馈饷为解。我宋以儒立国,垂二百年,懿范闳规,非汉、晋比也。”“今
中兴圣祚驻跸东南,百司庶府,经营略备,若起太学,计官吏、生徒姑养五百人,
不过费陛下一观察使之月俸。愿谋之大臣,咨之宿学,亟复盛典以昌文治。”而
廷臣皆曰:“若仿元丰则军食未暇而削弱,非礼也。请徐议之。”
十三年,始建太学,置祭酒、司业各一员,博士三员,正、录各一员,养士
七百人:上舍生三十员,内舍生百员,外舍生五百七十员。凡诸道住本贯学满一
年,三试中选,不犯第三等已上罚,或虽不住学,而曾两预释奠及齿於乡饮酒者,
听取应充弟子员。是岁秋季始开补,就试者五千人。自後春秋两补。三舍旧法凡
四百十条,绍兴重修,视元丰尤密。诸斋长、逾月书学生行艺於籍(行谓帅教不
戾规矩,艺谓治经程文),每季终论可选者考於学谕(仲月後入学者,次季选考),
十日考於学录,二十日考於学正,三十日考於博士,四十日考於长贰,岁终校定
(三经季选者准此校定,至升补日,展一季)。外舍百人内舍三十人注於籍(如
逐舍与校定生不满元额,即计分数取)。内舍仍分优、平二等,於次年六月以前
闻奏。诸补内舍附公试,以外舍上二等同考选,簿参定,若簿内所选者,据阙升
补(阙多就试人少者,以就试人所为率,不得过一分五;上舍准此,不得过三
分。若簿未成,其合理升补年月听以试中日为始。即试虽入上二等而考选不预者,
候补一岁。私试入三等及不犯三等已上罚,或预选而试不入上二等者,候再试。
入三等已上听补)诸补上舍,以岁九月五日锁院(发解年,候试毕,别为一甲
附试),考校合格,分优、平二等奏号,长贰同拆号。官入院以所奏行艺参定,
俱优为上,一优一平为中,俱平或一优一否为下(否谓已经三季已上选,或校考
不预闻奏,而试入优等,及有优等校定而试不入等者)。注籍讫,具名闻奏。上
等命以官,中等免省,下等免解。中、下等补及一年,并申尚书礼部(若下等自
该免解,及已经免解而再该免者,即与免省。其不自该免者许再试。入优与升等)。
王奂知临安府,括民冒占白地钱,岁入十二万缗有畸,为太学养士之费。
十八年,诏太学在籍外舍生,若入学已及五年不预校定及不曾请到国学解,
或不曾公试入等,自绍兴十九年为始,岁终检校除籍,免请本州公据,止召本学
生二员委保再补。以後岁终,依此检校。
权礼部侍郎陈诚之言:“国庠立额不为不广,然有待阙之士者,臣尝得其说
矣。京师视四方为甚远,非身隶业上庠者不能取应,其请假归省即就乡举,故额
常有馀。今首善之地,江、浙土人便於往来,一补中外舍,即无假满不参之人,
故未尝有阙,後来之士将何以待之。国子监勘会,昨京师上庠外舍生以二千人为
额,自来未尝满额。盖缘四方士人请假归乡,道途既远,往往止就乡举;又旧法,
或三经试而不与升补,或两经试而曾犯规罚,自有除籍之法,所以阙额周流,源
源不塞。今来上庠见以一千人为额,江、浙土人往还既无告假逾限除籍之虑,得
以故作规避,占据学籍,使有司补试不行,有妨後进。”故有是命。
按:自崇、观以来,三舍之法大备,议者病其立捷径之涂,长奔兢之风。然
观此疏,则知当时尚有参假而归,复取乡举者。如後来之法,以资望言则舍选尊
而乡举卑,以名额言则舍选优而乡举窄,盖未尝有以太学生退就乡举者。非惟国
家无此法,而士亦决不肯辞尊而居卑,舍优而就窄矣。
二十七年,诏自今以春季放补,省试年即以孟夏,立为定制。
孝宗隆兴元年,始三岁一补。
太学遇覃恩,旧无免解法,帝始创行之,自是为例,省额增数十人。
乾道二年诏:下省并曾请举赴补人,以太学遇省阙额收补,额外勿增。在朝
清要官期亲许牒子弟作待补国子,别号考校。如太学生遇有期亲任清要官,更有
国子生,不预校定、外补及差职事,惟得赴公试、私试,科举则混试焉。旧公、
私试皆学官主之,自淳熙後公试仍锁院,降敕差官,学官不预。
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岁科举後,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
取合格者补入之,谓之混补。淳熙後朝议以就试者多,欲为之限制,乃立待补之
法,诸路漕司及州、军,皆以解试终场人数为准,每百人而取六人许赴补试,率
以开院後十日揭榜。然远方士人多不就试,则为他人取其公据代之,冒滥滋甚。
庆元中遂罢之。嘉泰二年,复行混补,就试者至三万七十馀人,分六场、十八日
引试云。
三年,黄伦以两优释褐,自绍兴建学,至是始有两优,用崇宁恩例,授承务
郎国子录。
《朝野杂记》:“旧制,太学上舍生积校已优而舍试又入优等者,就化原堂
释褐,号释褐状元,例补承事郎、太学正录。淳熙初,郑鉴自明由此选,不四年
而为著作郎,补郡。自明数言事,上甚喜,久而稍厌之。六年,刘纯叟尧夫复以
解褐除国子正。时王仲行为兵部尚书,奏言:‘今两优释褐,初授京秩即授学官,
视状元、制科恩数过之,事理不当,乞先与外任。’时知滁州张商卿亦言:‘今
中上舍为学官,不数年便可作监司、郡守,狱讼财赋非所素习,岂能保其不谬,
乞先注职官。’上然之。十月丙申,诏与殿试第二人恩例。”
光宗绍熙三年,礼部侍郎倪思请混补以徕多士。诏两省、台谏可否。於是吏
部尚书赵汝愚等合奏曰:“伏奉诏书,讲论混补之法,盖有根本之论。稍师古始
而言,我国家恢儒右文,列圣一揆,内自京师,外至郡县,皆有学,庆历以後,
文物彬彬,几与三代同风。迨至崇、宁,创行舍法,诚得党庠遂序之遗意。故一
时学者粗知防检,非冠带不敢行於道路,遇乡曲之长及学校之职事,则敛容而避
之,习俗诚美矣。而其失也,在於专习经义,崇尚老、庄,废黜《春秋》,绝灭
史学。又罢去科举,遂使寒之士,进取无他涂,事理俱违。旋行废革。炎祚中
兴,始建太学於行都,行贡举於诸郡。然奔竞之风胜,忠信之俗微,亦惟荣辱升
沈,皆不由乎学校,至於德行道艺,惟取决於糊名,苟为雕篆之文,无复进修之
志,视庠序如传舍,目师儒如路人,季考月书,尽成文具。臣请远稽古制,近酌
时宜,不烦朝廷建官,不劳有司增费,惟重教官之选,仍假守贰之权,仿舍法以
育才,因大比而取士,考终场之数,定所贡之员,期以次年,试於太学。庶几士
修实行,不事虚文,渐复淳风,仰裨大化,有三舍之利而无三舍之害。其诸州教
养、课试、升贡之法,下有司条上。”思议遂寝。时朱熹门人或问三舍法如何,
熹曰:“欠去根头理会,若太学无非望之恩,又於乡举额窄处增之,则人自安乡
里矣。”
朱子《学校贡举私议》曰:“学校必选实有道德之人使为学官,以来实学之
士,裁减解额、舍选谬滥之恩,以塞利诱之涂。盖古之太学,主於教人而因以取
士,故士之来者为义而不为利。且以本朝之事言之,如李チ所记元侍讲吕希哲
之言曰:‘仁宗之时,太学之法宽简,国子先生必求天下贤士真可为人师者,就
其中又择其尤贤者如胡翼之之徒,使专教导规矩之事。故当是时,天下之士不远
万里来悦师之,其游太学者端为道艺,称弟子者中心悦而诚服之。’盖犹有古法
之遗意也。熙宁以来,此法浸坏,所谓太学者,但为声利之场,而掌其教事者,
不过取其善为科举之文,而尝得隽於场屋者耳。士之有志於义理者既无求於学,
其奔趋辐辏而来者,不过为解额之滥、舍选之私而已。师生相视漠然如行路之人,
相与言,亦未尝开之以德行道艺之实,而月书季考者,又祗以促其嗜利苟得冒
昧无耻之心,殊非国家之所以立学教人之本意也。欲革其弊,莫若一遵仁皇之制,
择士之有道德可为人师者以为学官,而久其任,使之讲明道艺以教训其学者,而
又痛减解额之滥以还诸州,罢去舍选之法,而使为之师者考察诸州所解德行之士
与诸生之贤者,而特命以官,则太学之教不为虚设,而彼怀利千进之流,自无所
为而至矣。如此,则待补之法固可罢去,而混补者又必使与诸州科举同日引试,
则彼有乡举之可望者自不复来,而不患其纷冗矣。至於取人之数,则又严为之额,
而许其补中之人从上几分,特赴省试,则其舍乡举而来赴补者,亦不为甚失职矣。
其计会、监试、漕试、附试之类,亦当痛减分数,严立告赏,以绝其冒滥。其诸
州教官,亦以德行人充,而责以教导之实,则州县之学,亦稍知义理之教,而不
但为科举之学矣。”宁宗庆元二年,以国子生员多伪滥,制:自今职事官期亲、
务官子孙乃得试补。凡监学生皆给绫牒。若告谒在外,遇科举试於曹司。嘉定
七年,祭酒请以外舍分数及五分或六分最优者一人,与次年升内舍。後二年,家
扌寅始以外优升。岁为定例。
宗学 绍兴十四年建於临安,学生以百员为额:太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
人,职事各五人。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在学者皆南宫、北宅子孙,若亲
贤宅近属,则别选馆职以教授焉。
宁宗嘉定九年,诏诸王宫学改作宗学,参之国朝典故,仍隶宗正寺,以宫教
授改为博士、宗谕。
叶论学校曰:“何谓京师之学?有考察之法而以利诱天下。三代、汉儒,
其言学法盛矣,皆人耳目之熟知,不复论。若东汉太学,则诚善矣。唐初犹得为
美观。本朝其始议建学,久而不克就,至王安石乃卒就之,然未几而大狱起矣。
崇、观以俊秀闻於学者,旋为大官,宣和、靖康所用误朝之臣,大抵学校之名
士也。及诸生伏阙捶鼓以请起李纲,天下或以为有忠义之气,而朝廷以为倡乱动
众者无如太学之士。及秦桧为相,务使诸生为无廉耻以媚已,而以小利之,阴
以拒塞言者。士人靡然成风,献颂拜表,希望恩泽,一有不及,谤议喧然,故至
於今日,太学尤弊,遂为姑息之地。夫正谊明道,以此律己,以此化人,宜莫如
天子之学,而今也何使之至此?盖其本为之法,使月书季考,校定分数之毫,
以为终身之利害,而其外又以势利招来之,是宜其至此而无怪也。何谓州县之学?
无考察之法,则聚食而已。往者崇观、政和,盖尝考察州县之学如天子之学,
使士之进皆由此,而罢科举,此其法度未必不善,然所以行是法者,皆天下之下
人也,故不久而遂废。今州县有学,宫室廪饩无所不备,置官立师其过於汉、唐
甚远,惟其无所考察而徒以聚食,而士之俊秀者不愿於学矣。州县有学,先王之
馀意幸而复见,将以造士,使之俊秀,而其俊秀者乃反不愿於学,岂非法度之有
所偏而讲之不至乎?今宜稍重太学,变其故习,无以利诱,择当世之大儒久於其
职,而相与为师友讲习之道,使源流有所自出,其卓然成德者,朝廷官使之,为
无难矣。而州县之学,宜使考察,上於监司,闻於礼部,达於天子,其卓然成德
者,或进於太学,或遂官之。人知由学,而科举之陋稍可洗去;学有本统,而古
人文宪庶不坠失。若此类者更法定制,皆於朝廷非有所难,顾自以为不可为耳。
虽然,治道不明,其纪纲度数不一一揭而正之,则宜有不可为者;陛下一揭而正
之,如此类者虽欲不为,亦不可得也。”
东莱吕氏曰:“先王之制度,虽自秦、汉以来皆弛坏废绝,然其他如礼乐法
度,尚可因影见形,因枝叶可以寻本根;惟是学校,几乎与先王全然背驰,不可
复考。且如礼,後世所传固非先王之旧,如射飨、宗庙、明堂,虽是展转参杂,
而有识之者犹自可见;且乐如《韶乐》、《文始》、《五行》之舞,全然非旧,
然知锺律者尚自可以推寻,复先王六律五音之旧;且如官名,後世至体统断绝,
然而自上临下,以大统小,左右相司,彼此相参,推此尚可以及先王之旧。惟是
学校一制,与古大不同。前此数者犹是流传差误,然学校不特流传差误,乃与先
王之学全然背驰。且如唐、虞、三代设教,与後世学校大段不同,只举学官一事
可见。在舜时,命夔典乐教胄子;在周时,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
而合国之子弟焉。何故?皆是掌乐之官掌教,盖其优游涵养、鼓舞动荡,有以深
入人心处,不是设一个官司。自秦、汉以後,错把作官司看了,故与唐、虞、
三代题目自别,虽足以善人之形,而不足以善人之心,虽是法度具举,然亦不过
以法制相临,都无深入人心道理。大抵教与政自是两事,後世错认,便把教做政
看。若後世学校,全不可法。大率因枝叶可以见本根,今则但当看三代所以设教
命官教养之意。且如《周礼》一书,设官设教所以便民,若师氏、保氏、大司乐、
大胥、小胥之类,所教者不过是国子,然当时所谓乡遂所以兴贤能,在周三百六
十之官,并不见有设教之官,虽是州序、党遂略见於《周礼》,然而未尝见其州
序是何人掌之,其法又如何。只看此,亦是学者所当深思。且如周公设官,下至
於射夭鸟至微至纤之事,尚皆具载,岂於兴贤能国之大教不见其明文?其他大纲
小纪,表里如此备具。学者须要识先王之意,只缘不是官司。凡领於六官者,皆
是法之所寓,惟是学校之官,不领於六官,非簿书期会之事。其上者三公论道不
载於书,其下者学官设教不领於六官,盖此二者皆是事大体重,非官司所领。惟
是国子是世禄之官,鲜克由礼,以荡凌德,实悖天道,不可不设官以教养之。然
而所以教养之意,上与三公,其事大体重,均非有司簿书期会之可领。要当识先
王之意,虽非六官之所掌,而所以设教,未尝有理无事、有体无用,本末亦自备
见,但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