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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台湾远流版)-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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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大炮之狂言,曰:「打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其时虽小难童亦笑其狂也,谁知八年之后,竟成事实哉?天下事有非常理可以预测者。悬的以赴,有为者亦若是,有什么不可能的呢?但愿,阿弥陀佛,一帆风顺,今后两岸对立,其争也君子,不再节外生枝,功亏一篑才好。
   王尔敏式的基本功
   拙篇是应老友王尔敏教授之嘱,为他的大著《晚清商约外交》所写的序文。然在拜读王子大著之后,不禁百感潮涌。因为像他这样的专著,在欧美的已发展国家里,真触手即是,无虑数百种也,而且多是现抄现卖,无待于百年之后也。回看国、共易手之初,「谁丢掉中国?」(Who lose China?)会变成华府政客的口头禅,杜鲁门政府随即抛出「白皮书」(White Paper),向国内外解释:谁丢掉中国?中国自丢之也。何等快捷有力。当时也有策士,劝复职了的蒋总统,针锋相对,也发表个黑皮书以自白。但是只习惯于江湖外交和忍辱外交的蒋大总统不干也。最后他老人家决定在台北来修条「罗斯福路」,以扬罗贬杜,亦可叹之甚矣。'其实那时蒋如真要发表一个Black Paper,恐亦编不出来。第一,咱中国搞外交无此传统;第二,中国学术现代化,当时还未化到这个化境。官僚体制(bureaucracy)与象牙之塔(academics)还是个老王家的吹鼓手,你吹你的,我打我的,各不相涉。在此之前,蒋公曾出了一本《中国之命运》。据已故史家萧作梁教授生前告诉我,此书几个关键章节,是抄自美国作家Robert C.Norths的Chinese munism。余复查之果然。这就是中国近代外交学的研究,与政府的外交运作无法配合,很可悲的实际事例了。'
   前节已言之,笔者本人,为着糊口,也曾在海内外学府,教过不少堂东亚和中国外交史一类的课程,每苦于无中文参考书,以为点缀。八〇年代之初,我又为纽约市大所指派,住中国大陆作交换教授,授美国史及国际关系史诸课程,并曾得机参观大陆各地诸大学有关外交学科的教研情况和图书收藏。斯时开放未几,国内对与外交有关的出版与收藏,可说是一片沙漠,班上纵有极优秀,和肯下苦功的青年师生(我班上即有很多优秀的青年大学教师),而苦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回忆笔者于六〇年代之初,服务哥大期间,曾由联合国文教机构及美国国务院之特颁执照,与北京有关机关,作大量图书交换。经我个人手选,由联合国负卖运输之交换图书,即包括美国国务院所出版,凡七十年末断之全套《外交档案汇编》(Foreign Relations)。窃思中、美两国不论为敌为友,和有志外交的中国青年,将来不论为学(做教师)或从政(当外交官),这部绝版书,都是不可或缺的ABC教科书,笔者当年所以费尽心血,搜得一套运往中国者,职业知识分子之职业癖,实有以致之,然亦未尝不是为两国百年之计,作「后人乘凉」之想,未尝计及个人及身而用之也。初不意八〇年代自己课室中,求知若渴之青年学者,竟然有此急需也。迨再过北京细询之,始知此部绝版书,在文革期间,竟以七分钱一斤之市价,化为废纸,当年主持交换之负责人,亦因神经分裂,自裁而逝云。真为之惊心动魄。(关于当年中、美交换图书,笔者曾另有拙文纪其事,见拙著:一文。王书于一九八七年由北京海洋出版社出版。此书在大陆为畅销书。后来亦有台湾版。)
   于此可知,官僚机构与象牙之塔,各干各的;以致外交学与外交行政,同时落伍的状况,国、共两党和蒋、毛二公,固无轩轾也,而句句发金光的毛公之落伍,且有过之。老蒋只是自作聪明,闭门造车,出门不合辙,而「赔了夫人又折兵」(以外蒙向苏联行贿压毛,以免赔保皇而扶日媚美抗俄,都是屎棋),误国误己。
   老毛则是昏庸自大,不学有术.为着一己权位,把中国搞回石器时代,则罪无可逭也。所幸老周能忍辱负重,目光深远,而运筹有方,虽经十年浩劫,仍能死而愎苏。今日大陆不特经济成长,领先世界,外交似亦步入正轨,二者皆鸦片战争以后所未尝有,实皆周某之遗泽也。经济非关本题,从近百年外交史,看今日外交,我们也可以说,从香港顺利回归之日起,百余年来的中国政府,实是第一次有了它自己的「外交政策」,而顺利执行之。近时江、钱之配,可圈可点,老朽不禁为之击节也。
   其唯一可虑者,只是北京今日所搞的,仍是李鸿章、周恩来那一派的,天才外交和常识外交也。可圈可点者,妙手偶得之也。然现代国家的外交,毕竟是一项专业。外行不能领导内行。欧美之培养外交专业人才,亦如今日大陆之培养体育明星与歌舞演员,往往都是从中、小学即已开始的。至于教研师资之培训,研究成果之累积,与夫图书设备之增置(如今日美国长春藤盟校中专设之院系科组),都非一朝一夕之功。因此一旦有国际外交问题发生,觅对策,访人才,都如探囊取物,而不致手忙脚乱也。忆曾有大陆外交系教授告诉我:「我们都是不中用的,才留在国内擦黑板;行的都出去做外交官去了呢!」
   我告诉教授,这怎么可能?外交是专业,与搞党做官不同,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君不闻讼棍如毛的美国法律界,有所谓「出庭律师」(Court Lawyer)与「研究律师」(Research Lawyer)乎?对诉讼案件(litigation)没有彻底「研究」,何能「出庭」?大律师楼,大老板,如尼克松,都不是出庭律师。纵是大出庭律师,其背后亦必有强大的研究集团为其后盾。毛主席说得好:「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外交亦战场也。不知彼知己,怎能乱下雌黄?天才外交,妙手偶得,不足恃也。
   办外交和研究外交学,必须从根本做起。王尔敏教授这本《晚清商约外交》是一本极其扎实的外交学的基本著作。可惜百余年来,我国研外交学,做外交官的绣花枕头太多了。很少人愿意练这样的基本功。没基本功而奢言外交学,做外交官,就是花拳绣腿了。走上真战场,往往会误国误己的。拜读王兄大著,我希望这是三百篇之首。再有两、三百本类似的大著随之而出,我们的外交学就可以全部现代化了。我国经过严格训练的外交官,也就不会再出洋相了。
   中国现代文化大转型,已进入最后阶段。一转百转,我们的外交学转型的完成也会随之而来。希望王教授这本大著,便是这一完成的开始(beginning of the end)。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于美国新泽西州
                   本文为作者读王尔敏著《晚清商约外交》的心得和感想(代序)
   四、论中国大陆落后问题的秦汉根源
   我个人是学历史的。自一九三九年考入大学到现在已搞了半个世纪,所以也可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史学职业工作者。但是半个世纪中,我个人返回祖国大陆参加史学会议,连这一次才是第三次。我回来的目的,第一当然是学习。第二则是作点学术报告。可是我自己不免要问问自己:这大把年纪了,还要学习些什么?学无专长,又能报告些什么,我自己的回答则是,我不应该来此学习一两个专题,我所要学习的,应该是详细了解祖国大陆史学界整个的学风和情况。第二点,那我又能报告些什么呢?万里归来不容易,向济济群贤献丑,报告一点个人研究的牛角尖,沧海一粟,我想也有点辜负大会主持学长们邀请我的美意。所以我想讲点大问题、大题目。大题目是不会有结论的。胡适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可是求证是无止境的,今天我只想提出点「大胆假设」,以就教于祖国史学同文。
   中国史学的三大主流
   上月五日曾在纽约参加了「中国留学生历史学会」的成立大会。主持大会的同学们要我去致欢迎辞,我为慎重其事。曾预备了一篇有四十六个注脚的学术讲演,文题叫「当代中国史学的三大主流」。我个人认为,当今具有世界地位的中国史学,大致有三大主流。第一是从往古的左丘明、司马迁到今日在台湾的钱穆教授,这一脉相承的中国传统史学;第二则是在今日大陆一枝独秀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第三派则是由十九世纪的西方「汉学」,逐渐现代化和社会科学化而形成的「现代西方中国史学」。第一派在今日大陆、台湾都还有师承;第二派则为今日大陆所专有;第三派的主力还在海外,台湾也有一部分。
   我个人认为上述三派,长短互见,大家本可截长补短,融会贯通。不幸的是这三派之间,显然是隔阂甚大。简直有种各是其是、老死不相往来之势。我因而勉励「中国留学生历史学会」中出席大会的八十多名青年会员们,要争取做个贯串三派的中国现代史学的「第四主流」后来居上通吃三家的第四个主流。
   海外史家看中国古代史
   因为第四个主流尚在成长期间可略而不论.我们但看上述三家对中国古代和中古史的看法是多么分歧。分歧固无碍于学术研究,但是各是其是、老死不相往来,就显得不正常了。尤其是中国大陆马克思主义学派和海外现代西方史学派的学术上的「三不通」,实在大有检讨的必要。
   治中国传统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通常都认为中国古代是存在着马恩列史所说的,人类社会发展必经阶段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可说无人不承认这两个社会在传统中国的绝对存在。他们所研究的、所讨论的焦点,只是两段时期之中界如何划分;以及奴隶制时期的上限,和封建社会的下限延长到什么时代的问题。
   至于研究历史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史学派也侧重「阶级分析」、「阶级斗争」这一点,其他方法多无关宏旨。
   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的实质和方法究竟有多大深度,我不敢妄加断语,我之所以要请史学界朋友们注意的,则是他们这一派的论点和方法,在其他两派史学中,未引起严肃的反响。传统史学派对之不闻不问,固无论矣;重点在海外的现代西方中国史学派,也完全置之不理。
   举一浅显的例子:现在研究中国古代史比较知名的美籍华裔学者如何炳棣、余英时、许倬云诸教授,他们在各自著作中,对中国史学界曲不离口的「奴隶制度」,竟只字不提。其他洋学者自十九世纪以下,以至二十世纪八〇年代《剑桥中国史》那一派,也只轻描淡写而过之。严格说起来,也等于是只字末提。
   在大陆上谈中国古代史,不知「奴隶制度」那还了得;而在海外,竟对它只字不提。何以各走极端到如此程度呢?这就值得我们「读史者」叹息三思了。
   笔者本人不是搞古代史专业的。但是我却是个通史教师,古代史也是应该熟读的。作为一位「读史者」,我对海内外出版品的尖锐对照,不能不感到惊奇。更奇怪的则是我看到双方各是其是,对对方的观点与方法,完全漠视,甚或藐视。这是由于文人相轻的传统心态在作祟呢;还是学术宗派主义在作怪;或是政治干扰学术有以致之呢?
   总之,海内外学术界目前仍然存在着这种互不沟通的情况。自一九七八年中共中央「三中全会」之后,海内外确已逐渐沟通开放,但是在史学界,尤其治「传统历史」(traditional history),在我们读史者看来,海内外的观点、方法、理论各方面,仍然是个「三不通」。学术思想如果存在着严重的「不通」,则政治、经济,甚至军事的「相通」,都是表面性的、暂时性的。这个「文化结」不解除,政治结、经济结,乃至军事结是无法清除的。
   「寻找真理」与「证明真理」
   这个文化死结,何以结得如此牢固呢?我们读者们冷眼旁观,大致可提出数种假设来。第一是海外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牢不可破的成见。一谈到马克思主义,人们立刻便想到「政治挂帅」。他们认为在马克思主义治下,一切学术都是替政治服务的。替政治服务的学术,本末倒置,就谈不到客观研究。失去客观研究的独立性的学术,还有什么学术可言呢?所以他们就漠视了。由漠视到藐视,就置之不理了。
   第二点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派」本身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构思之前,首先便要肯定了一个「绝对」的是非。以人类古代史而论,则「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个绝对的「是」;其他的说法则是个绝对的「非」。是非既然绝对化,则二十世纪的社会科学就被拉回到古希腊诡辩时代,从「寻找真理」堕入「证明真理」的框框中去了。真理既然只许证明,不许寻找,则亚里斯多德的「辩证法」便成为证明真理唯一的法宝了。中世纪的「上帝」既可由辩证法证明其存在,则上帝以下的真理就不必多说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中有许多概念,例如「阶级斗争」,便是中世纪「上帝」这一绝对真理的延续。概念既然绝对化,只容「信仰」,不许「探索」,则科学就变成了神学。以神学法则,再回头来探索历史,社会科学家就不能接受了。在历史研究逐步走向社会科学化的二十世纪后半期,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历史学就格格不入了。由格格不入而相互漠视、相互藐视。彼此各是其是,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这个老死不相往来的怪现象,海内外历史家都有责任。海外史家的责任是因噎废食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武断作风的不满而加以通盘否定。大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责任则是「反解放」在一个有四百万「解放军」保护之下的伟大国家里,事事物物(包括农工和妇女)都在追求解放的大时代中,而三十年来历史学界所追求的却是个逆流而行的「反解放」。反对历史学里的「解放运动」,那就自我封闭;自我封闭,则海内外就不易沟通,乃至老死不相往来了。
   「奴隶社会」的实证和反证
   在中国古代史的领域里,最不易解放的便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两个关键性的概念。「奴隶社会」在古代中国是否存在?马克思主义史学派对它的肯定是绝对的。持否定态度的社会主义史学家则被斥为「托派」;非社会主义史学家,则为「资产阶级史学家」。把这个观点肯定得牢牢的,当首推郭沫若。郭氏自他二〇年代执笔始至七〇年代病殁止,他对这一古代史的论断是笃信不移的。
   但是郭氏在现代史学上对这个概念只能提出若干不完备的「物证」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出土的实物作证。可是这些物证并不完备。例如郭氏认为最大物证便是「人殉」。人殉绝不能证明「奴隶制」的存在。今日有待发掘的「秦始皇陵」,将来开发时可能真的会发现殉者万人的遗骸,但是始皇并不是个「奴隶主」。至于为始皇祖宗所活埋生殉的人如《黄鸟之诗》所悼念的也不能全是奴隶。
   至于郭氏所举的文献上的证据,如训「民」为「奴」,「屦贱踊贵」以及「奴隶的身价」等等,都嫌支离破碎。总之,零星的咬文嚼字,断难支持奴隶制的存在这样严重的结论。郭氏死后,新起的年轻学者,其功力可能在郭氏之上,但是他们的研究很多也都在「证明真理」这个原则上打转,对郭氏旧说没有作「寻找真理」的突破。
   再者,郭氏除在文献上找证据之外,他对「比较史学」上的证据,和「社会科学」上的证据,都只字未提。
   「奴隶制」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在何种客观条件之下才能存在、才能发挥生产力?这一点我们就要从「比较史学」入手了。古埃及、古希腊和近代美洲,哪些奴隶制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的特征,都值得我们比较研究。例如近代美洲的奴隶主通常由非洲贩卖黑奴。其实他们也曾试验过就地取材来役使「红奴」(土著印第安人),和贩运「黄奴」(从中国偷贩所谓「猪仔」),都没成功,其故安在呢?外族制造「黄奴」不成,黄人反可自相大规模奴役而不发生暴动和叛逃现象,就不可理解了。我国古史上无「奴隶暴动」和叛逃的记录,而「农民暴动」则史不绝书,这一两极现象,在比较史学上又如何解释呢?
   奴隶是一种不自由的劳动者和生产者。他们是否有家室之累和仰事俯畜之责呢?如果这种牵累、这种职责,由奴隶主代负之。则在何种生产条件下,奴隶主才有何种盈余可赚呢?由奴隶生产便可只「盈」不「亏」,是为社会科学规律所不许;只「亏」不「盈」,则谁又甘作亏本交易呢?根据近代美洲的经验,近代美洲只有「棉作物」这一项才能支持奴隶制,逾此则奴隶工均为最不经济的劳力。然我国古代黄土高原上之农作物,均可发生当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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