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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自动物本能原始野性的呼唤。
如果有来生,
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欢的姿态 ,
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 。
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深不见底的无望
“顾离,你……你今天敢走出这门一步,我……我就跟你一刀两断!”女子坐在木硬的沙发哆嗦,气急败坏地盯着顾离。
“对不起,”顾离温和地吮着女子滚滚而下的眼泪,“我必须要走。”
“是……吗……她就有这么重要吗?”女子挫败地问。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固执地要他亲口说出来才甘心。
“是。”他痛快干脆地回答。他不知道此刻,有一把刀也痛快干脆地扎进了那女子心里。摇摇欲坠的瓦灯散发着诱人的昏暗的微光,女子的面孔看不清是喜是悲,她多希望他不这么诚恳,而是像泡沫剧里那些偷腥的男子一样安慰她,对她说——她当然没有你重要,只是情义上他必须要去罢了。
“顾离,我们分手吧。”女子紧紧抓住最后一点理智与骄傲,孤注一掷。
“好。”顾离微笑地望着她,“那么,再见,罗甜甜。”门被轻轻地阖上了,随之阖上的还有罗甜甜的眼。摆在她眼前的不是失望,亦不是绝望,而是深不见底的无望。她是个很识相的人,就像当初知道白赟的心意一样,能很迅速地抽身,不再苦苦追索,免受其伤。但是,表面无论装得如何波澜不惊,她的心终究是受到袭击了,那么汹涌的海浪留给她的后遗症。所以,从她们的恋情一开始,罗甜甜就知道她终究只是他心中另一个人的替代品。
那时候,罗甜甜以优异的成绩被保送,谢绝了与高考那个怪物见面。她揣着父母给的血汗钱第一次走进偌大的校园。风景如画。虽然很俗,但是罗甜甜只能找出这个词形容它——这个她即将融入其中的土地。热情的学长滔滔不绝地讲着校史,长篇阔谈,天圆地方地叙述着。
“嘿,他是谁?”罗甜甜匆忙打断他之后,忽然觉得这样明目张胆地询问一个男生的名字不好意思,又匆匆指向一个女生,“诶诶,那又是谁?”
“还没进学校就这么八卦?那两个都是校园的风云人物。男生叫顾离,女生叫唐心。但是两个人都冷得要命,据说曾是男女朋友。”由于四周的阒静,当学长讲完这句话的时候,两道意味深长的目光同时看了过来。
“那么现在呢?分手了吗?”该死的罗甜甜似乎不打算停下这个话题。
“看上去,你对我与唐心的事很感兴趣?”果然是冷得要命的口气,“对,我们分手了,并且,很久了。怎么?”
“只是随口问问。”罗甜甜吐了吐舌头,“学长,谢谢你,我先走了。”
他们的第一次正面交锋因为罗甜甜的落荒而逃而草草收场。后来,他们熟稔地聊天时回想起这个画面,脸上的笑容是那么逼真而又遥远。在他们发现与彼此是同乡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决定——在一起。
当他们第一次手拉手在镇上散步时,她看见了沈若冰。她热情地呼召,而后看见沈若冰尴尬的面容。“好久不见,罗甜甜。”沈若冰的手因拎着太多袋子而腾不开,“你和顾离一起?”她还没来得及问沈若冰如何结识顾离,她只感受到了那一刹,顾离紧握着的她的手被仓惶放开。她一脸疑惑地看向顾离。顾离的目光涣散四周,郁郁不迫地又抓紧她的手。
“刚刚手心出汗了。”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
“若冰,我们三个人一起走走吧,反正大家都认识。”罗甜甜伸手要接过沈若冰部分袋子,“走吧,我们都很久没见了。”
“不了不了。罗甜甜,我还要复习呢。你知道,下个星期就高考了……”沈若冰匆匆忙忙地抽身离开。那时候,罗甜甜没有像普通女生那样纠缠着顾离问他与沈若冰之间的事,而是坚定地拉着他走。罗甜甜对他矢志不渝,而她不知道,顾离只是倔强地把她当成试验品,他急迫地想知道,他到底放下了沈若冰多少。
他终究是放不下沈若冰。就像刚才程然在遥远的话筒那边对他说沈若冰失踪了,他的心急如焚,宁愿生死未卜的是自己。他没有意识到,他把沈若冰当作了他的命。他明明很讨厌像戴望舒那样痴情地死板的男子,讨厌被一个女人困住了一生的情路,明明很讨厌的,就像讨厌自己一样。讨厌戴望舒,讨厌自己——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冰火相溶才是最好的生存
天气很燥,七月天是很多人望梅止渴的时候。太阳明晃晃地炫耀自己的热度,可是程然却像一块千年寒冰一样对它不屑一顾,任它自己冻结。
这是高考结束后的一个平常日子,程然本应该安分地窝在沙发里看音乐剧的,或者,耐心地为自己挑对口的志愿。可是她坐在半音Bar的坐台上,大口大口往自己胃里灌黑啤。她已经很久没这样放纵自己了。
半音Bar换了主人,一个大忙人,不经常在这里,据说她手下有半个公司,她想把另半个也吸过来,所以没空来这边。不禁得让人怀念这里以前的主人,那个温婉的女子,长发,乌黑的,总是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衣服,可是给人的感觉只有清新。
这里还是很干净很舒适,应该这样说,的确是个能令人放下戒心的好地方。它会根据各流人士的各种心情搭配各式的服务,很贴心。记得第一次来的时候,沈若冰对她说,要是以后没什么成就,来这家酒吧当服务员好了,顺便向老板讨教一下怎么成为脱俗的人。
她那时说,若是十年后,它还在,它的主人也在,那么我乐意来。
现在才过了三年。它还在,可是主人已经更换。
果然,任何东西,都得败给时间。
半音Bar窗台上清新的白百合全部换做了浪漫的红玫瑰,满眼的碧水红莲成了给人无限遐想的黑夜,头顶的灯就像星星那么遥远。好黯淡的光,就像程然现在的世界一样,别说伸手不见五指,恐怕你五指进去就出不来了——当然,不是被吃掉,是你害怕得不敢动了。
程然却一点也没有发觉自己世界的变化,更没有发觉半音Bar的变化。
她在意的只有一点。
沈若冰不在镜塘。
顾离双手合十,失望地眯着眼,“连你也找不到她,那还有谁能知道她在哪——”
“这世上只有两个人可以知道。一个是伊然,一个是她自己。然而伊然在几年前已经死掉,沈若冰决定要逃避当然不会自己告诉我们她在哪里。程然无能为力,程然就像傻子一样只能等她自己出现。”
“可是程然就是伊然,伊然就是程然。虽然姓氏不同,可她们都是你,你一个人。”
“伊然陪她走过风霜雨雪,走过青春的磨难期之后就死了。程然什么事也没做,只是会在假期像个傻子一样和她面对面坐着,听她讲讲她的故事,然后讲讲我的事迹罢了。伊然懂她,程然对她一无所知!你知道吗!一无所知!”
“伊然果然死了,果然死了——”
“死了,伊然本来就该死,呵——哈哈——”程然仍不停地往嘴里灌酒,一大口一大口地吞酒,然后不停地咳嗽,不停地抹眼泪,不停地叫着伊然的名字。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拼死都要抓住过去的自己,总觉得从前的自己完美无暇一尘不染,觉得现在的自己被现实折磨地狼狈不堪肮脏无比。
其实真正能折磨死人的只有自己。
程然当然不是看不开的人,她也并不是真的对沈若冰一无所知。即使她弃掉了伊然那个名字,可是有些东西已经深深地烙在她的脑海里。毕竟陪沈若冰走过三年的是她这个人,而不是“伊然”这个什么也算不上的混蛋名字。
程然也没有猜错,沈若冰的确是来过这里的。沈若冰的第一站就是在这里,可是等他们发现沈若冰消失不见的时候,她已收拾行囊离开了这片安逸的土地。
江曲慢慢从坐台上站起来,他一直悄无声息地坐在程然旁边,听着她和顾离争吵。他本就是个安静的人,和沈若冰一模一样。可是冰遇上冰只会更寒冷,火遇上火也只会更炽热,冰火相溶才是最好的生存。
“我以为当初的我不够优秀,可是她却想尽了办法想和我下一盘围棋。我以为现在的我已足够优秀,可以和她平起平坐的时候,她却藏了起来,生死未卜。人生难道就是这样无趣么,注定不让人解开心结么?”江曲拿起他的单反相机,看着里面一幅幅宁静的侧脸,世界的完美的侧脸。“我拼命地让自己变得优秀,到头来就是这么个结果么?老天爷啊,你未免太不厚道了,名利不是我的梦啊,你为什么不把这劳什子给其他人,把其他人拥有的感情舍了我啊——一物换一物,公平的很呐,公平的很啊——”
程然呆呆地望着面前这个悲伤的少年,若不是他打电话来,恐怕她现在还不知道沈若冰已经不见,她也意料不到这个眼熟的少年,竟把沈若冰藏在心里这么多年。顾离也呆呆地望着这个有些疯狂的少年,他根本不觉得爱情是应该这样默默的,他喜欢沈若冰,他就问沈若冰喜欢的城市,希望和她在一起,虽然最终不如愿,可是毕竟他把自己心里的念头表达出来了。而面前这个斯文的少年,却是默默的把青春都交付给了沈若冰,连离开也是那么默默的。
等程然和顾离回过神来,江曲已经不见了。
☆、我在用生命爱你
华灯初上,霓虹璀璨着城市边缘的弥迤。灯红酒绿的花哨愉快地哼着歌,戏谑着沉默着迤逦而行的旅人。鸣笛声欺压着铁轨的软弱,尽情施暴之后毅然扬长而去。犹豫中,江曲奋不顾身地跳上那列车,冲动的焰火加剧着鸣笛的咆哮。
车厢意料之中的爆满。他看见邻座那对恩爱的恋人拥抱款款深情,女子故作娇喘地问:你说,你是爱我什么?男子不加思索地吻着女子,并不是蜻蜓点水的单纯。一番热烈之后,男子停下喘息,亦是不加思索地答:因为是你,所以我爱。
他忽尔想起那风光旖旎的梦,梦里的沈若冰依偎在他身旁,鸢尾花在她周身争先恐后地盛开。骨朵儿生长的啪哧声中,暮光温暖地如她的体温。她贴近他,在他耳畔插下一朵蓝色鸢尾,而后抽离他的胸膛,静坐一旁,有恃无恐地问:“你究竟爱我什么?”
他说:“他们说,爱有很多种——感动,冲动,萌动,或是责任,抑或生活。你说我是因什么而爱你?”
她扬起她的小脸,莞尔明媚的笑容随鸢尾盛开:“你是用全部的爱来爱我对不对?”
他被她的小聪明逗笑了。这是很浪漫的回答,他只需点点头就足以让身旁的佳人满足地靠近他温暖的胸膛。但他仍一板正经地说:“如果我身旁坐着的是别人,也许我会用全部的爱去爱她。而我身旁依偎着的是你,那就注定我在用生命爱你。”
是那样坚定地说着用生命去爱,亦是那样急迫地希望梦景成真。他却孤身一人在远行。瞳孔的荒芜嬉戏在青色海水的澎湃中。
暮色中的库库诺尔很美,裸鲤在青色的海水与余晖间尽情地跳跃,游荡。
牧民搭起的帐篷星罗棋布,牛羊成群地奔波在广袤的草原。最可爱的宿命就是流浪,永无止尽的流浪,他们和它们恰恰都得到了这命。漂浮如云的灵魂再也不能因七情而千疮百孔,在这里,所有的欲望与悲哀都被无限地延长,被无尽地放空。
青色的海水,绿色的绒草,白色的羊毛还有他茕茕孑立的灰色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形影相吊,寂寞不堪。如果应景一点,潸然泪下是必不可少的。他站在库库诺尔面前,海风蹂躏着他那久未修剪的毛发,那么肆虐,把它一次一次高高扬起,又一次一次把它重重丢下。不知道是不是背负的太重,泪水灼热的温度唤醒了他沉睡的灵魂,恍惚的眼里依稀有悲痛的创伤,禁锢的软弱被假释,薄凉的背影。脸颊有久违的疼痛。眼泪被海风吹得流的更加畅顺,只是停留不足三秒,便化为干涸的痕迹,在脸上,很是难看。
也好,没人看得到。
“江曲,你可有好久没来看我了。我一个人怪孤单的。”说话的是个七八十岁光景的老人,谁也想不到江曲会有这样的忘年交朋友,他的朋友少的可怜,都用不着一只手数。当然,每个人对朋友的定义都不同,在他心里,朋友无非交心,交谈者无非过客。
他咧开嘴大笑,“苏英,我来青海就非得是看你吗?你都这把年纪了,还掂量不清楚自己几斤几两?”
“是……吗……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那老人把眉一扬,笑得比他更为舒畅,“哈哈,你就别瞒了,你这小子我还不清楚?你敢说你不想听那个故事的结局?”
“想与见你是两码事。”
“你会来找我的。”江曲回头看着那孑然的背影,步伐矫健。鹤发童颜,这是个形容他很贴切的词。他的自信究竟从何而来,江曲不得而知,江曲只是折服于他惊人的判断力,快,且准。
“喂喂,糟老头,你等等我,等等我啊!”江曲没底气地说着。阒静的海滩,昏黑的苍穹,海浪汹涌澎湃,白色的浪花不断冲击着他那酸胀的小腿。他听不到任何回答,只有一个低微诡异的声音在他耳畔厮磨,“你会来找我的,你会来找我的……”
他第一次见到苏英是在十七岁,那时候,他的父亲是工程师,他总是无奈地跟着父亲不分东西南北地跑。而那时候苏英连做梦都拿着数码相机,他觉得不用胶卷形成像是一件很神奇的事。苏英看见江曲还拿着胶片机到处拍照的时候,他甚至笑掉了一颗牙,真的,他笑得太入神,手舞足蹈的同时,他的佳能砸掉了他的一颗牙。
江曲看见那种带着腥味的液体从他嘴里蔓延出来,长白的虬髯宛若被顽皮的幼童泼洒了殷红的颜料,过街老鼠一般狼狈。
“哈哈,这是你侮辱胶片机的下场!活该活该!”江曲嘴上磨着刀,两只不听话的手却忙拉着他跑到海边,卷起衣袖,一丝不苟地为他清理血迹。咸咸的海水渗入伤口,他疼得直嚷嚷。
如果说苏英是老顽童,倒不如说他是只猴子,顽固不堪的臭猴子。
他捂着嘴,微疼的表情却还嬉笑,“本来就是嘛,你这小子落伍啦。现在随便走到哪条大街,他们手上拿的不是数码相机是什么!”
“哼,流行就一定好么?你不觉得自己在暗室里看着胶卷一点一点成型很妙么?”江曲瞋视着他,对主流的不满展现的淋漓尽致。他打了个冷颤,赶紧缩了缩身子,“唉,我老了,我不想循规蹈矩地活在过去,拿着回忆里辉煌过的东西高声欢唱,我要趁着我还活着多适应适应现在,你知道吗,一个人老去很孤独的。”
江曲没有应答,他默默从《旅游指南》里抽出他朝思暮念的那张脸,坐在苏英身旁陪他黯然神伤。过去是个死角,没有人进得去,躲在死角里的人拐弯抹角也寻不到出口。
苏英直勾勾盯住一脸愁容的江曲,心想,“小伙子情窦初开,想爱又不能爱的悲痛我也曾尝过。年少方不知世啊。”他一把抢过那张照片,本想让那少年走出情爱框成的牢,却发现自己似乎回到了那个青涩的年纪。“咦,婉眉?不……不是她,她眉心应该有颗朱砂痣,而不是这般逼人的英气……不是她,不是她。”
“婉眉是谁?”
“她是谁?”
然后,苏英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的旧情史。缺了牙的他,发音不标准,却让那少年听得神魂迷乱。
苏英是乡里唯一去城里读过书的青年,毕业之后,他选择了回乡教书。没过几年,中国开始闹文革,知识青年们都要接受上山下乡的再教育。婉眉就是下乡的女知青之一。
城里人都是没吃过苦的,跟婉眉一起下乡的女知青陆续都走了,有些是靠关系回了城,有些则是自残,捧着一摞病历单,才换了一张回城的通行票。可是婉眉却依旧干着农活,乐此不疲。
有一次,苏英带着孩子们出来写生,他瞧见那清河水波荡漾,红莲含苞欲放,美不胜娇。他也瞧见了婉眉坐在河边,她乌黑的头发梳成两根俏皮的麻花辫,漫不经心地抚着芦苇,印在水波里的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却默默地流着泪。苏英那时不知道,婉眉时常孑孓坐在清河边,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子,把自己的刘海剪得厚厚的,尽量让他们看不见自己的双眼,那因日夜反复流泪而又肿又红的眼睛。
他允诺孩子们去那边的小树林,但不可以走散,也不可以走远,过会儿就来找他们。他在婉眉身边坐下,拍拍她的肩,“是不是农村条件太艰苦了?如果觉得苦,也和她们一样回城去吧。”婉眉低眸颦眉,看着苏英那怜惜的目光,不禁绯红了脸。苏英看着她娇羞的模样,只觉得风吹清水芙蓉与碧叶红莲的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