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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遥-青涩世纪2-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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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头呜咽一声,崔晓蕊一头扎进他的怀里,紧紧抱着宽厚的胸膛,不停地抖动着,无声恸哭。
  
  “晓晓乖,不哭。”黑暗中,他抱着她轻轻摇晃着,为她的心思鼻酸。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让她对他们的未来绝望。
  
  可是,现在的他,能做什么呢?
  
  现在的他们,又能做到什么地步呢?第十七章
  高月失恋了。
  
  刚刚从三亚回来的她脸色苍白、双眼呆滞、泪流满面、不吃不喝不说话,整天像个活死人一样行尸走肉,令别人望而生畏。
  
  “怎么会这样?”常雅心疼地端看那张没血色的脸,“才两三个月就瘦成这样了!”
  
  “高月,多少吃点东西,啊。”崔晓蕊奉上食堂买的麻辣鸡排,坐在她旁边吹气。“你闻闻,可香了。”
  
  仍然没有动静,高月斜靠在床梆上,目光深远地看不到尽头。她的眼中没有了喧嚣的色彩,连旺盛的精神也好像被这场恋爱吸了个干净。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是。”孙季雨无奈地撑着下巴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失恋的人都是一样会变得形如枯槁。不就是一拍两散的事嘛,差不多得了,没必要弄得要死要活的吧。
  
  “唉,不小心遇到了个混蛋而已。”崔晓蕊摇摇手,示意她不要多嘴。
  
  人家心理还难受着呢,先安慰安慰才是。而且事情的经过她也实在不清楚,只知道反正甩了姐妹的男人一律叫做混蛋就对了。
  
  “高月,起来吃点东西吧。”常雅牵起她的手,难过地发现她那只剩骨头的手腕上竟然还有利器划过的痕迹。看来,她这次真的陷进去了……以前高月谈恋爱都是潇洒地说分手就分手的,从未这么疯狂过。
  
  实在是受不了她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孙季雨一步跨国去,从床上把她拽起来。“说,那混蛋叫什么名字在哪儿住,我叫兄弟们砍了他去!”
  
  崔晓蕊连忙扔下鸡排拦住她,“季雨快放手!”你那么摇晃她胳膊会脱臼的!
  
  “说!只要你说,我就灭了他!”孙季雨怒火冲天,揪着高月的领口不住地晃来晃去。她平生最恨薄情寡义之人,现在竟然有往枪口上撞的,那她还有坐视不管的道理?
  
  “季雨,别这样。”常雅焦急地抱着高月,怕她被晃悠晕了。高月多少天不好好吃饭了,现在恨不得一碰就碎,哪儿还经得住她的暴力?
  
  “叶方桐。”被幽幽的声音打住吵嚷,扭在一起的三人盯着着几天来第一次说话的高月。
  
  “你说什么?”常雅探过去小心地问,生怕漏听了什么。刚刚她说什么桐?
  
  高月惨白的脸转向她们,眼中终于有了焦距。“那个人,他叫叶方桐。”
  
  帮派里混混都是一样的,偷东西、吸大麻嗑摇头丸是一般水准;入室抢劫、举刀伤人收保护费是中级水平;等到吸白粉窝藏枪支、开连锁妓馆酒吧的时候,那就是高级混混了。
  
  季风年少时也就是带着一帮人混到初级水平,而王卓接手后,若不是他老爸财大势力广又跟警察叔叔关系良好,他差一点点就能努力晋级到中级水平了。
  
  那个二十来个人的小组织,没有名字,只是在固定几条胡同间的活动着,阴暗得常年不见阳光。
  
  “现在小米他们那里是谁在管事?”窝在王卓租住的公寓里,孙季雨喝着茶,问他有关砍人的事宜。小米是个与她关系很好的女孩,在酒吧里作陪聊,偶尔也出台。
  
  “啊?”沉浸在复杂程式中的王卓茫然地从电脑前抬头,烟卷随着说话在嘴上蠕动。“哦,应该是老陈吧,有事吗?”小雨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是陈安?“我去找他,你来吗?”她站起身,弯腰抚平黑色九分裤上的皱褶。高月的仇要报,就得先找到那个叶方桐。
  
  愣在当场,王卓的烟掉在了腿上,整烫着大腿内侧。“哎哟……小雨呀,你找他们干嘛?”
  娉婷地走到穿衣镜前梳理长发,孙季雨风情万种地回眸一笑。“去叙旧啊。”
  
  十九胡同,就像北京城里随处可见的胡同一样,路面笔直却又不那么规整。而相较于普通胡同的安静平凡,十九胡同里密集的酒吧就显得特别引人注意。
  
  灯红酒绿的环境、奢靡的气息,在这种地方,酒不醉人人自醉。
  
  “燕尾蝶”是一个挺典型的夜色酒吧。烟气缭绕、昏暗低沉,台上歌手高高低低的吟唱的歌声像能把骨头融化得酥脆似的缠绵,下面沙发座椅上的人们三三两两地歪斜着,目光涣散幽暗地随着舞池里红绿的光影忽明忽暗。
  
  再次踏进酒吧里,孙季雨的口鼻立刻感到些许不适。不是难忍封闭的空气,而是那种久违的气息,浮华虚掩着隐约堕落的呛人味道,危险得让她坐立不安。
  
  “没事吧?”扶住她的胳膊,王卓有些担忧地看着她,心里仍然觉得不该带她回到这里。
  
  对于小雨来说,这里的生活是不堪回溯的过往;而对于一直跟随孙季风的那帮人来说,她却是特别的存在。何况在失去孙季风的日子里,孙季雨足以成为他们缅怀崇拜的偶像。而这一点,没有人比他看得更清楚了。
  
  掐了自己一把,孙季雨拉开他的手,微微抬起下巴,挺直背脊走向角落里的桌位。那里是季风以前的固定座位,显然现在仍然没有人坐——即使是在如此人满为患的酒吧里。
  
  “小姐,这不能坐人。”刚刚落座,一个浓妆的女服务生立即上前,想要阻止有人侵犯向来无法碰触的禁地。这个桌子不能坐人,熟客都晓得的。
  
  季雨低头顺自己圆润的指甲,懒得说话。
  
  “你新来的吧,”王卓挥挥手让她离开,自己站在孙季雨的身旁。“叫你们老板过来,说小雨姐来了。”
  
  望着服务生满脸愤怒地领命而去,孙季雨微蹙眉头。“你把这店过给陈安了?”不然怎么轮到陈安当老板?
  
  “我走了,总不能让他们继续混啊,多少开个店也算有事做。”闻着烟雾,王卓的嘴痒得厉害,然而忍了忍,却终究没有掏出烟来抽。“所以走之前就把这店盘下来给他们了。”
  
  孙季雨点头,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道歉方式。算起来,他们都算是背离者,就像《燕尾蝶》里那个成了歌星的妓女固力果。
  
  拍拍屁股,他们自己走得干脆,留下了只能仰望的旧伙伴;于是抛弃了过去,换个环境,于是得到了新的生活新的希望。然而,心中的不安与歉疚却不是深埋便能解决的。那无法挖除的牵扯,总是在他们最不经意的时候就跑了出来郁闷一下,源源不绝。
  
  “他来了。”听到王卓低声的提醒,不意走神的孙季雨连忙打起精神,目光迎上慢慢走近的人。
  
  穿着卷袖米色衬衫的陈安笑着过来,迎面先给了王卓肩膀一个拳头。“你丫还知道回来看看?靠。”
  
  王卓嬉皮笑脸地接过他递来的烟,三下两下吞云吐雾解了馋。
  
  “小雨姐,好久不见。”转过身,陈安对孙季雨礼貌地欠身,也没坐下。
  
  孙季雨点头,透过烟雾悄悄端详许久不见的伙伴。
  
  实话说,虽然是伙伴,但他们并不熟悉。陈安是王卓拉进圈子里的,而那时候季风已经开始着手退出了。陈安之前是个在丰台跟着九龙一凤混的,听说已经混到了核心骨干的地位,但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跟了道上没名没气的王卓。
  
  九龙一凤是个十人的组织,成立时间久,成员关系也很稳定,故而当年在地方叱咤一时,多少混混以能跟随在他们身旁为荣耀。陈安选在那个时候改头换面,不是太聪明就是太傻了。
  
  记忆中的陈安相貌平平,似乎没有特别的地方,但王卓为什么这么信任他,还把他拱为老大?
  
  “我来,是想跟你买个消息。”她从兜里掏出个纸条,抬手递给他。“这个人,帮我查他的底细。”
  
  陈安接过纸条看了一眼,折起来放进胸前的衬衫兜里。“我下星期二就能拿回消息。”拍拍胸前,他对着她笑。“不过,小雨姐你的事就是大家的事,谈钱就俗了。”
  
  霓虹闪过姣容,孙季雨也笑。“那我多不好意思啊。”
  
  他眯着眼又笑又摇头,作势耸了个肩,没再说什么。
  
  王卓一支烟抽完了,看着他们云山雾罩地打哑谜,心下有点不耐。“小雨,没事咱先回去吧。”他不喜欢这种气氛,让人不舒服。
  
  “等等,”孙季雨站起来,拉住他的胳膊面对陈安。“小米在哪儿?我找她。”既是他们的店,小米应当在的。
  
  “哦,她呀,”陈安遗憾地摆手,笑眯眯地直视差不多与他一般高的美人。“不知道她跑哪儿去了,我也快俩星期没见着她了呢,估计是在外面玩疯了。”
  
  她皱眉,想追问,终究没开口。“那我下次再来看她吧。”
  
  “再玩一会儿吧,马上就换夜场狂欢了。”他指指角落,窗帘背后一动一动的,显然遮掩住了R级的画面。
  
  “今天忙,就先走了。”孙季雨心里一阵反胃,再也待不下去了。
  
  看着她三挤两挤挤出酒吧,王卓连忙追过去。在半转头之间,他眼角的余光与陈安的视线产生一个焦点。
  
  “陈哥,刚刚那俩人谁啊?”午夜狂欢开场后,女服务生在休息室找到吐烟圈圈玩儿的陈安,问出自己的疑惑。“丫那女的也太傲了,根本不拿正眼看人。”
  
  听着女服务生顺溜的粗口,陈安瞥她一眼。“知道为什么我们都站着,就她一人坐着吗?”
  
  “她骨折?”服务生咯咯地笑,前仰后合。
  
  啪。
  
  大掌拍上她的粉墙,陈安的力道很是轻柔。“因为没人配和她坐在一起。”推开愣住的女孩,他推门走出去。
  
  就你,你连给她擦鞋都不配。
  
  午夜渐渐降临,黑夜即将接管一切。
  
  燕尾蝶只在晚上出没,到了白天就会化成泡影。
  
  一晚的放纵,得来的快乐总是那样容易便被阳光戳破。习惯了在黑暗中寻找生命力的人,是再也不适生活在太阳地下的吧,那鲜艳的光线会刺伤眼睛的。
  
  看,太阳那么大那么亮,可惜了啊。
  
第十八章
  十月的阳光褪去了灼人的热度,温柔地照拂着大地,欣然看着芸芸众生在凉爽的秋日里时而碌碌,时而喘息。
  
  午间的图书馆少有人来,于是寻找到楼梯间一个温暖的所在,孙季雨蜷着身子坐在落地窗前,蓁首置于膝盖上,任长发流泻盖住全身,享受着透过玻璃而来的温暖阳光的烘烤。
  
  这个学期的课不是很多,她有大把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她原来的计划是紧紧看住蕊蕊,并且对周佾磊严防死守;可是,看着妹妹因为不能和他见面而总是沾染着淡淡轻愁,她的罪恶感就无法控制地泛滥。
  
  蕊蕊是她和季风的心头肉,她的一个不如意都有让他们坐立不安,更何况是为情所苦的现在了。
  
  蕊蕊喜欢周佾磊,她看得很清楚。而且看起来那人对蕊蕊也不错的样子,从情理上来说,她实在是不应该对他们的交往加以阻拦。
  
  可是,心中的不甘自始至终像屏障一样挡着她的同情心。
  
  同样是蕊蕊的哥哥姐姐,为什么一碰上周佾磊,蕊蕊的心就偏向他那一边?要说对蕊蕊好,她说什么也不承认除了妈妈和爸爸,有谁能比得上她和季风上心。
  
  从一开始,她就无端喜爱蕊蕊,随着时间的走过,这份喜爱由于蕊蕊的美好而变得益加浓厚。她对蕊蕊的爱,超越了简单的投缘,是发自内心的认同与欣赏。对于她来讲,蕊蕊已经变成了真正血亲,因着血缘,割舍不断。
  
  她从小与季风一同长大,双胞的情意使他们密不可分,然而她与季风的性格却终究没能殊途同归。上中学之后,季风越来越沉稳老成,她却再也没变成如他一般的圆滑。她喜欢明明白白地做人,喜欢把所有事情摊开来在桌面上讲;而季风却是少言且高深莫测的,有些时候,连她也不能理解。
  
  季风是完美的兄长,却不是一个好玩伴。他喜欢安静,最讨厌沸腾人群和无法阻隔的喧嚣。于是,当她想要出门时,想要去闹市和商场的时候,季风从来都是斩钉截铁地拒绝她的邀请。
  
  可想而知,寂寞如她,对于蕊蕊这样贴心又可爱的妹妹的降临,是多么的欣喜若狂啊!她心中的快乐无法言喻,直想对妹妹掏心掏肺地宠爱,无条件地给她一切她所拥有的东西。
  
  看得出来,蕊蕊对她的热烈是从犹豫到接受的。她的小心与敏感,她都看在心里,并且为她不那么幸福的过去感到无可抑止的怜爱。
  
  现在蕊蕊为了她自己与周佾磊的事陷入两难的境地,按理说她应该坚决站在她的一边,为她如何能一边与周佾磊交往、一边对两方的家长做掩饰而努力;可是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却因为荒唐的原因退缩了。
  
  她不愿看到刚刚收到的妹妹因为一个男生就离开她,虽然她的阻挠会令蕊蕊难过。
  
  无奈地叹息,孙季雨闭上眼,打算再晒十分钟的太阳,然后去追捕逃逸已久的妹妹。
  
  蕊蕊现在应该是在医学院门口溜达吧,她最近跑W社区的那个家跑得挺勤的,是去给周佾磊做饭吗?
  
  ……说起来,她和季风也在附近租了房子住呢,但多数时间是季风一个人独占那个两居室的,她常常在王卓那里耗时间——那个家伙地三鲜和干煸豆角炒得巨好吃,总是勾得她嘴痒痒的。
  
  正沉浸在漫无边际的游思之中,一个轻微的脚步声提示了她午休的结束。
  
  没有睁开眼,但她天生敏锐的神经仍是感觉到了,那平稳而有节奏的步履正慢慢靠近,然后,就停在她的面前。
  
  是谁?
  
  一阵蟋蟋嗦嗦的声音过后,带着体温的外套罩上了她弓着的脊背。周身立刻更加暖热起来,而且,满是是男生的气味,很陌生。
  
  眯缝着睁开眼,她瞄了一下。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不认识的人。
  
  “在这里睡着会着凉的。”清朗的男中音,难得地给人干脆的感觉。“那是我的衣服,刚洗过的。”
  
  孙季雨为他后面的那一句话笑出来。刚洗过的,好像这人很熟悉女生爱干净的习惯哦?好心情地站起身,她看着比她高小半头的男生,充满好奇。“你认识我?”
  
  “我叫杜月升,法学院的。”男生并不因为她出众的个头而感到不适,目光仍清澈坦然地望着。“我知道你是中文系的孙季雨。”
  
  “杜月笙!?”她毫不避讳地大笑,“那个流氓头子?”还黄金荣哩,当真是旧上海的风情了!
  
  杜月升也笑,完全不介意被第一次接触的人笑弄。“已经被笑习惯了,有时候真以为自己真是流氓头子。”
  
  他的五官很端正,不笑的时候也微微带着点上翘的纹路,很是让人如沐春风。
  
  抓起衣服,孙季雨就要走。“谢谢你的衣服,等我洗完了就还给你。”他的眼神很干净,而且不似一般男生爱害羞。挺奇特的,但遗憾的是她没时间,不然非得好好研究一番。
  
  “给你我的手机号,”杜月升倒没死乞白赖地拦她,只塞过来一张纸条。“到时候给我打电话,我去你们楼下取就行了。”
  
  “嗯。”应了声,她没把纸条随便塞在裤兜里。“我走了,拜拜。”得快点走了,蕊蕊今天下午跷了艺术选修课,她还得替她去上呢。
  
  点点头,他笑,“拜拜。”低头看看表,又向她摆手。“快走吧,不然该迟到了。”
  
  挑起一边的秀眉,孙季雨对他的善解人意有些惊异。现在的学生都这么友善仁爱吗?还是这个人是特别的?……不管了,没时间磨蹭,她得走了。
  
  看着她转头快速地走开,修长的身影消失在楼梯间里,杜月升停止屏息似的长长出了一口气,全身无力地靠在冰凉的水泥墙上,满面潮红。
  
  终于、终于见到她了,终于跟她说上话了;那样如水的双眸、多情的樱唇,和那骄傲得令人想狠狠扳正的下巴,这么地近在咫尺,这么地触手可得……太好了,平日里想望无数次的相识,终究没有让他搞糟。
  
  自从报到那天见到她,他就对她再也难以忘怀,总想着,怎么去接近她、怎么更亲近带刺蔷薇一样的她。而为了不惊动她,一个月来,他小心翼翼地悄悄四处收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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