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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伤寒贯珠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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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伤寒发汗已。热与汗越。不能发黄。而反身目为黄者。以寒湿深入在里。汗虽出。而寒湿不与俱 
出也。寒 
湿在里。必伤于脾。脾伤而色外见。则身目为黄。是不可比于瘀热在里之例。而辄用下法也。云于 
寒湿中求之者。意非温脾燥湿不可耳。 
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此则热结在里之证也。身黄如橘子色者。色黄而明。为热黄也。若湿黄则色黄而晦。所谓身黄 
如薰黄也。热结在里。为小便不利。腹微满。故宜茵陈蒿汤下热通瘀为主也。 
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此热瘀而未实之证。热瘀。故身黄。热未实。故发热而腹不满。栀子彻热于上。柏皮清热于下。 
而中未及实。故须甘草以和之耳。 
x栀子柏皮汤方x 
栀子(十五枚擘) 甘草(一两炙) 柏皮(二两)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 
此亦热瘀而未实之证。瘀热在里者。汗不得出而热瘀于里也。故与麻黄、杏仁、生姜之辛温。 
以发越其表。赤小豆、连轺、梓白皮之苦寒甘。以清热于里。大枣、甘草。甘温悦脾。以为散湿驱邪 
之用。用潦水者。取其味薄。不助水气也。合而言之。茵陈蒿汤是下热之剂。栀子柏皮汤是清热之 
剂。麻黄连轺赤小豆汤 
是散热之剂也。 
x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x 
麻黄(二两) 生姜(二两切) 生梓白皮(一升) 连轺(二两) 甘草(二两炙) 大 
枣(十二枚擘) 赤小豆(一升) 杏仁(四十粒去皮尖) 
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半日服尽。 

卷四·阳明篇下阳明杂治法第三
蓄血证治二条
属性:阳明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 
必黑。宜抵当汤下之。 
喜忘、即善忘。蓄血者。热与血蓄于血室也。以冲任之脉。并阳明之经。而其人又本有瘀血。 
久留不去。适与邪得。即蓄积而不解也。蓄血之证。其大便必硬。然虽硬而其出反易者。热结在血 
。而不在粪也。其色必黑者。血瘀久而色变黑也。是宜入血破结之剂。下其瘀血。血去则热亦不留 
矣。 
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 
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无表里证。与前第二十五条同。发热七八日。而无太阳表证。知其热盛于内。而气蒸于外也。 
脉虽浮数。 
亦可下之以除其热。令身热去脉数解则愈。假令已下。脉浮去而数不解。知其热不在气而在血也 
。热在血。则必病于血。而其变亦有二。合、犹并也。言热气并于胃。为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 
便者。其血必蓄于中。若不并于胃。而下利不止者。其血必走于下。蓄于中者。为有瘀血。宜抵当 
汤。结者散之。亦留者攻之也。走于下者。为协热而便脓血。则但宜入血清热而已。 

卷五·少阳篇
辨列少阳条例大意
属性:少阳居表里之间。当肓膜之处。外不及于皮肤。内不及于脏腑。汗之而不从表出。下之而不从 
里出。故有汗吐下之戒。而惟小柴胡一方和解表里。为少阳正治之法。凡十六条。其次则有和解而 
兼汗下之法。谓证兼太阳之表。则宜兼汗。或证兼阳明之里。则宜兼下。如柴胡加桂枝汤柴胡加芒硝 
汤大柴胡汤柴胡桂枝汤等方是也。夫有汗下之禁。而或汗之。或下之。此亦少阳权变法也。凡四条。 
又其次为刺法。如纵横胁满合并之病。当刺期门、大椎、肺俞、肝俞诸穴是也。凡四条。 

卷五·少阳篇少阳正治法第一
少阳证一条
属性: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足少阳、胆也。胆盛精汁三合。而其味苦。胆受邪而热。其气上溢。故口苦。咽门者。肝胆之候 
。目锐 者。胆脉之所起。故咽干目眩也。 

卷五·少阳篇少阳正治法第一
小柴胡汤证九条
属性: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 
。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中风者。言或伤寒五六日。传至少阳。或少阳本经。自中风邪。非既伤寒五六日。 
而又中于风也。往来寒热者。少阳居表里之间。进而就阴则寒。退而从阳则热也。胸胁苦满者。少 
阳之脉。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故也。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者。木火相通。而胆喜犯胃 
也。或者。未定之辞。以少阳为半表半里。其气有乍进乍退之机。故其病有或然或不然之异。而少 
阳之病。但见有往来寒热。胸胁苦满之证。盒饭以小柴胡和解表里为主。所谓伤寒中风。有柴胡证 
。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是也。此条自太阳篇移入。 
x小柴胡汤方x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甘草(三两) 生姜(三两) 半夏(半升洗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加减法 
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 
胸中烦而不呕者。邪聚于膈而不上逆也。热聚则不得以甘补。不逆则不必以辛散。故去人参、 
半夏。而加栝蒌实之寒。以除热而荡实也。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 
渴者。木火内烦。而津虚气燥也。故去半夏之温燥。而加人参之甘润。栝蒌根之凉苦。以彻热 
而生津也。 
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 
腹中痛者。木邪伤土也。黄芩苦寒。不利脾阳。芍药酸寒。能于土中泻木。去邪气止腹痛也。 
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 
胁下痞硬者。邪聚少阳之募。大枣甘能增满。牡蛎咸能软坚。好古云、牡蛎以柴胡引之。能去 
胁下痞也。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 
心下悸。小便不利者。水饮蓄而不行也。水饮得冷则停。得淡则利。故去黄芩。加茯苓。 
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汗愈。 
不渴外有微热者。里和而表未解也。故不取人参之补里。而用桂枝之解外也。 
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咳者。肺寒而气逆也。经曰、肺苦气上逆。急食酸以收之。又曰、形寒饮冷则伤肺。故加五味 
之酸。以收逆气。干姜之温。以却肺寒。参、枣、甘壅。不利于逆。生姜之辛。亦恶其散耳。 
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 
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服柴胡汤已。渴者。 
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血弱气尽。腠理开。谓亡血新产劳力之人。气血不足。腠理疏豁。而邪气乘之也。邪入必与 
正相抟。而结于胁下。胁下者。少阴之募。而少阴者。阴阳之交也。邪气居之。阴出而与邪争则寒。 
阳入而与邪争则热。阴阳出入。各有其时。故寒热往来。休作有时也。默默不欲饮食。义如上条。 
脏腑相连四句。是原所以邪气入结之故。谓胆寄于肝。地逼气通。是以其邪必从腑而入脏。所谓其 
痛必下也。邪高、谓病所来处。痛下、谓病所结处。邪欲入而正拒之。则必上逆而呕也。至其治法 
。亦不出小柴胡和解表里之法。服后邪解气和。口必不渴。若渴者。是少阳邪气复还阳明也。以法 
治之者。谓当从阳明之法。而不可复从少阳之法矣。此亦从太阳篇移入。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此条类似太阳与少阳并病。以太阳不得有胁下满。少阳不得有颈项强。且手足温而渴。知其邪 
不独在表。而亦在里也。欲合表里而并解。则非小柴胡不可耳。亦太阳篇移入。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柴胡证。如前条所谓往来寒热。胸胁苦满等证是也。伤寒中风者。谓无论伤寒中风。有柴胡证 
者。但见一证。盒饭以小柴胡和解之。不可谓其不具。而以他药发之也。前条云、身热恶风。颈项 
强。胁下满者。与小柴胡不与桂枝。即此意。亦太阳篇移入。 
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柴胡证不应下而反下之。于法为逆。若柴胡证不罢者。仍宜柴胡汤和解。所谓此虽已下。不为 
逆也。蒸蒸而振者。气从内达。邪从外出。有战胜之义焉。是以发热汗出而解也。亦太阳篇移入。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阳脉涩。阳气少也。阴脉弦。阴有邪也。阳不足而阴乘之。法当腹中急痛。故以小建中汤温里 
益虚散阴气。若不瘥。知非虚寒在里。而是风邪内干也。故当以小柴胡汤散邪气止腹痛。亦太阳篇 
移入。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 
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 
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 
。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头汗出。微恶寒。为表证。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 
。大便硬。脉细。为里证。阳微结者。阳邪微结。未纯在里。亦不纯在表。故曰必有表。复有里也 
。伤寒阴邪中于阴者。脉沉。阳邪结于里者。脉亦沉。合之于证。无外 
证者。为纯在里。有外证者。为半在表也。无阳证者。沉为在阴。有阳证者。沉为在里也。夫头 
为阳之会。而阴不得有汗。今脉沉紧而头汗出。知其病不在少阴。亦并不纯在表。故可与小柴胡汤 
。合外内而并治之耳。设不了了者。必表解而里未和也。故曰得屎而解。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痛。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 
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本太阳脉浮头痛恶寒之证。而转为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者。太阳不解。而传入 
少阳也。尚未吐下。不经药坏者。脉虽沉紧。可与小柴胡以和之。以证见少阳。舍脉而从证也。或 
云脉沉紧。连上未吐下看。言尚未经吐下。与脉未至沉紧者。知其邪犹在经。可与小柴胡以和之。 
或云沉当作浮。前阳明篇第四十七条云、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是也。并通。若已吐下发 
汗温针。叠伤津液。胃燥谵语。而胁下硬满干呕等证反罢者。此众法尽投。正已大伤。而邪犹不解 
。谓之坏病。非小柴胡所得而治者。须审其因犯何逆。随证以法治之。 

卷五·少阳篇少阳正治法第一
少阳汗吐下之禁二条
属性: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 
和则烦而悸。 
经曰、少阳之至。其脉弦。故头痛发热者。三阳表证所同。而脉弦细。则少阳所独也。少阳经 
兼半里。热气 
已动。是以不可发汗。发汗则津液外亡。胃中干燥。必发谵语。云此属胃者。谓少阳邪气并于阳明 
胃府也。若邪去而胃和则愈。设不和。则木中之火。又将并入心脏。而为烦为悸矣。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此少阳自中风邪之证。不从太阳传来者也。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其支从耳后入耳中。以下 
胸中。少阳受邪。壅热于经。故耳聋目赤。胸中满而烦也。是不在表。故不可吐。复不在里。故不可 
下。吐则伤阳。阳虚而气弱则悸。下则伤阴。阴虚而火动则惊。 

卷五·少阳篇少阳正治法第一
辨少阳邪气进退之机四条
属性: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邪气在表则发热。入里则躁烦。伤寒六七日。外无大热。而其人躁烦者。邪气去阳而之阴也。 
去、又训作往。言阳邪往入阴中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谓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当传太阴。内经伤寒传变之常法然也。阳邪传阴。 
则当呕而不能食。若其人反能食。不呕。则邪气不传于阴。将从阳而解也。 
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伤寒三日。少阳受邪。而其脉反小者。邪气已衰。其病欲解而愈。经云、大则病进。小则病退 
。此之谓也。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少阳、胆木也。从寅至辰。为木旺之时。故其病欲解。必于是三时。亦犹太阳之解于巳午未。阳 
明之解于申酉戌也。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柴胡桂枝汤证一条
属性: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邪在肌表。所谓外证未去也。伤寒邪欲入里。而正不容则呕。微呕者 
。邪入未多也。支结者。偏结一处。不正中也。与心下硬满不同。此虽表解。犹不可攻。况外证未 
去者耶。故以柴胡、桂枝合剂。外解表邪。内除支结。乃七表三里之法也。 
x柴胡桂枝汤方x 
柴胡(半两) 桂枝(半两) 甘草(一两炙) 黄芩(半两) 人参(半两) 半夏(二合 
半) 白芍(半两) 生姜(一两半) 大枣(六枚擘)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柴胡桂枝干姜汤证一条
属性: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 
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王叔和本在太阳篇中。今移置此。 
汗下之后。胸胁满微结者。邪聚于上也。小便不利。渴而不呕者。热胜于内也。伤寒汗出。周身 
。人静不烦者。为已解。但头汗出而身无汗。往来寒热。心烦者。为未欲解。夫邪聚于上。热胜于 
内。而表复不解。是必合表里以为治。柴胡、桂枝。以解在外之邪。干姜、牡蛎。以散胸中之结。 
栝蒌根、黄芩。除心烦而解热渴。炙甘草佐柴胡、桂枝以发散。合芩、栝蒌、姜、蛎以和里。为三表七里 
之法也。 
x柴胡桂枝干姜汤方x 
柴胡(半斤) 桂枝(三两) 干姜(二两) 黄芩(三两) 栝蒌根(四两) 牡蛎(三两 
熬) 甘草(二两炙)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 
复服汗出愈。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柴胡加芒硝汤证一条
属性: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 
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以治 
其里也。 
此少阳经邪兼阳明内实之证。少阳病在经。故胸胁满而呕。所谓柴胡证也。下之而三字。疑衍 
。凡柴胡证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为医之误。非病之情也。潮热者。阳明之实也 
。实则可下。而证兼少阳。则不可下。故先宜小柴胡以解其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以治其里。亦如 
下条之先与小柴胡。后与大柴胡之例也。亦太阳篇移入。 
尚从善云、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仲景谓此本柴胡证。医设以大柴胡汤下之。则表里俱 
解。何至有下利之证云。 
x柴胡加芒硝汤方x 
于小柴胡汤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大柴胡汤证一条
属性: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 
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而有柴胡证。乃邪气去太阳之阳明。而复之少阳也。少阳不可下。而反 
二三下之。 
于法为逆。若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所谓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 
。复与柴胡是也。若服汤已。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邪气郁滞于里。欲出不出。欲结不结。 
为未解也。与大柴胡以下里热则愈。亦先表后里之意也。此条自太阳篇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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