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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伤寒贯珠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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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而解。能食汗出复烦者 
。服五合。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卷二·太阳篇下太阳类病法第五
病三条
属性: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而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 
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中 、即中暑。暑亦六淫。太阳受之。则为寒热也。然暑、阳邪也。乃其证反身重疼痛。脉反 
弦细而迟者。虽名中 。而实兼湿邪也。小便已。洒洒毛耸者。太阳主表。内合膀胱。便已而气馁 
也。手足逆冷者。阳内聚而不外达。故小有劳。即气出而身热也。口开前板齿燥者。热盛于内。而 
气淫于外也。盖暑虽阳邪。而气恒与湿相合。阳求阴之义也。暑因湿入。而暑反居湿之中。阴包阳之 
象也。治之者。一如分解风湿之法。辛以散湿。寒以清暑可矣。若发汗则徒伤其表。温针则更益 
其热。下之则热且内陷。变证随出。皆非正治暑湿之法也。 
太阳中热者。 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 
中热、亦即中暑。 、即暑之气也。恶寒者。 
热气入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洒然。寒与伤寒恶寒者不同。汗出发热而渴。知其表里热炽。 
胃阴待涸。求救于水。乃中暑而无湿者之证也。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暑之中人也。阴虚而多火者。暑即寓于火之中。为汗出而烦渴。阳虚而多湿者。暑即伏于湿之 
内。为身热而疼重。故暑病恒以湿为病。而治湿即所以治暑。故金匮以一物瓜蒂。去身面四肢之水。 
水去而暑无所根据。将不治而自解。此中暑兼湿之证也。 

卷二·太阳篇下太阳类病法第五
霍乱十一条
属性: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此设为问答。以明霍乱之病。谓邪在上者。多吐。邪在下者。多利。邪邪中焦。上逆为呕吐。复下 
注而利者。 
则为霍乱。霍乱、挥霍撩乱。成于顷刻。变动不安。而其发热恶寒。亦与阳明相类也。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利止。复更 
发热也。 
此即上条之意而详言之。盖霍乱之病。本自外来。以其人中气不足。邪得乘虚入里。伤于 
脾胃而作吐利。所以有发热头痛。身疼恶寒之证。或邪气直侵脾胃。先自吐下。迨利止里和。则邪 
气复还之表。而为发热。今人吐利之后。往往发热烦渴者是也。 
伤寒。脉微而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 
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脉微为少气。涩为无血。伤寒脉不应微涩。而反微涩者。以其为霍乱吐下之后也。本是霍乱。今是 
伤寒者。吐下止而复更发热。如上条所云也。热则邪还于表。当从阳而解矣。乃四五日。至阴经上 
转入阴必利者。邪气不从阳而解。而复入阴为利也。夫霍乱之时。既呕且利。里气已伤。今邪转入 
里而复作利。则里气再伤。故不可治。若欲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胃、气复而成实。邪气衰而欲 
退也。故可期之十三日愈。所以然者。十二日经气再周。大邪自解。更过一日。病必愈耳。 
下利 
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 
愈者。不属阳明也。 
下利后。便硬者。病后太阴而转属阳明也。阳明病。能食者为胃和。不能食者为胃未和。是以下 
利后。便硬而能食者。愈。或始先不能食。继复转而能食者。过于前一日亦愈。其不愈者。则病不 
属阳明。虽能食。不得为胃和。故病不愈也。 
恶寒脉微而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恶寒脉紧者。寒邪在外也。恶寒脉微者。阳虚而阴胜也。则其利为阴寒而非阳热。其止亦非邪 
尽而为亡血矣。故当与四逆以温里。加人参以补虚益血也。按此条本非霍乱证。仲景以为霍乱之后 
。多有里虚不足而当温养者。故特隶于此欤。 
x四逆加人参汤方x 
于四逆汤方内加人参一两。余根据四逆汤法服。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霍乱该吐下而言。头痛发热。身疼痛。则霍乱之表证也。而有热多寒多之分。以中焦为阴阳之 
交。故或从阳而多热。或从阴而多寒也。热多则渴欲饮水。故与五苓散去水而泄热。寒多则不能胜 
水而不欲饮。故与理中丸燠土以胜水。 
x理中丸方x 
人参(三两) 甘草(三两) 白术(三两) 干姜(三两) 
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碎研温服之。日三。夜二 
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 
服一升。日三服。 
加减法 
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 
脐上筑者。脐上筑筑然跳动。肾气上而之脾也。脾方受气。术之甘能壅脾气。故去之。桂之辛 
能下肾气。故加之。 
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 
吐多者。气方上壅。甘能壅气。故去术,辛能散气。故加生姜。 
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伏苓二两。 
下多者。脾气不守。故须术以固之。悸者。肾水上逆。故加茯苓以导之。 
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 
渴欲得水者。津液不足。白术之甘。足以生之。 
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 
腹中痛者。里虚不足。人参之甘。足以补之。 
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 
寒者。腹中气寒也。干姜之辛。足以温之。 
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腹满者。气滞不行也。气得甘则壅。得辛则行。故去术加附子。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止。里已和也。身痛不休者。表未解也。故须桂枝和解其外。所谓表病里和。汗之则愈 
也。曰消息。曰小和之者。以吐利之余。里气已伤。故必消息其可汗而后汗之。亦不可大汗。而可 
小和之也。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者。四逆汤主之。 
此阳虚霍乱之候。发热恶寒者。身虽然而恶寒。身热为阳格之假象。恶寒为虚冷之真谛也。四 
肢拘急 
手足厥逆者。阳气衰少。不柔于筋。不温于四末也。故宜四逆汤助阳气而驱阴气。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此亦虚冷霍乱之候。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虚冷之着于外者也。下利清谷。脉微欲绝。虚冷之 
着于里者也。而其为霍乱则一。故吐利汗出。内寒外热。与上条同。而其用四逆驱内胜之阴。复外 
散之阳。亦无不同也。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吐下已止。阳气当复。阴邪当解。乃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而又脉微欲绝。则阴无退散之期。阳 
有散亡之象。于法为较危矣。故于四逆加干姜一倍。以救欲绝之阳。而又虑温热之过。反为阴气所 
拒而不入。故加猪胆汁之苦寒。以为向导之用。内经盛者从之之意也。 
x四逆加猪胆汁汤方x 
于四逆汤方内加入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前法服。如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吐利之后。发汗已。而脉平者。为邪已解也。邪解则不当烦而小烦者。此非邪气所致。以吐下后 
胃气新虚。不能消谷。谷盛气衰。故令小烦。是当和养胃气。而不可更攻邪气者也。 

卷二·太阳篇下太阳类病法第五
饮证一条
属性: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 
当吐之。宜瓜蒂散。 
此痰饮类伤寒证。寒为寒饮。非寒邪也。活人云、痰饮之为病。能令人憎寒发热。状类伤寒。 
但头不痛。项不强为异。正此之谓。脉浮者。病在膈间。而非客邪。故不盛而微也。胸有寒饮。足 
以阻清阳而碍肺气。故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也。经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千金云、气浮 
上部。顿塞心胸。胸中满者。吐之则愈。瓜蒂散能吐胸中与邪相结之饮也。 
x瓜蒂散方x 
瓜蒂(熬黄) 赤小豆(各一分即粮食中蟹眼紧细之赤豆是也) 
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 
汁。和散。温顿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之。 

卷三·阳明篇上
辨列阳明条例大意
属性:太阳病从外入。是以经病多于腑病。若阳明则腑病多于经病。以经邪不能久留。而腑邪常聚而 
不行也。故仲师以胃家实为阳明正病。本篇先列腑病于前。次列经病于后。遵先圣之法也。而经病有 
传经自受之不同。腑病有宜下宜清宜温之各异。详见各条。要皆不出为正治之法也。此为上编。凡 
四十九条。其次则为明辨法。盖阳明以胃实为病之正。以攻下为法之的。而其间有经腑相连。虚实 
交错。或可下。或不可下。或可下而尚未可下。及不可大下之时。故有脉实。潮热。转失气。小便 
少等辨。及外导润下等法。又其次为杂治法。谓病变发黄。蓄血诸候。非复阳明胃实。及经邪留滞 
之时。所可比例。或散或下。所当各随其证。而异其治者也。此为下编。凡三十三条。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阳明腑病证十二条
属性: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胃者。汇也。水谷之海。为阳明之腑也。胃家实者。邪热入胃。与糟粕相结而成。实非胃气自 
盛也。凡伤寒腹满便闭。潮热。转失气。手足 汗出等证。皆是阳明胃实之证也。 
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太阳阳明者。病在太阳。而兼阳明内实。以其人胃阳素盛。脾阴不布。屎小而硬。病成脾约。 
于是太阳方受邪气。而阳明已成内实也。正阳阳明者。邪热入胃。糟粕内结。为阳明自病。活人所 
谓病患本谷盛。气实是也。少阳阳明者。病从少阳。而转属阳明得之。发汗。利小便。津液去。而胃 
燥实。如本论所谓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是也。此因阳明之病。有是 
三者之异。故设为问答以明之。而其为胃家实则一也。 
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 
而恶热也。 
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 
此为阳明病也。 
经邪未变。故恶寒入腑则变热而不寒。经邪不能聚。故传入腑。则聚而不传。曰万物所归者。 
谓邪气离经入腑。聚而不行。如万物之归于土也。是以恶寒为伤寒在表之的证。恶热为阳明入腑之 
的证。始虽恶寒。不久即止。岂若太阳始终有寒者哉。此三条并论阳明受病之证也。 
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 
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胃者。津液之腑也。汗下利小便。津液外亡。胃中干燥。此时寒邪已变为热。热、犹火也。火 
必就燥。所以邪气转属阳明也。而太阳转属阳明。其端有二。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 
。因转属阳明者。为邪气未尽。而传其病在经。此太阳病若汗若下若利小便。亡津液。胃中干燥。 
因转属阳明者。为邪气变热。而传其病在腑也。此阳明受病之因也。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 
语。 
脉沉、病在里也。喘满、因满而为喘。病之实也。伤寒四五日。病在里而成实。法当攻里而反 
发其汗。津液外亡。肠胃内燥。大便为难。所必然矣。表虚里实。亦即表和里病之意。久则谵语者 
。热气乘虚。必归阳明而成胃实也。 
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 
过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脉阳微者。诸阳脉微。即正之虚也。故汗出少者。邪适去而正不伤。为自和。汗出多者。邪虽 
却而正亦衰。为太过也。阳脉实者。邪之实也。然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为其津亡于外。而阳 
绝于里也。夫阳为津液之源。津液为阳之根。汗出过多。津液竭矣。阳气虽存。根本则离。故曰 
阳绝。阳绝津亡。大便焉得不硬 
耶。 
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脉浮为盛于外。脉芤为歉于内。浮为阳。谓阳独盛也。芤为阴。调阴不足也。浮芤相搏。阳有 
余而阴不足也。胃液枯竭。内虚生热。虽有阳气。无与为偶。亦如上条之意也。故曰其阳则绝。 
以上三条。乃因阳明受病之因而申言之。其下三条。则申言阳明受病之证也。 
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微汗出也。 
发热无汗。为太阳病在表。呕不能食者。邪欲入里而正气拒之也。至汗出 。则太阳之邪。 
阳明已受之矣。故曰转系阳明。太阳寒在皮毛。腠理闭塞。故无汗。阳明热在肌肉。腠开液泄。故 
然汗自出也。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热结阳明。为不大便五六日。为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皆燥屎在胃之征。有时、谓阳明王 
时。为日晡也。阳明燥结。不得大便。意非大承气不为功矣。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调胃承气汤证四条
属性: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发汗不解。邪不外散。而欲内传。为太阳而之阳明之候也。蒸蒸发热者。热聚于内。而气蒸于 
外。与太阳邪郁于外。而热盛于表者不同。故彼宜外解。此宜清里也。然无燥实等证。则所以治之 
者。宜缓而不宜急矣。调胃者。调其胃气。返于中和。不使热盛气实。而劫夺津气也。 
x调胃承气汤x 方见太阳权变法。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 
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 
气汤主之。 
此亦邪气去太阳而之阳明之证。过经者。邪气去此而之彼之谓。非必十三日不解。而后 
谓之过经也。观少阳篇第二十条云、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又本篇第六十一条云、此为风也。须下 
之。过经乃可下之。则是太阳病罢而入阳明。或传少阳者。即谓之过经。其未罢者。即谓之并病耳 
。谵语。胃有热也。则热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其大便必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 
。医知宜下。而不达宜汤之旨。故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脉微厥。脉乍不至也。言自下利者。里 
气不守。脉当微厥。今反和者。以其内实。虽下利而胃有燥屎。本属可下之候也。故当以调胃承气 
汤下其内热。此条太阳篇移入。 
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病在阳明。既不上涌。又不下泄。而心烦者。邪气在中土。郁而成热也。经曰、土郁则夺之。 
调胃承气盖以通土气。非以下燥屎也。 
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吐后腹胀满者。邪气不从吐而外散。反因吐而内陷也。然胀形已具。自必攻之使去。而吐后气 
伤。又不可以大下。故亦宜大黄、甘草、芒硝调之。俾反于利而已。设遇庸工。见其胀满。必以枳 
、朴为急矣。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小承气汤证二条
属性: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若与或同。病在太阳。或吐或下或汗。邪仍不解。而兼微烦。邪气不之表而之里也。小便数。 
大便因硬者。热气不之太阳之本而之阳明之腑。可与小承气。和胃除热为主。不取大下者。以津液 
先亡。不欲更伤其阴耳。 
x小承气汤方x 
大黄(四两) 浓朴(二两去皮炙) 枳实(三枚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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