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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和蝴蝶_冯唐-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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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诊断清楚,这种困扰,水流云在,成了一辈子的心症。我无法评说那种观点更加正确。

如果你读完这本文字,回望或是展望自己的青春,感觉烦燥异常,感觉山非山、水非水,说明我的失败还不是彻底的失败,这本文字所做的努力,还有些存在的价值。 





关于书的话

小说txt天堂
关于书的话

冯唐

传说苍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 文字里藏有被泄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叠。但是我的虔诚依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沾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种粟。鲁讯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脸皮又厚到肯偷书,身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身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配提鞋;周围的名花比起《香艳丛书》中的美人,面目可憎。几十年前,叶大麻子德辉讲:老婆不借书不借。其实,他印过《素女经》,因为有伤风化进过大牢,老婆不借是假,书不借倒是真。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润滑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皮肤在我手掌下潮起潮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首关于爱刀的小诗:〃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头埋进书页,呼吸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花雪月过的姑娘,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长发是否象昨天一样柔软?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头?

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以书橱为四壁的屋子,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读过三联出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想到一种境界,一个地方? 天堂。

曾文正说过大意是这样的话,生死有命,富贵难求,唯一能依靠的是读书。毛泽东也讲,如果天下太平,他很可能只是读读书,当个教书匠。换上睡袍,掩上窗帘,就让世界和我之间是堵墙吧,墙和我之间是盏灯,灯和我之间是本书,书和我之间是一付渐渐变厚的眼镜。英雄有温柔乡可老,我这样的呆子,老于书乡已属至福了。

1995年5月写于东单三条

1999年7月改于新泽西 





金大侠和古大侠

小;说;t,xt;天;堂
金大侠和古大侠

冯唐

如果人是一种酒杯,生命便是盛在这酒杯中的酒。这世界上有两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轻轻举了杯子,在风里花里雪里月里,在情人的浅嗔低笑里慢慢地品着杯子里的酒,岁月无情,酒尽了,人便悄悄地隐去。这样的人有陶潜、小杜、李渔、纪昀。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大叫一声,〃好酒〃。然后把杯子抛了,发出响亮的声音。这样的人有荆轲,霍去病,海子,三毛。

但是,这世界上更多的是第三种人,平凡的人。他们挣着不多不少的薪水,干着不重不轻的活。办公室里是俗不可耐的科长以及对之不会产生任何邪念的女同事。下班见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老婆以及晚上睡觉白天还困的儿子。按一定比例出出车祸,患阳痿早泄,每周性交零点八次。杯子中的酒慢慢地蒸发掉,想不到喝,也不知道如何喝。酒没了,杯子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仿佛油尽了灯也就熄了。

于是不甘心平凡的人开始期待鲜活的生命,渴望稀得的放纵,至少希望在书里读到另外一种生活,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拥有的生活。于是有了武侠小说,有了金大侠与古大侠。 

金大侠,一分为二是金庸;合二为一就是〃镛〃,查良镛是他的原名。他同他第一部小说的主角陈家洛一样出生于浙江海宁的望族。一九五二年香港有一场著名的拳师比武。《新晚报》决定同时推出武侠小说连载以满足〃好斗〃的读者,这便有了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这篇谈不上好的东西却引出了金大侠手痒之作《书剑恩仇录》。 

金大侠的文字不愠不火,温厚淳朴,平平静静讲故事。单选一段,你觉不出如何了得,没太多雕栏玉砌可圈可点,但是却挑不出差错;读上一百页,你便会感觉大器,便会感觉世界已经离你已远,便一定要把故事读完。 

金大侠自己比较喜欢《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等感情比较强烈的文字。依我看,金大侠笔力的最佳范围是四十万字,《侠客行》、《连城诀》是精品中的精品,再长的就多少有些枝蔓。《鹿鼎记》是个例外。我一直认为《鹿鼎记》是几百年后仍可以流传的三种现代小说之一。 

古大侠姓古名龙。在淡江大学读书时便手不释卷,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写武侠小说卖钱换酒。古大侠早期作品受金梁二人影响很大,如《铁骑令》。但是古大侠在《绝代双骄》中文风为之一变,少了历史背景多了诡异的对白。《武林外史》中再一变,更斜锋出笔,情节更诡异,古龙体正式形成。金大侠用他十四部书名的第一个字,做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部《越女剑》共十五部,除此之外定是赝品。古大侠的作品太多,一两个对子概括不了,但只要你读过一二不后期真品,就会知道什么是古龙体;只要知道了什么是古龙体,读上两页就会知道手里的书是真是假了。 

古大侠的文字明快爽利,直夺人心:〃在精心剪裁的衣着掩饰下,使他看起来还是要比他的实际岁数年轻得多。还是可以骑快马、喝烈酒,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在这样的文字的魔力下,故事不完,你不可能放下它。 

金大侠与古大侠的区别,是大师与才子的区别。古大侠才气不输金大侠但学识逊之。金大侠有香港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名誉学位,有自己创办的《明报》,有太平山山顶上的华宅。 

金大侠是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古大侠与金大侠相比,更像个江湖人。有人说他是醉死的,有人说他是大醉后被人用刀砍死的,总之他死在自己描写得最多的东西上,死得像他笔下的人物。古大侠是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对于更多的平凡的人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古大侠去了,金大侠封笔了,电视节目实在无聊的那些长夜该如何度过呢?

1995年5月 北京帅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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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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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趣味

冯唐

这次不讲具体的书,只泛泛谈谈书中的文字趣味。 

传说中,苍颉造字之后,有鬼夜哭。文字在诞生伊始,便蕴含着被泄漏的天机,饱蘸着地府的神秘。文字之于笔墨中讨生涯的书生,仿佛五味之于厨匠,在日日的蒸文煮句中,多少能体会并表达出一些神秘天机下的文字趣味。 

稍稍抽象些的文字仿佛名山胜水。山水无尽,风里雾里秋日春日,都有不同的样子;文字无穷,得意失意少时老时,〃爱〃、〃痴〃、〃宽容〃、〃生命〃、〃幸福〃……都有不同的含义。〃老僧初参禅,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后得些智识,见山非山,见水非水;现如今,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读文字亦如参山水。野史里曾载一山僧在僧房的四壁画满了《西厢》故事,来客问他缘由,山僧讲:〃我悟崔莺莺临去时秋波那一转〃文字每用一次,便多一层意思,数前年文字史下来,每个字汇里都凝聚了无数先人智慧,够你穷尽一生。多少巨著,只是略略谈了一个字汇:《红与黑》只谈了野心,《人性枷锁》只谈了欲望,《大白鲸》只谈了勇气…… 

即使被用烂了的文字也仿佛日日见惯的姑娘,如果你静心仔细体会,绝对不乏美感。比如在宋词里被超高频使用的〃销魂〃:不用〃破〃,不用〃损〃,而用〃销〃,那缓慢、隐秘,却一刻不停、不堪细思量的刻骨铭心!不是〃骨〃,不是〃肉〃,而是〃魂〃,魂没了,还剩什么?剩下的那些还有什么意义?还有词牌,这些被词人用来用去、不稍稍留意的三字字汇,细细想来都是有情有景有境的绝妙好词:荷叶杯,梧桐影,点绛唇,如梦令…… 

五经易通,一味难得。人常说杜甫可学,李白不可学,或许就是这个意思。李白绝对有才,随手捻来二十字:〃叶叟天台里,还应酿老春。黄泉无李白,沽酒与何人?〃(注:〃老春〃是种美酒)当时我念到第三遍的时候,眼泪就流出来了。这几百年来,多少人被这二十个字感动过?之后的几百年,又会有多少人会泪流?这是怎样的二十个字呀!日本人于唐人中首推白居易。也是二十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诗的题目是《至友人》。红泥,绿酒,阴天,白雪;酒是水做的火,泥是火中的土,屋外是冷冷的天气;心中有个能相邀共饮的朋友,不就如同在人间能有一处生了火的屋子安身吗?-白居易绝对有才。 

文字的趣味不独中文有。中国人看〃笑〃字觉得可喜,西方人看〃laugh〃也会觉得愉快。中文强于表形,西文强于表音,西方文字亦有独到的趣处。比如〃plum〃这个单词:〃pl〃-牙齿咬破薄而韧的果皮,〃um〃-咀嚼多汁的果肉,味道在嘴里回旋:〃嗯,好吃。〃还记得一首西文小诗,讲〃雾〃。最后一句:〃then; it moves on。〃m-o-v-es-o-n,你慢些读,在浓重的鼻音中,可以触摸到雾的缓缓移动。 

古时候,没有纸,中国用龟甲兽骨,西方用羊皮,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青灯下的史官、僧侣面对黄卷,心里是种圣洁的虔诚。他们如果走在今天的街头,看着满街的错字,书摊上满是〃酥胸大腿〃报刊,会觉得是对文字的一种怎样的亵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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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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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劳伦斯

冯唐

英文书念得多些的中国人难免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中文和英文那个更优越。我个人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数量问题。数量少,二、三十字以下,中文占绝对优势。有时候,中文一个字就是一种意境,比如〃家〃字,一片屋檐,一口肥猪,睡有屋食有肉就是家。乱翻词谱,有时候,中文三个字的一个词牌就是一种感觉,〃醉花阴〃,丁香正好,春阳正艳,他枕在你的膝上,有没有借酒说过让你脸红的话?〃点绛唇〃,唇膏涂过,唇线描过,你最后照一下镜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眼睛?五言绝句,有时候,二十字就是一个世界,比如柳宗元的《江雪》,有天地人禽,有千古幽情。数量多些,比如两、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张岱的小品同兰姆、普里斯特利的散文一样耐读。数量再多些,比如二、三十万字,英文占绝对优势,中文长篇几乎无一不可批为庞杂冗长,而不少英文长篇充满力量。 

这种力量感,最强烈地来自劳伦斯的文字。 

劳伦斯生于一八八五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三零年三月二日死于肺痨,终年四十四岁,是本世纪文学史上重要得不能再重要的人物。他上接狄更斯、哈代,下启詹姆斯、福克纳,是近、现代文学的连接人。最重要的作品有:《儿子和情人》,《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儿子和情人》是劳伦斯的成名之作,小说旧瓶子装新酒,篇章结构不出维多利亚小说窠臼,但是社会背景已经不再重要,人物心理开始唱主角。小说写尽恋母情节,有些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儿子,同妈妈的联系绝对不止是一条脐带,一把剪刀不可能剪断。没有情人,他们不能长大,情人的作用是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离不开妈妈。美国现代图书馆的二十世纪百部小说排名上,《儿子和情人》远远比劳伦斯其他入选小说靠前,看来酒还是比瓶子更重要,老实作文比故弄玄虚更有效。没准百年后念中文的人偶然记起琼瑶,只是因为《窗外》。《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是松散的三步曲。记得第一次读《虹》的时候窗外雨疏风骤,几十页书念得我心惊肉跳,我忽然发现有些人闲了,可以想出这么多事情。这些小说中的女人,让我想起交配后要杀死雄性伴侣的雌性昆虫。 

劳伦斯是能于无声处听见惊雷的人(昆德拉是另一个)。人最大的悲剧不在外部世界,不是地震,不是海啸,而在他的内心。劳伦斯临死前将自己的一生概括为:a savage enough pilgrimage(残酷的朝圣之旅)。或许就是这种苦难,这种对自己的心灵绝不放过的苛求,造就了文字的力量。中国文人最吃不得的是心苦,讲究的是寄情诗酒,内庄外儒,心态平和最重要。或许,文章的区别,中文和英文的区别,说到最后还是人的区别。但是我没有道理地相信,任何一种文字,不吃苦,体会不到苦难,写不出苦涩,一个作家永远成为不了大师。 

谈劳伦斯,不能不提他的最后,也是最遭非议的一部小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小说遭非议是因为性爱描写,但是它成名篇并不仅因为它。小说主题重大:人,性,自然,工业,异化。结构精巧:以性交为结构骨架,九次性交,由初相见到高潮,由地升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果勉强算,李渔的《肉蒲团》也能算是以性交为主线)。 

〃她完全沉浸在一种温柔的喜悦中,像春天森林中的飒飒清风,迷蒙地、欢快地从含苞待放的花蕾中飘出…在她千丝万缕互相交汇的身体里,欲望的小鸟正做着美好的梦。〃 

屈原要是读到这样的文字,一定会想起那些穿兰蕙佩香草和他关系暧昧的女祭祀们。但是,现在是二十世纪,不少人已经觉得劳伦斯假道学,充满基督式说教,上面的一段文字就会被一句话代替:〃当你烦躁迷茫的时候,操。〃(《北回归线》〃when you feel confused; fuck。〃) 

一九九五年北京写 

一九九九年atlanta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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