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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骗艳记-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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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就是四川人呀,熟悉这里有什么奇怪?”王浩灌了口酒,叹气道:“你要是能回到以前该多好!”

    小医仙仰望星空询问道:“那你到底是不喜欢我说话呢,还是不喜欢我太聪明,难道做的你朋友还要装傻?装哑巴,问题出在你的心里。在雅安的时候我没有刻意改变自己,只不过怕你认出来没敢说话而已,我还是以前的卓月,是你的感觉不同了,你对我有了戒心,当然害怕我聪明难道在雅安的时候你认为我很笨吗?还有,为什么你希望我笨呢?除非你准备骗我,或者有事情瞒我,不然,你有什么理由希望我笨?”

    “神经病,我干嘛要对你有戒心,干嘛又要骗你?”王浩做贼心虚的移开目光。

    “是啊,你为什么要对我有戒心?不谤些,时间还早,你是不是再烤一条鹿腿?”小医仙舒适的躺在草地上,至少她对胖子却是没有戒心。

    喝了整晚的酒,第二天的时候又是头痛欲裂。三人辞别猎户,沿着蜿蜒的石阶上山,经过两天两夜的跋涉,熟悉的小屋终于出现在众人视野里。这些也能被洋鬼子找到,连王浩羡慕他的运气。

    眼前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就和师父在的时候一样,王浩默不作声地走进房间。茅舍早就人去楼空,只剩下一个冰冷的丹炉。

    师父到底去哪里?难道真的飞升了?王浩触景生情,用手指轻轻地抚摸丹炉。老伙计曾经日夜不休的烧丹。如今却变的冰冷。

    “我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召唤师不无遗憾的叹息。

    “咦,这分明就是一具丹炉,你说的神仙是炼丹师。”小医仙何等的见识,立即发现了其中玄机。王浩没有心情顾及他的问题,也顾不得做任何掩饰,心事重重的走向师父的房间。

    师父果然不在了,床铺上连被子都没有整理,茶几上还放着一个香炉,将徒弟赶走以后。这里就剩下丹王一个人,反正用不着担心丢人,老头索性连整理床铺的功夫也省下了。

    王浩将房间寻找了一遍,师父什么都没留下,果然是了无牵挂了,自己又何必要执着?王浩不禁一阵自嘲,每个人都期望飞升,仿佛那是修真的终极目的。然而对于留在凡间地人来说,飞升的人实在和挂掉没多少分别,无非是失去至亲的人,丹王就是不肯伤感,也不肯叫徒弟伤感,才借题发挥胖子赶下了山。

    胖子无心睡眠,先是帮师父整好床铺,然后将房间收拾的一尘不染。做好一切后独自来到山崖边。默默地等待黎明的来临。师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丹王的修为自然不可能挂掉,飞升?有的时候猜到和确定还是有分别的,胖子也无法接受这种分手的方式。

    “你认识这时原主人,是吗?”小医仙静悄悄地出现在身后。

    “你那么聪明。难道会猜不出??”胖子再次找出酒壶,隐约猜出了她的来意。

    小医仙顺势坐在崖边,吐了口气妥协道:“好吧,我确实猜出个大概来,也的确有那么点好奇,但是不至于八卦到跑来打听。如果我说是来安慰你,你肯定是不肯接受,渤,我的确是你宽慰你的,当初师父飞升的时候,我也是非常难受,你详查我怎么做,你才能够舒服点?”

    “陪我喝酒,就像以前一样。”黑夜中,只剩下胖子咕嘟咕嘟吞酒的声音。

    不追过了多久,小医仙突然出声询问道:“你又叫我装哑巴?这好像不大公平,你有很多事骗我,对不对?”

    胖子虽然酒喝多了点,不过还是能够思考,想了一想说道:“的确有事情瞒住你,不过那不叫做骗,是你自己没有问我,而且也没有很多,就一点点而已。”

    “你的一点点是多少?能不能说给我听听?作为知己应该坦诚相待。”小医仙趁热打铁,应该说是借酒套问。

    “嗯,也好。不如你来问,我来说,我保证说的都是实话,好不好?”王浩已经是昏昏欲睡了。

    小医仙连道了两句有趣。“问题有没有数量限制呢?不是随便问多少都可以吧?那我可就赚大了。”

    “没有数量限制,在我睡着以前你可以随便问。”说话的时候王浩突然倒在地上,不过立即又被小医仙拉了起来。

    “这里的老神仙其实就是丹王,对不对?”得到胖子的承诺,小医仙一针见血的问道。

    “是的。”王浩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点头承认,起码诚信还是有的。

    “你是丹王前辈的徒弟,是不是?”小医仙乘胜追击。

    王浩摇头,当然不是。

    “那么你和丹王有什么关系?”小医仙得意的笑了,看他如何自圆其说。

    要做出这一切的猜测都不难,自从召唤师出现的那一刻起,胖子的身份就已经呼之欲出了。首先,胖子对召唤师提到的神仙格外尊重,而且还在神仙面前加上一个老字,试想一下,胖子出现至今可曾尊敬过何人?

    然后是答应召唤师炼制星尘沙,这种连小医仙都没听说过的宝贝,显然不是用炼器方法制成,茅舍里的丹炉也说明了这一点。来到龙门山脉以后,名义上是由召唤师带路,胖子却像是回到家里一样,先是血旗镇的故事,然后又是熟到不能再熟悉的猎户。

    最夸张的是,胖子到了茅舍后的表现,闷声不响的又是铺床,又是整理房间的,还摸着丹炉发呆,和平日的懒散,自私完全判若两人。很明显,胖子和茅舍的主人认识,而且在这里居然住过一段时间。

    当世懂得炼丹的人唯有丹王,丹炉无疑说明了茅舍主人的身份。丹王在此隐居,陪伴在旁边宾一定是亲近的人,说到亲近除了子嗣就是徒弟,修真界将子嗣看的非常淡,依此推断多半就是徒弟啦。

    “我和丹王前辈什么关系都没有。”天衣无缝的推断,却被胖子斩钉截铁的否决了。胖子和丹王本身是师徒关系,可是当初被不明不白的赶下山,哪还有脸自称为丹王的弟子?胖子当然更不肯说自己是丹王的弃徒,本来他就不是,要怪也只能怪丹王做的决定。

    不过眼下倒是成全了弟子掩护身份,既然师徒的缘分尽了,也就和丹王没有关系了,所以王浩称自己和丹王没有关系,不算扯谎。

    任凭小医仙再如何聪明,也猜不出整件事的曲折,再看看王浩痛苦的表情,绝不像是在说谎。继续追问唯恐勾起王浩的伤心事,索性换了个话题问道:“那你能告诉我星尘沙是什么?”

    召唤师为了一袋星尘沙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还找到丹王前辈,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那么星尘沙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值得召唤师如此重视,不惜用火炎晶来交换,这一切的一切让小医仙感觉好奇,不过她即不可能去问王浩,也不愿意向召唤师打探,硬生生的将这份好奇留到现在。

    王浩有些神志不汪遥答道:“所谓的召唤术并不能真的召唤出远古神兽,或者是魔神什么的。他们只是利用阵法将亡者的灵魂召唤出来,本质上就和中国的招灵差不多,但是他们的手段更加高明罢了。你也知道灵那种东西什么用处都没有,普通人连看都看不见,也就是变成鬼还能出来吓吓人,所以,他们召唤的东西什么价值都没有,就和变戏法没有什么两样。只有极少数的召唤师能够使用道具,将自己召唤的人,或者神兽展现在观众面前。

    “假如招出来的只是魂魄,的确没有什么好希奇的,随便找个道士也能做到,而且,即便能让人看见魂魄也希奇,本来就有方法能让人看见魂魄,只不过我们倾向于修炼自身,比如说开阴阳眼。而国外喜欢将各种药品施加到魂魄身上,让他们能够被常人所见。但是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不管法术的原理在奇妙,在让人眼花缭乱,倘若缺少力量存在,都是不入流的把戏。”

    “召唤师是能够呼风唤雨,还是一个不入流的小丑,就要看他是否有星尘沙了,召唤师能够召唤出最强大的生物,不过仅仅是灵魂而已,星尘沙却能为灵魂赋予血和肉,甚至是完美重现灵魂在生时候的力量,所以星尘沙是召唤师的顶级道具。”

    第一百三十六章师恩(下)

    星尘沙可以完美重现灵魂生前的力量,那么他就不仅是对召唤师才有用处,修真者也有许多法术可以召唤出灵,供自己驱使。当然这种召灵不能和召唤师相比,毕竟人家才是专业玩召唤的。

    而且修真者一旦渡劫失败,有一定几率面临元神还在,但是失去身体的尴尬,星尘沙这种东西可以拿来救急,虽然比不上原来的血肉之躯,在修炼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却比识仙状态四处漂泊安全的多。考虑到种种因素,修真界有星尘沙这种宝贝也不奇怪,不过,见识广博的小医仙却想起一个名字,血臣丹!貌似和星尘沙的作用完全吻合。

    为了证实心中的猜想,连忙询问王浩,星尘沙和血臣丹是否同一种东西。谁知道胖子连续灌了七,八口酒,倒在地上彻底人事不知了。

    清晨,铅化般的乌云遮住了天空,灰暗的天空飘落细小雪花,轻轻的落在小医仙的头上,脸上,看了眼枕在腿呼呼大睡的胖子,她无奈的苦笑。天晓得她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事实上,她觉得这好像没有什么,胖子喝醉了,靠在自己的腿上睡着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难不成将胖子的头扔进雪水里?不过,换成别的男人敢如此放肆,早被她扔到悬崖下面去了。

    要说胖子对自己有戒心,还真是冤枉他了。远的不说,但凡是有一点点的戒心。胖子也不敢放开了睡呀?

    懒洋洋的翻了个身体,王浩终于张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枕在小医仙腿上,也没有任何的内疚,反而将眼睛一闭继续装睡,迷么舒服傻子也不肯起来呢。

    这种小把戏当然骗不过小医仙了,如果胖子确实睡着了,照顾他是理所应当,不过这种情形就有些暧昧了。“还不快起来!那个召唤师还等着你的血奴沙呢?”

    毕生的梦想近在眼前。召唤师哪里睡得着,睁着眼等待了整夜,清早就来寻找王浩,只不过见到两人亲热,没好意思打搅罢了。

    王浩装作不知昨晚发生的事,睁开眼睛立即夸张的嚷嚷道:“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咦,我昨天没有酒后胡言吧?说了什么你可别介意。”

    小医仙气愤道:“即使你说了我也没听见,行了吗?你还不快点起来,打算赖到什么时候?”

    王浩一个翻身从地上弹起来。“干活,干活。”

    星尘沙又名血臣丹主要功能帮助魂魄重塑身体,当然也可以找回从前的力量。炼制星尘沙需要的材料共有四种,分别是龙胆,尸血。豹齿,凤卵。龙胆一定要火龙的胆才行,尸血并非僵尸的血,是血族的血,而且必定要活了千年的血族才行。豹齿是一种人首豹身的怪物。但是埃及人坚持认为是狮子的身体,然而最难求的却是凤卵,不知道召唤师是如何搞到手的。

    王浩知道小医仙好奇,索性简要的介绍一遍,不过这种程度的解释很难让小医仙满意。“你说的火龙胆是不是指的火龙?他好像没有能力对抗火龙才对。”

    火龙是以火慑势的龙,全身有紫火缠绕,凡有火龙经过之处,一切物体均被烧焦。属于龙类的元素龙。而且是火属本源的怪物,一旦遭遇,以小医仙的实力也只能开溜,实在无法想象召唤师要如何应付?

    “火龙是非常凶猛的动物,他们长着巨大的翅膀。能够飞翔,还能够喷射烈火。”回想起当时地情形召唤师至今还心有余悸,连忙应和。

    “长了翅膀?”小医仙疑惑不解。火龙属本源元素生物,本来就能漂浮空中,要翅膀有什么用?

    见到两人面面相觑,王浩不禁感觉好笑,挖苦道:“原来博学的小医仙也有不明白的时候啊!许多人以为西方的飞龙是特有的生物,实际上在古代典籍里面早就有记载了。有角为虬龙,无角为螭龙,有鳞为蛟龙,有翼为应龙,他说的火龙实际上是应龙。据《述异记》中记述,龙五百年为角龙,千年为应龙,应龙称得上是龙中之精。应龙的特征是生双翅,鳞身脊棘,头大而长,吻尖,尾尖长,四肢强壮,宛如一只生翅的鳄鱼。你仔细想想,那种造型你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医仙点了点头,没有见过才怪呢,战国和汉代时候,龙基本上都是这个形象。“如果是应龙的话,我一个人就能应付,也许要稍微费些手脚,不过,应龙难得并非不好对付,而是因为它们的数量稀少。古时候,龙类家庭非常繁荣,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龙类生性残忍暴戾,一旦得势便会为祸人间,尤其是在沿海地区极其猖獗。后来,修真界开始大规模猎杀龙类,到现在还有屠龙的故事流传下来。大概也就是几十年的光景,龙类销声匿迹,我还以为它们被斩尽杀绝了,原来是跑到别处逞威风去了。”

    王浩狂汗,修真者的能力和贪婪果然不容小觑,居然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让龙类消失,用斩尽杀绝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而且,修真者很少过问百姓死活的,屠龙多半是觊觎龙身上的宝贝。

    召唤师突然间说道:“血族的血不一定非要千年以上,实际上血族和僵尸完全不同,他们的能力与血统有关而不是年龄,具有纯正血统的血族即使才出生不久,也经活了千年的血族更加强大。但是在血族,血统纯正就意味着地位尊崇,为了获得血族贵胄的血液。我可是绞尽了脑汁,所有材料里唯有尸血我认为不太满意,不如你先看看能不能用?”

    王浩接过一滴暗红色的血液,脑海里浮现出倒霉的凯奇,那个家伙居然不惧怕阳光,看来血族的血统的确很重要。以往炼丹师对血族不屑一顾,所以了解也相对较少,丹王就认为血为血族和僵尸一样,都是修炼越久能力越强。教出的徒弟也和师父一脉相承,将凯奇当成了寻常货色。

    “这滴尸血的品质非常差,严重拉低炼沙成功率,即使练成了,说不定影响星尘沙的品质,你确定是使用这滴血吗?”经过一番鉴定,王浩将尸血还给召唤师,假如使用这样的尸血,岂非糟蹋了其余的几样材料。

    王浩先检查过龙胆,完全合乎要求,豹齿的品质也非常好,凤卵更是难求的极品。即便由小医仙出手,也未必能找到这些材料,更别说全部都是上等货色。将这些顶级材料搭配一滴垃圾尸血实在让人不舍,连胖子都为他惋惜。

    笨想也能知道召唤师收集这些材料付出的艰辛。虽然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不过年龄却无法让他等下去。而且对于一名召唤师来说,血族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王浩仅仅是卖了个关子,随后说道:“我倒是囚禁了一名血族,还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不知道他的血液够不够纯正?”

    “尼古拉家族!”召唤师瞪大了眼睛。“尼古拉家族是血族的正统,尼古拉拍爵是公认的血族始祖,他们可是最正统的血族了!你怎么敢囚禁他们的孙子?难道你不怕他们的报复?”

    “哈哈!报复!这是我听过最有趣的笑话,我还怕他们不敢找我报复呢,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回去我就放他的血。”

    虽然将血族的事甩给了月宗,不过凯奇至今仍然关押在小楼,星月宗只不过派人守在这里。诛杀前来营救的血族成员。这种守株待兔的方法让星月宗的高层不甚满意,谁愿意让自己的徒弟长期留在外面?难道不需要修炼地吗?但是碍于陈玄的面子却不好开口,这样耽误时间还不如一一鼓作气杀到欧洲,荡平血族来的痛快。

    与此同时,问剑老怪也放出话要对付血族。徒儿的筑基进展异常顺利,老怪物无聊之余准备找人晦气了。消息已经传的沸沸扬扬,想必老尼古拉如今已经是如坐针毡了吧。根据看负责看押的星月宗弟子介绍,血族一共三次派人营救凯奇,最近一次是在两天前,结果全部是铩羽而归。

    王浩问明了一切只不过笑了笑,径直走向凯奇所在地下室。

    “陈玄居然调来星月宗的弟子帮你对付血簇?你的面子可够大的。”小医仙对血族提不起兴趣,反倒是对胖子和陈玄的关系有所不解,要陈玄做这种事连亲兄弟都别想,难道他们是结义的兄弟。

    进入关押凯奇的地下室,温度陡降。经过一段时间,这里的低温非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地透骨难耐。凯奇犹如一座冰雕立在房间中央,英俊的面孔精雕细刻,即使被冻僵了,他仍然是无可争议的帅哥。

    “这个人就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召唤师有点疑惑,在欧洲,人们制造了最坚固的金属笼子关押普通的血族,而尼古拉家族的嫡孙居然就这么处在地上,仿佛进入了沉睡。以他的目光来看,这样的戒备程度关押血族,而且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显然是太儿戏了些。

    “这些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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