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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辩论,并形成了专以辩论“名实”问题而著称的一个学派——名家。其代表人物有邓析、惠施、公孙龙。但在他们的关于“名实”问题的论辩中,为了显示他们的论辩技巧,他们经常进行一些奇特的论辩,如上述邓析的“两可之说”。惠施更是在对事物“名实”关系进行分析中,提出了分析事物道理的十个命题,这就是“历物十意”:“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些辩题在当时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是地地道道的诡辩,而惠施却“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启发,引导)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庄子?天下》)。
同时,惠施还与当时的“辩者”就二十一个辩题展开了激烈的论辩,这就是著名的“辩者二十一事”:“卵有毛”;“鸡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青蛙)有尾”;“火不热”;“山出(有)口”;“轮不碾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龟长于蛇”;“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黄马骊牛三”;“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对于这些奇谈怪论,“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庄子?天下》)。
这些辩题,曾在当时社会引起很大轰动。虽然惠施自命不凡地宣称:“天地其壮乎!”表明别人“辩”不倒他;虽然这些辩题用现在的眼光看,不乏一些真理性的东西,是在对常识的否定中,以奇谈怪论的形式曲折地表达了点滴的真理;虽然黑格尔也曾说过,常识是一个时代的思维方式,“其中包含着这个时代的一切偏见”;'⑦' 虽然这些论辩也从反面刺激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研究;但是,当惠施“日以其智与人辩”,“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的时候,这些论辩显然也背离了讨论真理的论辩目的,故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点滴的真理被诡辩掩盖了。
因此,庄子说这些论辩是“弱于德,强于物”,只能“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认为这些“辩者”们是“存雄(雄心)而无术(道术)”(《庄子?天下》)。汉代陈亮则更批评他们说:“战国群谈聚议,妄为无类之言。彼固自知其不可而姑为戏玩一也。”(《习学记言序目》)再以后的人干脆把这些“辩者”们的才智和辩术称为“小夫蛇鼠之智”(宋濂语),“千古奸邪之术”(卢绍弓语)。这些“戏玩”的“无类之言”等的评价,最好地说明了这些辩题的性质。
以后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也可叹为千古奇谈。
至于庄子,虽然他的思想闪烁着辩证思维的睿智光芒,使他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位大思想家,但他的许多辩题,其论证奇特,言辞诡异,纵横捭阖。就连他的学生也说庄子好为“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涯之辞,时恣纵而不傥”。所谓“无端涯之辞”,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没边没沿”。可见其论辩中也有许多荒诞无稽、“諔诡可观”的诡辩。
可见,“诡辩”在中国可谓是源远流长,对于这些诡辩,我们将在以后对诡辩的分析中具体谈到。
● “靠舌头过活”——古希腊的诡辩源头
你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越过无穷的点。在你穿过一定距离的全部之前,你必须穿过这个距离的一半。这样做下去就会陷于无止境,所以,在任何一定的空间中都有无穷个点,你不能在有限的时间中一个一个接触无穷个点。
阿基里斯(古希腊跑得最快的人)追不上乌龟。他首先必须到达乌龟出发的地点。这时候乌龟会向前走了一段路。于是阿基里斯又必须赶上这段路,而乌龟又会向前走了一段路。他总是越追越近,但是始终追不上乌龟。
飞着的箭是静止的。因为,如果每一件东西在占据一个与它自身相等的空间时总是静止的,而飞着的东西在任何一定的瞬间总是占据着一个与它自身相等的空间,那么它就不能动了。
一半的时间等于一倍的时间……'⑧'
一粒谷子不能说成是一堆谷子,再加一粒也不能说成是一堆谷子,这样一粒一粒加上去,永远也不会堆成谷堆。
拔掉一根头发不能成为秃子,再拔掉一根也不能成为秃子,这样一根一根拔下去,永远也不会成为秃子。
如果一个人在说“我在撒谎”,那么人们永远也不能判定他的这句话的真假。因为,如果他说的这句话是真的,就是说他说是一句真话,那么,“我在撒谎”这句话就是假的了;如果说他说的是句假话,那么,“我在撒谎”这句话就又是真的了。
你没有失去的东西,就还在你那里,你没有失去角,因此,你就是有角的人。
这些诡辩产生于与中国先秦同时代的古希腊时代。此时,也是思想睿智大放光彩的时代,各种哲学思想轮番上场,探讨着世界如何形成的问题,探讨着人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在争鸣中,哲学家们都以语言为武器追求真理,讲演、论辩之风日盛。因此,时代的需要也迫使社会产生了掌握讲演术、论辩术的需求。柏拉图就曾认为,讲演术是“任何城市里的人们本身的自由和对他人的统治的最大利益和原因”,因为,“言语能够说服法庭上的法官、议会的议员、会员以及一切集会上(不论是什么样的国民集会)上所有的人”'⑨' 。于是,雄辩家纷纷登场。雄辩名篇也不断展现。如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在雅典五百公民法庭上的答辩》,著名演说家德谟西尼的《斥腓力演说》等,都是辩论讲演中的珍品,千古传诵。
在这一时期,希腊社会也出现一批专门收取学费以传授修辞学、讲演术和论辩术的人。由于这些人中的著名代表普罗泰戈拉第一个自称“智者”,所以,人们把他们叫做“智者学派”。这些智者们大都具有相对主义、怀疑主义、感觉主义倾向,在早期,由于他们所传授的是实用的知识,所以也很受人尊敬,如普罗泰戈拉和智者学派的另一著名代表人物高尔吉亚,就都以传授讲演术和修辞术而闻名于世,普罗泰戈拉还以其为传授辩论术而做出的贡献,被世人称为“辩论学之父”。但随着社会日益增长的政治、诉讼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智者学派中的一些人,对辩论的表达方式的重视超过了对问题实质的重视,有的甚至到了对事物的是非黑白不管不顾的地步。
例如,高尔吉亚就以怀疑主义的态度,提出了三个著名命题:无物存在;即使有某物存在,我们也不能认识它;即使我们可以认识某物,我们也无法把它告诉别人。高尔吉亚在论证这些命题时,就利用了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思维与语言的矛盾、逻辑的矛盾来否认事物的存在,否认对存在的认识,否认思维反映、表述存在的直接现实性。这就使他的论证具有了典型的诡辩意味。这种宣讲讲演之道中注重技巧而不在乎内容的方法,使他们受到非议。难怪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多芬讽刺高尔吉亚,说他是“靠舌头过活”的人'⑩'。
至于智者学派中的一些末流,更是同中国先秦时代的“辩者”们一样,在论辩中,抛弃常识,“以正当方式或卑鄙手段”,不择手段地制敌取胜,或压制和戏弄对方,以逞其能,沦落为典型的诡辩家。
在这一时期,哲学上的论争也产生了许多著名的诡辩命题。
如被世人称为“辩证法之父”的赫拉克利特,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火”,又由于火是永恒流转的,因此,由火所生成的世界万物也是处在不停的运动变化之中。为了说明这种“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的性质,赫拉克利特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题:“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他的学生克拉底鲁却把老师关于运动变化的绝对性的思想绝对化,完全否定了事物的相对稳定和相对静止,干脆又提出了“人不能同时踏入同一条河流”的命题,“把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弄成了诡辩”'11'。
爱利亚学派的代表人物芝诺,在为本宗本派的主张进行辩护时,也在想方设法,挖空心思。如他为了否定运动的存在,提出了自己非难运动的四个命题,即上面所列的“二分法”、“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飞矢不动”、“运动场”。当我们看到这四个命题时,不由得想起了中国古代“辩者二十一事”中的“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和“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奇谈怪论。
麦加拉学派也常常提出一些诡辩的命题。通过揭露论题的矛盾,使人限于困境。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上面所列的、由它的代表人物欧布里德所提出的“谷堆”、“撒谎者”、“有角的人”、“秃头”等。
这些命题如果按现代逻辑或现代哲学的眼光来看,一是开“悖论”研究之先河,如“撒谎者”就是一个典型的语义悖论。二是涉及到了言语行为中的“预设”问题,如“有角的人”就是一个典型的语言预设句。三是涉及到量变和质变的矛盾问题,如“谷堆”和“秃头”就是关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问题的。但是,在这些命题的论证中,欧布里德也是在利用概念的灵活性和语言中的矛盾进行论辩,也是让当时的人惊诧不已的,所以说,它们也是诡辩。
● “一切都是幻觉”——古印度的诡辩源头
婆罗门问:“汝(你)为何名?”
提波答:“名天。”
问:“天是谁?”
答:“我。”
问:“我是谁?”
答:“狗。”
问:“狗是谁?”
答:“汝。”
问:“汝是谁?”
答:“天。”
问:“天是谁?”
答:“我。”
问:“我是谁?”
答:“狗。”
问:“狗是谁?”
答:“汝。”
问:“汝是谁?”
答:“天。”
婆罗门被折服。'12'
在古印度,思想文化也异常发达,宗教、哲学,派系丛生,观点纷呈。各宗各派之间,各擅锋锐,以求生存与发展,因此,论辩也是十分发达。在其古典文献《五十奥义书》中,就记载有很多生动的论辩。
在这些论辩中,有些论辩属于派系之争,观点之辩,但有些论辩恐怕也是纯粹炫耀自己如何披坚执锐了。如被佛教尊为龙树菩萨的佛教哲学家龙树,他有个弟子叫做提波。有一次,提波来到钵罗耶伽国的伽蓝,城中有个婆罗门“高论有闻,辩才无碍,循名责实,反质穷辞”。看来是个论辩高手。上述让人哭笑不得却又不能不甘拜下风的“弯弯绕”,就是他与提波论辩的结果。
还有一位智者,他经常向国王讲授“一切都是幻觉”的观点。有一次,宫廷里惊了一头大象,乱跑一气,把这个智者吓得屁滚尿流,东躲西藏。事后国王嘲笑他说:“你是被幻觉吓跑的吗?”这位智者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答:“国王,您看见我逃跑只是一种幻觉。”诡辩到如此地步,人们还能对他说什么呢?
如上,东西方的“诡辩”都可谓是源远流长。了解了这些诡辩的源头,有助于我们认识并破斥现实生活中的诡辩。
第二章 思维的陷阱——要了解诡辩
● 赔钱赚吆喝——有意和无意的区别
了解了诡辩的定义和诡辩的历史源头,我们还需要了解诡辩与谬误的区别。
已故著名相声演员侯宝林曾经说过一个传统相声“卖布头”:
一个卖布头的小贩一边卖布一边吆喝。他称赞他卖的布头白:“气死头场雪,不让二场霜。” 称赞他卖的布头黑:“气死张飞,不让李逵,亚赛那唐朝的黑敬德。在东山送过炭,在西山挖过煤,开过两天煤厂卖过两天煤,它又当过两天煤铺的二掌柜的吧!”尽管这位卖布头的小贩起劲地吆喝,人们还是不买他的布头,于是他便一边吆喝,一边降价,两丈多的布头从三块六降到两块钱,于是有人表示愿意买他的布头了。但这时卖布头的小贩吆喝得昏了头,全然忘记了吆喝的本来目的是什么了,只见他一边吆喝一边砍价:“这阵儿你要买我还不卖它。怎么回子事?我赔本赚吆喝……去两毛,让两毛,你给一块六!再去四毛你给一块二!在去两毛干脆一块钱!这不一块钱!去五毛,让五毛,你白拿去吧!”在口舌之快中,大过吆喝瘾的小贩“为艺术而献身”——赔得一干二净了。
“赔钱赚吆喝”的卖布头小贩虽然傻得可爱,但他并无恶意,只为吆喝得畅快、过瘾。并且就算是赔了个精光,他也心无挂碍,因为他赔的本都是从他自己腰包中掏出来的。因此,卖布头的小贩只是在吆喝的过程中忘了吆喝的本来目的,把“吆喝是为卖布”与“为吆喝而吆喝”颠倒了。
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赔钱赚吆喝”就不是这样了。如“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要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如今的那许多冠冕堂皇的“交学费”、无法收拾的“政绩工程”等等,就不是带有艺术痴情的“赔钱赚吆喝”,而是别有用心的“赔人民的钱赚自己的吆喝”了。如报载豫西某镇领导人,几年前大肆举债筹建“政绩工程”,欠下“政绩债”1亿多元。若按该镇目前的还债能力,要想还清这笔“政绩债”,共需耗时100年。如此“信誓旦旦”的一届“政绩”,变成了几届、十几届政府的包袱。难怪人民对这种“赔人民的钱赚自己的吆喝”的虚假“政绩”、泡沫“政绩”,心寒齿冷,像两千多年前孔子无奈感慨“苛政猛于虎”一样,要愤慨这种变味的“政绩”猛于虎了。
显然,这两种不同目的、不同结果的“赔钱赚吆喝”不是一回事。艺术痴情的“赔钱赚吆喝”充其量只是谬误,而毫不务实的,甚至是营造自己官场晋升阶梯的“赔钱赚吆喝”则就是诡辩了。
实际上,谬误和诡辩都是指与真理相对或与客观事实不相一致的认识。但谬误是不自觉地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而诡辩则是故意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
● 怎么去救火——误解和曲解的区别
“救火!救火!”电话里传来了焦急的呼救声。
“在哪里?”消防队的接线员问。
“在我家!”
“我是问着火的地点在哪里?”
“在厨房!”
“我是问我们怎么样去你家呢?”
“你们不是有救火车吗?”
“我是问我们怎么开到你家?”接线员显然有些生气。
“难道你们没有司机?”报警的人火气更大。
现实生活中,这种“你说城门楼,他说小草头”的沟通屡见不鲜。这种不得要领的沟通,涉及到沟通交际中的语言环境问题。
人际之间的沟通交际,都是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以及交际双方共同具有的知识基础上,通过语言来完成的。在这种言语行为中,就有一个说话者如何表达与听话者如何理解的问题,也有一个交际成功的等级问题。说话者在“说什么”的时候,他的目的在于通过表达自己的思想,在听话者身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效果。如何理解“说什么”,是衡量听话者理解能力的尺度。
但是,语言的表达有时会产生一定的歧义,从而造成误解,这就需要通过语境来限制歧义,以消除误解了。具体的语境总是独一无二的,在特定的语境中,可以将一些含混的语言,变为意义确定的语言。在“如何救火”中,问者之“疑”如果没有一定的语境,则会产生歧义,但答者却偏偏忘记了此时的呼救语境,在时间最为急迫的时候,纠缠于问者之“疑”的歧义上,使应答不得要领。而问者也没有在答者如此“不开窍”的情况下,及时调整“问句”,从而也助长了这种“不得要领”。因此,从沟通交际成功具有等级性问题上看,由语言的表达歧义所造成的误解,是最糟糕的理解。
有则古代笑话:某地方官拜见巡抚大人:
巡抚:“你那里的百姓如何?”
地方官: “白杏有两棵,红杏倒不少。”
巡抚:“不是问杏树,是问黎庶。”
地方官:“梨树很多,只是结的果不大。”
巡抚:“什么梨树杏树,我是问你的小民。”
地方官:“下官小名叫狗子。”
地方官如此傻呼呼地“听话听声”,巡抚如此文绉绉地不知调整“问句”,使得这场沟通交际的成功等级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