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莫侠,谢谢。”
莫侠收敛了笑容,咳了咳,说:“有什么话等出去再说吧,现在当务之急是怎么出去,封慎,你都不知道,这里的人有多么变态,我们刚过来找你的时候,几个不男不女的就和疯狗似得扑上来……”
他话还没说完,门口突然响起不小的动静,秋玲发出急切的声音,片刻后,几个人破门而入。
湛明澜一惊,从封慎怀里抬首,看见为首的那个美丽女孩,五官尤为深邃,正震惊地盯着自己和封慎。
她个子很高,身材曼妙,穿了一身贵气的红衣,脖子上挂了两个音圈,其中一个还镶着一块陈色不错的玉石,纤细的腰带上缀满铃铛,正轻轻地晃着,长长的两条辫子一左一右地垂挂在高耸的胸前。
看见湛明澜的那刹那,她的面色骤然发白,抖了抖唇,便开口,用异族语言尖声地问了一句什么。
湛明澜的心又被揪起,虽然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从她脸上,读到了来者不善四个字。
封慎的手掌搁在湛明澜的肩头,轻轻拍了拍,像是安抚,然后认真地解释:“她是我太太。”
说罢,又用黎云族的语言重复了一遍。
湛明澜抬头看封慎,目露好奇,心里想的是,你什么时候也学会鸟语了?
那女孩闻言,面色又是一变,将目光投向湛明澜,以一种审视的神情,严肃地看着她的脸。
秋玲踉跄地从后面挤上来,有些气急,但不失恭敬地对这女孩说了几句话,转而向湛明澜和莫侠介绍:“她是我们黎云族现任族长的女儿,我们的占娜桑大小姐。”
果不其然,她就是族长的千金,湛明澜在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猜到了她的身份。据秋玲所说,封慎获救后,待在黎云族的这段时间,都是由这个大小姐亲自侍奉汤药的,她对封慎格外地上心。
想到这里,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微妙感觉,她环住封慎腰的手没有松开。
封慎不卑不亢地说道:“占娜大小姐,这段时间多亏你的热心照顾,对此我很感谢。如果不是你们的相助,我也无法撑到今天,等来和我太太相聚的一日。”他说话的时候,手掌从湛明澜的肩头慢慢下滑,然后稳稳地落在她腰上,低头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似安抚,再抬眸,对着占娜桑,继续说,“我本意就是将伤养好后立刻回到她身边,没想到她动作比我快,亲自找过来,对我来说是意外之喜。现在,我要跟着她一起回家了。”
秋玲将封慎说的翻译给占娜桑听。
占娜桑听后,面色苍白如纸,手紧紧攥成拳,无法承受这个事实,她早就对封慎芳心暗许,每次他提出要走,都被她用各种方法阻挡下来,甚至派人日夜轮流地监督他,生怕一个不当心,他就会偷偷溜走。
却万万没想到,他的太太会找上门来。
占娜桑也知道太太两个字代表什么意思,他们黎云族也是一夫一妻制,彼此认定后就是一生一世,男人有责任爱护,疼惜,照顾自己的太太一辈子。封慎也不止一次地告诉她,自己是有太太的,在家等着他,他必须回去,但占娜桑却抱着这里与世隔绝,他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会忘记他太太的希望,一心一意地守着他,每天亲自侍奉汤药,希望与他日渐亲近,让他彻底放下对他太太的感情,最终选择和她在一起长相厮守。
此时此刻,占娜桑看见湛明澜紧紧依偎在封慎怀里,而封慎用一种她从未见过的温柔,疼惜,宠溺的目光看着湛明澜,她知道希望快破灭了。
封慎对她一直很冷淡,除了感谢之外,都不怎么爱搭理她,无论她怎么兴高采烈地和他说话,带着黎云族的各色宝贝送他,甚至是亲自为他敷药,换脏了的纱布绷带,他对她也就是一句淡淡的谢谢,除此之外,什么回应都没有。
她却甘之如饴,认为他本身就是清冷,内敛的男人,不擅长表达内心的感情,但没想到,他竟然也可以有这么外露的神情,如此宠溺的微笑和目光,让她的心顿时像是被刺了一刀。
想到这里,她咬了咬唇,对着湛明澜,尖声说了句话,然后示意秋玲翻译给湛明澜听。
秋玲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湛明澜说:“我们大小姐说了,封先生是她救的,他的命是属于她的,没有她的允许,你不能带她走。”
莫侠立刻挑眉,不满道:“这是什么鬼道理?她是他老婆,为什么不能带他走?你救了他,他就是你的了?当他是小猫小狗啊?他是个活生生的人,有自主选择权,想留就留,想走就想,你凭什么阻止?”
秋玲压低声音对占娜桑说了几句,占娜桑显然不同意这个说法,坚持说,封慎的命是她救的,如果不是她,封慎早就死了,现在的封慎是属于她的,没有她的允许,不准任何人带他走。
封慎正要说话,湛明澜松开他的人,脱开他的怀抱,起身走向占娜桑,直到她面前一步之遥,停下了脚,弯下腰鞠了一躬,很郑重地道谢:“谢谢你救了封慎,还照顾他这么长时间。如果不是你,他也许早就不在了,对此,我真的非常感谢。”然后她慢慢挺直背脊,凝视着占娜桑年轻紧绷的脸,一字字地说,“不过一事归一事,他是我的丈夫,我必须带他走。”
占娜桑蹙眉,秋玲立刻翻译给她听,她听了后瞪大了眼睛,摇头表示不同意。
湛明澜料到她会是这个态度,微笑道:“不管你同意与否,我都要带走他。我千辛万苦找到这里来,就是要找到他,带他回家,无论什么阻力,对我来说都没有用。”
她说着转头,眼眸带笑地看着封慎,封慎就坐在那里,上身缠着密密的绷带,轻轻咳了咳,嘴角浮现一个很浅的弧度,然后弧度慢慢加深,眼含蕴华,只看着她,像是这个世界只有她。
占娜桑的心沉到了底,事到如今,她知道封慎决意已定,他非走不可,她无法挽留,但心里始终不甘心,握了握拳头,用黎云族的话对湛明澜说:“既然你说无论如何,都要带他走,那你敢不敢接受我的挑战?”
秋玲翻译后,湛明澜沉吟了片刻,竟然没问她说的挑战是什么就点头:“好啊,我接受任何挑战。”
生生死死都经历过了,她还怕什么呢?
封慎闻言立刻沉声说:“我们不接受你的什么挑战。”
占娜桑见他护妻心切,胸口又一阵痛。
莫侠也说:“是啊,我们带走自己的人是天经地义的,凭什么还要过你这关?我说,大小姐,别太当自己是一回事了,人家是合法夫妻,你来插^足个什么劲啊?我说你们黎云族的男人是都死光了,还是怎么的?你非要霸占有妇之夫不放?”
占娜桑听后,目露凶光,忍了忍后选择无视莫侠的挑衅,侧过头,继续对视湛明澜:“如果你赢了我,我心甘情愿放你们走,但如果你不敢接受我的挑战,或者企图偷偷溜走,只能说明你们汉族女人是胆小鬼,还是忘恩负义的东西!”
“占娜桑!”封慎喝斥,胸口的伤被牵扯到,一阵尖锐的痛让他蹙起眉来。
占娜桑立刻扑到床边,看着他英挺的眉目间的那分隐忍,心疼得不行,正要伸手贴上他宽阔的胸膛,封慎伸手阻挡了她,淡淡道:“以后我太太会照顾我的。”
占娜桑神色黯然,只能看着湛明澜急着走过来,伸手,小心翼翼地解开封慎胸上的绷带。
一圈又一圈,等解开最后一圈,才发现封慎当时中枪的伤口又渗出血来,占娜桑立刻紧地大声命令手下人递上药包,没一会,药包被递了上来,她亲自动手找到止血的药粉,正要打开,湛明澜已经伸手过来,她紧紧地握着药瓶,看着封慎一脸疏离,拒绝她上药的态度,不情不愿地将药瓶递给湛明澜。
那个伤口很深,湛明澜触目惊心,满是心疼,将药粉轻轻洒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地问:“痛吗?”
封慎摇了摇头:“还行,不是很痛。”
占娜桑冷冷地看着他们的互动。
湛明澜亲自帮封慎缠绷带,封慎抬臂,她双手绕过他的腰,来到他的背后,两人呈现一个拥抱的姿势,封慎低声笑了一下,竟然当着占娜桑的面,低头,蜻蜓点水一般在湛明澜娇俏的脸颊上一吻。
占娜桑的心立刻碎成了一地渣子。
湛明澜处理好封慎的伤口,然后看着占娜桑,轻轻叹了口气,说:“我愿意接受你的挑战。”
“澜澜。”封慎拉住她的手,无奈道,“别不听话。”
“没事的,我想占娜桑大小姐不会怎么为难我的。”湛明澜淡淡地笑了笑,“我也不会输的,我要光明正大地赢回你。”
占娜桑提出的比试是赛马,他们黎云族的女孩都很擅长骑马,巧的是,湛明澜也会骑马,骑术也算不错。
封慎还是不同意,但拗不过湛明澜的执意,用她的话说,没事,赢了她就没话说了,输了的话我也照样带你走。
占娜桑见她同意了,面露得意,论骑马,放眼整个黎云族,哪个女孩赢得过她?她要让封慎亲眼见证湛明澜输给她,还输得彻底,让他看清楚自己心心念念的女人是多么不堪一击。
这一晚,占娜桑不让湛明澜和封慎有独处的空间,强行命令手下的人将湛明澜带出封慎的房间,并下命令惩罚秋玲的叛徒行径。
秋玲被罚做大半年的零酬劳农活,还要打扫最脏最臭的马棚。
回到屋子后,湛明澜和莫侠对秋玲表示了歉意,秋玲笑着摆摆手,说:“没事的,大小姐现在在气头上,所以拿我出气,等她气消了,我的惩罚也就作罢了,其实她人不坏,只是太喜欢封先生了。”
莫侠嗤之以鼻:“我看她简直就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变态。”
湛明澜不语,她心里想的是,刚才封慎一直坐在床上没有站起来过,的确有些不合常理,他的腿到底怎么样了?
“我们大小姐从没有恋爱过,虽然族里喜欢她的男孩子很多,但她都看不上,我们族长也颇为忧愁,自从封先生来了后,她日夜亲自侍奉汤药,族长都看在眼里,知道她喜欢封先生,也乐意见成此事,族里的人也将他们看成一对。”
“这是有毛病吧?封慎已经有明澜了,她好意思喜欢有妇之夫?不都说黎云族民风淳朴,族人又单纯善良,热情好客,我怎么半点都没感受到?”莫侠蹙眉,狠狠道。
秋玲尴尬地一笑。
湛明澜无心听他们的对谈,满脑子都是封慎。
晚上,入睡前,她看着窗外的星空,第一次合掌感谢上天让她找到了封慎,无论怎么样,封慎活着就是不幸中的万幸,无论他成了什么样子,她都要陪在他的身边。
他曾经用生命保护她,带她逃出越南的森林,这次她也要拼尽力气带他出去,然后好好爱他。
她记得莫侠那日说的话,封慎爱她的远比她爱封慎的多,这场感情,从开始他就是输。
她承认最初的时候,选择和封慎在一起多半是被他感动了,也当他是一个可以逃离的港湾,但此时此刻,她很清晰地意识到,她对封慎的感情,已经是再自然不过了,她爱他。
这个男人,可以舍命保护她,也可以让她豁出去,不顾一切地为他,让她知道,此生有他,足矣。
她缓缓合上眼睛,安静地入睡。
深夜,封慎的旧伤发作,痛得满身冷汗,下人通知了占娜桑,占娜桑立刻跳下床,赶过去,并命令左右手去请大夫过来。
大夫给痛得晕过去的封慎打了一针,灌了药水,他才慢慢睁开眼睛。
占娜桑正红着眼睛,倔强地看他,说:“如果她知道你的腿已经废了,她还会要你吗?”
她反复说了三遍,封慎侧过来看她,不以为意地扯了个笑。
占娜桑又说:“留下来吧,让我照顾你一辈子,我会比她对你更好的。”
说着,拿起热毛巾欲去擦他额头上的冷汗,他伸手阻挡她的举动,拿过毛巾,自己压了压额头,昏暗的光下,他声音很沉:“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不会嫌弃我,依旧会陪伴我,照顾我。”
占娜桑听不懂似的,疑惑地看着封慎。
他说完,咬了咬牙,将腿上的针□,丢在一边,细密的汗从他锋利的鬓角下滑,灯光下,他绷带上有明显的血渍,背脊僵硬如石,房间里充斥着药草味,淡淡的血腥味,男人从皮肤腠理中传出来的体味。
他抬眸瞟她,眼神如辽阔的,一点沉静,又一点坚定:“我也一样,她是我太太,我唯一的女人,我有责任保护她,疼爱她。”说着,竟然有些挑衅似地朝占娜桑轻笑了一下,“大小姐,你别去招惹她,否则我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
占娜桑失魂落魄地起身,转身走出去,在门口踉跄了一下。
78章
比试的那天;不少族人来围观。也是;短短几日里,湛明澜和莫侠来找封慎的事在族里传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他们的占娜桑大小姐对那个神秘的异族男人感情非一般,偶尔也会猜测那个异族男人的来源;真实身份;年龄;但都没有半点消息;只知道他长相极为俊美;大小姐对他一见钟情……现在好了;两个异族的男女闯进来抢人;其中一个还自称是异族男人的老婆,故事情节如此跌宕起伏;不好好八卦个三天三夜简直对不起这些向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平淡如水,缺少调味料的族人。
太阳照得湛明澜整个人热烘烘的,她换好了黎云族的骑马装,走出来的时候,无数双眼睛落在她身上,不动声色地打量她的长相和身材,并不厚道地在心里将她和占娜桑对比了一番。
占娜桑挥着马鞭,指了指远处的一个小坡,说了怎么个比法,这个比法很简单,谁先到那个小坡,谁就赢了。
湛明澜微微眯起眼睛,眺望了那个小坡,距离挺远。
莫侠走到她旁边,抱胸说:“我听秋玲嫂说这个目中无人的大小姐很会骑马,从没有人赢得了她,你输的概率很大。”
湛明澜耸了耸肩,回道:“无所谓啊,反正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带封慎走的,和她比赛只是想告诉她,我没在怕她。”
莫侠笑了,目露赞许:“也是,就当作陪她玩玩。”
只是环顾四周,不见封慎的人。
湛明澜蹙眉,立刻问占娜桑封慎人呢,占娜桑冷冷地看她,没做理会,秋玲从人群后跑上来,湛明澜拜托她问占娜桑封慎为什么不在,秋玲点了点头,上前语带恭敬地问占娜桑,占娜桑淡淡地解释了一句。
“他的腿上复发了,不方便过来。”
湛明澜一听,心立刻被揪住了,手紧紧地握着马鞭,一种不好的预感升腾。
却不容她多猜测,比赛已经开始了,占娜桑很利落地跳上了马,湛明澜反应过来后,轻吸气,心想,她就和占娜桑比一场,无论结果如何,比赛结束,就立刻带封慎回去,这样想着,她也利落地上了马,余光却瞟到左后方一张有些眼熟的面孔,凝眸一看,正是她和莫侠第一天来这里,那几个和他们作对的少年中的为首。
那少年正怒目对着她,一脸不服。
湛明澜没有回应他的愤怒,收回了目光,调整了姿势,目光很平静地看着前方。
哨声响起,尘土飞扬中,两匹马同时驰骋而去。
在中途,湛明澜感觉不太对劲,夹着马独的小腿隐隐作痛,她极力忽视这痛觉,集中精神驾马前行。
差不多快一千米的时候,湛明澜已经痛得不行了,她很久没骑马,骑术早已生疏,怎么比得上在马背上长大的占娜桑?此刻,占娜桑已经领先她几百米,两人的距离越来越大。
看来,输是一定的,但她没有选择自暴自弃,也没有及时停下马检查自己越来越发痛的小腿,反而忍痛凝聚精神,完全没有半点松懈,追着占娜桑而去。
等湛明澜到终点的时候,占娜桑早就牵着马站在那里,手里甩着马鞭,一脸倨傲地看着她。
湛明澜气喘吁吁地下了马,面色很差,汗水从额角滑下来,沿着她优美的颈部曲线,滑入套衫里。
“你输了。”占娜桑轻蔑地笑了笑,看着湛明澜如此虚弱的样子,她更瞧不起了,这么不堪一击,封慎到底喜欢她什么?
湛明澜猜到她在说什么,扯出一个笑,用汉语说:“你的骑术真的很好,我很佩服。”
占娜桑收敛了笑容,用目光打量她,然后带着狐疑地盯着她的左腿,竟发现她的左腿上蜿蜒着一抹鲜血。
湛明澜弯下腰,蹙眉看着自己腿上的伤,然后伸手扯下扎进她小腿的尖针,喃喃:“原来是这个玩意,怪不得那么痛。”
占娜桑大惊,片刻后想到了什么,咬了咬唇,上前,说了一句鸟语,又点了点自己的马,示意湛明澜上马。
湛明澜用手压住自己的伤口,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