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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什么?”那侏儒啊呀竟然也有些紧张,毕竟他这一生笑傲江湖,天下人闻其名而畏其声,独独被这昔日的一纸欠条给束缚住了,让他不得真正自由。
年轻人道:“但是我忘了带了,这样吧,你先回去,过个什么时候,我找到了,再打电话给你!”
侏儒啊呀都没想过,这世上还有人敢跟他赖账,他阴测测一笑道:“你想玩花样?可知道现在我要取你性命易如反掌?”
年轻人没有丝毫担心害怕之色,他微笑道:“你不会的,理由我想的很明白,第一:我不是名人,你挖我的心没意思;第二:那欠条就在我心腹手里,只要我一死,我爸爸立即会用这张欠条来要你自己取你的性命,我算算看,有天下闻名的s级杀手啊呀给我陪葬,也死的不冤枉啊!”
侏儒啊呀的脸色很难看了,这就是他最担心的事情,他恶狠狠的盯着年轻人许久,眼中的怨毒之色吞吐,终于道:“有意思,你比你爸爸厉害,说吧,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第三百二十七章 我不想要
年轻人道:“我想请你再杀一个人。”
“杀人?”侏儒啊呀冷声道:“要我杀人,你知道规矩的。”
他的规矩就是,如果不是权贵之人,绝对不杀,如果你的心没有价值,他认为不值得杀,那么就算你带上全部家产去找他,他也不会看你一眼,更何况是杀了你。
但如果他觉得你的心值得,那么就算是你设下万重阻碍,用一百层的铁皮把自己封在屋子里,他也会想办法来挖走你的心,这是他的一点嗜好。
在这个世界上,人有千百种,有些人收集古董字画,有些人喜欢炒地皮玩股票,也有些人喜欢珠宝玉器女人,而他偏偏喜欢人心。
其实仔细想想看,人心的确要有意思的多了,因为一个人只有一颗心,哪怕是狂魔希特勒,他也不会比别人多出一颗心,而如果有机会,挖出他的心来看看,究竟是黑还是红,那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这绝不是变态,变态指的是什么人的心都挖,那是没有任何品味,没有任何选择的暴发户作为,而侏儒啊呀做的是,有情趣、有价值,前无古人之事。
年轻人显然很清楚他的规矩,他说道:“这个人绝对是个名人,她的心也绝对是颗非常有意思的心,甚至有人说,她的心上长了十七八个窍,每个窍想事情都比别人快十七八倍。”
“哦?”那侏儒啊呀来了兴趣,道:“她是谁?”
年轻人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蘸了点碗里的汤汁,在桌上写了个名字,道:“就是她。”
“是她?”侏儒啊呀奇道:“你。。。。。。”
年轻人道:“理由我不想多说,只要你杀了她,从此你和我们家一笔勾销!”
侏儒啊呀嘴角泛起怨毒的讥讽,冷声道:“我凭什么相信你,一旦杀了人,万一你又给我来个赖账?”
年轻人已经想到了这一点,他说道:“我现在就可以写个字据给你,证明我买凶杀她,日后我若是赖账了,你完全可以公开这字据,到时候你不杀我,我也会被人乱刀砍死!”
侏儒啊呀不能确定这年轻人有几分诚意,不过这个建议还是比较中肯的,只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想他在江湖上是何等名气,竟然被一个ru臭未干的小子一再利用,他岂能心甘情愿。
“如果我不答应你呢?”
“如果大家不能成交,那实在太可惜了。”年轻人叹气道:“毕竟我是一番诚意的。”
侏儒啊呀眼珠子一转,沉声道:“要杀她并不是不可能的,不过我想到一个更好的办法,可以乖乖的逼你交出欠条。”
“什么?”年轻人厉声道:“你不要忘了,你的性命也随时捏在我们父子手里。”
侏儒啊呀道:“我知道,所以我决定用你的性命来换我的性命,从今天起,我将你带在身边,带回我家去,你们曹家可就只有你一个儿子嫡传香火,想想看,你爸爸会不会用那欠条来赎你的命呢?”
“你!”这年轻人倒没想到这一出,一时有些迟疑,惊声道:“你不能这样做,你不怕大家鱼死网破?”
侏儒啊呀狞笑道:“我信守我的承诺,你却失信于我,就算鱼死网破,我也要杀光你们曹家的人,啧啧。。。。。。”
年轻人苦笑一声,暗道:“这次我可真把自己给坑进去了,尼玛,这欠条早就找不到了,你让我爸上哪去找张欠条来赎我的性命啊!这可怎么办??”
侏儒啊呀看他面色大变,眼珠直转,知道他在想着脱身之策,他阴测测道:“你不必多想了,应当知道,我想要杀一个人,他很少能逃得掉,何必是你呢?”
年轻人苦笑道:“我哪里想逃,我是在想,你家在哪里?”
侏儒的家会在什么地方?
在山之巅,在海之滨,还是天之涯,海之角?
都不是。
侏儒的家就在地洞里,好像老鼠的地洞一样,侏儒的家就在经过一条长长的地洞后豁然阔大的山腹中。
年轻人已经跟着他走了很久的路了,他的两条腿都累得好像灌满了铅,半步也走不动了,但他咬着牙,没有半句讨饶,依然深一步浅一步的跟着,并不肯落后。
“我看过一步电影叫《指环王》,里面的霍比特人,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霍比特人天生就很矮小,而且胸无大志,甚至有时候是猪猡的意思。
“你先进来看一眼再说吧。”
然后年轻人才真正进入到了侏儒啊呀的家。
他绝对不是暴发户的儿子,从小的见识也算是不凡,但当他看到这个家的时候,他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
这里已经是山腹里的一个洞窟,但没有人会说这是一个老鼠住的洞窟,他头顶有无数色彩斑斓的钟ru石倒挂着,每一个钟ru石上都吊着一盏做工精良的水晶灯,而那柔和的灯光就洒在地上华美的地毯上,那地毯柔软如女人的肌肤。
还有四壁上挂着名家的字画,唐三彩花瓶里插在新鲜的花卉,床头站着无暇美玉的白马,茶几上放着顶级的大红袍,一套色彩暗沉的紫砂茶具。
还有太多太多,简直看不过来,也看花了眼。
年轻人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口,而最最让吸引他目光的却是那另一侧石壁上凿出来的龛,那里密密麻麻的凿出无数个龛,每个龛上都摆着一个檀香木匣,木匣上刻着一个人的名字。
他才看了几个名字,就已经不敢再往下看了,因为这里每个名字,都曾经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每一个都曾经有过一段叱咤风云的往昔。
但现在,却不得不乖乖的躺在这木匣里。
“这。。。。。。”年轻人吃惊的说不出话来了。
“我去换件衣服。”侏儒啊呀当然明白年轻人此时震惊的心情,他淡淡道:“稍候。”
就在他去换衣服的时候,黑暗的转角处款款走来一名身穿蝉翼般薄纱的绝色美女,她金发碧眼,常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简直比雪还要苍白,她的笑容没有沾染上世间的庸俗,纯洁如三月的春水。
她托着一个小案,案上摆着金樽玉爵,满盛着无双的美酒。
“你喜欢吃茶还是吃酒?”
年轻人似乎已经完全被迷住了。
“茶?酒?有什么意思?”
有这样的美女,什么茶,什么酒,还有什么意思?
的确没有任何的意思了。
“嘻嘻,你不乖哦。”
那女孩放下小案,捧着年轻人的脸,笑的很好看,年轻人想闭上眼,但又舍不得,他拼命的眨着眼,大声道:“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那女孩笑嘻嘻道:“我知道,你是男人。”
“我。。。”
“我还知道,我是女人,男人就需要女人,这道理如同是有天就有地一般。”那女孩道:“你现在需要我吗?”
年轻人自问并不是未经人事,可他经历的那些女人比起这个看似天真无邪的少女来说,她们简直都是木头,白痴,而她才是真正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看着出自天然,却实在有巨大的诱惑。
他开始有些怕了,他怕自己忍不住了。
幸好这时候,女孩却放开了他,只因那侏儒啊呀又出来了。
他这次换了一身柔软,洁白,舒服的长袍,这种衣服现在已经没有人穿了,可他穿来却好像还蛮合适的,最奇特的是,明明他身高不过一米二,可换了一身衣服后竟好像高大了不少,简直有一米九了。
他脸上的表情也很高贵,如同一个贵族。
年轻人又看傻了眼,他突然发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白痴,傻蛋。
“这地方好吗?”
年轻人拼命的点头,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个好地方。
侏儒啊呀看了一眼那女孩,道:“这个女人好吗?”
年轻人也偷瞄了一眼那女孩,竟发现那女孩在冲着他甜甜的笑着,他的心都快要跳到嗓子眼里了,拼命的点头:“好,好!好!”
“好。”侏儒啊呀从那长袍下探出右手,气血一运,顿时静脉怒张,盘横错节如老树根,而那手掌也随之整整变大了一倍,他轻轻的用这手掌在那金樽上一按,只见那金樽宛如泥糊的一般,悄无声息的印进去一个掌印。
这份功力委实可怕,如果被曲勇看到,他当然看得出来,天底下到目前为止,恐怕只有铜面人才能与之媲美。
“我的功夫好吗?”侏儒啊呀收回手掌,淡淡道。
“好,好!”年轻人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好。
“很好!”侏儒啊呀忽然转过身,走到茶几前,倒了一杯煮好的茶水,慢慢的喝了下去,然后他才淡淡的说:“既然我的地方好,女人好,功夫好,这一切你想不想要??”
“想。”年轻人回答的毫不犹豫,道:“不想要的都是傻蛋,白痴!”
侏儒啊呀道:“你很聪明,好,现在这一切都是你的了。”
年轻人失声道:“你说什么?你是说。。。。。。”
“是。”侏儒啊呀道:“这个地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属于你,包括我的武功也可以教给你!”
年轻人怔怔的看着他,开始笑了,他的笑从很小声慢慢变大,最后变成歇斯底里的狂笑,那侏儒啊呀冷冷的等他笑完,才道:“你笑什么?”
年轻人道:“我在笑,我不想要。”
第三百二十八章 这叫手机
“你不想要?”侏儒啊呀的瞳孔忽然变了,变得异常的尖利,那瞳孔里好似射出一柄剑,直接插进年轻人的眼睛。
年轻人的眼睛连眨都没有眨,又过了很久,侏儒啊呀才问他:“你不想要?”
他连问两遍,也不知道是怕自己没问清楚,还是怕年轻人没听清楚。
“我心里面想得要命,但是我不能要。”年轻人道:“我不会拿那欠条来换取这一切,何况,我已经拥有了财富,有了财富还怕没有美女。。。。。。”
侏儒啊呀道:“武功呢?”
“武功?”年轻人叹气道:“我并不喜欢练武,因为那太累了,也太闷了,我没什么兴趣。。。。。。”他凝视着这个神秘而可怕的侏儒,淡淡的说:“再说了,就算武功练到你这种程度,那又如何呢?你有朋友吗?有我这样的快乐吗?”
侏儒啊呀冷冷的看了他很久,最后一拂袖子,道:“从今天开始,你就待在这里,什么时候你曹家交出赎金,我就什么时候放人。”
“喂?”那年轻人还想说什么,但侏儒啊呀已经走了,他只能对着自己说道:“这次玩大了,小勇哥,我可都是为了你啊!”
当曲勇收到曹老板被绑架的消息时,已经是他离开香港的第三天。
“曹恩公在上,在下啊呀泣血来拜:
曹恩公昔日救命之恩,在下时时铭记在心,不敢一日相忘,十三年来只望能早日回报恩情,日前恩公之子终下报恩令,在下倾力相助,双方皆为欢喜,事后贵公子留恋寒舍,依依不愿离去,在下本该尽地主之道,怎奈得担心恩公思子心切,遂前来通报恩公得之。啊呀再拜。”
这份干巴巴的短笺此刻就平铺在曹家的书房桌上,而曲勇已经将这信笺仔仔细细的看了不下十几遍,接到这封短笺的是曹家现在的家主曹世贵,也就是曹毅的亲生父亲,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吹着两边八字胡须,面皮痛苦地好像被人狠狠地踩了一脚。
在这个充斥着墨香味的书房里,还有三个人,一人穿着破旧的西装,后脑勺绑着小马尾辫,脸上满是青色胡渣子,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把玩着扁扁的酒瓶子,随意的靠在门口,带着尖酸的冷笑。另一人头发花白,断了一臂,整个人显得未老先衰的模样,他背负双手,在房中来来回回不停的蹬步,也不知走过多少遍了,他的表情十分沉重。
最后一人是个瞎子,矮小,朴素,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养神,看他那样子,就算你打他一顿也未必放出一个屁来,但偏偏曹世贵的目光一直在他身上流连,欲言又止。
那花白头发的老人终于一顿足,恨声道:“这算什么?!他侏儒啊呀就算是s级杀手,天下人都怕他,我不怕!”
在房间里的五人中,曲勇最熟悉的就是这个老人,他就是昔日景泰的神拳,可惜自从手臂断了后,日渐衰老,功夫也大不如从前了,只听曹世贵叹气道:“我也不想怕他,可。。。一直以来,他只要放言杀一个人,从来没失手过,况且现在毅儿又在他手上,我们投鼠忌器,更是难上加难了。”
“投鼠忌器啊!”神拳冷冷道:“有咱们盗王千十九爷在,还怕偷不出令公子吗?”
千十九爷就是那个瞎了眼的老头子,他皮笑肉不笑道:“神拳兄莫要为老朽吹嘘了,老朽老矣。。。加上这双眼都瞎了,还中什么用啊。。。”
神拳道:“千十九爷客气了,您老人家可是这长江以南唯一一个能盗十九铃铛的神偷了,何况江湖上谁不知道,您的这双招子坏了,可耳朵却练得天下无双,比明眼人要看的清楚多了。”
此人以偷为业,以偷盗自夸,人家称赞他偷术好,是一等贼骨头,他反而开心得意的很,长笑道:“老朽这辈子是什么都偷过了,可还没偷过人,这次要不是四姑娘盛情难却,老朽是不会出山了。”
“那是,那是!”众人点头称是。
“不过。。。”曹世贵还是皱眉哭脸道:“有千十九爷在,要偷出小儿自然是绰绰有余了,可偷出来后,我曹家只怕还是要遭到那侏儒啊呀的疯狂报复啊!”
此言一出,众人不禁又沉默了,现在此处杀伤力最大的莫过于那个金枪手全有仇了,但他也是拼命的灌酒,不敢说自己对付得了那侏儒啊呀。
沉默中,曲勇忽然道:“曹叔叔,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曹世贵对曲勇也不知是恨还是怨,他淡淡道:“今天大家齐聚一处,为的就是想出个办法来,你有话就说吧。”
曲勇当然听得出来曹世贵的口气,不过这也难怪,曹老板是因为他才被侏儒啊呀抓走的,要说责任,他是第一位的,他站起来鞠躬道:“曹叔叔,我知道曹毅是为了我才去找那个杀手的,我除了欠你一句谢谢外,还有对不起!”
“这些就不要说了!”曹世贵将他扶起,道:“毅儿既然肯心甘情愿为你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你也不必自责!”
“谢谢曹叔叔!”曲勇道:“不过,那欠条就算再重要,终究不必人命重要,我想,要不先用欠条将曹毅的命换回来如何?”
这个话,其实其他三人也早就想说了,但是曹家人自己不说,他们也不好开口。
曹世贵当然也看得出众人的心思,他点了根烟,猛地抽了两口,才决定道:“我也不瞒诸位,其实。。。。。。那欠条早就丢了。”
“丢了?!”四**吃一惊,谁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原因,难怪曹毅宁愿自己深陷险地也不肯交出欠条,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交不出来,更为难的是,他就算说欠条丢了,那侏儒啊呀也不会相信的,反而更怀疑他的诚信。
曲勇内心柔软处被狠狠地扎了一下,他立即想到,曹老板明明早就没了欠条,明明知道会惹怒侏儒啊呀,他也要去帮助他,在香港,要不是叶少华突然被杀,相抱堂群龙无首,他也不会这么轻松的回来,还顺带着和那十三号有了盟约,想到这里,他不禁轻轻的摸了一下身上藏着的青铜面具,这面具又回到了他手里,条件是必须要在一年半之内找出解毒的秘密,而且留下了大黄蜂作为人质。
想到这里,他长叹一声,若要说起来,他实在欠这些兄弟的多啊。
“既然那欠条丢了,这可把所有的后路都给斩断了,退无可退,也只能正面迎敌!”
神拳道:“四姑娘离开之前,曾经留下一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