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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惯,我一吃那些菜就知道你也是齐国人,放心吧,少爷不是难伺候的人。对了,等会我出去外边收购棉花,你呢就在仓库把棉花存放好。”话锋一转,“下次可小心点,粮食来之不易。”
明兰怔了怔,醒悟过来仲叔指的是什么,当即点头。
送走仲叔后,明兰关上厨房的门,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心中仍然惊疑未定。
她刚才……居然回到了明家酒坊!
尽管只是一瞬间,她敢肯定那不是在做梦!
作者有话要说:
虫儿待捉。
第一次尝试这样的画风,亲们支持一下哟
☆、第三章(上)
拿出手镯检查了一遍,手镯上还残留着余温。
莫非是这个手镯起作用了?明兰仔细回忆着,她给秦澈和仲叔送了饭菜过去,就回到厨房吃自己的那一份。
吃着吃着不由想起炒鸡肉的时候,往里面洒一点儿酒能够除去鸡肉的腥味儿还是阿爹教的,于是开始想念阿爹的好。
应该不是这样的,如果光凭着想阿爹可以回到明家酒坊,那么之前在路上的时候她没有哪一刻不在挂念着阿爹的。还有什么是自己忽略了的,这一定是她忽然能够回到明家酒坊的关键!
思来想去,明兰急得六神无主,除了想念阿爹,自己到底还做了什么才触发了手镯的穿梭功能,到底是什么。
对了!
明兰眼前一亮,当时她似乎喃喃了一句“阿爹,我在古莘,我真想回酒坊看看你”,随后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发亮的圆圈将她吸了进去,等她回过神来,就置身在明家酒坊了。
可惜的是她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又被送回了厨房。
尽管不知道为何只能在酒坊停留那么短的时间,但这总比什么都没发生的强,不是吗?
李铁匠消失的时辰不止短短一瞬呢,这次应该是她误打误撞。当时明家酒坊似乎遭遇了什么变故,前堂一片狼藉,阿爹约莫是出事了。
她得赶紧寻到法子,把阿爹也带来古莘。
豁然开朗的明兰稳了稳心神,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仲叔按照秦澈的要求,把东西都准备好之后,就到兜售棉花的商贩附近摆了一个摊,这个摊子及其简陋,只有一块麻布铺在地上,一块“收棉花”的牌子立在旁边。
仲叔带了一张木头小板凳往牌子后头一坐,开始闭目养神。
路过的行人莫不是首次瞧见这样摆摊的,收棉花就收棉花呗,还摆这么大的架子,于是纷纷窃窃私语,引来很多人的围观。
这边的动静很快引起兜售棉花的商贩们的注意,大家都在猜测这人不是真想收棉花吧,要不然也不会像块木头似的坐在那儿了,一定是别有所图。
商贩们不理会仲叔,继续卖自己的棉花。夕阳西下,路人都回家做饭了,街道上只剩下稀稀落落的行人,而那个摆摊的男人却依然岿然不动的坐着,“收棉花”三个大字在夕阳余辉的照耀下,仿佛变成了很多铜钱在对商贩们招手。
有的商贩实在忍不住了,既然不知道那个人在搞什么鬼,不如过去问一问。他是从卢邑来到古莘镇的,今年的棉花大丰收,卢邑到处都有人在卖棉花,原本以为下到乡镇,生意会好一点,结果根本没用。
李四就是这些商贩中的一个,他已经来古莘四天了,吃住加上运棉花的费用都是钱,银子花出去了,棉花倒是一点儿没卖出去,再这么下去,等卢邑周边的棉花也采摘了,他手里的棉花就更难卖了。如今他已不奢求能卖出什么高价了,就算拿棉花换大米他也愿意,保底总归比赔钱强吧。
其他商贩纷纷关注着李四的举动,他们哪个不跟李四一样,情形都差不多,若是那人真来收棉花,让李四去探一探价钱也是好的。
李四来到仲叔的摊子面前,蹲下来问道:“这位大哥,你这牌子上写着‘收棉花’,是真的还是假的?”
过了一会儿,仲叔才睁开眼,坐直来,客气的答道:“自然是真的。”
李四心中窃喜,面上还得装一装,“既然大哥想买棉花,为何不直接到那边去买,反而坐在这儿,我还以为大哥不是认真的呢。”
“不瞒你说,那边的棉花太多了,如果我自己上去挑,肯定挑花眼。而且我初来古莘,人生地不熟的,贸然上前,怕应付不过来。”
“我看大哥坐在这儿也挺久了,恰好我手头里有一批棉花,既然大哥想买,价钱方面好商量,大哥要不要看看货?”
仲叔爽朗一笑:“那就劳烦小兄弟把棉花拿过来给我瞧瞧,要是价钱合理,我就索性买下你手中所有的棉花。”
所、所有的棉花!这还有啥好犹豫的!李四忙不迭的跑回去拿棉花,其他商贩见李四有戏,个个围上去想问个究竟,李四只说了一句“那位大哥要买下我所有的棉花”就背了一袋棉花跑了,留下那些商贩个个嫉妒红了眼,悔得肠子都青了。当初要是自己早点去问,说不定现在手里的棉花也能顺利卖完了,这个时候就该在家里吃着妻子做的饭菜,哄孩子玩。
商贩们的内心煎熬无比,好不容易等李四把手里的棉花顺利卖掉了,看见李四笑得那叫一个刺眼,有人忍不住问:“李四,卖了多少钱一斤啊?”
“你们自个儿去问那位大哥不就知道了,他好像是专门来收棉花的……”不等李四说完,商贩们一窝蜂的跑了过去。李四嘿嘿一笑,把钱袋收好,虽然每斤只卖了十四文,可最后那位大哥特意给了自己一两银子,叫他不要把交易的价钱说出去,这样一匀下来,他的棉花也算是卖了十五文一斤。
面对商贩们的询价,仲叔注意到李四已经走了,先让他们安静下来,才道:“我也不愿耽搁大家吃晚饭的时辰,这样吧,刚才我给那位李小哥的价钱是十四文一斤,诸位若是爽快,我就出十五文一斤买下你们手里所有的棉花。”
大家一听,十五文一斤?这也太便宜了吧。有人出声道:“大哥,不是我嫌你的价钱低,这实在是不合理嘛。往年我们都是卖三十到四十文一斤的,今年是收成太好的缘故,我们不得不低价兜售,大哥你总得给一个合适的价格吧。”
“是呀是呀。”其余的人附和道。
“不知诸位可清楚现在的米价是多少?”仲叔不正面回答,反而问起了别的。
“十文钱一斗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嘛。”众人不清楚这位大哥要卖什么关子。
“这就好办了,假如你们以每斤棉花十五文卖给我,那么两斤棉花就可换三斗米,相当于三十八斤米。这样的买卖难道不划算吗?”
听着是挺划算的,就是感觉有些怪怪的,要说不对劲吧,还真说不上来。
众人面面相觑,仲叔也不着急,任由他们去考虑。
最后有人等不及了,答应以十五文一斤成交。有一就有二,他们想着的是,李四十四文一斤都肯卖了,那他们好歹还卖了十五文一斤呢,再不卖,连底都保不住。
众人都把棉花搬到仲叔面前,仲叔称了重,付了钱,对那些商贩说道:“我一个人搬不了这么多棉花,能否请诸位行个方便,我的府上就在附近。”
明兰一人在秦府等了许久,眼看着天都要黑了,仍不见仲叔的影子,秦少爷行踪神秘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他们把这么大的院子丢给她,真这么放心吗?
“明兰,快过来带路。”
前方终于传来仲叔的声音,明兰小跑着上前充当帮手。那些卖棉花的商贩想不到仲叔的家底如此可观,心里对仲叔多了一份敬意。
第一批棉花成功收了回来,明兰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激动,仲叔拍拍她的肩:“别急,明天还会有更多棉花呢。”
也不知道仲叔是怎么做的,第二天,卢邑的棉花商贩好像是约好了一样,络绎不绝的来到秦府卖棉花。仲叔秉持着十五文一斤的原则,客客气气的把那些棉花全都收入囊中,明兰见商贩的脸上莫不是笑呵呵离开的,别提多钦佩仲叔了。
一天忙活下来,明兰的胳膊酸得不行,光今天,那些棉花就堆满了五个仓库。少爷不准她把一袋袋的棉花叠一块儿放,说那样会把棉花压实了,不利于卖掉。明兰只得小心翼翼的对待,但这样还是占用了五个仓库。
又收了两天的棉花之后,整个卢邑市面上的棉花可算是收完了。明兰抽了空隙,问仲叔:“仲叔,您用了什么法子让那么多人都自愿的把棉花往咱们这儿送呀?”
仲叔在清点棉花,把这三天收来的棉花都记在册子上,“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承诺付给他们运费,再加上之前的人帮宣传,棉花自然滚滚而来。”
“那现在我们该做些什么?”
仲叔添上最后一笔:“等老天爷下雨。”
明兰一头雾水,既然仲叔说等,那就等吧。老天保佑,一定要让少爷把这些棉花都卖出去。
瞅着做饭的时间快到了,明兰出门去买菜,她寻思着府里有一个菜园,反正现在手头没有什么事情忙,不如去买一些菜籽来种菜。然后再买两只小鸡养着下蛋,自家养的鸡可比市面上卖的个儿肥。
由于想的入神,不小心撞上了迎面走来的人,明兰吃痛低呼一声,对方语气不是那么友善:“没长眼吗,撞坏了本巫女小心倒霉一万年。”
巫女?明兰抬眼,一张面如三月桃花般娇媚的脸映入眼帘。
“不好意思,是我走太急了,没撞坏姑娘吧。”
“叫我斓澜吧,”斓澜见对方只是一个清秀少年,颇觉无趣,“以后走路小心点。”
明兰说了一声抱歉,抬脚要走,斓澜忽地伸手拦住她:“你身上的手镯哪儿得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需要温养~下章预告:穿梭之旅开启
虫儿待捉。
☆、第三章(下)
“什、什么手镯。”明兰心下诧异斓澜是怎么知道手镯的,她可没戴着那只手镯。
转念一想,巫女不是每个人都能随便挂在嘴边的,无论是巫师还是巫女,基本上都是为王室服务的,寻常百姓很难见上一面。既然这个斓澜自称巫女,那她想必知道手镯该怎么用!
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阿爹说人心险恶,万一斓澜不是好人,把手镯骗了去,那阿爹怎么办。
明兰的心思转了一大圈,最后假装十分不解的看着斓澜。
斓澜肯定她刚才的确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她在楚国王宫担任巫女那么多年,王宫藏宝阁的每一件宝物她都见过摸过。印象最深刻的一件宝物就是一只绝世无双的手镯,据传那是民间的一位异士进贡给楚威王的,它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可以带你穿梭于世上的任何地方。
当时楚威王听说了异士的话,直言不信,假如这个手镯这么神奇,为什么异士不留着自己用,反而还要献出来。
那位异士没有解释原因,楚威王大怒,当即说道:“既然说不出理由,那肯定是在欺骗寡人。”说着就要命士兵把异士拖出去砍头。
异士听说楚威王要砍他的头,复开口道:“王若不信草民,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楚威王自然没有把异士的话放在眼里,他在位数十载,阅尽无数珍宝,这个普通的手镯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奇特之处。楚威王决定给异士一个机会,就叫异士说出使用手镯的方法。
异士把方法写在了竹签上,呈交楚威王。楚威王看过之后哈哈一笑,“在场的都是寡人的证人,你们看好了,既然他说手镯可以带寡人到世上的任何地方,那么寡人倒想看看九泉之下是何模样!”
当时斓澜还是刚进王宫的小巫女,只能跟在大巫女身后,没有在国君面前说话的权利。她当时想,要是手镯真把国君带去了九泉之下,那该多可怕呀,好歹也该去天上看看有没有神仙嘛。
她紧张的看着楚威王,生怕九泉之下的恶鬼忽然从手镯里跑出来。
楚威王按照异士教的方法,嘴唇动了动,斓澜并不知道楚威王说了什么,紧接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王座上的男子忽然被一圈金光包围着,宫殿里的人们纷纷吓得跪了下来,等人们回过神来,王座上已空无一人。
王宫的内侍官吓得惊慌失措,立即让士兵把异士困绑起来。异士一派泰然自若的告诉内侍官,楚威王还会回来的。
随后半盏茶的功夫都不到,王座再次被金光包围,楚威王确实回来了。但那只是一具白骨,上面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
异士被送进天牢,楚宣王即位,那只手镯被锁进了藏宝阁,由大巫女负责看管。楚宣王认为手镯里承载着楚威王的怨恨,一直没有拿来使用。但没多久那只手镯和那位异士都消失了,楚宣王下令不准有人在王宫提及此事,手镯一事慢慢淡忘在人们的脑海中。
斓澜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当楚威王的白骨出现在王座上时,那位异士说了一句话:“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我所说的任何地方是连十八层地狱都包括在内的啊。”
后来斓澜从大巫女那儿了解到,在楚威王之前,齐国的丞相也是因为不相信异士的话,利用手镯去了一趟地府,最后回来的是一具被恶鬼们咬得惨不忍睹的尸体。
关于那只手镯的气息,斓澜恐怕一辈子也忘不掉。现在她居然在这个少年身上感受到了,这怎能不令她兴奋和诧异。
只是……又消失了……
斓澜默不作声的打量明兰,好一会儿才丢下一句话:“没什么。”说罢就走了。
明兰有点儿庆幸,又有点儿失落,算了,今晚再试试看吧。
先去买了菜,明兰跟卖菜的大婶打听到镇上有一家卖菜籽的店铺,于是提着菜来到那家店铺,不料店铺没开门。
一个老大爷对明兰说:“小伙子,这家店铺的掌柜不经常在的,你还是过两天再来吧。”
明兰遂跟老大爷打听小鸡可以到哪儿买得到,老大爷呵呵一笑:“我家的鸡刚好孵出了一窝小鸡,要不要来看看?”
明兰面带笑容:“好啊。”
跟着老大爷来到一户篱笆小院子里,茅草屋右边的角落里是一个鸡舍,两只母鸡正在刨虫子吃,它们身后跟着几只毛茸茸的小黄鸡。
“这窝小鸡都在这儿了,你自个儿选吧。”
“老大爷,挑选鸡苗我不太在行,还是您帮我挑两只母的一只公的吧。”
老大爷也不见怪,他把母鸡捉进鸡笼里关起来,然后叫明兰帮他把小鸡赶到一块儿,抓起这只瞧瞧,那只看看。而鸡笼里的母鸡看到小鸡被捉,非常的激动,不停的叫唤。
老大爷按照明兰的要求给她选好了三只小鸡,装进一只小竹笼里,对明兰说道:“选鸡苗,就要选那些毛无粘壳,爪子两只无残缺,喙正常,脐带无黑点、无线发育良好,眼睛光亮有神无瞎眼的。小鸡养五个月左右就能下蛋了,多给它们吃虫子,会长得更快些,下的鸡蛋也大个一点。”
明兰一一记在心里,指着鸡舍不远处的一条小沟问:“老大爷,那儿是用来做什么的?”
“那个呀,就是挖来给鸡吃虫子的。”
明兰详细请教了一番,老大爷又教授了一些养鸡过程需要注意的地方,明兰谢过老大爷,付了三十文钱,这才提着装小鸡的竹笼和菜回秦府。
仲叔说了,她每日买菜的花销需要一一记在账册上,这样有凭有据才好跟仲叔报帐。
给三只小鸡搭了一个鸡舍,放了一碗水在旁边,把它们放出来,明兰着手做饭。
仲叔路过,看见厨房旁边多了一个鸡舍,先是去逗弄了一会儿小鸡,才进厨房。
“明兰,那三只小鸡是你买的?”
灶里头的火开始变旺,明兰答道:“是啊,我还打算在菜园子里种一点菜,那些菜地空着怪可惜的。”
仲叔没多说什么,明兰想起仓库里的棉花已经存放两天,少爷仍然每天不知道在外头忙些什么,于是问:“仲叔,那些棉花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卖?”
“这可说不准,少爷自有他的顾虑吧。眼下天还是晴的,若是能下一场雨,咱们的棉花,兴许就能卖出去了。卢邑周边的棉花还没采摘,希望这场雨能赶得上吧。”
明兰若有所思,仲叔前脚刚走,雨打瓦片的声音就在头顶响起了。
下雨了?!明兰喜出望外,仲叔立马折回来,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开心,“哎呀,我才刚说完,这老天爷就下雨了,少爷说的果然没错。”
“雨是下了,就是不知道别的地儿有没有下雨。”明兰把菜锅刷干净,准备炒菜。
“说的也是,这要是亲自去附近的城郭打探,少说也得花上好几天的时间。不过麻烦也还是得去,等会我就跟少爷说一说,明天就动身。你照顾好少爷,别疏忽了。”
“我记得的仲叔。”明兰福至心灵,要是能利用手镯穿梭到卢邑附近的城郭,那就不用麻烦仲叔亲自跑一趟了。
“哎呀,我差点忘了,少爷今天出去的时候没有带伞,你赶紧去找找少爷,少爷一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