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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那么多,关于他的眼睛,林林总总大抵只剩下听天由命四个字概括。复季珩躺在榻上,触目所及的黑暗,反觉心平气和。
“养目重在养心肝气血,辟清幽之地静养,于小侯爷体内毒性的消减是大有裨益的。”太医临走前嘱咐几句,南殊王混沌潦草地应了,挥挥手撤散了人,命管家扶他去歇息,一时之间显得苍老了许多。
房间重归沉寂,紫金炉内燃着他素来喜欢的沉香屑,白烟长长细细的,升到半空后回环消失,一如谁家妇人翘起的酥手小指,苏彦打开圆扇小窗,日光倾落尺丈,掠过复季珩的眼底,泛不起一丝一毫的波澜。
“沈姑娘,你有话便对小侯爷说吧,我先出去了。”苏彦总是最了解她的那一个。
沈时笙走上前去,看着复季珩神色淡薄的脸,千言万语堵在唇边,想要开口说话,发出了零星破碎的声音竟带着鲜明的哭腔,于是不得不狠狠捂住嘴,就怕他听见自己泄露的情绪。
复季珩坐起来,动作行云流水,仿若与常人没什么不同,“我看不见了。”他说。
“可你无须自责,毕竟我还活着。”
他笑笑,曾经流光剔透的烟墨凤眸,如今美丽依旧而神韵不在。他对沈时笙说话的时候,先把脸转到她所在的方向,而后那双眼珠才会渐渐移过来,却始终无法对上她的眼瞳。这一个微小的细节撞进她的视野里,将她的忍耐击散得溃不成军。
“你说过你从不喝酒的,你说过你喜欢一直清清醒醒的,你说过的话你怎么能忘了?”沈时笙摇晃着复季珩的肩膀,家变之后她从没哭成过这个狼狈的样子,“她要我的命让她拿去就是了,本来就是我犯的错啊,但你怎么那么傻?你明明知道那酒是有毒的,有毒的啊!一双好好的眼睛,就这么看不见了,你知道我有多……”我不怕死,可我怕你死。你知道吗,你倒在我脚边,那一刹我有多么害怕?
多怕他再也醒不过来,多怕他再也唤不出她的名字,而今他醒了,睁开眼睛却再也不能看见她……
“不值得的,一双眼睛,不值得的……”
复季珩默默地听完,顺着沈时笙的手臂摸索到了她泪痕交错的面颊,掌心轻轻覆在她的双眼之上,每一根掌纹都很明晰,就像他的声音。
“一双眼睛换你一条命,我认为值得,就足够了。”是一贯的孤冷的语气。
“还有,别哭了,替我留着它,从现在起,你是我的眼睛。”终究温柔了下来。
☆、春回三月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复二姐的章节算是告一段落了。
松一口气。。。
春早回暖的日子,桃花开遍,绯空卷熏风,满目弥望间如堕九天云烟,桃香浅淡绵延,在身边徘徊,若有似无地抚慰了尚有料峭的温度。那人坐在长长的美人靠上,着一袭白衣,裾袂盈然,清峻精致的面孔,和着花树交错的画面,太缠绵。
他身边立着一位蓝衫少年,眉目清秀,很是温静良顺的模样。
“小侯爷,沈姑娘去给二小姐扮嫁了,估摸这会子正忙,现在大堂宾客多的热闹,您不喜欢的话,不如在这儿坐一坐,待沈姑娘回来,我和她再陪您一起去瑞王府。”
“不必了,”复季珩摇头,“我不去瑞王府,二姐上轿之前,带我去送她上轿就可以。”
“可是,这……”
“没关系,世子明理,不会计较,你不用担心。”
卧榻的那几日,程言卿来探望过他这个未来的小舅,派人搬来了几大箱的名贵药材,堆了遍地。言语间不无唏嘘感慨,多半的意思是小侯爷实乃重情之人,为红颜不要命,虽然里外里只是赔了一双眼睛,可没了这么一双眼睛,怎么和自己下棋?哎呀,真是伯牙绝弦知音难觅啊……听他口若悬河说的十分动情,复季珩朝程言卿的方向扬了扬下巴,表情是一如既往的冷傲,说:“世子乐意下棋也无妨,我眼睛看不见,耳朵却可以分辨,险胜还是不成问题的。”于是程言卿呵呵地闭了嘴。
后来,程言卿端着茶盏,慢饮而尽,向他坦言,两家王爷都有意将婚事提前,生怕再有波澜意外,他闻后点点头,没有显得多惊奇。复季珩看不见他此刻的表情,又闻他道:“还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世子请讲。”
“你姐姐的好恶习惯,你且先告诉我一声,待她嫁过来,也不至于准备匆忙。”
“世子对家姐何时上心至此?”
“小侯爷精明,大可猜猜。”
“苏彦,送客。”
“慢!慢……”程言卿苦着脸,对复季珩叹:“枉你我相交一场,日后亲戚更近,你这也忒令我难做啊。”
“何时?”复季珩阖眸养神,不理会程言卿的遮掩,仍是单刀直入。
“回小侯爷的话,”候在一旁的元宝憋不住话,先声道:“我家世子这人品味奇特,就中意不拘于常的那号人物,赶巧二小姐那日言行入了我家世子的眼,中了我家世子的意,遂上心至此啦。”跟着程言卿这么些年,他中意什么样的姑娘,自己心里能没有数?
程言卿瞥元宝正洋洋自得的笑,脸一黑,心说看回府我不好好治你一治,可不得不承认元宝了解他,也说得对。起初他以为复惜阑与寻常女子无异,不过是个养在闺阁里的金丝鸟,娶回家不求什么举案齐眉,做到相敬如宾,面上囫囵一个太平就成。而后去青楼一遭,发觉事非所料,命人去探查个究竟,果真蹊跷。再后来,府中有人密报南殊王府的二小姐竟与一个小贼有私情,父亲怒了,他乐了,这复惜阑胆子委实不小,不知不觉便兴致勃勃了起来,有意思。最后那日,他坐在木椅上闻她所言,目她所行,连自己也渐渐佩服这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想南殊王真够厉害,生养三人,三个人都如此的有性格。
曲折诚然是曲折,她最终还是要成为他的妻,他不能委屈她,于是,曾单独邀她见过一面,“二小姐心有所属,我亦不愿与亡人相争,若二小姐不肯嫁,我程言卿绝不会强迫你丝毫。”
“我答应了父亲便不会反悔,世子多虑了,我愿嫁。”
知道她答应南殊王,只要她嫁给自己,沈时笙便可留在复季珩身边,直到他痊愈。
复惜阑敢爱敢恨,又重情重义,甚得他心。
“家姐有过错,世子不计前嫌,我在这里代她谢世子恩情了。”复季珩闻元宝之言后道。
程言卿点点头,才想起他已经失明看不见了,就改用语言,“小侯爷言重。”
一桩姻缘就此定音,至于是不是良缘,看造化吧。
……
层层叠叠的红,仿佛盛开的火焰裹紧她的呼吸。
沈时笙站在铜镜前,弯下腰替复惜阑仔细地描出一黛青眉,若远山迢递,温柔不失端庄,额间贴饰桃花钿,若初开芳妍,妩媚不失清婉。这一身耗了无数能工巧匠的心血才赶制出来的艳红喜袍,珠玉琳琅,环佩叮当,用金丝软烟罗滚边,绣以彩凤栖合欢的纹样环绕胸前,凤眼是指甲大小的夜明珠所嵌,无光而辉,合欢树是孔雀翔翎拼接,碧翠鲜活,流珠将她三千青丝梳顺绾起,藏于凤冠之中,珍珠悬发,簌簌清响。
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
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
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
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
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
有头又有尾;此生共富贵。
说着说着,声音便哽咽了。
朱唇点绛,胭脂凝腮,她的美,染透苍凉。
沈时笙为复惜阑系上绸带,“二小姐真好看。”努力不露出悲戚,已是极限。
复惜阑痴痴地望着铜镜,伸手抚过自己的侧脸,“你说他也会觉得好看么?”指节还戴着那枚戒指,不肯摘掉:“他会觉得,嫁给了别人的我,今天好看么?”
“会。”流珠偷偷揩掉眼泪,“二小姐最好看了,流珠眼里,二小姐最好看了!”
门外风摇花枝,桃瓣片片委地,春光泻落叶梢,勾勒出那人眉眼的模样。唯有一朵桃花借着长风一路飞旋,直到她的脚边,跌在她如水的裙摆,复惜阑拾起它,念起两个字的名,泪如雨下。戚桓。
君送桃花来,妾欲乘风去。
从今往后,山穷水复,再是同归不同路。
喜娘笑眯眯地走进来,见满屋子的泫然欲泣,连说三个不吉利,又说府门口花轿已经来了,就等新娘子您移步。沈时笙端来喜帕,由流珠为她盖上,喜娘牵着复惜阑的手,小心翼翼地引她迈门槛,下台阶,走到中庭时,瞧见苏彦扶着复季珩,才停下。
“小侯爷,”喜娘端着笑,“您这是来送二小姐的吧,成,那老身先去旁边等,您有话得快说,吉时不等人。”
他应然。
“二姐,”复季珩慢声道:“谢谢。”
“傻弟弟,”复惜阑摸摸他的眼睛,满脸疼惜,“你何必对我说这个谢字。”外人都道他聪敏不凡,但她知他也傻得执迷不悟,“待时笙好一些,别辜负了自己的心。”
感情的事怎能用三言两语概括得清,曾经他伤沈时笙伤得深,如今他付出的,又有谁能论断呢?他看不见了,所以她才能继续呆在他身边,一旦他痊愈了,她该归于何处?复惜阑苦笑,含着泪水,只叫他好好珍惜,那个约定,没有告诉他。
现在的成全已经残缺,再将未来的遗憾提前,对两个人都太残忍了。
“那我走了。”拭干泪,复惜阑向苏彦嘱咐:“好好照顾小侯爷。”说罢,深深欠身。
春归三月,江暖水光,桃花成冢,软红千丈。
☆、霜林堆烟
作者有话要说:
自复惜阑嫁出至三朝回门后,复季珩以静养一段时日为由,动身离开了王府,前往城郊的佛寺小住。临走的那日,王妃交给他一串系腕佛珠,叮咛他宁心安神,自会受神佛庇护使得双眼早日复明,他说好,只带了一支笛,一盘棋,半箱书,几件惯穿的衣衫,还有沈时笙,苏彦两个人乘上马车便绝尘而去。
一路上为防止颠簸,出了京城最繁华的街巷,便交待车夫稳马慢行,三个人在厢舆里安静无声地坐着,谁也不先开口,沈时笙在苏彦对面,复季珩在中后,气氛诡谧的让人喘不上气来,本该是说春光无限的好景候,可惜复季珩看不见,再美的景色都掺着尴尬与不自然。
沈时笙侧了侧身,撩开帘子去瞧外面,已经能见到山峰的轮廓,青苍隐隐,江水环山,汩汩长流滋润着岸边夹树,芳草依依,柔软的碧柳随风摇曳,宛若少女灵巧的腰肢,惑人眼。
“在看什么?”
“诶?”
复季珩轻轻挣开眼,问沈时笙,“你在看什么?”
“看……风景。”她回答得微有吞吐。
收回手,重新规规矩矩地坐好,却听复季珩道:“说给我听听,你看见的风景。”
他曾说过,她是他的眼睛。
“说吧。”
“山…树…花…江。”沈时笙硬着头皮憋出了四个字,极其言简意赅。
苏彦扑哧笑了出来,连忙解释:“没事,沈姑娘你继续,你继续。”
离开王府似乎心头有什么东西落下了来,小侯爷依旧是小侯爷,沈姑娘依旧是沈姑娘,自己依旧是自己,看似毫无变化,却又慢慢发生着改变,一切皆说不清道不明,只能等待时光去验证。
“嗯,”复季珩点点头,复问道:“什么样的山?什么样的树?什么样的花?什么样的江?”唇畔划开一道弧度,若隐若现像消融的雪水,很好看。
“苏彦……”沈时笙压低了声音向苏彦求救,“帮帮忙……”
谁知对面的少年居然假寐,沈时笙气结,用脚去踢苏彦的小腿,后者借着厢舆摇晃,左摇右摆躲避的十分完美,脸上掩不住笑意。
“沈时笙。”男子唤了一声,也许是不耐烦也许是其他。
“山……很高,山顶好像有小亭子,我也看不太清,树……是柳树,绿油油的,刚抽芽的样子,花么……岸边的野花,叫不上来名字的那种,但是很常见,至于江,便是绕城的江,不远处还有渡口,有人在附近垂钓……”
年近花甲的老人坐在岸边钓鱼,屏气凝神恍若老僧入定,细细的线在水面打起小縠纹,但见他猛然用力提收,“唔,好大的鱼。”声罢,连她自己都哑然,明明是说给复季珩听的,怎么到最后反而……
苏彦再忍不住,也撩开帘,对复季珩笑道:“小侯爷,还是我给您说好了。”他说山之巍峨,树之勃然,花之柔美,水之灵秀,人之朴实,沈时笙听闻,直叹自己年少习得的诗书经卷悉数还给孔老夫子,成了侍婢以后唯有茶艺精进罢。
他们要去的佛寺,名作隐山,即隐匿于群山之中,不惹世俗。而事实上,隐山寺坐落于山脚,不比皇寺,甚至不比京城普通街寺的规模,可偏偏它胜在半隐半世的形态上,它临近人迹村庄,偶有香火供奉来维持生计,既不与世隔绝,又不人声鼎沸,是个依山傍水,休养生息的妙处。寺庙方丈与王妃有佛缘,香油钱和修葺经费多半由南殊王府承担,源这份交情,隐山寺才肯借地给复季珩养眼睛。
他的眼睛真的能好么?沈时笙从山光水色里抽回目光,静静望着复季珩的侧脸,谪仙一样的人刹那失去了光明,心里是怎样的滋味?最初的几日,行动不便,碰碎了花瓶,打翻茶盏,抓不住东西,他愣了愣,面无表情地弯下腰去摸索的画面落在她眼里,心底涌上的愧疚感让沈时笙恨不得找一把刀子剜出自己的眼睛补给他,后来他慢慢学会了用听觉替代视觉,能分辨开自己与苏彦的脚步声,走习惯的地方也可以不再需要自己搀扶,她觉得欣慰又心酸,因为他是骄傲的,她不能表现出对他的怜悯,否则才是伤了他,所以很多时候她站在他身后忍不住偷偷地哭,怕他耳朵灵敏听见只好使劲去咬手臂才能克制。
他越是云淡风轻,越是折磨得她寝食难安。
“小侯爷,咱们到了。”车夫扯着嗓子说。
沈时笙回过神,扶着复季珩下马车,说了一声小心点,复季珩停在那里,转过头“看”她,良久才继续,落地稳住身子,摸出一块手帕塞给她,“一会儿要去见方丈。”
她拿着手帕不知所以,直到苏彦提醒她让她擦擦脸,才摸出了一手潮湿的水渍。
步入山门,只见两个小僧侣位于大雄宝殿前打扫庭院,圆圆的脑袋印着九颗香疤,蹦精蹦灵的样子,瞧他们来了,一个笑眯眯地负责接待他们去客堂,一个急忙忙扔了扫帚去喊方丈,一溜烟就没了人影。
小僧侣爱说话,手脚麻利地接了包袱,引他们到了三间并连的客堂,许是寺内没有女客,他乐意挨着沈时笙走,边走还边说:“那位施主就是方丈口中的小侯爷吧,长得真俊,可惜,”他晓得复季珩看不见,正大光明地瞅了瞅他的朱砂,好半天咕哝一句:“跟观世音菩萨似的,害得我直打怵。”
复季珩抿抿唇,只作耳背。
苏彦住在前面,复季珩住在中间,沈时笙住在最后,知复季珩行动不便,如此安排好彼此照应,复季珩谢过方丈,方丈含笑说是缘分,让三人都不必客气。
客堂与禅房基本上别无二致,都是清一色的寒素,同王府的奢华简直天壤之别,小僧侣带着苏彦去前后左右转转,熟悉环境,而沈时笙为复季珩拭干净四处浮尘,整理了衣物,照例沏一壶茶摆在敦厚的圆木桌上,热腾腾的水汽伴着袅袅茶香,不禁使人联想山中岁月的悠长。
呼吸都宁静了几分。
“我记得,沈家老宅就在这附近。”他出声,声线也似烟雾的和缓。
“嗯。”斟一盏,正欲递给他。
五岁之前,自己,弟弟和母亲一直住在城郊的老宅里,后来父亲仕途渐好,成为当朝太傅才将娘仨个接到京城里一起享福,关于老宅的记忆有些模糊,唯余下那个时候每日傍晚,母亲熬好了白粥,炒两盘山菜,把她和弟弟从一堆疯孩子里面认领回家,和和□□地吃一顿不怎么丰盛的晚饭,然后她点着蜡烛读父亲读过的四书五经,弟弟扒在桌角瞪着双大眼睛,问母亲为什么姐姐要看这些东西?母亲告诉他即使是女儿家也要学习,否则长大难免被人家笑话,又摸摸他的头说,祈儿再过几年也是要学习的,果见他垮了脸……
没有锦衣玉食,没有绫罗绸缎,没有奴婢小厮,却知足的很。
几年后母亲带她重回故地,村里人都知沈家发达了,看见她们忙不迭地讨好,说是山沟沟里飞出金凤凰,太傅夫人,太傅千金驾临如此云云,母亲淡淡地笑了笑,让她在老宅后的先祖坟旁上了三炷香便再没有下文,物是人非,她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这四个字。
“明日安顿好,携我去看一看,顺便拜一拜吧。”复季珩接过茶盏,触到了她的指尖,温暖而柔软。
他了解她的心思,即使不用眼睛,也了解。
☆、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