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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娱乐1971(1-640)-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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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章】初来台北
    五月的戛纳,就像一位明丽耀眼的纯洁少女,让人沉迷陶醉。蔚蓝迷人的海岸线和法国南部明媚阳光下的棕榈树,是这位少女身上的纱裙与花冠,热情中透出一种高雅气质。
    夜幕降临,人潮涌进豪华大厅里,节庆宫前那长长的红地毯显得几分寥落。霓虹闪烁,远处Croisette大道上巨大的电影海报隐约可见。马路上依旧徘徊着许多影迷,但比起白天的喧嚣,此时总算安静了许多。夜色里间或夹杂着海浪与汽笛的声音,风吹过棕榈树间,划出道道美丽的音符。
    节庆宫里,第六十六届戛纳国际电影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正在进行。
    “女士们,先生们,接下来即将颁发的是本届最佳女主角大奖,让我们看看这一届的最佳女主角提名的有:来自法国的《夏日挽歌》女主角……”随着主持人的声音,大屏幕上不断出现着影片片段。
    “……获得第六十六届戛纳电影节最佳女主角的是——《风铃》,吕珂!”
    掌声与欢呼声中,穿着一袭白色晚裙的吕珂走上台来,从颁奖嘉宾手里接过奖杯,在镁光灯的闪烁下,美得如同出尘的仙子。她高举着奖杯,激动得掉下泪来,语无伦次地说:“能意外地获得这一份荣耀,首先要感谢导演,多谢他……”
    “啪!”只穿了一条红色裤衩的王梓钧关掉电视,端起热腾腾的泡面,一屁股坐到电脑椅上。
    囫囵吞掉泡面,王梓钧意兴阑珊地走走进浴室。
    “哗哗哗……”
    任凭热水冲刷着自己的身体,王梓钧望着玻璃镜中那张逐渐氤氲的脸。
    那是一张能吓死活人的脸,狰狞的疤痕布满了整个头部。有谁能想到,这张脸的主人,两年前还是令无数少女疯狂的偶像明星。
    沐浴液一遍又一遍地抹在脸上,王梓钧使劲地揉搓着,像是要把那些疤痕全部洗掉一样。
    王梓钧穿着一条裤衩,望着外面三三两两的灯火,突然有种纵身从七楼跳下的冲动。
    自杀,他不是没有试过,吃了两次安眠药,还割过一次腕,都莫名其妙地被抢救回来。
    所以,王梓钧不仅活腻了,就连死都死烦了。
    回到卧室里,王梓钧随手点开几个网页,吕珂获奖的照片赫然醒目。看着那张挂满泪水的纯真脸庞,他忍不住厌恶地爆出粗口:“装B的贱人!”
    八年前,王梓钧从导演系毕业,雄心万丈的他足足拍了两年的小广告。后来他死皮赖脸地到处求人,甚至倒贴钱,才终于有机会当上导演助理。又过了三年,混成副导演的王梓钧,偶然间被拉去做一部电视剧的男二号,英俊的他一炮走红。
    从小荧幕到大荧幕,从影视到歌坛,王梓钧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红透半个亚洲的偶像新星。
    就在前年,王梓钧重拾自己的导演梦想,自导自演一部文艺片。女主角就是吕珂,亦是他拍拖一年的女友,还没跨出校门就被他捧成二线明星。
    开机的第二个月,用于拍摄的别墅突然发生火灾,王梓钧拼死把吕珂救出去,自己却全身60%深三度烧伤,一张脸即便植皮也无法复原了。
    住院的前几个月,医院里记者、明星来探望者不知凡几,让王梓钧感动得落泪。渐渐地,病房中再也看不见探访者,那种长期的寂寞与压抑让王梓钧选择了割腕自杀,却最终被抢救回来。
    大半年之后,王梓钧从豪宅里搬出来,银行的账户里只剩下几百块钱。那次火灾不只是他受伤,演员和剧组人员一共死了三个。而最让他愤怒的是,吕珂居然私自吞掉了他为剧组买保险的钱,那些保险合同都是假造的。
    死亡三人、伤数人,还有烧毁的拍摄器材、豪华家私、艺术品,以及电影前期投资,只赔偿就把王梓钧的积蓄赔个精光。
    特别是当知道他破相以后,那个曾经发誓爱他一辈子的女人——吕珂,居然再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他。直到王梓钧出院向朋友打听,才知道这个女人已经傍上了一个国际知名导演,正在拍一部名叫《风铃》的电影。
    深吸了一口10块钱一包的红塔山,王梓钧努力地平复自己的情绪。他关掉娱乐网站,开始百度起关于台湾电影史的资料,以方便自己写小说。
    是的,这就是他现在的工作,一个网络写手。
    当初虽然身无分文,但王梓钧本身豪爽大方,结交了许多朋友。知道王梓钧的遭遇后,不少朋友都提出帮他介绍工作、提供住所,可当时心灰意冷的他全部拒绝了,只向几个知己好友借了些钱,扔掉自己所有的联系方式,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租房子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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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他整天泡在网络游戏里,偶尔也忍不住看一些娱乐新闻。直到有一天接触到一本叫做《大亨传说》的娱乐小说,王梓钧就像是吸食鸦片一样着迷起来。曾经的梦已破碎,他只能沉浸在虚拟的梦中YY。
    终于有一天,他提起笔来,写下了自己第一本娱乐小说,居然半个月冲到了新人榜榜首。这本小说眼看着就要结束了,王梓钧开始构思起下一本来。
    题材仍旧是明星娱乐,这是王梓钧最熟悉的圈子。可是在网上一搜,他才发现这种题材都快写烂了,大陆、港台、日韩、美国,哪一个地方没被人写过?从无声黑白电影,到DV伪纪录片,哪一个年代没被人写过?
    王梓钧不喜欢跟风,于是他一遍又一遍地寻找,终于发现:似乎没人写过台湾七十年代的娱乐圈。
    他开始搜集资料,资料一多,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没人写:第一,读者熟悉的是八十年代以后的明星,七十年代的明星对他们来说非常陌生,写了很可能扑街;第二,台湾当时的文化局跟现在大陆的萌化大神有一拼,别说七十年代,就连到了83年还出现过“削苹果”事件;第三,社会环境太差,写那时候的台湾娱乐就不得不写黑。社会,著名影视制作人吴敦接受采访的时候就说过,他踏入娱乐圈第一个职务是导演助理,在自己剧组的演员被人抢走后负责带人去抢回来;第四……
    资料越多,王梓钧的心越凉,写这个很可能会扑得很惨啊。又写娱乐圈,又写黑。社会,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面的读者都不讨好。
    考虑了几天,王梓钧最终还是决定试试。虽然诸多弊端,但那个时代仍有许多亮点:台湾刚刚进入经济飞速发展阶段,台湾音乐生机勃发,台湾电影正在称霸亚洲,林青霞、邓丽君、古龙……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
    写了两个小时的大纲,外面天色已亮,王梓钧忍不住伸了个懒腰准备去睡觉。
    “啪!”王梓钧的手不小心撞到那桶只剩下面汤的方便面。
    面汤不住地流下来,“哒哒哒”地滴在键盘上,王梓钧赶紧伸手扶住。慌乱中,满是面汤的手指直接按到电脑桌的电插板上。
    “滋……”火花乱窜,最后一团焦黑的王梓钧倒在地上。
    王梓钧的身体在地板上抽搐痉挛着,他的眼神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嘴角泛起弧度诡异的笑容:“他妈的,这次终于死了啊。”
    ……
    “这个逆子,救他做什么?救了他让他出去砍人?林医生,你别治了,这狗杂种死了才好。”一口纯正的国语传入王梓钧的耳朵里,王梓钧头有些发懵,自己难道没被电死?
    王梓钧慢慢地睁开眼睛,入眼是白色的天花板,扭头一看,床头居然还挂着吊瓶。
    医院吗?谁把我送到医院来的。
    “爸,你就别生气了。梓钧早有改过的,这次真的是别人来惹他。”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门口有一个20来岁的女人拉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进来。
    这女人面容清秀,素颜遮面,想来略加打扮会非常漂亮。不过她一身衣服虽然很干净,但明显显得老气,像是九十年代从乡下进城的村姑。
    女人放下手中的水果,见王梓钧争着眼,欢喜道:“梓钧,你醒啦,有没有感觉到不舒服?”
    老头脸上的关切之色一闪而逝,继而是冷哼道:“你还醒过来做什么,怎么不去死!”
    “爸,梓钧刚刚醒过来,你就别说这些话了。”女人拉住老头,将他按在凳子上坐下。
    王梓钧看着眼前这对父女,只觉得很亲切,却又没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他撑着手臂想要坐起来,手上却传来一阵锥心的疼痛,忍不住叫出声来。
    那女人连忙过来扶王梓钧起来,靠坐在病床上,柔声道:“梓钧,小心你的手,医生刚刚接好的。”
    手接好?
    难道被电击了还造成骨折不成?
    “你很久没吃东西了吧,我给你削个苹果。”女人笑着拿出袋子里的苹果削了起来。
    那老头却是冷着脸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
    王梓钧觉得气氛有些怪异,却不知怎么开口。而且这病房似乎太简陋了吧,便是乡下的卫生所都比这个病房装修要好。
    房间里很安静,只剩下女人削苹果发出的声音。王梓钧眼睛一扫,瞟到苹果袋子下面的一张报纸,上面居然用的是繁体字。
    王梓钧很好奇,迟疑着开口说:“那个,把报纸给我看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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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将水果提开,把报纸摊在病床上摆好。
    民国六十年?《中国时报》!
    报头的几行字将王梓钧雷得晕头转向,待到他仔细地看那报纸的内容,直接晕了过去,一个念头突然升起来:老子,穿越了?
    “梓钧,梓钧,你怎么了?”女人紧张地大叫着,“林医生,快来看看,我弟弟又晕过去了。”
    ……
    几天后,王梓钧终于搞清楚,他果然穿越了,穿越到1971年的台北,灵魂附身在一个仍叫王梓钧的十八岁青年身上。
    他的家中有一个哥哥叫王梓荣,一个姐姐王梓芸。父亲王贤致是随老蒋南撤的国军下级军官,一家人现住台北永和镇的眷村之中。
    不过最让王梓钧哭笑不得的是,他的身份除了高中生外,居然还是竹联帮战斗堂的头目,诨号斑斓虎。这次住院是由于被三十多个帮派成员埋伏,造成左臂骨折,身上多处瘀伤和刀伤,脑袋被棒球棍砸了几下,有些轻微脑震荡,要不是当时正好警察赶来,估计他早已经挂了。(PS:本书不会以黑。帮为主,会涉及电影、电视、音乐、商业、文学、黑。帮,以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比如保钓运动、美丽岛事件等等。)
    竹联帮是什么存在?最强盛时只正式成员就数万,编外人员挂靠组织更是多不胜数,号称天下第一帮,在日本、美国、欧洲都建立有多处分堂。
    不过眼下的竹联帮虽然有统一台湾南北黑。道的架势,但悲剧的是竹联帮的老大陈启礼去年七月被捕,送去绿岛监狱和李敖做了“同窗”。竹联帮由于失去主心骨,被其他帮派联手打压得很惨。
    这次王梓钧被人埋伏,亦是因为得罪的仇家太多,趁着竹联帮失势,落井下石的报复。
    而在王梓钧父亲的眼中,这个他口口声声要其去死的小儿子,还不是让他最头疼的,大儿子王梓荣比之更甚……
    王梓钧的哥哥王梓荣,绰号铁豹子,竹联帮开山元老之一,位置坐到了豹堂堂主,曾经把老母亲活生生气死。当初13岁的王梓荣,放暑假在家替大人看孩子的时候,居然拉着年仅4岁的弟弟去参加竹联帮成立大会。
    不过听说他这个哥哥去年已经从良了,被人挑断了脚筋以后,和自己的女人在西门町一带摆摊卖鱿鱼羹。
    过了大半个月,王梓钧身上的伤好了七七八八,只是左臂还打着石膏,不甚方便。在这期间,除了两三个以往的小弟来看过他之外,居然没有帮会大佬来问候。
    结合着脑袋里残存的记忆,王梓钧后来才想明白:自己的老哥退出帮会大致是因为陈启礼入狱后帮派陷入内斗,一向重义气的王梓荣不愿看到兄弟相残,才主动让贤。可是他“退休”的时候已经是个残废,当老大的时候又傻得没攒几个钱,现在沦落到街上卖小吃,江湖地位完全沦丧。
    无权无势的昔日大哥,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巴结大哥的弟弟。
    而竹联帮赫赫有名的战斗堂,因为得罪的人太多,现在成为了主要打击对象,个个连上厕所都小心翼翼,谁还有心情来看他?
    王梓钧百无聊奈地呆在家中,每日受尽便宜父亲王贤致的冷眼。他被三十多个帮派成员围攻的事情已被学校知晓,加上三番五次的旷课和打架,再次被学校开除。
    这已经是他几年来换的第五所学校了。
    某天,父亲王贤致回到家中,突然说道:“明天你去恒毅高中念书。”
    “啊?”王梓钧吃惊道,这些天他可是受尽了这个父亲的奚落,难得会和他这么客气地说话。
    “就是三重市那所恒毅高中,你爱去不去。你跟你哥哥一样,我管不了,也不想管了,你好自为之吧。”王贤致一脸的苍老颓丧,叹了口气进屋,再没有吱声。
正文 001【恒毅高中】
    恒毅高中是一所教会私立学校,建校历史很短,坐落于三重市中正路。
    三重市就是后来的台北三重区,居住的多是外来移民,区域经济不太发达。王梓钧走在三重市的街道上,有种漫步后世大陆小县城的感觉。
    提着厚厚的行囊上车,他的左臂依旧打着石膏,不过已经不用时刻用绷带选在脖子上了。
    人力三轮车快速地行使着,路过一所学校时王梓钧的眼睛突然一亮——金陵女中!此时此刻,日后的万人迷林清霞正在这所学校念高二。四年前,邓丽君亦是从这所学校的初中部休学,专职从事歌唱事业。
    对于这所中学,王梓钧当初查资料的时候可是久仰得很啊。
    “先生,恒毅高中到了!”车夫打断了王梓钧的沉思。


    到了?这么快!
    王梓钧有些无语,自己的学校居然和林清霞的女中在同一条街上,距离还不到两公里,日后出门买瓶可乐估计都能碰上。
    给了车夫十台币充作车费,李曼提着自己的行囊就走入学校。此时台湾中层阶级的月薪大概在3000台币左右,这三轮车夫一路把他载过来,居然只要十台币,物价可比后世要好得多,不管是大陆还是台湾。
    1971年,是台湾经济飞速发展的开始,就像大陆的九十年代。
    王梓钧拿着介绍信到校长室报道。这位有些秃顶的校长瞥了眼他手臂的石膏,也没问什么,便让他去见某某老师办手续。
    由于是寄宿,办完手续后王梓钧又去领到了宿舍的钥匙。
    提着行囊,王梓钧漫步在春日的校园里,花香鸟鸣,让他多日来的烦躁心情一下子得到舒展。看着那些打球、散步、看书的男生女生,王梓钧发觉自己颓丧疲惫的心也活跃了起来。
    穿越不是想象中那么令人兴奋的,虽然王梓钧穿越前父母早就因车祸过世,孑然一身没有牵挂,但一下子突然回到了几十年前,还是让他有一些恐慌。
    七十年代的台湾虽然政治气氛比大陆好许多,但因为发表了某种言论,个把人突然失踪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同学,学生宿舍怎么走?”王梓钧拦住一个怀里抱了一堆零食的小胖子。
    胖子大概身高一米六左右,肥头大耳、皮肤白净,眼睛虚虚地眯成一条缝。王梓钧突然窜过来,把他吓得往后一退,怀里的零食也掉了一些下来。
    王梓钧见他发愣,继续问道:“同学你好,请问学生宿舍怎么走?”
    此时已经开学两个多月,小胖子见王梓钧手里拿着包袱,问道:“你是转学过来的新生吗?”
    王梓钧亮了亮手里的行囊,笑着说:“是啊,我叫王梓钧。”
    小胖子见王梓钧似乎性格不赖,也高兴地说:“我叫孙希弼,我带你去宿舍。”
    恒毅高中的校区并不大,很快就到了宿舍区,两人才发现他们居然是室友。
    孙希弼很热情地打开房门,收拾着里面凌乱的杂物。
    宿舍里是两张双层床,可以睡四个人,不过现在只住了两个,其他的铺位都堆放着东西。
    “梓钧,你来了可真好,总算有伴了。”孙希弼殷勤地帮王梓钧整理着床铺。
    王梓钧指着另一个铺面说:“这不是还有一个同学吗?”
    孙希弼停下来,警觉地看了一下门外,小声地说:“这人是大湖仔,一学期就回宿舍一两次。”
    王梓钧点头表示明白。
    所谓的大湖仔,即是中山区那边大湖帮的成员。
    一边混社会一边读书,这个时候还是比较流行的。台湾黑。道教父陈启礼读中学的时候,就是骑着单车去上学,等避过父母的耳目,就把单车一扔,搭火车去跟帮会的兄弟汇合。
    这时候的混混并不像日后那样坏,他们最初走这条道并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出名,他们只是单纯地抱在一起不受人欺负而已。
    随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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