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至高无上的女神。
作为女人,她们需要男人站在她脚下,臣服于她。作为女人,女人们喜欢故作姿态,她们清高。其实,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男人需要她们,她们也需要男人———需要可以得到好处的男人。这就导致女人产生了诸多弱点,男人只要拿出外貌、权利、金钱等诱人的东西,就会轻而易举地击倒女人。女人被男人击中弱点后就不再属于她们自己,她们不能再主宰自己。
一物降一物,这也许是神灵和上苍赋予的无规则的魔力。
可可作为女人,也有自己的弱点,她的弱点在我面前暴露无疑。
我把可可接回到我住的地方,弄了热水给她洗澡。我躺在床上,隐约地听见洗手间里传来可可洗澡时冲水的声音。这种声音带着某种魔力,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促使我的血液在血管里快速奔涌。
可可洗完澡后就躺在我身边,我拉了被子,把她和我一起放进去。
我用手指在她的肚脐上轻轻地画着烟圆———我只是想在她的身上画下一些印记,代表我曾经来过,我不是破坏风景,只是在我喜欢的地方留下我的身影。
我们疯狂地爱着对方。从凌晨三点半到我起床上班的四个小时里,我就和她爱了五次,这代表着我是多么爱她,代表着我的爱无时无刻不填充她的心灵和她的身体。
我内心洋溢着欣喜,缠绕着可可,缠绕着记忆里瞬间的快乐。
2
可可把我的小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把已经“休假”了几个月的锅、碗、筷子等东西洗刷得洁白发亮,还去超市买回大米、油和菜,买了我喜欢吃的“鱼香肉丝”原料。可可还买了牛奶和奶油饼干,嘱咐我一定要吃早餐。
可可对我说:“韩一漂,我要像对楼那个家庭主妇一样,为你做饭,还要做得比她好。”我笑了笑没说话。她就问我:“笑什么,怕我做不到啊?”我说:“行动比说更具有说服力。”
在那段时间里,每天下班回家,我进门就会看到可可系着围裙,在小厨房里挪过来挪过去,像对楼住的那个家庭主妇一样,准时出现在厨房里,为我做好可口的三餐饭菜。我突然觉得,流浪了那么久,可可是惟一让我能在一瞬间找到归属感的女人。
可可做的第一顿饭,虽然有点焦,但从心理上感觉比外面餐馆里的饭菜可口。吃完饭后,我准备去洗碗,但洗碗的权利也被可可剥夺了。
我越来越爱可可,这是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3
说实话,要不是可可回来,我已经无力再支撑我的生活和生存了。可可打造的小厨房,温馨得让我不再承担饿肚子的风险。
我已经说了,我、秦莱、暗青和大凯等兄弟,在劳动节期间的狂欢中,工资和积蓄都全花光了,经济非常拮据,这让我感到从没有过的狼狈。
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没有出去玩过。暗青、秦莱经常打电话叫我出去喝茶,我都拒绝了。我不出门的原因,是因为出门来回一趟的车费就需要近二十块钱,而我身上仅只四十多块钱了。可可回来时,本来我答应说请她去吃田鸡火锅,但钱包里只有五十多块钱,完全不够吃一顿,只得作罢。
我和暗青、秦莱不一样,他们属于这个城市,有家作为后盾,他们就算没钱了,还可以向慈爱的母亲伸手要,多多少少可以拿到些。他们可以住家里、吃家里,他们不会被饿死。而我不属于这个城市,我的吃、穿、住、行全都靠自己的双手。
花钱的冲动已经发生过了,惩罚也就紧跟而来。我不得不为自己的生活而勒紧裤腰带。
对于需要花钱的事情,我不敢再轻举妄动,也不再像往常那样疯狂,我选择了蛰居,或者呆在家里看书,或者在办公室上网。
可可回来后,我更喜欢呆在一个温暖的窝里,习惯于每天回家,吃可可做好的饭,看书,爱可可。
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情,我都没有心情去做。
4
人类是不甘寂寞的。
我们面对的生活好像一池湖水,湖水时而掀起波浪,有时又归于平静。而这种平静,只需要一颗小石头就可以打破。
秦莱打来电话说:“哥们儿,出来耍,我和秦娇娇都做腻了,没劲。”暗青也打来电话说:“郁闷,崩溃,睡觉都睡出毛病来了,每天上网,屁股坐出了痱子。”我对他们说:“我们是热锅上的蚂蚁,看来不找点乐子玩是不行的。”
我们又重新回到了一种生活规律和模式。
5
我爱可可,没有人知道,就算是我的朋友暗青、秦莱也不知道。而我知道暗青爱李佳、马昕、阿若,还爱着其他的女人,比如林雨薇。我还知道秦莱爱秦娇娇,也爱刘林,还有其他可以爱的女人。
暗青是一条很会在情网中游泳的鱼。他今天可以带马昕来玩,明天可以带林雨薇来玩,当然,他还带过阿若,她们都逐一成为了暗青的猎物。她们都不知道,她们全心全意爱着的男人,却没有给予她们有份量的爱。对于马昕和暗青的事情,我没有给马昕说明真相,我只是想让她多点美好的愿望,她不能连续受伤,我怕她会承受不住连锁的打击。我没有联系马昕,她也没有联系我,她全心沉浸在和暗青的爱情里。马昕专注于一件事物,就会暂时忘记其他的事物。
6
六月十四日,星期六,天气很好,暗青、大凯、强哥在滨江路喝茶,他们在下午打电话给我,叫我过去喝酒,大家聚聚,我答应前往。我们约好在“老门坎”吃饭。
从大山坪到宝来桥的路正在改造、整修,我和可可颠簸了近一个小时才到宝来桥。路上我对可可说:“这群傻蛋,就只知道喝酒。”我这样说时,可可就摸摸我的肚子,调侃我:“你再喝吧,肚子都这么大了,再喝下去就快要生了。”我笑:“那生个儿子,还是生个女儿?”可可就靠在我肩膀上说:“随便了,男女都无所谓。”我说:“哎呀,我怎么敢生啊,结婚证都还没办,准生证就更没有了,况且我还养不起呢。”可可就用手指头戳我的后背:“哼,知道就好,还有,记得少喝点酒。”
7
这次吃饭秦莱没有来,不用猜测,肯定又是陪秦娇娇去了。暗青在喝下几杯白酒后对大家说:“秦莱这小子,一天到晚只知道陪秦娇娇玩。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就忘记了兄弟,偷偷甜蜜去了,有钱从来不请哥们儿喝酒。最令人生气的是他经常打电话说要请我吃饭,但到了约定的吃饭时间却见不到人。”
雷辉也来了,还带着一只可爱的小狗。暗青开玩笑说:“雷辉没有追求,你看他和小狗的亲密劲,就看出他以后非这只狗不娶了。”雷辉只是笑笑,眼睛眯成一条缝,有点迷人。我曾听暗青说,雷辉喜欢每天带着狗去滨江路溜达,有一次,他带着小狗在滨江路转悠,发现一个流浪汉没有穿鞋,流浪汉的脚还被碎玻璃给扎伤了,流了很多血,雷辉看不过去,就把自己的一双刚穿上脚的新拖鞋“转让”给了流浪汉。转让是要给转让费的,但转让费是雷辉给流浪汉,因为雷辉看流浪汉的脚血流不止,就给了他三十块钱,叫流浪汉去附近的药店包扎。
8
饭很快吃完了,只有可可喝了点稀饭,我们几个男人都没吃一点饭,狂喝一气,啤酒瓶堆了一地。
有人提议去“异度空间KTV量贩歌城”唱歌,大家都赞成。在前往的路上,暗青说他很急躁。暗青说:“男人了喝酒,心里就躁动不安,无论如何今天晚上得叫个MM出来。”他拿出电话,一阵狂打。
“林雨薇吗,我是暗青,你在哪儿?”
……
“有点想你,过来陪我嘛!”
……
“我们在‘异度空间KTV量贩歌城’,你到了就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
暗青挂掉了电话,根据他兴高采烈的表情,我们知道林雨薇要来。
说起林雨薇,我们都熟悉。就是秦莱说的,曾经在读书时和暗青做过的那个女人,暗青曾带她出来玩过几次。
由于暗青带出来玩的女人比较多,弄得兄弟们很苦恼———当着这个女人的时候,千万不要提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会天翻地覆。
一次在滨江路喝酒,秦莱在喝多了的情况下,当着林雨薇的面,无意中就说了一句:“暗青,你上次把阿若吃了没?”这下完了,正悠闲地喝冷饮的林雨薇;“刷”的把头抬起来,眼睛紧盯着暗青,眼神中显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暗青顿时愕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林雨薇的目光有种要杀死人的味道,盯了一会儿暗青,盯了一会儿秦莱,又盯了一会儿我。林雨薇性格暴烈,只要心情不爽,就会雷声、暴雨一起来,搞得人心里很不舒服。在将要“刮风下雨”的情况下,我们都感觉非常尴尬。幸好秦莱脑瓜转得快,他装作若无其事地说:“可惜,就是那女的太差劲了,暗青吃都不想吃。”暗青顺势说:“那个女人,比我们家雨薇差远了,我会看上她吗?你们别把我的档次说得那么低。”强哥也附和:“只有雷辉才对那种女人有兴趣,当晚就把她带回家去了,哎……”然后我们几个高呼“喝酒、喝酒”,噼里啪啦地碰杯,扯其他的事情去了。林雨薇干瞪着眼,不好发作,只得埋头去喝冷饮,或许她本想发火,但在这种场面下,发火则代表她吃醋,会降低她在暗青以及众人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她没有声张。
9
林雨薇来了,兄弟伙都招呼着:“嫂子,未来的弟媳妇,来坐,来坐。”暗青就朝我们摆手,假装唬着脸大叫:“爬哦。”然后暗青在身边挪出一个人坐的位置,一脸灿烂地迎着林雨薇:“雨薇,过来坐这里。”兄弟们见状,一阵大笑。
“异度空间量贩歌城”里早已是一派乌烟瘴气的场景,歌声、吆喝声、手机铃声……搅得一团糟。
暗青开始唱歌了,他最爱唱那首《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唱得很动情,情到真处,还会从脸上滑落几滴液体,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唱完后,暗青又点了首《广岛之恋》,音乐响起时,暗青就递一个麦克风给林雨薇,然后用左手拥着林雨薇的肩膀,两个人一摇一摆地唱,歌声让我们唏嘘不已。
晚上十二点,我们各自回家。
10
在回家的路上,可可问我:“韩一漂,你是不是也和暗青一样,到处招惹别的女孩子?”
我盯着可可的眼睛,说:“你看,我像那样的人吗?”
可可说:“看不出来,不然就没有‘人模人样’这个词了,也没有‘披着人皮的狼’这个说法。”
我说:“那你把我的皮扒开吧,把我的心脏也挖出来,不就知道了。”
可可说:“我才懒得扒,我相信你就是。”
其实,我知道挖出心脏、扒开皮是不可能的,但只有这样说了可可才会相信,才不再为这个厌烦的问题纠缠不清。女人似乎都很喜欢听这样的话,喜欢听某些很暧昧的词语,哪怕是假的。语言是温柔的利器。就像有本书里说的,女人总喜欢听暧昧的词语。比如说“喜欢”,男的说“我喜欢打你”,女的听了高兴;男的说“我喜欢骂你”,女的听了也高兴。或者换个辨证的说法,男的说“我不喜欢不打你”、“我不喜欢不骂你”,等等,女人听了更会心花怒放。
总结经验,女人是需要用语言来驾驭的,而不是靠暴力。如果一个男人用暴力来控制某个女人,那么他错了,结果也就很惨。这个惨的结果,大致可以归类为:一是分手,或者离婚,失去她;二是你不能驾驭她,因为分手、离婚后她就不再“属于”你,你想驾驭也驾驭不了;三就是你会因为虐待妇女而违反法律法规,你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四是这个事情证明了“用暴力对待女人是错误的”的辨证唯心主义(我是这样认为的)。
聪明的男人绝对不会用暴力对付女人。
11
我爱可可,没有人知道,连可可自己都不知道。
为什么我要这样说?
那天我们玩到很晚了才回家,洗漱完毕之后,我就和可可相拥着睡觉。刚躺下去,可可就习惯性地钻到我的胳膊下面,把头从胳膊下往我的肩膀上蹿,然后甩几下头发,把我的肩膀当枕头睡了。这让我很是苦恼,每次我都会因为胳膊酸痛而半夜醒来,把她的头撂开一边去。
这也没什么,习惯了还能适应,但关键是,可可每次睡了之后,都会紧紧抱着我,一直叫我:“老公,我要……”
这话在我精神好的时候,听来是非常悦耳的,但如果换在我很疲倦的时候,这话就令我很烦躁,像只蚂蚁在心脏上乱爬,让我想“啪”一下把它拍掉。
我也就表现得无动于衷,我闭着眼睛说:“可可,我瞌睡正来着,很困,明天吧。”可可不管这些,她不依不扰,但我还是无法阻挡地沉沉睡去。
但是,很多时候,我的瞌睡也抵挡不了诱惑。
12
我想,肯定很多人都感受过暴雨,那种突然来临的疯狂和急骤,那种悄然退去后的静谧和清新。
我和可可在暴雨来临之后沉沉睡去。我真的太累了,需要休息,睡下去就永远不想起来。我只想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看着自己,安静地睡去。但美好的愿望总是不能实现,就算是实现了,也不能达到当初所期望的标准。
有人在拉我的耳朵,有人在捏我的鼻子,有人在打我的耳光,有人在捶我的胸口……我在惊慌中醒来,像只被猎人惊醒的兔子,用慌乱的眼神扫视周围。
我看到了可可愤怒、流泪的双眼。
可可看到我睁开眼睛,又甩过来一记耳光,我来不及招架,耳光就落在了我的脸上。有了这一耳光,我清醒了很多。
“说,这是谁?你打电话给谁了?你发短信给谁了?”可可大喊大叫。
……
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还装蒜,你看看,你发给谁的信息?你打给谁的电话?”可可拿着我的电话让我看。
我这才明白,原来是可可看了我的电话播打记录,上面有我打给一个女孩的电话,有我发给这个女孩的掺杂着暧昧语言的短信。那些带着“我爱你”、“你是我的惟一”的短信还安静地呆在“发件箱”里,完全不知道它们会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
那个女孩,就是莫小青,可可不知道她。
我只能给可可解释,可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听,依然又打又闹。我毫无办法,我没有耐性,很想发狂似的冲着她大叫———这是我的工作伙伴,这是我的初恋情人,这是我的老情人,这是我的新欢,这是我的一夜情伙伴,这是我的精神依靠……
我爱可可,我说了,虽然我和莫小青很暧昧,但我的心是爱着可可的。
大声吼完后,我几乎带着哭腔说:“可可,我错了,我就是错了。”
可可还在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是我错了。我这人做事就是这样,怎么的就是怎么的,我要清楚地说给别人,让别人知道。为了赎罪,就算给我再加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我也愿意。
我说:“可可,杀了我吧,如果能让你高兴、让你解恨,要死就死在你手上,我喜欢你杀我,喜欢你的手把我的血液浇灌在这个黑夜里。”
可可还在哭。
我说:“可可,我是爱你的,我的心爱你,我的身体也爱你。
可可还是哭。
我说:“可可,我错了,我再次道歉,我不这样做了。”
我说:“可可,就算我的身体背叛了你,但我的心属于你。”
13
可可收拾着东西,准备走。我就拉她:“大半夜,外面黑糊糊的,你去哪儿啊?”
“你别管。”可可愤怒地抛下一句话就跑出了门。
我穿着拖鞋,一条短裤,追了出去。
长江上的风吹过大山坪的大街小巷,让人在这个酷暑的夜晚感受了丝丝凉意。
可可一直往邻近的城北广场跑去。她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一直追到城北广场,可可才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我。
可可这时候看起来比较平静,她说:“你追我干什么?你去找那些三八去。”
我说:“因为你才是属于我的,我要和你一起死,而我们还没死,所以我不罢休。”
可可的眼睛里又流了一滴眼泪下来:“你知道吗,我离不开你,爱你,而你却去招惹其他女的,这让我很伤心。”
我拿了纸巾给她擦干眼泪,说:“我的心在你那里。”
可可趴在我怀里,抱着我的脖子说:“不要到处去招惹其他女人,我要让你整个人都是属于我的。”
见可可不生气了,我就嘿嘿地笑着说:“我不会乱招惹其他女人的,只招惹你,好不好?”
14
我还是要说说莫小青。
从我们以前的交往来看,我觉得莫小青是个活泼、随和、好动的女孩子。这让我心里产生一种感觉———和这个高172厘米、脸型像鹅蛋的漂亮女人交朋友,我一定能吃掉她。关于我和莫小青,除了我们以前的交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