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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都卫或贝德美辛都没有类似被烧毁的主前一四○○年代土层(注七六)。
夏琐被认为就是耶尔喀得(Tell el…Qeday),它在加利利海之北九哩处(注七七)。这地方因着一个约廿五平方英亩椭图形的古丘和其附近有一个更大的高地约一百七十五平方英亩而自豪,表示到目前为止夏琐是古巴勒斯坦最大的城市(注七八)。有迹像显明该地在十三世纪末叶时候经过严重的毁坏,所以几乎所有的居民都不再居留于高地,至于在主要废墟上的生活也只能维持贫穷而朴实的方式。这种生活形态的变动显示遭受极大的挫败,于是支持晚期年代者认为打败他们的仇敌是以色列人,因此将夏琐的毁坏与拉吉和底璧连在一起。但是到底在十三世纪什么时候遭受毁坏,仍无法确定而只能假设一个年代与拉吉的资料符合。关于这证据,我们必须再加观察。
(2)夏琐更早的毁坏。第一、在夏琐,雅丁(Yadin)没有发现十三世纪的毁坏(在高地上的第一土层)所烧毁的迹像,而约书亚记第十一章11节肯定说到,这城市是为约书亚所烧毁。然而在下面第三土层,雅丁确实发现焚烧的迹像,说到这层的确被火烧毁,很可能是被埃及新王国(New Kingdom)的法老亚门诺裴斯二世(Amenho… tep II)所烧,或更可能是杜得模西士三世(注七九),因为在这一土层有烧毁的迹像,又因为亚门诺裴斯二世或杜得模西士三世(注八十)的毁城,是比早期年代的约书亚毁城早不到半个世纪,所以我们似乎应该认为约书亚所毁的城市是第三土层(Stratum III)的城,而不是十三世纪第一土层(Stratun I)的那城,夏琐在后来士师时代,底波拉(Deborah)和巴拉(Barak)时似乎仍强大,也符合我们的推论。底波拉和巴拉是与西西拉(Sisera)打战,而西西拉只是「在夏琐作王的迦南王耶宾(Jabin)」(士四2、17)手下的军人,意思就是说夏琐在北方城市仍居领导地位。假若是如此,那么更合理的推测应该是,夏琐远在十三世纪之前便被约书亚毁城,而后处于半死的状态(注八一)。
(3)拉吉和底璧非约书亚所烧毁。关于拉吉和底璧情况与夏琐相反,圣经并未说这些城市是约书亚所毁。正如我们所提到的,这种省略不可认为无意义,因为约书亚确曾毁灭耶利哥(书六21)和艾城(书八28),圣经就提到这事实。更何况约书亚记第十一章13节特别说明「至于建造在山岗上的城除了夏琐以外,以色列都没有焚烧。约书亚只将夏琐焚烧了。」当然这经节所提到的城市主要是在背巴勒斯坦的,但也没有理由说在南部一般情况就会大不相同,而拉吉和底璧确实造在「土丘上」(注八二),关于这两个城市只说约书亚「夺」(lakadh)了它们,「用刀」击杀他们,这意思可能只是说百姓完全被消灭而无任何物质上的损伤。毕竟以色列人可以利用这些城市,所以有理由不必加以损伤。要注意一点,假若约书亚并未烧毁拉吉和底璧,所发现被烧毁的土层应该表示是他人毁坏(注八三),而且事实上并未发现任何属于主前一四○○年代所烧毁的土层,这正是依据早期年代就可得着的结论。
4.外约但的证据:另外一个常被提出来支持晚期年代的理由就是宣称在主前一九○○年至一三○○年之间外约但和南地并没有固定居住的情形(注八四)。大家已经知道葛鲁克提出造成这现象的证据(注八五)。圣经记载以色列人的行程是想经过以东地,但是被其王所拒(数廿14~21);以色列人击败约但河以东的大国西宏(Sihon)和噩王(Og)统治之地(数廿一21~35);以色列人成为摩押王巴勒(Balak)谋害的对象,他召来先知巴兰(Balaam)要「咒咀」以色列人(数廿22~25)。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外约但和南地之间的地区,暗示以色列人在旷野之时,那儿有定居的百姓。葛鲁克和其他学者由此断定以色列一定是在主前一三○○年后即确定已有定居的百姓时才经过这地区到巴勒斯坦去。
然而,葛鲁克断言该地区没有定居的生活,这个证据在今天已受到怀疑,学者们钦佩葛鲁克长期下功夫的努力,但对他的结论却有所保留而并不完全接受,因为这些结论几乎只依据表层的发现。最近其它的发现证实这种保留的态度是有智慧的。例如哈定(Lancaster Harding)指出在亚扪(Ammon)地区,许克所斯时期有一段定居生活,因为在那里发现那时期以后的坟墓,充分备藏有各种葬礼之物(注八六)。他认为这些坟墓「不是游牧民族所造。」他也说到建筑安曼(Amman)机场时发现的小庙,那里有相当多的陶器和其它物件,「包括许多进口的迈锡尼和塞浦路斯陶器以及埃及石制花瓶,那是主前一六○○年到一三九九年时期的典型东西。」最近他注意到在玛达巴(Madaba)发现的大坟墓,其年代是「晚期青铜末期到早期铁器时代。」从这几项以及由于它们而可能找到一些事项,哈定建议要再研究这些从表层发现的碎片,特别是我们现在知道,在这些「中空」世纪中,外约但的陶器和巴勒斯坦本土陶器有几分不同。
5.埃及首都的位置:引用来支持晚期年代的另一个理由是有关埃及首都的位置。在第十八王朝,根据早期年代出埃及时的统治时期,都城在底比斯,在三角洲(Delta)之南约四百哩处。但是若是晚期年代,在第十九王朝统治期间,北方的都城再度建立在许克所斯的古都——亚华里斯。因为圣经的记载暗示当时的法老住在靠近歌珊北部地区,那时摩西能够在瘟疫流行时与之经常保持联系,所以他们认为当时的首都只能在北方,那么大约的年代一定在十九王朝的时候了。
虽然十八王朝将首都设在南部,然而有很好的证据可知道有些统治者,特别是两位与早期年代的立场最相关的法老杜德模西士三世和他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他们确实常在北方指挥活动;甚至实际上在那里住了段时间。首先谈父亲,我们晓得他除了在底比斯,派设大臣外,也在纥流坡利(Heliopolis)指派大臣,专管北方地区。这就表明他在那儿有特别重大的事业,所以需要这种监管。进而言之,杜得模西士三世也自称为「纥流坡利之王」,在他竖立于纥流坡利城的两块红花岗石之尖形碑上,有这些字(注八七),表明他对这个北方敬拜锐神中心有特别的情感。而且,发现的蜣螂雕刻上,也提到他的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是在古代北方都城孟斐斯出生的。这也是特别有意义的,因为至少他的母亲一定在那儿住过几个月,很可能他父亲也随住那里,因为他对这位继承王位的王子之出生一定会很关心的。实际上,他允许他的儿子在这古代的京城出生,具有重要的含意。最后,我们都知道,杜得模西士三世与赫人和远在北方的美坦尼王国常有战争 (注八八),这件事实显示他一定在埃及北方,拥有强大补给基地。这些军事上的突击,几乎不可能是从远在南方的底比斯开始的。事实上,它们可能是形成其他值得注意之事的主因。杜得模西士三世,为了指挥这些对亚细亚的野心行动,必须保留强大的力量在北方。
至于他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在巴斯达(Tell Basta)也就是布巴实提(Bubastis)(Pi…beseth,结卅17)的古城,早在主后一八八七一八九年,瑞士考古学家拿威尔(Naville)发掘不少有关他的东西。在两面雕刻画版的红色花岗石片上,刻着这位王正在敬拜「那位居住在秘伦弗(Perunefer)」(注八九)的亚孟锐神(Amon…Ra)。亚门诺裴斯二世年青时,曾被派为秘伦弗的司令官,那地是靠近孟裴斯的造船所。而且也有证据,显明他在那儿住过许多时候。海斯(W。Hayes)说他在秘伦弗附近「似乎拥有大笔产业」,而且不仅是他,「他的继承者,似乎也好几次住过那里很长段时间」(注九十)。而且,他的孙子亚门诺裴斯三世在同一地点所建立的庙,被人发现后,有更进一步的证实。依据早期年代,亚门诺斯三世是出埃及时候的法老,以上所有这些都表示,他可能在北方住过,那时摩西由于瘟疫流行,需要与他有接触。
6.亚马拿泥版:现在我们要研究亚马拿泥版(注九一),以及它们提到哈皮鲁人(Habiru)侵犯迦南地之事。无可否认,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曾有一度,一般认为这些泥版,可以证明出埃及的早期年代,但最近几年,许多学者有不同的意见。
(1)证据:这些泥版是主前一四○○年和主前一三六七年左右之间,大部份由迦南的城邦诸王,写给埃及亚门诺裴斯三世和亚肯亚顿朝庭的书信。这些书信,反映出迦南诸王之间,彼此阴谋、反阴谋及互相控告的混乱局面。特别重要的,是它们常提到称为哈皮鲁人(注九二)所造成的干扰,因为「哈皮鲁」这名字有可能等于「希伯来」 (Hebrew;ibri)(注九三)也因为这些人带来困扰的时间,差不多是早期年代者推算以色列人征服的时间,我们很容易认为这些哈皮鲁人,就是约书亚所带领的侵略军队。
然而,在最近几年,这种看法的吸引力大大削弱了,因为发现其他许多文件,也提到哈皮鲁人。甚至远在波格斯凯(Boghazkoi)、马里、努斯和巴比伦也找到,它们的年代可远溯至吾珥的第三王朝(The Third Dynasty)。而且学者也更清楚知道,这些书信谈到哈皮鲁人,不仅在迦南南方诸城骚扰,也在北方(约书亚并没有在那里争战)。此外,「哈皮鲁」这个字,具有社会性和描述性的含意,而不是种族上的含意:意思就是一个没有籍贯的人,不受欢迎的流浪者,甚至是土匪或突击者。结果,许多支持晚期年代者,现在都认为,在泥版上的哈皮鲁人与约书亚的希伯来人无关,因此这些书信就与出埃及的年代无任何关系。
(2)第一种解释:希伯来人,就是哈皮鲁人。然而有些支持早期年代者,认为泥版仍然是证据。这些学者中,有许多仍持以前一般的看法,直接认为哈皮鲁人就是希伯来人(注九四)。意思是说,他们认为侵入迦南南部的哈皮鲁人,就是希伯来人。在别的年代,其他地方的哈皮鲁人,显然不是希伯来人,但是他们认为这些侵入迦南南部的,很可能就是。这地方被骚扰的诸王,可能会把约书亚的武力,看为哈皮鲁人的型态,因为他们还没有国家,图谋掠夺迦南的土地。这种看法就认为迦南人,至少在起初使用这个名字,是带着藐视和毁谤的意味(注九五)。有一件事实支持这观点,就是迦南南部的亚马拿书信,只有从后来被以色列人掳掠的城市所发出的,其中有米吉多、基色(Gezer)、亚实基伦和亚柯,而没有从较早被掠夺的城市发出的,例如耶利哥、伯特利、基遍(Gibeon)和希伯仑。因为这些书信的年代,都是在约书亚最初的征服之后,因此,倘若这种看法是正确的,情形就应该是如此(注九六)。
(3)第二种解释:希伯来人在哈皮鲁人之前。关于哈皮鲁人和希伯来人的关系,有第二种看法,是克莱(Meredith Kline)所采取的(注九七)。这种看法并不认为两者相同,而认为约书亚的征服,正好在哈皮鲁人的事件之前(注九八)而不是晚期年代的看法,那要晚几十年。
克莱不赞成两者相同的说法,首先指出「希伯来」这个字,在旧约的用法不带社会含意(「哈皮鲁」却是如此),而有种族上的含意滥觞于亚伯拉罕的祖先希伯(Eber);第二、语源学上来说两者也难相等(这点也是许多支持晚期年代者所主张,虽然并非全部的人如此);第三、若要将亚马拿书信中哈皮鲁人的活动与约书亚时希伯来人征战完全取得协调,仍然有些困难。
克莱为了更进一步指明,征服是在哈皮鲁人活动之前,他重新推展一段有吸引力的历史过程。他说约书亚的主要战役,在哈皮鲁人袭击迦南南部时,早已结束,并且他说到,这些南方的袭击者,是在迦南北部,已经建立的哈皮鲁较大集团所派出的,他们来到约书亚的人刚到过的南方,他们起初并不很注意约书亚的人,因为是新起的而且仍未定居。他又说,后来他们自己强大以后,才注意到以色列人而要强近他们臣服,这件事,克莱认为就是以色列人在米所波大米王古刑利萨田手下受压近(士三8~10)。有了最后一点的看法才能说得通,因为否则就很难协调以色列人第一次受压迫和所提到的哈皮鲁人,因为两者推为同年代(注九九)。
我们不需要决定这二种看法那种最好。也许目前比较推崇第二种看法,有意义的是,两者都对早期年代的立场,有满意的解释。要更进一步注意到的是,两者都认为亚马拿书信,与以色列在迦南地的早期岁月是同时的,而且在书信中找到了解以色列所遭各事的最佳注解。
7.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的战役。最后要注意的是,有关埃及法老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横扫巴勒斯坦的战役。晚期年代的支持者认为,若按照早期年代在这些战役的时候,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士师记应该提到每一次战役,因为这卷书多半提到军事行动,惟因书上并未提到,所以以色列那时一定仍未到那里。
(1)证据:薛提一世第一年时(主前一三一六年)他已经北伐过,而在巴勒斯坦北部及更北处,遭遇敌军武力。在后来的战役中,他直逼俄隆提斯河(Orontes River)的加低斯(Kadesh)他在那里与赫人模瓦得利王(Muwattalis)立约(注一○○)。兰塞二世接续其他战役,显然是在他第五年和廿一年时,最后一段与赫王赫杜西里期三世(Hattusilis III,主前一二八三年),订立有名的条约(注一○一)。每一次战役,埃及军队都要远行军横过巴勒斯坦,因此假如以色列人真的在那里,埃及人一定会与他们接触。除此以外,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也似乎与巴勒斯坦本地,有过实际战争。至少两人都在伯善留下石碑(注一○二),薛提一世谈到他在那城市附近与阿比鲁人(Apiru)的战斗,当然是再一次使用「哈皮鲁或阿比鲁」(Habiru…apiru)谈到希伯来人。这些在巴勒斯坦的行动,确实引起问题,假如以色列人那时已在那儿,为什么士师记却未记载。
(2)解释:回答这问题,我们可注意两件事。第一、后来有马尼他(1238~1228)和兰塞三世(c.1193~1164)的军队,侵犯巴勒斯坦(注一○三),士师也未提到,而且这些战役若依据晚期年代,也是在以色列进入迦南之后。正如我们已注意到的(注一○四),马尼他宣称曾经在巴勒斯坦,造成极大的毁坏,说到「以色列荒废没有后裔;何鲁(Hurru)成为埃及的寡妇。」(注一○五),第廿一王朝的兰塞三世自夸将「特克(Tjeker)和非利士人」夷为灰烬(注一○六)。他甚至命令人将他在巴勒斯坦指挥的战役,画在著名的麦地能哈布庙(Medinet Habu)之墙上。他似乎甚至像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一样,对于伯善地区有极大的兴趣,因为他重建该城,包括一座很好的庙宇,使这城市成为好像埃及的前哨要塞一样(注一○七)。很显然这两位法老,不像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一样,他们曾集中攻击力在巴勒斯坦本地区,而下只经过而已。但士师记亦未记载他们的活动。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假如以色列人确实已在这地,而士师记并未提到他们的战役,那么,那些更早的战役,即使未记载,亦不能就此证实那时以色列人已不在这地了。
另一项考虑,是有关于士师记略而下提或迟或早之战役的理由,这本书并不是为记载这段时期所包括的历史,而是叙述以色列国背道的行为,及其当受的惩罚。因此,与别国的会战,若是作为惩罚或警诫的手段,就有记载,否则省略。事情的经过往往是如此,以色列被外来的势力打败,然后,受欺压一段时期,最后拯救者士师起来解救他们。这些外来的力量,来自四方(注一○八),但不包括埃及,因与埃及的会战,并未使以色列人受奴役或惩罚。
注释:
注 一:参考第二章,一七~一八页。
注 二:七十士译本(梵谛冈抄本,Codex Vaticanus)的译文是「以色列的后裔寄居,他们寄居在埃及地和迦南地,是四百卅年。」撒玛利亚五经虽然并未用完全一样的字,但意思相同。
注 三:当以撒出生时(创十二4;廿一5),亚伯拉罕在迦南已有廿五年之久。雅各出生时,以撒已六十岁(创廿五26)。而雅各下埃及时,是一三○岁(创四七9)。
注 四:Finegan,LAP,七二页,也一样注意到这件事。
注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