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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撒冷的中间。可能除了伊矶伦之外,都已知其位置。
注四一:上伯和仑位于基遍的西边偏北大约五哩处。下伯和仑大约距两哩以上。我们应该认为这里只是指一个地区。
注四二:因为起初敌军并未向南逃至五个联盟城市中最近的耶路撒冷,足证约书亚已切断他们逃生之路。但是,后来显然敌军胜过约书亚疲乏的军队,所以能在伯和仑向南回转。
注四三:亚西加位于以拉谷的顶端,也就是后来大卫打败歌利亚的地方(撒上十七1),大约在伯和仑的西南十五哩处。联盟城市之一——耶末,位于这里的西边约三哩之处。关于玛基大,参考本章,注四八。
注四四:这个诗体的呼求之头几个字,和13节的后几个字,是说:「日头停留在天的当中(Chatsi〃half〃)」,意思是刚好在正午的时候,太阳正在约书亚所站的基遍上空。其馀的呼求是说:「月亮啊,你要停在亚雅仑谷」,意思就是那时月亮,位于靠近这谷的水平线。因为这各位于基遍的西北十七度,这时候,可能是七月,而且从日月的相关位置,看出当时的月大约在四分之三半满月之时。
注四五:关于有帮助的摘要及其他看法,参考B.Ramm,The Christian View of Science and Scripture(Grand Rapids:Wm。B。 Eerdmans Publishing Co。,1955),一五六~一六一页。Ramm自己赞成「遮云」的的看法,但反驳的意见,参考Payne,BETS,4(1960),九五页。
注四六:例如,有一种说法,主张这么热的阳光停止照射。
注四七:如何产生这情形呢?在13节结束时有讲:「不急速下落,约有一日之久」,意思是说太阳地球的位置并非停止不动,而只是改变较慢。这就是说地球自转的速度,比平常慢一半。这并不影响它的公转速度,或其他太阳系星球之运行,关于这些复杂的因素,其他不同说法的批评者曾提出来过。
注四八:虽然两地都不确定,但是玛基大最可能就是Khirbet el…Kheishum,这是在以拉谷(Elah valley)顶端的亚西加东北约两哩处。而立拿最可能就是西边四哩的Tell es…Safi。
注四九:至少未提到受过全面的毁坏。关于讨论其意义,参考第五章,九五~九六页。
注五十:是一个十八亩的大城市。关于考古挖掘和研究资料,参考第五章,一○九页,注七二。
注五一:就是Tell Jezer;是由R。 A。 S。Macalister在一九○二至一九○五年,在一九○七至一九○九年之间挖掘的;参考他的报告,The Excavations of Gezer,1912.Hebrew Union College在一九六四年开始挖掘;参考BA,30(二月,1967),四七~六二页。
注五二:虽仍未确定,但一般认为就是Tell el一Hesi;Albright, BASOR,17(1925),七页。
注五三:希伯仑在古犹太(Judea)的山峰中,最高之处(约三千尺高),至今仍是重要城市。圣经所提之希伯仑城市之确实位置,可能在东边的Gebel er…Rumeidi。
注五四:假如这里就是贝得美辛,那么就位于希伯仑的西南,约十三哩处。参考第五章,一○九页,注七四,有关其挖掘和参考的资料。
注五五:参考约书亚记第十五章8节、63节;十八章28节。耶路撒冷是联盟的领导。
注五六:参考撒母耳记下第二章7节。耶路撒冷显然一度暂时被犹大所夺,士师记第一章8节。
注五七:参考第五章,九四~九六页。
注五八:基尼烈可能是指加利利海。这平原是约但平原,那儿有很多的城市。
注五九:多珥位于地中海岸,在后来该撒利亚(Caesarea)之北八哩处。
注六十:分别列出的这三个城市,可能是最强的。但我们对它知道不多。参考约书亚记第十二章20节;十九章15节(西布伦支派的伸仑);十九章25节(亚设支派,更远西边的押煞)。玛顿地点虽然仍不确定,但通常被认为就是现在的Qeren Hatttin,在提比哩亚下Tiberias之西,靠近Khirbet Madjan之地,此处仍有这个古代的地名。
注六一:米伦水边可能指呼勒湖,最近干竭。但是,有些人认为这地方就是指现在Meiron材附近的许多水泉,在湖之西边偏南十哩处。
注六二:「哈拉山」意思就是平滑、光秃的山。这可能就是民数记第卅四章3节、4节和约书亚记第十五章2、3节所指的亚克拉这坡(Ascent of Akrabbim),位于死海的东南。
注六三:约书亚记第十三章1节也暗示到,因为约书亚的年纪,神没有命令他亲自指挥海岸的作战。约书亚一直指挥得很好,那时可能已经疲乏了。
注六四:在雅姆克之北,基述人(Geshur)和玛迦人(Maachah)占据很大的领土,而且圣经明述这两族所占之地,均未列人玛拿西的统治之下(书十三13)。
注六五:犹大这个人,在弟兄中获得领导地位(创四三3;四六28),而且雅各预言他的支派成为领袖(创四九8~12)。以法莲是约瑟的儿子,当他祖父雅各祝福他时,偏爱他在玛西之上(创四八1~22),约书亚也出自这支派。
注六六:以法莲在士师时代,已获得有声望的地位,曾向基甸质问,因为基甸未召他们同去与米甸人争战(士八1~3),在一段时间之后,也以类似的理由,向耶弗他(Jephthah)质问(士十二1~6)。当大卫统治犹大,而扫罗的继承子伊施波设(Ishbosheth)统治以法莲和北方支派的时候,对犹大的厌恶就产生了(撒下二1~11);又一次产生是后来当大卫在押沙龙(Absalom)叛变之后,回到耶路撒冷的时候(撒下十九41~43)。而在王国分裂之后,以法莲常被看为代表所有其他十个支派(赛七2、5、8、9、17;十一13;耶七15;卅一9、18、20;结卅七16;何七8等。)
注六七:比较民数记第廿六章28至34节;约书亚记十七章1至3节和代上第二章21至23节,玛拿西分裂的理由似乎如下。居住在约但河西边的玛拿西半支派,经过玛吉,传下来到玛拿西的孙子基列(Gilead),基列有六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儿子西罗非哈(Zelophehad)只有女儿可以继承,经过特别的决定(民廿七1~11;参考第七章,一六七~一六八页),她们被准予和儿子一样继承产业,结果是分给玛拿西在西边应得的十份,这些女儿得到五份(书十七3~6)。在约但河东边的半支派,显然从玛拿西的两个孙子传下来,一个是玛吉和玛迦的儿子(代上七15~16),另一个玛拿西的孙女(玛吉的女儿,但其母不知名)和希斯仑(Hezron)结婚所生。从后面这一对夫妻传下来,一直到睚珥(Jair)生出,圣经明说睚珥住在外约但地区以内(代上二21~23)。
注六八:这段时间的长短,是依据迦勒的叙述来计算,在加低斯巴尼亚时,他是四十岁,而今已八五岁(书十四7、10),另外是在四十年的旷野飘流当中,百姓到加低斯时,过了一年多。我们想到约书亚所做的一切,他用这么多时间在战争中,是不足为奇。当约书亚完成北方战役时,他自己大概已近一百岁了。(参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页。)
注六九:这里并未明说为何选择示罗这地方。可能任何在犹大的地方,对于所有各支派来说都大南边,而以法莲是第二重要支派。此外这与引起许多讨论的创世记第四九章,其中第10节可能有些关系,但是并不清楚。
注七十:从这里可看出,约书亚指挥各支派,一接受所分配之地,立刻上去占领,然后再分配其他的支派。可能约书亚已排好程序时间表,因此能够及时占领,而且也不耽误分派土地的工作。
注七一:虽然现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树木,但是显然在那时是有的(参考王下二24)。在这中央地区有许多浓密的森林,表示显然很少人住在这山上(这些进犯的迦南人一定是住在各地),这可能就是为什么约书亚在这之前,显然很少在这一带打仗的原因。(参考本章,一八八~一八九页。)
注七二:显然在第2节所列的别是巴和示巴(Sheba)造同一个城市,否则全部加起来的数目,就会比第6节的总数超出一个;另外在历代志上第四章28至31节,同样的经文中,并没有另外列出示巴来。
注七三:参考第七章,一七九页,注一○二。
注七四:利未分散在各支派所抽出的个别城市中(当然这是因为是祭司支派的缘故,书廿一1~41),而西缅也是分到一些城市。有一件有趣的事,就是后来有一些西缅支派的人,向北移到以法莲和玛拿西附近(代下十五9;卅四6),因此北部王国,虽然地理上原来只有九个支派,却可被称为十个支派。
注七五:创世记卅四章,1至31节;参考第四章,六八页。
注七六:那里的迦南人,后来也受非利士人的压迫,非利士人是以后大量移到海岸地区的;参考约书亚记十九章47节;士师记第一章34节;第十八章1节。
注七七:第一次核计人数是六万二千七百人(民一39),第二次是六万四千人(民廿六43),使但成为仅次于犹大的大支派。
注七八:并非所有人都移民。在士师记十八章的记载,看出起初只右六百人上去夺那地,但可能有其他的人跟上去。然而,参孙(Samson)的家庭是但族,仍住在所分派之地(士十三2),所以可能其他的人也如此。
注七九:这件事证明祭坛在这地是绝对不能设的。祭坛除了设在会幕,发现只在特殊宗教场合使用过(士六24;撒下廿四25; 王上十八30),而且不是由一般献祭者献一般的祭。
注八十:在拉吉的城门,找到拉吉的陶片,这些是城毁时,正在听审所用的证据之一。参考申命记第廿一章19节;箴言第廿二章22节;阿摩司书第五章15节。关于陶片,参考H。 Torczyner,The Lachish Letters,1935;or DOTT二一二~二一七页。
注八一:参考本章,注七九。
注八二:知道有这种近邻同盟会议的存在,使许多自由派的学者,认为以色列确实已有真正的中央圣所。M。Noth的著作特别重要,参考NHI;八七页以下。依据创世记第廿二章20至24节,创世记第廿五章13至16节,创世记第卅六章10至14节所列的十二个后裔,及创世记廿五章2节的六个,Noth认为类似近队同盟会议的组织、可能个别存在于亚兰人、以实玛利人、以东人和基土拉的后裔中。
注八三:当一个支派另右他用时,为了要维持十二支派的数目,约瑟支派就分成两个支派,就是以法莲和玛拿西。有些自由派的学者认为,利未这个名词,绝非指一个家族,而只是指一种职份;参考Oesterley and Robinson,Hebrew Religion(New York:Macmillan Co。,1930),一六四页。然而自由派学者T。J。 Meek;Hebrew Origins(New York:Harper&Bros。,1950),一二一页,说「旧约圣经明白的见证利未起初是一个支派」。
注八四:在西乃时,摩西数算以色列一个月以上头生的男于有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人,而发现他们比利未人(二万二千人)多二七三人,他为这些多出的人,每人要付五舍客勒赎银(民三40~51)。
注八五:有些学者怀疑,祭司是否一定是要利未的后裔才行;参考G,B.Gray,Sacrifice in the Old Testament(Oxford: Clarendon Press,1925),二四○页。这个疑问大部分是依据下面的经文,士师记第十七章5节;撒母耳记下第六章17至18节;列王记上第三章4节;第八章62至64节;特别是撒母耳记下第八章18节。然而,每一个经文,所得到的解释,完全符合传统的看法,就是祭司必须是利未人;参考一篇未出版的论文L。 J。 Wood,The Relationship of the Pricsts and Prophets in Pre…Exilic Israel as to Their Respective Teaching Functions,一四六—一四九页。
注八六:许多高等批判的学者认为,祭司和利未人之间没有分别,直到以西结(Ezekiel)以后才有,我们应拒绝这种看法,因为此法主张以西结首先提出「祭司」这词仅仅是指撒督(Zadok)的后裔,然后,后来的作者扩大祭司的数目,而说亚伦是祭司的先祖。有关的讨论,参考S R Driver;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Edinburgh:T。&T。Clark;1894),一四六~一五○页。
注八七:亚伦的两个最大的儿子——拿答(Nadab)和亚比户(Abihu),死于西乃(无子嗣,民三4),是由于不守礼仪的规定,因此留下以利亚撒和以他玛(Ithamar)两人,以利亚撒年长,所以成为大祭司。他的长子非尼哈继承,接着是非尼哈长子亚比书(Abishua)等等,一直接续大祭司之职。自从示罗崇拜开始之后,以利撒和以他玛有几个儿子可以帮助担任祭司之职,我们不晓得。
注八八:假如年龄在一个月以上的有二万三千人(民廿六62),那么廿五岁以上的至少有一万人,这是可以开始事奉的年龄(民八24)。甚至将这群人分成四班,每个礼拜仍有四百人以上一起事奉。
注八九:从犹大、西缅和便雅悯,有十三个城市,指定为祭司的(书廿一13~19),这些城市当时企不需要,直到后来几年之后,祭司人数增加才用得着这么多城市;其他支派有卅五个城市指定给利未人(书廿一20~41),各支派只有犹大和西缅之间有九个城,拿弗他利有三个城,其馀均有四个。
注九十:在约但河的西边,是拿弗他利的基低斯(Kedesh),以法莲的示剑,和犹大的希伯仑;在东边是流便的比悉(Bezer),迦得的拉末,和玛拿西的哥兰(Golan)。有这许多城市分散在约但河两边的北部、中部、南部,因此,这地没有任何一个地方与逃城的距离在卅哩以上。
注九一:出埃及记第廿八章15至16节,描写「胸牌」是用麻作成「四方的……两层(Kaphal的被动分词)。」因为不需用两后来加强耐力,所以一定是为了做小口袋用的。
注九二:有关的讨论及提出的方法,参考L。 J。 Wood,“Urim and Thummim,”Theoleg(Winter,1964),廿五~卅二页。
注九三:即使受这种限制,也能藉着继续发问,而得到许多资料。事实上鉴定就是用这种方法,例如亚干(书七16~18)和后来扫罗(撒上十17~24),就是这样找出的。但有学者(如Payne,Theology of the Older Testament Zondervan,1962,四八页)认为,神直接向大祭司的内心传递信息。
注九四:例如基遍人想和以色列人订和约问题(书九14)。这是应该求问的,他们却没有。
注九五:不知之罪就是无意中犯的罪。故意犯罪的人,称为犯了胆大妄为的罪或擅自行事的罪,必须「从民中被剪除」(民十五30~31。)
注九六:「禁食」显然是「刻苦已心」之意(利十六29;参考诗卅五13;赛五八3)。赎罪日,是神吩咐在一年当中,唯一要禁食的日子。
注九七:Haldar的Associations of cult Prophets Among theAncient Semites(Uppsala:Almquist and Wiksells Boktrycheri,1945),以及Johnson,The Cultic Prophet in Ancient Israel(Cardiff: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Board,1944),都认为先知是从事宗教礼仪的人,这种说法无圣经依据,应被拒绝。
注九八:律法承认有先知,但是并不像祭司和利未人给予正式和法律上的地位或规定。
注九九:另外我们还可以说,在申命记第十八章15至19节,摩西的预言,意思就是说,经常会有许多先知,来完成这里所描述的工作。
第九章 众士师
士一~廿一;得一~四;撒上一~八
神的选民征服了应许之地,按着支派抽签分地后,他们期待已久的那一天,便就近眼前了。早在六百年前,神曾经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成为大国,并且拥有这地,现在他们发觉这个应许已经兑现了。百姓在埃及的时候,必然渴望有一天他们能拥有自己的土地。在埃及,他们是异乡客,甚至为奴;在旷野,他们则是飘泊不定的寄居者,但现在却脚踏自己的领土,可以计划将来,随意修饰自己的生活方式了。
这也是极大应许的日子。神应许兴起以色列,成为他特选的子民;并且神盼望这民族成为他荣耀的见证,所以以色列人期望成功与富庶,是理所当然的。神曾确实且清楚地应许要赐下特殊的福气,他说,百姓若专心跟从他,必在列国中「作首不作尾」,「居上下居下」(申廿八1~14;卅1~10)。以色列人的本份是服从他们属天的统治者,就必有光明灿烂的前途等待着他们,是任何一个国家从未享受过的。
但是,这个辉煌的前途却成为泡影,因为百姓没有守约,他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