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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所依、处所五种的)一切行相的厌恶(考察)而得现起“似相”。那(似相)的修习者,依照如(十)不净业处中所说的方法而得生起初禅的安止(定)。彼(安止)若人于(三十二身分的)一部分明白了,于一部分中证得安止,不再修习其他的瑜伽者,则他仅生起一(安止定)。若人(于三十二身分中)多分明白了,或于一(部分)而证(安止)禅,更于其他部分而修瑜伽者,则他得依部分的数目而生起初禅定,犹如摩罗迦长者相似。
据说:那尊者(摩罗迦)握住长部师无畏长老的手说:“朋友无畏!先研究这个问题:摩罗迦长老于三十二分中得三十二的初禅,如果他夜入一禅,日入一禅,则以半月余而得成就;若每日入一禅,则以月余而得成就”。
如是此(身至念)业处虽依初禅而成,但是由于忆念(三十二分的)色、形等之力而成,故称为“身至念”(业处)。
(身至念的功德)精勤于身至念(业处)的比丘,是战胜不乐与乐的,不是为不乐及乐所战胜的。他是常常征服生起的不乐而住。
他是战胜怖畏恐惧的,不是为怖畏恐惧所战胜的。他是常常征服生起的怖畏恐惧而住。他是“忍辱者,能忍寒、热……乃至能忍夺取其生命之苦”。依发等的色一类(青、黄、赤、白之遍),得证四禅,而达六通。
真实的善慧者,
应对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身至念,
常作不放逸之行。
这是详论身至念一门。
(九)安般念
今者:“诸比丘!此安般念——三摩地修习与多作时,实为寂静,殊胜,纯粹与乐住,对已生的恶不善法即能消灭与寂止”——世尊这样赞叹之后又说:“然而诸比丘,云何修习安般念三摩地?
云何多作,实为寂静、殊胜、不杂与乐住及已生的恶不善法即能消灭与寂止?诸比丘!兹有比丘,去阿练若,或去树下,或去空闲处,结跏趺坐,正直其身,置念面前,而彼(比丘)或念入息,或念出息。
(一)出息长时,知“我出息长”,或者入息长时,知,我入息长”。(二)出息短时,知“我出息短”,或者入息短时,知“我入息短”。(三)“觉知全身我出息”及“觉知全身我入息”彼如是学。(四)“安息身行我出息”及“安息身行我入息”彼如是学。(五)觉知喜……
(六)觉知乐……(七)觉知心行……(八)觉知安息心行……(九)觉知心……(十)令心喜悦……(十一)令心等持……(十二)令心解脱……(十三)观无常……(十四)观离欲……(十五)观灭……(十六)“观舍遣我出息”及“观舍遣我入息”彼如是学”。如是有十六事而显示安般念业处。以下来(解释)那(安般业处)的修习法。只就那圣典(的文句)来解释,说完了便一切完具,所以这里先来解释圣典(的文句):
(释安般念的圣典文句)“然而诸比丘,云何修习安般念三摩地”?先于此句中:“云何”——是为了要详细解答安般念三摩地的修习的种种方面的征问。“然而诸比丘,修习安般念三摩地”——是对于所征问的种种方面的指示。“云何多作…乃至…寂止”也是同样的。
此中“修习”是生起,或增长。
“安般念三摩地”——即与执持念出入息相应的定,或念于出入息的定,为安般念三摩地。
“多作”是数数而作。
“实为寂静殊胜”是必寂静必殊胜,这两者的“必”当知为决定之语。何以故?譬如不净业处,只是由于通达(于禅之时)而寂静殊胜,因(不净业处的)所缘粗故及所缘厌恶故,依(不净业处的)所缘决非寂静非殊胜的,但此(安般念业处)则不如是以任何法门不寂静或不殊胜的,即是依“所缘的寂静性”之故是寂静、寂止、寂灭的,依称为通达(禅)支的寂静性之故也是(寂静、寂止、寂灭)的,依“所缘所殊胜性”之故是殊胜的,(修习)无满足的,依(称为通达)“(禅)支的殊胜性”之故也是(殊胜而无满足)的。是故说彼(安般念业处)“实为寂静殊胜”。
“纯粹与乐住”——此定之中无夹杂之物故为纯粹,不渗杂,不间杂,单独,不共。(安般念)不是由于遍作(准备定)及近行(定)而得寂静,即从最初入定以来本来就寂静殊胜之义。然亦有人(指北寺住者)说“纯粹是无渗杂势力本来美妙”。如是这纯粹(的安般念)每于证得安止定的刹那而获得身心之乐,故知为“乐住”。
“屡屡生起”是屡屡未曾镇伏。
“恶”即罪恶。
“不善法”——是不善巧(无明)所生法。
“即能消灭”——仅以刹那,即令消灭,即令镇伏。“寂止”——是非常寂静,或者(于安般念)的顺决择分之故以次第圣道的增进,而言(诸恶不善法的)断灭,安息。
其次对以上的文的略释如下:“诸比丘,以何方法,以何行相,以何规定修习安般念三摩地!以何方法多作(安般念定),寂静(安般念定),…乃至…恶不善法寂止”。现在再来详说其(解答之)义,而说“兹有比丘”等。
“诸比丘,兹有比丘”——诸比丘,是于佛教中的比丘。这里的“兹”之一语,即显示生起一切种类的安般念三摩地之人的所依之(佛)教,并示他(异)教不具于此(安般念定)。即所谓:“诸比丘,兹有(第一)沙门……乃至……(第四沙门),于其他教派,实无此等沙门”。依这样说,故说为佛教中的比丘。
“去阿练若……或去空闲处”——这是举以示明那(比丘)的修习安般念三摩地的适当的住所。因为这比丘的心长时追求于色等所缘,无意趋向于安般念三摩地所缘,犹如恶牛驾车,只走邪道。譬如牧者,要调伏一只饮了恶母牛的乳而长大的恶犊,(先令犊)隔离于母牛,在一边打下了一大柱子,用绳把它系在那柱上,它的犊虽种种挣扎,亦不能逃遁,终于只近柱边或坐或卧。同样的,此比丘欲调御其长时贪着色等所缘的邪恶之心,先离开色等所缘,入阿练若,或树下,或空闲处,在那里的出入息的柱,以念的绳而系于心。
如是他的心虽亦种种挣扎于以前所习惯的所缘,但不能切断念的绳而逃遁,终于只在近行(定)与安止(定)的所缘的附近(出入息)
而坐及卧。所以古人说:
欲调御的世人,
以犊系于柱上,
以念于所缘,
坚固的系住自己的心。
如是那样的住所对于他的修习是适当的。所以说:“举以示明那(比丘)的修习安般念三摩地的适当的住所”。
或者于种种业处之中,此最上,得证一切知佛,辟支佛。佛的声闻弟子等的胜位及至现法乐住的足处(近因)的安般念业处,不舍男女象马等声所骚扰的村庄(住所)则不易修习——因声为禅的荆棘(障碍)故——在非村的阿练若中,瑜伽行者取此(安般念)业处已,于安般念而生起四禅,以此作基础,思惟诸行,而证最胜的阿罗汉果,便容易了。所以世尊示彼以适当的住所说:“去阿练若”等。
世尊如宅地学的(工程)师。譬如那宅地学的(工程)师,看了(适合建)城市的地,善加考察之后,便教以“建城于此处”,到了安全地完成城市之时,便得王家的甚大尊敬。彼(世尊)考察了瑜伽行者的适当的住所之后,便教以“当于此业处中精勤”,此后以此业处而精勤的瑜伽行者证得阿罗汉果时,(世尊)便受(瑜伽行者的)
大尊敬说:“彼世尊实为等正觉者”!
又说、比丘如豹。譬如大豹王,依阿练若中的草、丛、森林、丛山而埋伏,以捕野牛、麋鹿、野猪等的兽类;同样的,于阿练若中精勤业处的比丘,渐次而取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道及圣果。
所以古人说:
如豹埋伏,捕诸兽类,
佛子亦尔,勤瑜伽观,
入阿练若,取最上果。
是故为示彼(比丘)的(修习的)努力相应之地的阿练若住所,而世尊说:“去阿练若”等。
此中“去阿练若”,即:“阿练若,出(村的)帝柱(界标)之外,都是阿练若”及“阿练若的住所至少(离村)五百弓”,即于如是所说的相状的阿练若中,去任何能得远离之乐的阿练若。
“去树下”即行近于树。
“去空闲处”,即去空闲寂静之处。这里除了阿练若及树下之外,去其他的七种住所,亦可说为去空闲处。
如是(世尊)既已对他(比丘)指示了随顺三季(寒暑雨),随顺三界(三种体质——痰风胆汁)及随顺六种行(六种性格——贪行、嗔行、痴行、信行、寻行、觉行)而适合于安般念的修习的住所。又指示不落于惛沉及掉举的寂静的威仪,故说(结跏趺)“坐”。因为指示他的坐禅坚固,维持出入息的舒适及取所缘的方便,故说“结跏趺”等。
“跏趺”即完全盘腿而坐。“结”即盘的意思。
“正直其身”——是上半身置之端正,使十八脊椎骨之端与端成为整列。这样坐的人,则皮肤,筋肉、腱不致于歪屈。不会生起因骨等歪屈而刹那刹那生起的苦痛。彼等(苦痛)不生之时,则心得专一,不退失业处,且得增长而至圆满。
“置念面前”——即置念于业处的面前。或者“遍”——为遍持之义,“面前”——为出离之义,“念”——为(心)现起之义;故名为“念面前”。当知这是依无碍解(道)所说之义。综前句之略义为“遍持出离而念”。
“彼念出息,或念入息”——即彼比丘这样的坐好及现起如是的念之后,不舍彼念,而念出息或念入息,彼比丘则说为念行者。
现在要知以什么方法(而比丘)为念行者,为示那种方法而(世尊)说“出息长时”等。在《无碍解道》中作如是说:“彼念出息或念入息”,同时对同句如是分别:“以三十二种方法为念行者:即(1)依长出息不散乱了知心一境性者而念现起,使用此念及此智(他)为念行者。(2)依长入息……乃至……(三一)依舍遣观出息,(三二)舍遣观入息不散乱了知心一境性者而念现起,使用此念与此智(他)为念行者”。
(安般念的十六事)此中(一)“出息长”即维持长的出息。“出息”(assāsa)是外出的息,“入息”(passāsa)是内入的息——这是根据毗奈耶义疏说的。然而诸经的义疏则所说相反(即以assāsa为入息,passāsa为出息)。在此(两说)中。一切的胎儿从母胎出来之时,最初是内部的息先外出,然后外面的气带着微尘而进入内部,(更外出)触口盖后而灭(故依律的义疏说为正当),当如是先知以上的出入息(之义)。其次当知那(出入息的)长短是依时间的。
譬如展于空间的水或沙,而说长水长沙,或短水短沙,如是一片片的出入息,在象与蛇的身中,徐徐地充满他们长度的肉体,又徐徐出去,所以说长(的出入息);急速地充满犬兔等的短度的肉体,又速速地出去,所以说短(的出入息)。在人类之中,有的出息与入息,依照时间长如象与蛇等,有的则短如犬兔等,所以对于他们(的出入息)是依时间的,长时间的出与入为长(出入息),短时间的出与入为短(出入息)。
此中,这比丘以九种方法的长出息与入息,而将“知我长出息(长)入息”。如是了知者,当知即以一法修习身观念处成就。即如无碍解道所说:
“云何彼于长出息时,知“我出息长”,长入息时,知“我入息长”?(1)长出息于长时出息。(2)长入息于长时入息。(3)长出息入息于长时出息入息。长出息入息于长时出息入息者(于彼)生起(善)欲。(4)由于欲而比以前更微细的长出息于长时出息。(5)由于欲而比以前更微细的长入息……乃至……(6)长出息入息于长时出息入息。由于欲而比以前更微细的长出息入息于长时出息入息者生起喜悦。(7)由于喜悦而比以前更微细的长出息于长时出息。(8)由于喜悦而比以前更微细的长入息……乃至……(9)长出息入息于长时出息入息。由于喜悦而比以前更微细的长出息入息于长时出息入息者,(他的)心从出息入息而转去,而生起舍。以此等九种方法(彼)于长出息入息的身与现起的念及观的智——身为现起而非念,念为现起与念——(彼)以那念及那智而观身。所以说“于身修习身观念处””。
(二)对于“短”的句也是同样的。但有其次的不同:即那里说“长出息于长时出息”,如是在这里则说“短出息于短时出息”。是故以短字直至最后的“故言于身修习身观念处”而代替前者(的长字即可)。如是当知此(瑜伽者)依长时及短时以此等各九种方法而了知于出息入息,“长出息时知我出息长……乃至……短入息时知我入息短”对于如是了知者:
比丘的鼻端,
起了长的和短的
出息与入息,
这样有四种。
(三)“学我将知一切身出息……入息”——即我于全出息身的初中后为令觉知明白其出息而学;我于全入息身的初中后为令觉知明白其入息而学。如是为令(出入息的一切身)觉知及明白者,以智相应心出息与入息,故说“我学出息与入息”。因为有的比丘对于片片展于(体内)的出息身或入息身的初则明白,然非中后;他只能取其初,而对中后则觉疲倦。有的则对于中的明白,然非中后,或者对于后的明白,然非初中;他只能取其后,对于初中则觉疲倦。或者对于(初中后)一切都明白,他亦能取一切,不对任何而觉疲倦。为了指示以那样的修习,故(世尊)说:“学我知一切身出息…乃至…入息”。
在前句中的“学”字是努力精勤之意。如他那样的律仪为增上戒学。如他那样的定为增上心学。如他那样的慧为增上慧学。以上的三学的所缘,以念,以作意而学,而习,而修,而多作,便是这里的语义。
至此的文句中,那前面的(一二修习)法,专门是出息及入息的,并无其他的任何东西;然而此后(自三以下的修习)便于令智生起等作瑜伽行,所以在(一二)的地方只是“知我出息,知我入息”,正如依现在时的圣典所说,以后为示令智生起等的行相而说“知我一切身出息”等,当知是依未来时的语法而叙述圣典的。
(四)“学我念安息身行出息……乃至……入息”——是学对于粗的身行念安息,极安息、消灭、寂止、而我出息入息。
如是(出入息——即身行的)粗细与安息当知如下:即如这比丘以前未修出入息之时,则他的身心不安而粗。身心粗而不寂静时,则出入息亦粗,成为更有力的,甚至不能以鼻(出入息),须以口出息入息。如果他的身心已修(出入息)时,则身心寂静,寂止。他的(身心)寂静之时,所起的出息入息很微细,到了有无(出入息)亦难辨别的状态。
譬如有人从山上跑下,或将重负从头上卸下而立时,他的出入息是粗的,甚至不能以鼻(出入息),要用口出息入息。如果他除去疲劳,洗了澡,喝了水,以湿布当胸,卧于凉荫之下时,则他的出息入息很微细,到了有无(出入息)亦难辨别的状态。同样的,这比丘以前未修出入息之时……乃至难辨的状态。
何以故?因为他以前未修(出入息)时,没有作过“我令诸粗的身行次第安息”的思惟、念虑、作意、观察。然而既修(出入息)时,则有(我令诸粗的身行次第安息的思惟念虑作意观察)。故从他的未修(出入息)时而至已修之时,身行便成微细了。故古人说:
身心热恼的时候,
起了很粗的(出入息),
身(心)没有热恼的时候,
起的很微细。
然而持(出入息)时的(出入息)亦粗,初禅的近行(定)之时的细;那时的也粗,而初禅(安止定)的细;在初禅及二禅的近行之时的粗,在二禅(安止)之时的细;在二禅及三禅近行之时的粗,在第三禅(安止)之时的细;在三禅及四禅近行之时的粗,在第四禅(安止)之时的最细,而至不起(出入息)——这是先依长部师及杂部师的意见。然而中部师则说在初禅(安止)之时的(出入息)粗,在二禅的近行之时的(出入息)细,如是主张自下下的禅(安止定)而至上上的近行之时而愈细,然而依(长部师杂部师及中部师)他们一切的意见都是在未持(出入息)之时起身行,已持之时而安息;在持(出入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