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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影一起私奔-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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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尔德与博西,一对甜蜜情侣,两人有恋恋不舍、情意绵绵,也有矛盾嫉妒与水火难容的纷争。博西的父亲坚决反对儿子与王尔德混在一起,想方设法搜寻证据要把王尔德送进监狱。最后,王尔德因搞同性恋被判入狱服刑两年。身败名裂的大作家在狱中写下忏悔自己不伦之恋的长信,但出狱后,却难以抑制自己对博西炽热的爱又奔赴意大利去寻找博西……这样的故事,是典型的历经劫难、忠贞不渝的故事,如果是男女情爱可以感动得让人落泪的(当然,同性恋观众可能会落泪)。此后我在看香港同性恋影片《蓝宇》时也有相同感受,把剧中人变成男女异性关系也是不错的爱情电影,因为是同性恋反有种违反常伦的不适。
  《王尔德》的结尾一段堪称诗意盎然,饱经磨难的王尔德出狱后站在广场上,他怀念起与博西在一起的美妙时光。镜头抒情地摇过沉思的王尔德,摇过黄昏的广场,摇过寥廓的天空,在音乐的流淌中让观众感受王尔德苦涩无奈而深情的同性恋之爱……影片最后以黑底白字的字幕告诉观众:王尔德与博西一起生活了三个月后离开,1900年王尔德溘然病逝,博西则死于1945年;对王尔德始终不渝的旧同性情人罗斯死于1918年,1950年罗斯的骨灰被安放在王尔德的墓旁。
  同性恋人与异性恋人一样也有铭心刻骨的爱情,也会因极度的妒忌而仇杀,意大利导演帕索里尼就是被自己的同性恋的情敌所杀。据说,现在的电影人中同性恋是一种时髦,有趣的是,很多同性恋电影中的表演者都不是同性恋,比如《蓝宇》和《春光乍泻》里的男演员;而表现异性恋的,倒有同性恋者,比如大明星嘉宝。我想这是双重的折磨。
  不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之恋,一旦完成影像就是永远可以“重现”的“镜子”。对于我们不了解的领域,只需看着,或者不看,只要它存在着,就一定有合理的成分。只要它不伤害我们,除了理解和谅解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值得注意的是,影片中扮演王尔德的演员英国人斯蒂文·弗赖,他的模样酷似王尔德,一出现在银幕上简直如同王尔德再生。最奇的是他和王尔德一样毕业于牛津,也是作家(他的第一部小说《莱亚》曾在两年中名列畅销书排行榜),他在影片中的出色表演使人认定他也和王尔德一样是个坚定的同性恋者。我一直相信,不平常的人总会在不同的时代再次重现,中国人也最讲一个人另外一辈子的“托生”。我想,斯蒂文·弗赖可能就是一百年前的奥斯卡·王尔德。



重现的镜子(2)



  重现的镜子,让我们相信人生绵延不绝的轮回。



自己的地狱,他人的地狱



  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是丈夫的福分也是忧患,如果她碰巧是个喜欢疯狂购物的人,那么,她有可能让丈夫变穷,如果她风情万种,恰好丈夫又嫉妒多疑,事情就有点可怕。莎士比亚在他的著名悲剧中,塑造了嫉妒多疑的典型奥赛罗,在嫉火焚心下竟将深爱自己的妻子苔丝狄蒙娜活活扼死,一个剽悍骁勇的将军没有在战场上倒下,却在小人的谗言中昏了头脑,杀妻后又因悔恨羞愤而自刎。
  《奥赛罗》的经典性在于它的深刻普遍性。表面看,悲剧的直接诱因是奥赛罗听信了手下旗官伊阿古的谗言,但根本的原因是他被嫉妒所焚化。天真痴情的苔丝狄蒙娜,不顾家庭的反对和社会的歧视,同奥赛罗结了婚,坚贞的爱情战胜了偏见和种族歧视,却没有逃脱嫉妒这把利剑的斩杀。
  1999年,法国新浪潮主将之一、老导演克劳德·夏布洛尔推出了他的新片《地狱》(L’Enfer),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现代家庭版的《奥赛罗》的故事。与奥赛罗不同的是,影片的男主人公保罗·皮埃尔没有听信任何人的谗言,所有的嫉妒之火皆来自于他自己的眼睛和想像。皮埃尔只是偶尔看到妻子里娜(艾曼妞·贝阿饰)和年轻男子马歇尔在黑暗的屋里看照片幻灯,从此开始疯狂地怀疑妻子的忠贞。在嫉火燃烧下,他忍不住跟踪妻子的一切行动,任何一个细节都令他联想到里娜与他人的外遇,他甚至怀疑妻子与自己旅馆里的每一个客人做爱。越是没有证据,他越是相信自己的判断。最终,他确信妻子和马歇尔在湖上滑水时背叛了他,他的精神世界整个要崩溃了。影片结尾,妒火中烧的皮埃尔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幻觉之中,他把妻子捆到床上,又把门锁起,手拿剃刀刮脸,第二天,当他从幻觉中醒来,发现自己脸上有血迹,而妻子还被捆在床上,他试图叫醒妻子,但她一动不动。
  两性之中,猜疑和嫉妒从来就是两团可怕的心火,一旦燃烧非要有个你死我活否则难以熄灭。莎士比亚在《奥赛罗》中还设计了卑鄙小人的谗言,而在《地狱》里则干脆就是来自心中的无名之火。
  这是一部颇见导演功力的影片,叙述的高度娴熟和洗练令人佩服,比如表现皮埃尔与里娜的相识、结婚与生子都只是用一个细节过度。影片开始,里娜与伙伴来看皮埃尔的新房,皮埃尔初见里娜就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他凝视着里娜,而里娜的伙伴这时正向一个邻居借打火机;下一个镜头就是皮埃尔与里娜的婚礼,婚礼中皮埃尔拉着新婚的妻子朝草地跑去;再下一个镜头就是丰乳肥臀的里娜推着童车幸福地笑着走过。
  看影片时,我就暗自思忖,一个男人真有像艾曼妞·贝阿那样的美妻,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在这个见色起意的时代,有个风情万种的美丽妻子,要想不让其他男人觊觎实在是一件太难的事啊!但从终极上说,夫妇还是要互信,信任对方就是信任自己,否则那痛苦和煎熬就真的是没完没了。
  莎士比亚曾说,如果真正的情人永远要遭受折磨,那也是命中注定的,我们该鼓起耐心承受。《地狱》的最后并没有表明皮埃尔是否真的杀了妻子,但那个意味深长的结尾却告诉我们,那曾经属于皮埃尔的幸福生活肯定是再也没有了。
  从医学上讲,奥赛罗和皮埃尔都是属于在狂想、幻觉下导致判断、顿悟和思维障碍,进而不能客观认识和把握现实,属于精神病的症状,在生活中,这种病症确是广泛地存在着,只是在程度上轻重不同而已。
  关于影片片名,有人分析说是暗示存在主义“他人即地狱”的观念,我以为这可能只是翻译者的意想(该片台湾译本名为《美丽的折磨》,也不失为颇有道理的一种翻译),我更愿意相信,嫉妒多疑,对人对己的不信任才是真的地狱,是自己的地狱,也是他人的地狱。



“你很特别,我爱你!”



  人们争做温驯的羔羊时,你若刚烈就是对公众的轻蔑和背叛,在刻板保守的民风中,率情率性的人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丹麦影片《破浪而出》讲述了一个小人物与社会冲突的故事,女主人公贝丝的悲剧就在于她的特别、她的纯粹和与众不同。
  在笃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小镇,贝丝的特别被人们看做“神经”和“疯狂”,她不喜欢压抑和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使她母亲都难以容忍,强迫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其实,贝丝是个简单的女孩,只因她的率性,不矫饰不造作,而触怒了镇上几乎所有正统人士。她爱上了油田工作的外地人并嫁给了他,毫不掩饰地沉湎于新婚的男欢女爱中。在天主教徒们眼里,贝丝不再纯洁,她受到众人谴责。谴责的高潮开始于贝丝的丈夫因事故而瘫痪在床,炽爱贝丝的丈夫不愿看着正当鲜花盛开的妻子一天天枯萎,在与伤痛抗争中他渴望看到贝丝因享受爱情雨露而容光焕发,他鼓励妻子去喜爱其他男人……
  于是,滔天的罪行由此而起。
  拉斯·冯·提尔以他惯用的导演手法,简单的人物、情节,摇摇晃晃、随心所欲的镜头语言,入木三分地刻画简单中的不简单、平凡中的极端的人与事。
  贝丝的特别体现在她的所有言行细节:婚礼喜庆中,她不顾众人劝阻,冲到迟来的新郎面前挥拳就打;庆婚的人们还在屋外欢舞,贝丝就迫不及待地与新郎在卫生间里做爱;丈夫要出发去油田,她在离别的激烈情绪下竟冲到正在起飞的直升机下打开仓门……至于后来的出墙越轨举止更是令人瞠目。
  特别的行为需要特别的思维去理解,如不能展示贝丝的内心世界,理解就会成为水火不容的一相情愿。影片展示了贝丝独特的双重人格,她思考时总以两个形象进行心灵对白,这使她在内心激烈冲撞后获得自然平恒,让观众深入地把握了她心灵深处的纯与善,看到了她“疯狂”背后的平静与平和,并被她的不幸、痛苦和纯真而感动。
  导演善于诠释寻常行为中的特别之处,即使不起眼的配角,也常有令人刮目的举动。比如,在婚礼戏中,一个小伙子仰头将整罐啤酒一饮而尽,坐在旁边的老汉似乎很吃惊,眼里还有些不服,老汉也将整杯饮料一气饮下,小伙子莞尔将手中的易拉罐一攥,易拉罐瘪了,老汉则手握空杯也用力攥,玻璃杯应声而碎,老汉不动声色地将手上碎玻璃碴捡下……整个细节,没有一句对白,看起来漫不经心,却表现了人无处不在的内心较劲,满贮生活况味。
  母亲教训贝丝,要她应像所有女人一样学会忍耐、压抑自己的欲望。他们最不能容忍贝丝的就是:“你为什么要与众不同?”因为与众不同,母亲甚至狠心不认落难中的女儿。
  影片分七章加尾声,像写在银幕上的长篇小说,每章都用字幕、歌曲相隔。拉斯·冯·提尔如入无人之境,全不顾别人嫌其缓慢、镜头晃得人头疼,他我行我素、从容道来、拒绝美化画面。他塑造特别纯粹而不做作的人,自己也坚决履行不做作的创作宣言。
  这个与众不同的导演的独特的影片终于赢得国际影坛的认同,使他42岁就两次获戛纳大奖。
  尽管有种种争端,但在生活或艺术里,人们虽置身平庸却不甘,内心深处还是期冀与众不同的人和事带给我们的崭新感受,正如那个曾咒骂过贝丝的里查医生,他对贝丝的衷心话语仍是:“你很特别,我爱你!”



伤害我们的人没有悔恨



  每个人心中的天堂都是不一样的,比较一致的想像是:天堂应该是没有沉重负担、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方。在美国影片《褪色的天堂》(又名《一千英亩》)中,有个乖戾暴躁的老地主库克,对这个土财主来说,他的天堂就是自己苦心经营的有百余年历史、面积达一千英亩的艾奥瓦庄园,他在这里如同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一千英亩就是一个大舞台,老库克就是舞台上莎士比亚经典悲剧中的李尔王。
  很多年前看过这部影片,VCD,影像有些粗糙,那是我第一次看蜜雪·菲佛,给我感觉不像明星,就是故事中的真实人物。她的美艳冷酷而好斗的眼神和姐妹两个互诉童年悲伤的泪水至今犹记,故事的情节已模糊,像影片的名字褪去了颜色一样,变成了梦一样的黑白色。
  故事的构架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片中有充满血腥的财产纷争,有不共戴天的亲情冲突,有占有与反占有的专横、压抑、反叛,甚至有乱伦、诉讼、死亡,却没有莎翁悲剧中彻骨的悲怆与绝望。影片叙事的角度将莎翁的悲剧质素有效地消解了,它以温和、顺从而压抑的大女儿金妮的口吻叙述故事,使故事的基调满是田园的温婉、冷静和抒情。影片最让人难忘的是金妮与妹妹罗丝对话中暴露的隐藏了二十多年的家庭秘密,早年丧妻的老库克竟将自己三个亲生女儿当成发泄情欲的对象,而当他已是垂垂老迈,发脾气时就破口大骂女儿为“妓女、婊子”。咄咄逼人的罗丝忍不住要一语道破真相,而逆来顺受的金妮总躲躲闪闪试图掩饰,最终两个在少女时就被父亲淫辱的姐妹泪水涟涟地抱在了一起。应该说这也算一段高潮戏,却没有展示一个具体的往事镜头,全凭对话表现。蜜雪·菲佛和杰西卡·兰格两个大明星把人物复杂的情感诠释得跌宕起伏、感人至深。蜜雪·菲佛总在影片中扮演弥留之际的受伤女人,比如《危险的关系》等,在《褪色的天堂》里,她扮演的罗丝再次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痛苦、憔悴、看破红尘地等待生命的终结,她要把自己分得的土地留给金妮,她说要在自己这一代中结束拥有土地的生活,她叮嘱金妮照看自己的孩子,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再延续自己的生活。
  一千英亩的丰饶的土地,老库克的天堂最终褪去了它辉煌的颜色。当然,所有的天堂都会褪去它鲜润的颜色,就如阳光下的所有的宫殿也都将褪色剥蚀并消失,只给活着的人留下无法抹去的记忆。
  莎士比亚的戏剧故事置放在现代美国的一个农家,环境和人物身份的一次置换,就会从全新的角度去诠释新的人生主题。影片根据美国长篇小说《一千英亩》改编,表现在男权中心的身体、心理、生活、无意识的多重压迫下女性的觉醒历程,一个心灵破碎默默忍受的当代女性,最终战胜了自己的心理障碍。当然,战胜自我、恢复自信,就是找回了自己的天堂。
  在可怜的罗丝和老库克撒手西归之后,金妮也遵从罗丝的遗愿把一千英亩卖给了种植公司。金妮站在葱茏田园中的路边告别,她想到,罗丝留下的谜仍没有解开。我们最亲的人伤害我们最深,可悲的是,人只看到自己的不幸,面对被他们伤害的人,竟没有悔恨和理解。
  看到这里,一种无名的伤感弥漫心头,是的,伤害我们的人没有悔恨,这是我们和世界共同的悲哀。



做个狼有什么不好?



  当异化成为人们在畸形世界的无奈和宿命时,就会出现对异化的另一种反动。就像久病的人会形成对“病”的依赖甚至迷恋,在异化的大氛围里,有人会对异化充满跃跃欲试的期待,当然,大多数人的异化还是被动的。
  在美国影片《人狼生死恋》(Wolf又译《妖之恋》)中,尼克尔森是个倒霉的出版社编辑,自己要被上司炒鱿鱼,老婆与年轻的同事背地里勾搭成奸,更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大雪天被一头黑狼袭击咬伤,所谓“更不幸”当然是站在人的角度去看,这次被狼咬整个改变了他的人生,换句话说是把他的人生改写成人狼或干脆是狼生。
  表现人的异化的影片很多,比如令人恶心的《苍蝇》等等。这类影片通常喜欢说明人是怎样由于异化而变成了与人为敌的魔鬼,基本上流于突出刺激功能的一般恐怖片。而《人狼生死恋》则不是通常的“异形”和恐怖电影,它有点像卡夫卡的《变形记》,将同情的视点转向了变形者本人,是生命历险记,是一个普通人如何逐渐演变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生命的非凡过程。它的恐怖之处不是异化者怎样害人,而是异化者不知道他将要怎样害人,尤其是他无法把握当他的本我脱离自己的时候,怎样不去伤害他爱的人。
  一种人要变成另一种人需要很多主客观的因素,从本质上讲,人都不愿被迫改变自己,但如果可能又充满好奇地想尝试体验不同的自己,我相信这也是人的共性。影片中,当满腹学问的亚历博士请求正在变成人狼的尼克尔森咬自己一口,以使自己也能变成人狼时,异化的被迫便演变成对“异化”的好奇憧憬和追逐了。
  亚历博士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疾病,更因为对红尘俗世的厌倦,反正是他认为时日不多,在残存的生命的最后时节,他想获得神秘恐怖的经历。他说,魔狼不是罪的,除非被咬的人本身罪恶。还说,并不是每个被狼咬的人都要变成狼,有人不被咬亦可能变成狼,只要他有狼的激情。亚历满嘴生命哲理,他的局限性是所有人的局限性,如果恋恋不舍于人生的滚滚红尘,如果不是到了风烛残年,他也许断不敢有体验做狼的恐怖欲望,但他毕竟有了超越的心愿,他要冲破人本的囹圄舍身去体验狼的生命,虽然没能实现。
  我一直有一个愚见,生命即体验,完满的人生应该是半生为男半生为女,如上天假以时日,甚至再顺便过一些半男半女的生活,次序上可以颠倒,比例上可以再灵活。总之,人应该在极其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充分体验生命,通晓各个不同性别的妙处和局限。我以为这还不算什么,再进一步推想,人虽属于万物之灵长,但谁也无法证明人的生命感觉是最好的,何况所谓最好从来就是可疑和见仁见智的。我对人比畜生幸福的观点表示深刻的怀疑,人要诅咒某人常会说咒他来世变畜生,你怎么就肯定畜生要比人活得更糟糕呢?套用一句哲学语言就是:未成畜生安知畜生的喜忧?诗人食指曾写过一首《疯狗》,说甘愿做条疯狗好更深刻地体验生存的艰难,疯狗要比人的生存更艰难,这是完全可能的,但这个结论也是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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