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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揭示出那六个论证共同有的致命伤;即无异给了那六个论证以致命的一击当你能够一刀就把众多的敌人全部了结时;你是无须把他们逐个砍死的除非你是虐待狂;那就另当别论。同理;当我们揭示了一堆论证全讷注'ㄕ闭Y个致命的破绽时;我们也无须费神去逐个再驳一次我们无须像一个怕得要死的「神经衰弱惧内者”那样;在太太死了之后还要「以防万一”:坚持要把太太先行火葬然后再拿骨灰去土葬。我们不
必多此一举;对吗?
三、上帝与石头
在九月辩论中;笔者对「无所不能(的上帝)”这个概念提出质疑:「上帝能否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这个问题以下称为「上帝与石头”的问题。《鱼乐》就此问题提出批评说:「所谓‘造一块连他自己也不能举起的石头’;是一个一千年以上老掉牙的命题;问题在乎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否则也就不是无所不能了。”
有支牙刷胜过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胜过有个太太;因此;有支牙刷胜过有个太太。
这短短的一段话(姑称之为「。。。。。。老掉牙。。。。。。”);有一长串的毛病兹列举如下。
(1 ) 不相干说某某命题「老掉牙”;这跟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毫不相干。一个命题是否「老掉牙”是一回事;该命题是否正确却是另一回事「1 +1 =2 ”、「耶稣在伯利恒出生”等等陈述也是「老掉了牙”的命题(如果命题也有所谓老不老掉了牙的话);但由此即推论或暗示该等命题为不确当;这种论辩方式本身才是不确当的。
(2 ) 无的放矢在逻辑中;「命题”指有真假可言的陈述。可是「造一块连他自己也不能举起的石头”并不是一个有真假可言的陈述;而只是一个谓语(缺主语)。尽管以同情的了解去看;也无法确定当《鱼乐》将这个谓语叫做「命题的时候;那究竟是指「上帝能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呢;还是指「上帝不能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但无论其所谓的「命题”指这两个陈述之中的哪一个;《鱼乐》的说法都是无的放矢;因为此说法意味着反方肯定了这个命题而《鱼乐》却要反驳这个命题;然而反方根本没有肯定这个命题反方仅仅提出了一个质疑:「上帝能否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这是一个问题;不是一个命题。
(3 )误解逻辑「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鱼乐》这个说法是错谬的。很多人都以为「前提若假则结论必假”;其实这是一种流行的错误观念;是对逻辑的误解。一个逻辑上对确(logically valid)的论证;只保证前提若真则结论亦真;但不保证前提若假则结论亦假。例如;从「所有狗都是人;孔子是狗”这组前提可以推出「孔子是人”这个结论。此论证的前提是假的;但其结论却完全真
确。(3)
(4 )窃取论点的谬误整段「。。。。。。老掉牙。。。。。。”所含的「论据”是什么呢?从文脉看;就是「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原文:「。。。。。。否则也就不是无所不能了”)。可是;以此为论据来反驳九月辩论的反方;那就犯了逻辑上称为「窃取论点”的谬误;即是把不能视为当然的论点视为当然;详言之就是先下结论;设定了在讨论的语境之中恰恰有待论证或有待证明的论点;即「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这个说法在九月辩论中;反方对这个说法提出质疑;这个说法在该辩论里正是一个有待论证的说法但现在《鱼乐》却视此说法为当然;将这个说法用做论据;企图以此回应反方的质疑;而反方所质疑的刚好就是这个说法这么一来;《鱼乐》便犯了窃取论点的谬误。
【附:子矛子盾法】笔者教「思考方法”这个课时;助教常说最怕碰到学生提出似是而非的讲法一个言论倘若明显错误;你只消直指其非;大家就会明白。但要破斥似是而非的言论就最考功力了你单单说「那是错误的”;别人不会心服。
然而要指出毛病在什么地方吗;却又殊不容易;因为个中毛病每每是紊乱扭结、夹缠不清的;要一一拆解就十分费煞心思。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试用我戏称之为「子矛子盾法”的技巧去对治;那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策略可望能够点醒对方明白自己之非。「。。。。。。老掉牙。。。。。。”一段话就有似是而非的性质。这段话只含四个短句;但句句都有毛病其个别的毛病已在前面剖析过;至于其整体的毛病;则在于似是而非。如果这种「驳论”对九月辩论的反方也算构成了一种有效驳斥的话;那么;下面一番似是而非的说法对《鱼乐》一文也算构成了一种有效的驳斥了:「《鱼乐》里面有许多老掉了牙的命题;问题在乎这些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否则也就不是逻辑了(「子矛子盾法”展示完毕。)
按:对于我的辩论立场来说;我不必断定「上帝无所不能”这句话有矛盾;我只是要指出「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有不善。。。。。。的上帝”这个概念有疑点;有必要厘清。准此;「上帝与石头”的问题对我的立论而言并不是关键所在;而只是我在质疑上述概念时顺手用的一个例子。另有许多例子都是随时可用的;比如:「上帝能否创造一种永不能被毁灭的东西?”此外;在辩论中我还举了这个例:「无所不在的上帝是否也在这个扩音器之内;也在我们的耳朵及大肠之内?这个疑问轮到韩那先生答辩时;并没有得到答覆;仿佛我从没提出过这个疑问一样。
四、上帝超越逻辑?
「上帝与石头”的问题;旨在质疑「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质疑这个说法是否隐含逻辑矛盾。有的教徒一旦发觉自己关于上帝的说法被批得无法回应、陷于理屈词穷之境(特别是陷于逻辑矛盾之中)的时候;就会发起蛮来;忽来一句:「总之;不管怎样;上帝是超越逻辑的。”《鱼乐》有关「上帝与石头”的评论;也是突然一转;用了这种公式来作总结:
「质言之;上帝是超越于逻辑学的矛盾律的;因逻辑只能限制人;却不能拘束神。”
这是一种颇为流行的论调;值得细加分析如下。
(1 )语意暧昧「上帝超越逻辑学的矛盾律”、「逻辑不能拘束神”一类的说法究竟是什么意思?「某甲作奸犯科;却能逍遥法外;法律也不能拘束他”、「某乙犯法被捕;却能越狱逃去;监牢也无法拘束他”、「某丙虽结了婚;但经常在外头花天酒地;他的太太也拘束不了他”。。。。。。这些说法我们知道是什么意思;然而「逻辑不能拘束上帝”却是语意暧昧甚至是毫无意义的。你能指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你能解释清楚何谓「上帝超越于逻辑学的矛盾律”吗?
(2 )代价设若申辩者宣称:「上帝是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的;意思是说;上帝在思想和说话时可以违反逻辑的矛盾律”(称此论调为「矛盾超越论”)那么;在此解释下;「上帝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之说就只是废话而已;因为任何人在思想和说话时都「可以”违反矛盾律(谁都「可以”说些自相矛盾的话;世上不是有很多人说话自相矛盾的吗?);只不过违反了矛盾律就要付出代价吧了。其代价就是:那违反了矛盾律的思想和说法是必然错谬的;因为违反矛盾律即等于自相矛盾;而自相矛盾的陈述是必然为假的。例如「李白写过诗并且没有写过诗”;这个自相矛盾(违反了矛盾律)的陈述就是必然为假的。
(3 ) 上帝与矛盾讨论到此;有些申辩者会说:「世人违反了矛盾律固然会自相矛盾;但上帝违反矛盾律却不会自相矛盾”可是这样的申辩全然站不住;因为:
第一、如前所述;违反矛盾律即等于自相矛盾;所以「上帝违反矛盾律却不自相矛盾”就等于「上帝自相矛盾却不自相矛盾”;而这句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一个陈述如果自相矛盾;任谁说出来都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说法;不管出于上帝之口(如果上帝有口的话)还是出于凡人之口;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假如基督教的上帝对你说:「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并且可以有别的神。”或者伊斯兰教的「真主”对你说:「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而且你们不可以那样做。”这时你会觉得摸不着头脑;无所适从;对吗?那是由于这些话违反了矛盾律;是自相矛盾的纵使出于上帝或真主之口;仍是违反了矛盾律;仍是自相矛盾。
(4 )混淆了「上帝”与「关于上帝的说法”所谓「上帝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这种论调常被用做绝境中的遁词。持此论调的人;往往是在发觉自己关于上帝的说法有逻辑矛盾时;就企图倚赖这种论调来蒙混过关。许多教徒都混淆了「上帝”和「关于上帝的说法”;以为如果上帝不受逻辑拘束;那么他们关于上帝的说法也不受逻辑拘束(于是可以信口开河;从心所欲了?)。但是「上帝”并不等于「关于上帝的说法”。刚才已破斥了「上帝不受逻辑拘束”一类的论调;至于「关于上帝的说法不受逻辑拘束;即可以违反矛盾律而不自相矛盾”;这种论调更明显是荒谬的。例如「上帝存在并且不存在”;这个关于上帝的说法就是违反了矛盾律的;你能说它没有自相矛盾吗?
总结言之;当矛盾超越论者企图用矛盾超越论做挡箭牌;以掩护自己所犯的逻辑错谬时;他们所持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幻的挡箭牌一个什么也挡不住(尤其挡不住箭)的「挡箭牌”而已。
五、信仰马脚及其他
《鱼乐》最后一段说:「总的来说;李博士的大言炎炎;虽然号称‘击败’了韩那氏的信仰;却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这正陷入现代‘世俗主义’(Secularism)的窠臼!无形中;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不可不察!”
(1 )莫名其妙《鱼乐》批评反方「却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这种批评与前述「李博士却未说出‘无神论较为合理’”那种批评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莫名其妙。反方有什么必要「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呢?在九月辩论中;反方的论旨无非是「有神论并非比无神论合理”。至于「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这根本不是反方须要做的工作。反方有什么责任去做他没有责任去做的工作呢?
(2 ) 世俗主义?《鱼乐》跟着说:「这正陷入现代‘世俗主义’(Secularism)的窠臼!”有什么理由可用贬义词「窠臼”来指称世俗主义?《鱼乐》没有给出任何理由。且撇开这点不论。什么是世俗主义?原文在这个词后边附上英文;表示以secularism 一字为准。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北京;1986 年版);secularism 是指「注重现世而不注重死后世界的一种社会运动〔或思潮〕”。「世俗主义”的意思
既如此;反方在九月辩论中的发言跟这个主义有什么关系?退一步说;纵然反方的论旨属于世俗主义;那也不能构成批评的理由;因为《鱼乐》并没有论证世俗主义有何不妥。
(3 ) 一种宗教?《鱼乐》接着说:「无形中;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不可不察!”不可不察的是:
(a)这里的「这”字;照文脉看;可指「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但为什么「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就是一种信仰;而且还是一个宗教;那是无法理解的
(b)试以同情的了解去看;将「这”字解释为指称世俗主义。在此解释下;「这(世俗主义)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就不算是无法理解的;可惜与反方的论辩毫不相干;因为反方既没有援用也不是要去证护世俗主义。
(c)最后;若把「这”字解释为指称反方的论旨;那么《鱼乐》的说法就不算毫不相干;然而却是匪夷所思的;因为此时该说法等于宣称反方的论旨「有神论并非比无神论合理”乃是一种信仰;而且是「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当我们对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合理程度加以评估;进而判断前者并非比后者为合理时;如此便算做构成了一种信仰和宗教;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
【按:考虑这个说法:「互选就是互相鼓励参加世界小姐竞选;互助就是互换贤内助。”这个说法可视为歪曲了「互选”和「互助”的词义歪曲词义是一种文字把戏;拿来开玩笑是无妨的;但对于思考和讨论则往往有害(有误导性)。若将任何判断都叫做「信仰”;甚至叫做「宗教”;那就是歪曲了「信仰”、「宗教”等词的词义。一般来说;任何人都要下判断。假如任何判断都是信仰;而且构成宗教;那岂非任何人都是教徒了?全世界的人都是教徒这不过是某些教徒的主观愿望吧了。】
(4 )最后的马脚《鱼乐》的结束语;含自相矛盾今揭示其自相矛盾之处;以结束本文对此文的批驳。
刚才分析「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这句话时;还剩下最后一点没有驳斥;那就是: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所谓「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无论那是什么;至少不是一种宗教信仰。但当我们说某种信仰构成了一个宗教(「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的时候;那就意谓该信仰是一种宗教信仰。「某某信仰是宗教信仰并且不是宗教信仰”;这就是《鱼乐》的结束语所
含的矛盾如上所言;自相矛盾的说法是必然错谬的。很多没有学过逻辑的人都懂得这个道理;起码知道自相矛盾是致命伤。写了情信就拿去复印留底的人;或许就是为了写下一封信时可拿来参考;防止自相矛盾;以免露出马脚呢。不知《鱼乐》在结束时露出的这只马脚;如何收藏?
第Ⅱ部分:诡辩与思辩
一、顺手一刀破盲辩
如前所述;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例示思考方法的运用;并由此引到对思辩之道作一探讨。兹承接前面「上帝与石头”的问题;顺便破斥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诡辩;以此作为讨论思辩之道的踏脚石。
让我们造「盲辩”一词来指称「盲撞式”的、盲目胡混的诡辩。那是诡辩之中最劣的一种。下边要破斥的论调;就是一种盲辩。
一本借武侠小说的形式来「传道”的宗教书'注'4 表示;从某三个角度就能解决「上帝与石头”的问题。为方便称呼;暂称此论调为「三个角度论”;简称为「三角论”。由下面的分析可见;三角论的三个角度;叫做「盲角”似较贴切一些。现在着手分析这三个角度。
(A )三角论之第一盲角:概念错乱
「你说让‘上帝’去‘搬起’时; 似乎将物质界一种有限的能力混淆地应用到非物质界的上帝身上; 在物质界的观察中;‘搬起’的行动是有限的; 而我们说到上帝的能力时; 却是无限的;我们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 事先已意涵有搬不起的可能性; 这是混乱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将有限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力的领域上;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以说明上帝并非全能;但这只是鱼目混珠的方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注'5
我们试认真地问问自己:可知道上面一番话究竟说了些什么、论证了些什么吗?
(1 )「将物质界一种有限的能力混淆地应用到非物质界的上帝身上”是什么意思呢?怎样算是将一种能力应用到上帝身上?是否摸上帝一把?踢上帝一脚?高呼上帝因而吓得上帝一跳?。。。。。。再者;如何算是将一种能力「混淆地”应用到上帝身上?是否胡乱地摸上帝一把?胡乱地踢上帝一脚?胡乱地高呼上帝因而吓得上帝胡乱地一跳?。。。。。。
(2 )「我们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 事先已意涵有搬不起的可能性”;这个讲法恐怕是信口开河现在我们就用「搬起”一词来说及上帝(三角论者称此为「加在上帝身上”):「上帝必能搬起任何东西”这意涵了什么「搬不起的可能性”呢?
(3 )「这〔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是混乱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 将有限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力的领域上; 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以说明上帝并非全能; 但这只是鱼目混珠的方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这段话正是一番盲目混乱的说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的
第一、逻辑并无「混乱〔混淆〕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这么一个原则。不仅如此。三角论的这个说法根本是错谬的。理由如下。混淆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即是把语辞胡乱配搭;例如「这交响乐有半斤重”、「他把核能应用到2 这个数的身上”等说法就犯了胡乱配搭语辞的毛病(三角论恰恰充斥着这种毛病;所谓「将。。。。。。能力。。。。。。应用到。。。。。。上帝身上”;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像这样把语辞胡乱配搭;结果会制造出无意义的辞句;而不会「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因为;矛盾命题是必然为假的;但无意义的辞句却连「假”这个资格都缺乏;因为无意义的辞句根本称不上真假。
第二、「将有限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力的领域上”;这是一种语意暧昧、文理错乱的讲法什么是「无限能力的领域”呢?那大概是指上帝(「。。。。。。加在上帝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