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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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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昆(歌唱家):我家里有三本倪萍的《日子》。一本是孩子给我买的,一本是朋友送的,还有一本是作家出版社的编辑送来的。我还没有读完,已读了大部分。我感觉倪萍这人特真、对工作,对事业、对朋友。这一切从她的书里都能读到。
  冯小宁(电影导演):倪萍做人很真,《日子》一书很感人。
  陈道明(电影演员):因为演出,我和倪萍有过几次合作,那本书我断断续续地读过。这是一本能勾起人怀旧的好书。
  董秀玉(《读书》杂志总编辑):曾经历过情感浩劫的倪萍,终于走出来了。她奉献给广大读者一颗滚烫的心。读了她的《日子》,谁能说在她今后漫长而灿烂的日子里,她那与众不同的专注的目光不会使她再一次让我们感动?《日子》一书洋溢出倪萍的魅力。
  刘心武(作家):倪萍的《日子》向我们展示了过去生活的温暖和魅力。
  蔡师勇(《大众电影》主编):《日子》一书,是对倪萍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很高度的肯定,是对一个踏踏实实的新闻工作者很适时的回报。这么多年来,她的脚步迈得相当扎实、相当认真,她始终不喧哗、不浮躁。
  叶文玲(作家):我是在《作家文摘》上一口气读完了《日子》的片断而后得阅全书的。选载的那章《这不能算是初恋》,以纯朴的挚诚感染了我,这种打从心底流出来的纯朴和挚诚,即便在当今某些“走红”的作家作品中也难得见到了,非常可贵。得到书后,我就不是一口气地读了,而是慢慢地品味,我在作者热诚而缠绵的低语中与她共欢共忧,赞叹她的令人艳羡的青春和机遇,分享她成功的喜悦和超越的艰难。
  《日子》最可贵的真诚,还体现在《不堪回首》一章中。在这里,作者所流露的,就不是文学功底好坏或善不善于表达之类的技巧问题,而是一种人品人格的昭然揭示。尽管作者自认这一章写得至为艰难,但我认为仍然成功,因为它再次展现了作者倪萍的人格力量。它是和当今某些以兜售自己的隐私以招徕读者的功利俗念,品位绝然不同的一章美文。对于名人来说,坦诚地道出人生历程中的某种忏悔绝非易事,一句“我真是把肠子都悔青了”尤其令人震颤而心疼。而有了最后那句“我已经启程”,便令我们破涕为笑生出更多的温馨和亲呢。在这时,我们更体会到,当人的极度痛苦和巨大欢乐终于都能化作微笑一缕时,才是一种精神的真正升华,唯有心灵达到一种纯美境界时才能拥有。
  季红真(文学评论家):我看了《日子》,觉得写出一个职业女性的真实体验,而且很深刻。她的痛苦和欢乐都代表着所有职业妇女的普通感受,文字中的眼泪是辛酸而美丽的。尤其是童年和婚恋的部分,感人至深。祝她在未来的日子里,生活得更加充实。
  王干(文学评论家):倪萍的《日子》是苏童推荐给我看的,苏童说倪萍的那本书写得不错。我当时做一个《明星出书价值几何》的“作家沙龙”,听了苏童这句话就找了一本看了,并没有失望。不少明星的书让人看了失望,什么原因呢?就是这些明星们出书的时候依然忘不了他们的架子,而倪萍不,她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虽然叙述的是明星的事,但写作者的身份却是非常文学化的,是以一个“作者”的身份去面对写作的。这就避免了明星行文的俗套。看得出来,倪萍年轻时做过“作家梦”,她至今的行文当中依稀可见当年“文学梦”的痕迹。“文学梦”在今天并不是最高尚的事,也不是什么值得难为情的事。它是一个时代的印记,也是一个年龄段的青春病。但有一条,有过“文学梦”的人出书更像书,更像文学作品,比如这本《日子》,我是当作一本质朴的、真诚的散文集来读的。
  苏童(作家):明星出书,也是商业社会正常现象,现在明星出书成为“热”,不应该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明星的书我看得不多,看过的当中,觉得《日子》不错,写作态度端正、坦诚,有透心彻骨的地方,文笔也有文学性。其他的没有细看。不过明星出书与作家的区别还是很大的,读者感兴趣的是明星生活,因而他(她)们的书指向明确,主题明确,效果明确,缺少也不承担形而上的内涵。
  白烨(文学评论家):《日子》一书读来轻松自如、亲切自然。不知不觉地就抓住了人,使你欲罢不能。但最能打动人心的,可能还是那些融个人性情于庸常往事的细节描写。象早期的童年生活,在农村姥爷家收到妈妈寄来一双红皮鞋的欣喜以及小朋友借穿红皮鞋引起的不悦,与儿时的伙伴水晨哥纯真又懵懂的友情。吃姥姥的鸡蛋、听姥姥的故事、做姥姥的小尾巴……,亲情、友情与人性、个性,就在这质朴无华的日常岁月里悄然萌发与生长;还有就是在做了主持人之后的那些感人至深的幕后故事,如登门拜访华北油田截肢后仍支撑着家庭的某劳模妻子,陪护16 岁的骨癌患者、云南姑娘陈维实现爬长城的夙愿,尤其是与患“视网膜母细胞瘤” 的7岁男孩小海风的电话交流,更是以特有的善心、爱心和本能的母性,在孩子最需要的时候给予了雪里送炭般的情感慰藉。可以说,在如许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之中,倪萍和盘托出的是一颗出自终极关怀的超尘拔俗的爱心。
  巴尔扎克曾告诉人们,“对心灵来说,没有微不足道的小事。”当然他指的是那种寓不凡于平凡的心灵,而这似乎就是指着当下的倪萍说的。在工作中、人生中,如此敏动又如此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诚心与挚爱,能不拨动别人的心弦、灼热别人的爱心吗?
  倪萍说她写《日子》时,“更多的地方像在述说,我仿佛手中握的不是笔,而是话筒………”,这个感觉是对的,因为不是硬写,所以并无造作;因为是在“述说”,所以没有矫饰。《日子》完完全全又自自然然地从心灵深处流淌而来。所以最朴素,也所以最感人。
  周政保(文学评论家):倪萍的这本《日子》,称得上是地道的畅销书。可读书界对畅销书的态度,总有点儿不公正。其实,“畅销”之于写书者来说,无疑是一件欢欣鼓舞的事。它是写给人读的,因“畅销”而赢得更多的读者,难道不是写书者的一种理想么?我绝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拒绝“畅销”的写书者。我之所以说到“不公正”,那是因为某些很高雅很严肃的人总把“畅销书”与“低品位” 划等号。这是一种很荒唐的判断。
  就《日子》而言,无论作者的叙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疏漏及不足(也永远做不到人们想象的尽善尽美),但总的来说是一本严肃的、充满良知与善意的书。特别是,作品通过个人经历的“自叙”,写出了一种平凡日子里的追求,一种扎实而富有智慧的敬业精神,一种情感旅程中的“现实感”或现实意义。《日子》的“好看” 是一种不需要论证的阅读事实,而“好看”也正是“畅销书”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当然,这里的“好看”与作者的“知名度”相关倪萍的“知名度”,也许比一些著名作家、著名导演或著名演员还要高,或更具有普及的特点。于是,对于这样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的“日子”,读者倾注更浓厚的阅读兴趣,也是合乎情理的事。更重要的是,“日子”的自叙角度可以让人在平凡的追求中获得一种信心,一种揭开神秘之后的自我确认倪萍的“日子”是“日子”,那我们的“日子”是否也能成为一种真正的“日子”呢?
  贺绍俊(文学评论家):日子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日子,也是大家的日子;因为有了大家,自己的日子才变得更精彩。我想,这正是倪萍的《日子》的可取之处吧。在《日子》里,倪萍不像有些明星或名人那样,絮絮叨叨地说些身边的琐事,或大言不惭地炫耀自己的非凡,或惊世骇俗地倾倒一些龌龊的隐私。倪萍只是很本真地告诉读者,她的日子里有大家,她的日子里也少不了大家。大家既包括了赵忠祥、袁伟民,也包括了儿时的伙伴水晨哥;既包括了姥姥、母亲,也包括了爱听她“天气预报”的普通观众小海风……倪萍记得大家身上那些最感人的东西,她像自己做主持人一样,以说家常话的方式把这些感人的东西传达给了读者,于是读者就通过《日子》琢磨到有关做人的道理。
  吴秉杰(文学评论家):老百姓把生活叫作“过日子”,“过日子”推广到无人称或泛人称便是岁月流逝,再上升到某种“宏大叙事”就是历史演变。这一切都并不神秘和统统可以包含在倪萍的书中。这是一本关于名人的书,“名人”的产生与消逝本身已是历史演变所留下的印迹、标记或界面。这也是一本关于女人的书, “女人”的生活与遭际又是一个时代与社会最内层的与牵连广泛的说明。把书命名为《日子》就是下决心与读者作一次具体而又周详、诚恳而又实在的对话,一下子拉近了和众人的距离。
  我感到,这本书的特色并不在于通常的名人传记,一种凭藉了职业便利、职业优势的写作。虽然我相信有许多年青的朋友会喜欢阅读书中倪萍根据自己的主持人经历而提供的那些鲜为人知的内容的。更何况提供这些内容的主持人还是有个性倾向的,有灵性眼光的,有情性流露的。但更主要的和富于文学意味的部分却属于书中自我内心的发掘,灵魂的袒露,情感的倾诉,“日子”的品味,它开辟了一条每一个人都能进入的最广大的心灵的通道。这才进入了文学的范畴。
  我最喜欢的是《日子》的前一百页和后一百页。最好的东西常能最自然地衔接起来。要探寻“成长”的秘密吗?对于倪萍来说,成长的秘密也许早在她十几岁在水门口时就已全部包孕在其生命之中了。要寻求人生的答案吗?答案便在名人与普通人往复交织所构的生活的漩涡之中。从普通人变成“名人”是一种飞跃,一种时代所创造的机遇;从“名人”回归到普通人更是一种升华,一种人类朴素、真挚天性的流露。
  首先倪萍文学写作的贡献是打破偶像,还一个全面、完整、真人的形象。于是,放弃主持人总是要“指引”别人的眼光,让一切的叙述,呢喃细语、忧思欢乐,都变成为心与心的交流、理解与共鸣。于是,“日子”转化为生命的燃烧。认识你自己,才能真正地认识别人;但了解别人,也帮助你认识自己。这就是进入另一个人的《日子》的价值。

世外美髯公
  风光旖旎的采尔湖可谓人间仙境。湖边山上有一个神仙生活的地方,这地方有位奇人,叫做弗里茨。弗里茨像童话里的人物。头大身短,膀肥腰圆,从又硬又宽的皮带上边鼓出一个啤酒肚,两条腿好似两根粗木桩,拳头大得像外边套了个拳套。最精彩的是他银色的大胡子,又大又松又软又密,如果一只小甲虫贪图舒服钻进去,保管一个小时爬不出来。大胡子是他的骄傲。他就凭着这大胡子,去年在意大利的国际美髯公比赛中抱得一个亮晃晃的大奖杯回来。
  最吸引我的还不是他那绝世的胡子,而是这罕见的仙境,还有在这里他营造的伐木工人博物馆。
  当我的向导弗莱第把车子开到他的山上时,我被这里的风景惊呆了。远处是蓝天、云彩和雪山,靠近一些是碧湖、白帆和小村庄,脚下是森林、草原和野花。鲜艳,纯洁,透明,宁静,也只有在童话或神话里才有这样的画面。弗里茨就站在这
  画面里,一握手就把我们拉了进去。
  更奇异的景象展现在我面前———
  首先是几间粗糙的木屋。屋内屋外琳琅满目挂着各式各样的锯。最长的锯近三米,小的不过几公分。抬头一看,连屋内天花板上也全是锯。有锯树的,也有锯冰的,锯兽肉的。当弗里茨说他这里有1800多种锯,我感觉全世界的锯全在这儿了。在人们没有发明锯之前,就用斧头对付坚硬又粗大的木头。他收藏的一把堪称始祖的锯至少有1700年的锯龄,上边几乎看不见锯齿了。我想起我写过的一句话:
  锯最终被木头磨平。
  这把锯叫我想到没有牙的老爷爷。
  我问他究竟什么原因,使他去收集如此浩瀚的藏品?
  原来他父亲整整一辈子在森林伐木,死后留下许多工具。但现在人们的生活形态改变了,原先使用的工具不要了。这就使他产生一个奇思妙想:把这些老东西收集起来,再像博物馆那样展示出来,别让祖先的生活消失了。想到这里,他就干起
  来。他不仅自己的劲头愈来愈大,来参观的老乡们也很有兴趣。主动把家中各种搁置不用的伐木工具,连伐木工人各种日常生活的用具也都拿来送给他。他就依照昔时在阿尔卑斯山上工作的伐木工人的生活方式,搭起一座三角形的小木屋。里边一
  切布置都严格地遵循生活的真实。连爬山鞋和冰鞋放在哪里,酒壶挂在什么地方,煮饭是何种方法,都一丝不苟地摆放出来。所有的物品没有一件仿制品,全是真家伙。我对其中一把木锁,一件在屋内干活的小型的自动锯和一个可以升降的锅架,
  很感兴趣。这些东西一下子就把古代山民们的智慧与文明十分生动地告诉我们。弗里茨看到我充满兴趣,他高兴极了,拉着我到屋外去看那些伐木工人使的大家伙。一把一半断在木头里的巨型的锯是他藏品中的“宝贝”。这片断锯深深锯进树木,
  而且在折断之后又渐渐被蓬勃生长的木头紧紧包裹起来。这真是一个奇迹!他说这是在一千八百米山上的森林里发现的,至少有一千年!于是大自然的威严、森林的雄伟和伐木工人的艰辛,就令人震撼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这时,弗里茨感到他使父亲、祖父以及这大山里祖先们的生活复活了。
  历史的复原是一种复活。
  他把父亲当年的老照片挂在这木屋里。他在小木屋中会感到,父亲也在屋里。
  为了吸引人们来参观,他精心营造这一小片土地。他在草地上架上一块大树干,上边放一把两人拉的大锯,好让人们动手试试身手,感受一下伐木工人天天要付出的力量。他从山上木制的水槽引下清泉,注入一个水池中,水里养着许多鳟鱼,这也是唯有阿尔卑斯山上才能做到的事。他还在山崖边上放一张木桌,招待前来参观的客人一边饱览这里的湖光山色,一边吃肉喝酒,享受一下山民独有的风味。这里所吃到的熏肉、葡萄酒、白酒,还有加气的啤酒都是他自制的。他又拉着我去他住所的地下室,看他熏肉的厨房。告诉我怎样用锯末来熏肉。他很得意,因为只有伐木工人才更善于使用锯末。至于这里能喝到的冰镇的矿泉水则是纯天然的。山泉原本冰凉,泉水清冽沁人。人造的矿泉水怎么能与阿尔卑斯山的泉水相比?
  他在房前屋后各处都栽满鲜花。此地山民的习惯是把各种颜色的花拼种一起,于是他所收藏的伐木工人的历史就绽放在这缤纷又芬芳的鲜花之中了。
  健壮如牛的弗里茨原是一名开挖土机的工人。如今已经退休。他有些经济头脑。人们来到他这里参观是不收门票的,玩一玩和他照个相也一律免费。吃肉喝酒当然要付费。这些收入要作为他这个民间博物馆必不可少的经费。采尔湖是欧洲的旅游胜地,到这里来参观的游人也日日不绝。然而,山民朴实又豪爽,决不把客人付钱多少当作要紧的事。如今,他这个地方在采尔湖地区已经小有名气。不少人都知道,要想了解祖辈上伐木的故事,就得到弗里茨这儿来看一看,听一听。
  弗里茨的美髯使他客串过一次电影。他给我看了一张剧照,很大一张的黑白照片上,一个蓄着飞瀑似的大胡须的老汉一脸严肃地站在森林里。我问他演的什么角色。他说是“森林保护神”。
  他拿出一本纪念册,请我题词。我在他电影角色的称呼中加了两个字:“森林文化的保护神”。
  解放日报

末日夏娃
  前记
  这是一部日记,准确的说是一部日记的续篇,或是一部未来日记。
  马克·吐温在一九0六年出版的《夏娃日记》。下称《日记》),终于使世人穿过他惯常的个人眼花缭乱的机智,寻到了他近于木讷的纯朴的心灵本质。这缘故完全是由于夏娃。作家笔下的人物常常会反过来影响甚至改变作家自己。不管马克·吐温在夏娃身上融入多少他对世态人生敏锐的洞察,但还是被夏娃的圣洁纯真所感染,不觉间泄露了自己的心灵真实。然而,他只写了“创世纪”时代那几页,并没有涉笔于夏娃的未来,于是我心领神会并感谢马克·吐温先生——他似乎有意把这日记的未来部分留给我来写。尽管我至今仍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却动笔写起来。马克·吐温所写的是夏娃过去的日记,我写的则是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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