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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论会编(上)印顺法师-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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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5…001】前分,同『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九二经。 
注【95…002】「问」,原本作「闻」依宋本改。 'P263' 
注【95…003】「聚」,原本作「集」,依元本改。 
注【95…004】「实」,原本作「是」,应为「 」之误,今改。


   


 九八(1); 二七六( 二一四)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如是广说,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因缘生眼识,彼无常,有为,心缘生。色若眼、识,无常,有为,心缘生;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诸法无常,有为,心缘生,所谓触、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无我」∶

  复次、由四因缘,於法无我能到究竟。谓一切法皆无我者,除识自性,识诸因缘,识诸助伴,其馀所有不可得故。又识自性是无常故;又此因缘是无常故;又此助伴是无常故。 


   
注【96…001】『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九三经。


   


 九九(1); 二七七( 二一五)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尊者富留那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说现法,说灭炽然,说不待时,说正向,说即此见,说缘自觉。世尊!云何为现法,乃至缘自觉」?佛告富留那∶「善哉富留那!能作此问。富留那!谛听,善思 'P264' ,当为汝说。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富留那!若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者,是名现见法。云何灭炽然?云何不待时?云何正向?云何即此见?云何缘自觉?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我有内眼识色贪,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若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色(2),不起色贪觉,如实知,是名灭炽然、不待时、正向、即此见、缘自觉。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富留那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圣道」∶

  复次、由八圣支道法故,及此果故,显发正法及毗奈耶。由五种相,当知八圣支道法最胜、无罪。谓於现法烦恼有无善分别故,名为现见。能令烦恼得离系故,名无炽然。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时中皆可修习,易修习故,名为应时。导涅系故,名为引导。不共一切诸外道故,名唯此见。远离信他欣乐行相,周遍寻思,随闻所起见、审察,忍,唯自证故,名内所证。此道果法,亦有五相,当知已如摄异门分分别其相(3)。 


   
注【97…001】『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七0经,但作为优波婆那比丘说。 
注【97…002】「色」原本作「已」,依宋本改。 
注【97…003】『瑜伽师地论』卷八四(大正三0·七六六下)。


   


 一00(1); 二七八( 二一六)
'P265'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言∶「大海者,愚夫所说,非圣所说;此大小水耳。云何圣所说海?谓眼识色已,爱念、染(2)著、贪乐,身、口、意业,是名为海。一切世间阿修罗众,乃至天、人,悉於其中贪乐沉没,如狗肚藏,如乱草蕴,此世、他世绞结缠锁,亦复如是。耳识声,鼻识香,舌识昧,身识触,此世、他世,绞结缠锁,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0一──一0二; 二七九──二八0( )

  如身、口、意业,如是贪、恚、痴,老、病、死,亦如是说。


   


 一0三──一0五; 二八一──二八三( )

  如五根三经,六根三经亦如是说。


   


 一0六(3); 二八四( 二一七)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所谓海者,世间愚夫所说,非圣所说海,大小水耳。眼是人大海,彼色为涛波,若能堪忍(4)色涛波者,得度眼大海,竟於涛波、洄(5) 诸水恶虫,罗刹、女鬼。耳、鼻、舌、身、意,是人大海,声、香、味、触、法为涛波,若堪忍彼(声、香,味、触)、法涛波,得度於(耳、鼻、舌、身、)意海,竟於涛波、洄(6) ,恶虫,罗刹、女鬼」。尔时、世尊以偈颂曰∶ 'P266' 「大海巨涛波,恶虫、罗刹怖,难度而能度,集离永无馀。能断一切苦,不复受馀有,永之般涅盘,不复还放逸」。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二海不同分」∶

  复次、海有二种∶一者、水海,二、生死海。由三种相,当知水海与生死海而不同分。何等为三?一者、自性不同分故,二者、沦没不同分故,三者、超渡不同分故。此中自性不同分者,谓水大海,用色一分为自性故,有边有量;生死大海用一切行为自性故,无边无量。此中沦没不同分者,谓若所有沦没,若由此沦没,若如是沦没,皆不同分。谓水大海,或傍生趣、或有人趣於中沦没;生死大海,诸天世间亦常沦没。又水大海,唯由身故於中沦没,不由语故,不由意故,不由贪故,不由嗔故,不由痴故,不由生等众苦法故於中沦没。此中宣说诸业、烦恼、彼果三分,如其次第,应知彼相。生死大海,亦由身故,乃至亦由生等苦故於中沦没。诸出家者,由妄寻思,由妄观察,由自所起诸邪分别,发起种种不正寻思,令心扰乱,於生死海恒常沦没。又馀外道,诸烦恼系所缠系故,於生死海恒常沦没。诸在家者,恒常无间众苦逼切,烦恼烧然而不能厌,故名沦没。其馀依止诸业、烦恼,於诸生处往还无绝,故名沦没。其水大海,唯堕其中,暂时衰损;或傍生趣,由业、烦恼一分势力而生其中,暂时沦没而非究竟,当知是名没不同分。此中超渡不同分者,谓水大海,未离欲贪诸异生类,尚能越渡,何况其馀!生死 'P267' 大海,三分建立;未离欲者,由五可爱境差别故;已离欲者,由意所识可爱诸法境差别故;诸有学者,由内六处有差别故。其未离欲诸异生类,於五可爱境界大海未能超渡。其已离欲诸异生类,於内各别六处大海未能超渡。由彼於此未超渡故,於前二种境界大海,亦未超渡。其有学者,普於六处遍知为苦,即於所缘修习正道,彼由安住如是住故,於未离欲、已离欲地二种境界,所有心意所缘境相明了现前,又由猛利观察作意,於先所见等随忆念,由此因缘,於彼速疾以慧通远,亦能除遣。又彼於其六处大海速能超渡,能超渡故,於前二种境界大海毕竟超渡。及能超渡能发弃舍所学烦恼,能发寻思乱心烦恼,能发耽著世间利养恭敬烦恼,能发一切恶行烦恼。 


   
注【98…001】『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一八八经。 
注【98…002】「染」,原本误作「深」,依宋本改。 
注【98…003】『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一八七经。 
注【98…004】「忍」,原本缺,依宋本补。 
注【98…005】「洄」,原本作「回」,依宋本改。 
注【98…006】「洄」,原本作「回」,依宋本改。


   


 一0七(1); 二八五( 二一八)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为汝等说苦集道迹,苦灭道迹。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苦集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缘 'P268' 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如是(纯大苦聚集。)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苦集道迹。云何苦灭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灭。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是名苦灭道迹」。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0八(2); 二八六( 二一九)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涅盘道迹,云何为涅盘道迹?谓观察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涅乐道迹」。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0九(3); 二八七( 二二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似趣涅盘道迹。云何为似趣涅盘道迹?观察眼非我,若色,眼识,眼触因缘生受(4)──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观察非我(5)。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似趣涅盘道迹」。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P269' 


  !5 南曰∶

  道、师不同分,王国、二世间,有为、遮身行,坚执、三空性。


   


 「道不同分」∶

  略有二种道不同分∶一、自性不同分,二、行相不同分。若趣苦集行,若趣苦灭行,是名自性不同分。当知初一能趣杂染,第二能趣清净,是名此中不同分义。即此趣灭行,或有有为共相行转,或有有为、无为共相行转,是名行相不同分。当知此中,若诸有为共相行相,彼望道果,名不同分。若有为、无为共相行相,彼望道果亦名同分,何以故?道果涅盘常无我故。 


   
注【99…001】『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一0六经。 
注【99…002】『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一四六经。 
注【99…003】『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一四八经。 
注【99…004】「受」下原本有「若」字,今删。 
注【99…005】「非我」,原本作「无常」,依上文及『论』义改。


   


 一一0; 二八八( 二二一)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趣一切取道迹,云何为趣一切取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所取故。耳 'P270' 、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取所取故,是名趣一切取道迹。云何断一切取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如是知。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一一; 二八九( 二二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知一切知法,一切识法。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识法?诸比丘!眼是知法、识法,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是知法、识法。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一二(1); 二九0( 二二三)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云何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谓不说於眼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亦复不说不知、不见 (2)而得究竟苦边。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一三(3); 二九一( 二二四)
'P27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一切欲法应当断。云何一切欲法应当断?谓眼是一切欲法应当断,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欲法应当断。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一四(4); 二九二( 二二五)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云何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谓不说眼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不说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一五(5); 二九三( 二二六)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断一切计,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不计?谓不计我见色,不计眼我所,不计相属。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不计乐我,我所,不计乐相属(6)。不计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如是不计者,於诸世间常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盘∶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 'P272' 喜奉行。


   


 一一六; 二九四( )

  如上所说眼等不计,一切事不计亦如是。


   


 一一七(7); 二九五( 二二七)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计者是病,计者是痈,计者是刺。如来以不计住故,离病、离痈、离刺。是故比丘欲求不计住,离病、离痈、离刺者,彼比丘莫计眼我,我所,莫计眼相属;莫计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莫计是我,我所,相在。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比丘!如是不计者,则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盘∶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一八; 二九六( )

  如眼等所说,馀一一事亦如是。


   


 一一九; 二九七( 二二八)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增长法、损减(8)法。云何增长法?谓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是名 'P273' 增长法。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增长法。云何损减法?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损减法」。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一二0──一二一; 二九八──二九九( )

  如增长、损减,如是起法、处(9)变易法,集法、灭法,亦如上说。


   


 「师不同分」∶

  复次、於正法内,略有五种师假立句,诸外道师所制论中都不可得。谓趣诸取行、趣诸取尽行,若一切法遍知,永断,作苦边际。若於五相受建立处,一一相中,不依四相萨迦耶见,用彼为依,能害四种行相 慢。若慢为因,有三过患;离慢为因,有三胜利。当知此中怀 慢者,於涅盘界其心退还,由怖畏故,是名第一过患。於诸恶行恒现行中,及於可爱诸杂染事,其心趣入,是名第二过患。於涅盘界深生怖畏增上力故,便能生起当来生等生死重病。如由怖畏增上力故,如是亦由於诸恶行,及於可爱诸杂染事,其心趣入增上力故,堪能生起当来生等生死重病。如生等病,眼等处痈,贪等毒箭,当知亦尔,是名第三过患。与此相违,当知即是离慢为因三种胜利。若随缘起增上力故,於现法中後有种子,或增、或减,由此为因,当来後有或生、不生,以能摄受种子烦恼,或有集起、或灭没故。一切世间及出世间所有法教如实建立,唯於内法有此大师,为诸弟子正所宣说师假立句,真实可得,非诸外道。 'P274' 
注【100…001】『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二六·二七经。 
注【100…002】「见」,疑「识」。 
注【100…003】『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二四经。 
注【100…004】『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二五经。 
注【100…005】『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九0·九一经。 
注【100…006】「属」,原本作「乐」,今改。 
注【100…007】『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九0·九一经。 
注【100…008】「损减」,原本作「灭」。「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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