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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新律被及时颁布。新律减免了旧律中许多最苛惨之法,如枭首、车裂和
鞭刑。诏令在最后以威严和充满希望的语气写道:“杂格严科,并宜除削。
先施法令,欲人无犯之心,国有常刑,诛而不怒之义。措而不用,庶或非远,
万方百辟,知吾此怀。”①
两年后,隋帝又命令尽量简化新律,于是原来负责的官员将条款减到500
条,这就是开皇律。在负责这一工作的官员中,要算裴政学识最广,影响最
大;他原在南朝的梁从事司法工作,江陵失守他被俘后又在北周掌司法之职。
白乐日认为,在把南朝和北朝的法律传统综合成可行的开皇律时,他的渊博
学识和经验起了主要的作用:开皇律的基本结构采用北齐律,内容则从魏、
②
晋、南朝的齐,特别是从梁的法律中吸收。因此,从它的新颖和简化的形式
及其内容的历史渊源来看,它作为重新统一的中国的法律是很合适的。
开皇律保持四种刑罚:一、死刑;二、流刑,通常有强制劳动期(有时
到边境服兵役);三、就地强制劳动;四、杖刑。对于一切官员,隋律准许
依次以铜的斤数作为罚款折罪。官员可以官俸抵作罚款或以降职折罪。对官
员最严厉的惩处是削职为民,以后他们就须按规定纳税和服徭役。因此开皇
律保持了古法中官民有别的做法,其源至少可追溯到 《周礼》(汉代加以系
统化的典籍)。
① 《隋书》,卷25 第711—712 页;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莱登,1954 年),第 77 页。
② 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1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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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文帝的性格,他不满足于只颁布新律。在586年,他召集地方命官
至京,以考核他们是否懂得新律的条款。因为地方长官在其辖区有司法权和
行政权,日常的审理和惩处是他们正常职责的一部分。但这种自主权不包括
新律规定的几种严重罪行。它们归御史台审理,御史大夫不但负责调查和起
①
诉,而且还全面监督帝国的全部官员。由高级官员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大理寺
则审议严重罪行的书面证词,决定罪行性质,提出最后判决,由隋帝宣判。
大理寺可能主要是上诉或受理疑案的法庭,而尚书省的刑部则判决法律有明
文规定的案件。
尽管迅速制订了法典并教导官员们如何应用法律,官僚们仍留恋陈旧
的、往往是腐败的方式。文帝试用了许多紧急办法。他一次因有人渎职而大
怒,竟废除了地方和京师一切法律专业人员的职务。他一再试图告诫和规定
法律程序,对京师的抢劫还试行他自己的那种惩罚性判决:凡抢劫值一个铜
钱以上的物品的人,应被公开处决。他杀了有小过失的、拒不揭发罪行的和
接受小额礼物的官员。以下行动十分符合他个人性格:他每季复查所有囚犯
的情况,在秋分(处决犯人之时)复查各地上报的悬而未决的刑事案件。开
皇律虽比以前的法律简单和宽大,但仍不能迫使官员们自觉遵守,更不能遏
制大贵族的任性行为。确实,在整个实行过程中,法律经常被滥用。《隋书》
在提到大理寺两名喜阿谀奉承的官员时写道,“候帝所不快,则案以重抵”。
他们又深知如何取悦隋廷的心腹谋士杨素,其中一人每次在街上遇见杨素
时,“而以囚名白之,皆随素所为轻重。其临终赴市者,莫不途中呼枉,仰
天而哭”。①
开皇律现在只存残卷,但人们充分了解,其内容出色地综合了大分裂时
期的法律传统;唐律直接以它为样板,并且通过唐律,它又是中华帝国以后
法令的模式。王夫之在17世纪对隋律令作了不寻常的评论,他写道:“今之
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泽远矣。千余年间,非无暴君酷吏,而不
能逞其淫虐,法定故也。”②
对治理国土具有同样重要意义的文献是可能在582年阴历七月颁布的法
典化的隋令。它包括与官场、官僚机构办事程序、土地和税收规定及日常行
政章程有关的条款。虽然开皇令已不复存在,但在其他著作中仍可找到大量
引文。它涉及的范围、篇幅和分类似乎又是624年颁布的第一套唐令的前身。
开皇令像其他律令汇编那样,遵照诏令补充和修订。在讨论关于均田制、税
制和军事体制的管理时,我们已经提到了具体的规定。
虽然炀帝下令汇编他执政时期的律令(在607年颁布),但它们似乎亦
步亦趋地遵循开皇律令的模式,而且主要的编纂者的确也是编纂以前律令的
著名人物。炀帝的功绩在于他把隋律500条全面减为200条。但据说由于王
朝要应付征伐高丽失利而带来的危机,刑罚的宽大就转为严酷。③
边防和领土扩张
① 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25 页。
① 《隋书》,卷76 第716 页;白乐日前引著作,第89 页。
②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9 第2 页,收于《船山全集》,卷10 第7991 页。
③ 《隋书》,卷25 第717 页;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92—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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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8世纪的年代史编者列出了隋朝武力克敌制胜的几个战场:在南方
征服了陈朝;在北方成功地打击了突厥;在西方征服了吐谷浑;在远南方占
①
领了占婆;在东方征服了流球。他应该补充残酷地镇压南方和西南土著及最
后极力想迫使高丽投降的记录,但后一个军事行动结果灾难性地失败了。在
中国本土树立华夏权力的唯一的军事行动是对陈朝的征战,关于此战役将另
行叙述。隋朝部署重兵的另外几个主要场所针对的是这样一些地方和民族:
早期的中国决策人认为中国对这些地方和民族的控制对帝国的安全非常重
要,而且它们在中国的王朝强盛时期处于它的统治之下。地理决定了对上述
的许多地区的行动,但历史也是有强烈影响的因素。如同采取的其他许多政
策那样,隋试图重现久已消逝的汉代的武功,重新树立中国在东亚的中心地
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威。隋在按照汉朝模式重振地区性权威方面做得非常成
功。它在许多战线上取得了赫赫战功,恢复和发展了纳贡制,这种制度应被
视作中国处理与不同邻邦的关系的一整套灵活的政策和策略。以下是隋朝如
何对付中国周边几个较重要的地区和民族的情况。
当未来的文帝仍为北周的官员时,突厥已作为一个严重的威胁出现于北
方。他们在眼花缭乱的草原部落战争中引人注目,到了6世纪50年代他们已
实现了对从满洲的辽河直至波斯边境一块辽阔地区的松散但令人生畏的控
制。他们通过对农耕民族的成功的掠夺和对中国通往西方的丝绸之路的控制
而日益富强。他们在政治上分成东西两个汗国,西汗国臣服于东汗国。东汗
国之中心在今外蒙古(原文如此。——译者)的鄂尔浑区,西汗国于夏冬之
季扎营于西突厥斯坦气候宜人的地方。
西汗国在涉及挹怛、拜占庭和萨珊王朝波斯的一系列复杂的迁移过程中
日益富强,而东汗国则蔑视分裂的中国北方,并为自己的利益而对它进行操
纵。北周帝卑躬屈膝地请求娶东汗王之女,他在565年攀得这门亲事;每年
北周要送给突厥人 10万段丝缎。长安的突厥居民受到盛情款待和周到的眷
顾。东面的北齐则紧张地倾府库之财讨好突厥人,因为他们担心突厥人会站
在敌国北周一边。突厥的统治者从鄂尔浑的大帐,洋洋得意地在打中国天下
的主意。据说他几次对他的随从说:“我在南两儿(指北周和北齐两帝)常
①
孝顺,何患贫也!”582年,在突厥大规模地侵袭今陕西和甘肃的部分地区
后,文帝像往常那样明确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往者魏道衰敝,祸难相寻,
周、齐抗衡,分割诸夏。突厥之虏,俱通二国。周人东虑,恐齐好之深,齐
氏西虞,惧周交之厚。谓虏意轻重,国逐安危。”②
如果这一大突厥帝国的实力继续统治北方的边境和整个中亚,那么隋就
不能在那些地区重振华夏的声威,而且很可能被迫采取防守的姿态,就像以
后面对契丹的宋朝那样。但命运之神偏袒隋朝。西突厥汗国落到达头之手,
此人易冲动而且好斗,在582年至584年期间先发制人地取得原应归东突厥
统治者拥有的可汗称号。此后,两个突厥帝国不再联合,双方经常交战。而
且由于582年新可汗经过争夺后即位,东帝国提供了中国政治家们长期以来
惯常利用的机会。他们时而支持某一可汗,时而支持反这个可汗的一方,因
此东突厥人的政治统一被破坏无遗。同时他们又设法不使东帝国瓦解而使达
① 李繁:《邺侯家传》,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第43 页。
① 《隋书》,卷84 第1865 页。
② 《隋书》,卷84 第18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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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有可能以武力统一两个帝国。当达头于601年威胁隋都和在602年进攻鄂
尔多斯区的一个中国的傀儡可汗时,他企图做到这一点。但当他远离其根据
地时,西帝国因一次叛乱而分裂,叛乱者为其主要的部落铁勒。我们可以认
为,中国的代理人做了出色的工作;达头在603年消声匿迹。他的孙子只能
在其帝国的极西部树立政权。在隋的其余时期,中国人主要对付东突厥的可
汗。格罗塞在总结隋的成就时说:“在蒙古,如同在西突厥斯坦,隋朝未采
用大军事行动而只用传统的计谋,就粉碎了突厥人的力量,它消灭了桀骜不
驯的可汗,而只把那些被册封的可汗扶上台。”①
但尽管隋在早期获得一些成功,在北部和西北边境突厥依然是主要的强
大游牧力量。在本章的后面的部分,我们将讨论炀帝处理这一问题的情况。
越南 在汉代,交州 (今河内—海防地区)是一个繁忙的港口和中国文
化在边远南方的前哨。但在6世纪时,以建康为都的几个虚弱王朝再也不能
控制这一地区,于是一个有安南和中国混合血统的地方长官就自己建立了王
朝。文帝派强悍和久经沙场的将军刘方收复交州,当地王朝的最后一个统治
者在602年投降。占婆 (林邑)国在近代安南的沿海一带。其国都在今之岘
港以南。它也已中断了与建康的虚弱的陈朝的朝贡关系,但在595年,其王
梵志谨慎地遣使献方物。但对他来说不幸的是,在5世纪中国人的一次成功
的掠夺中产生了一种传说,即占婆多奇宝,取之不尽。以贪婪闻名的文帝一
反惯常的谨慎,命刘方率有作战经验的将领及水陆之师进攻占婆。梵志部署
巨象作战。但隋军攻破其都,设法拿走了王室列祖列宗的金牌位,归国时,
入侵军受到一次瘟疫的打击,包括刘方在内的大批官兵丧生。隋企图直接治
理占婆的若干地区的努力是短命的,梵志不久重新执政,即“遣使谢罪”,
②
此后据说“朝贡不绝”。但对交州以南的整个行动是一次代价高昂的失败,
隋的残师所能炫耀的是盗取的祖宗牌位、几箱佛经和一批被俘的乐师。①
陈的灭亡和隋在南方权力的巩固
在本章的前一部分,我已描述了建康的南陈政体的虚弱和领土日益沦丧
的情况。文帝继承了北周大为扩大的版图,建康的王朝因丧失了四川和长江
以北的全部领土,其侧翼受到包围,因此从581年起,就只能苟延残喘了。
在长达六七年的时期内,杨坚一心对付东突厥人的威胁 (见上文)和致力于
改革和巩固政权等问题。但他即位刚一个月,就任命他的两名最有成就和令
人生畏的将领总管与南陈接壤的长江下游边境,他们在那里据说开始准备以
后的进攻。杨素后来被任命为湖北、四川边境的长江地区的总管,开始建立
远征的水师。同时,粮仓制正付诸实施,运河体系的第一段工程已经开始。
587年,文帝灭亡傀儡国家后梁,直接控制了长江中游。在此期间,他倾听
了大臣们征陈的许多建议。虽然他似乎注意听取意见,但他最后采纳他以前
的老学友崔仲方的计谋。
有人猜想,此计划之所以吸引杨坚,是因为它详细周密,并且列出了许
① 勒内·格罗塞: 《草原帝国》(巴黎,1948 年),第135 页;又见诺亚米·沃尔福德之英译本(新不伦
瑞克,新泽西州,1970 年),第89 页。
② 《隋书》,卷82 第1833 页。
① 乔治·马斯佩罗:《占婆王国》(巴黎和布鲁塞尔,1928 年),第82—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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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应急的对策。588年,文帝给陈主一封加盖御玺的信,上列一个暴君的20
条罪行,故取其领土并非罪过,实乃天意。同时文帝又下诏书,以道德和政
治的理由为即将发起的进攻辩解。他在诏书中指责陈朝背信弃义,骄奢淫逸,
杀害忠贞的诤谏之臣和其他罪行,并且提到了一些明显表示触犯天怒的自然
异常现象。他在整个南方分发了30万份诏书,以期软化抵抗力量。这很可能
是早期在心理战中使用“宣传品”之一例。
589年初期,远征开始。一切都按照在长期准备过程中精心制订的计划
进行。从四川至海,装备精良的军队攻击陈朝。最扣人心弦的时刻是在杨素
指挥的舰队和防守的南陈舰队在长江三峡交战之际。杨素指挥有几千艘船的
“黄龙”舰队,在黑夜偷偷地靠近南陈的舰队,黎明时南陈的舰队被南岸和
北岸的陆军突然袭击,彻底战败。在下游,陈的将领在长江安置铁链,以期
摧毁隋的舰队。但杨素和另一隋将取陆路摧毁了保护安置铁链的栅栏。在决
战中,杨素的四艘装有撞角并由四川人驾驶的大“五齿”船摧毁了陈的防御
舰队。杨素驶往武汉,与秦王俊指挥的大军会合,后者从襄阳直逼汉水流域。
小股部队渡长江逼近建康之东面和南面,然后向陈都进军。晋王杨广和高颎
统率的主力军从淮河正南的寿阳(今安徽寿县)东移,渡过建康以东的长江。
陈军以重兵防守通往其国都的几条通道,但他们缺乏统一的战略,他们的最
高统帅陈后主,仍旧昏庸无道——如果我们相信史籍记载的话。在京城的北
门防御还在进行,但一个陈的将领却向隋军打开了南大门,并对其士兵说:
①
“老夫尚降,诸军何事?”当陈朝的许多权贵以应有的尊严迎接胜利者时,
陈后主及其两个宠妃却被发现藏在一个枯井中。他们不光彩地被拖了出来。
陈后主最后被带往隋都,在604年死去。
随着陈后主的被俘,沿长江的陈的地方长官都向隋军投降。只有建康以
东和以南的诸地仍在坚持,但它们最后被隋的水师征服,这支水师从今东海
附近的一个港口抵达海岸而在今上海附近登陆。平定偏远南方的战役意味着
要对付一批批土著部落和分散的汉族聚居地。一次,晋王命被俘的陈后主写
信给一个部落首领,说陈已亡,他应向隋效忠。结果南方的全部部落首领均
投降,并都得到应有的承认和赏赐。隋共接管了30个州、100个郡和400个
县,即整个长江以南的华东地区。诏令命毁掉曾充当南朝的京城达282年之
久的整个建康城;其城墙、宫殿、寺庙和房屋都要拆毁,土地则恢复为农田。
陈后主父子、贵族和高级官员都被押往隋都。在隋都,陈朝的高级贵族和他
们珍藏的财富被带到隋宗庙的列祖列宗的牌位前。几天后,陈后主及其 200
名贵族大臣被带到皇城的大门前。文帝在门楼上俯瞰。经过了一番开场白后,
他宫内的一名官员宣读了他的诏书,内容是指责陈后主及其官员不能相辅,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