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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假面舞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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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王子? 

  别开玩笑了,长相家世和背景都和王子搭不上一点关系好吧?满脸的青春痘,夸张的黑框大眼镜,难看到家的长发,破到不能再破的裤子和60年代才会有的皮凉鞋。 

  除了身高还过得去,其他方面都只能让人匪夷所思了,数学0分,英语好一些,25,几乎所有人都会想不明白,那数学卷子满满当当写了一整面,可为什么就能考个0分呢? 

  沉默寡言是他的风格,答非所问是他的专长。 

  如果校草是对美丽生物的一种赞美,那么校虫就是他的代名词。 

  第 一 章 

  校园的一个小小的角落,有一个修长的身影,学习好的人厌恶他,学习差的人排斥他。可是他似乎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不知道多久没洗而有些泛黄的衬衣,衬衣前打着一个不规整的黑色领带,下身是一条打了几个补丁的黑色裤子,一双有些可笑的皮凉鞋,露在外面的脚指头每天都裹满了黑泥。 

  可是面对这样一个他,向来以严厉著称,掌管校风的教导主任马则明竟然会对他视若无睹。 

  这就是高一(四)班的龙言同学,学校又一风云人物。 

  传言,这所名校明年将会进行拍卖,私人化营业,而将把它买下的就是他的父亲。 

  传言,他的父亲就是中国财富排名榜上从未掉下前三的龙德勇,传言,她的母亲就是**艺术学院的客座教授,省话的演员,省电台的某领导。 

  传言之所以可以成为传言,并且越传越真,就是因为他居然能在每门功课挂红灯的情况下,长期旷课迟到的情况下,衣着邋遢到常人难以忍受的情况下还继续以零处分的名义就读这所名校,并且安排在实验班——也就是所谓的好班。 

  不过,和他同班的人就有些痛苦了,不论是头发还是身上或是衣服上所散发出来的味道都不是常人所能接受的。 

  当然,世间万物都有两面性,一位叫大智的同学就非常认同他的存在。 

  大智,原本是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偏生它前面有个“吴”,于是成了“无大智”,人如其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要超过三位数的加法就可以让他的脑细胞拼命打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就是大智同学喜欢龙言的原因之一了,有龙言一日,就论不到他做倒数第一。 

  只有在龙言面前,他才能找回失去已久的自信,骄傲和信仰。 

  “龙言啊——没关系,以后努力点,就可以了,其实每科要考个三,四十分是没有问题的,学习其实是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的。哈哈哈哈哈哈……” 

  没有人了解,年级倒数第二的人对倒数第一的人说出这种话究竟有何意义。可是他乐此不疲。每次成绩单一落下,龙言就会成为他安慰自我的必须品。 

  这不,期中成绩才下来,大智就屁颠屁颠地晃着来找龙言了。 

  “哎呀——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考的不好也不用老耷拉着脸嘛——以后好好努力就是了,学习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附加:吴大智的成绩如下——数学:30,语文:43,英语:29,物理:33,化学:36,生物:39,总分,180,年级倒数第二,龙言则以149。5的分数光荣位居倒数第一。 

  龙言还是趴在长椅上,翻了个面继续睡着。他实在有点受不了大智聒噪的大嗓门。他一向无欲无求,不问世事,每天唯一的小小心愿就是可以好好睡觉。特意每天更换地点,就是为了能避开大智,可是他这家伙就好像长了狗鼻子一样,总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他,然后开始不停地不停地在他耳边说着话,也不管他想不想听。 

  早上是时事焦点,中午是单口相声或评书笑话,下午就是足球新闻。心情好的话他还会来上两段京剧或者男高音之类的。 

  还好他们不同班,不然,龙言估计会打破他两个月不来学校的记录——直接休学。 

  其实大智真的很有艺术天赋,遗传了北京人能说会道的优良基因。他们一家原本都住在北京,可惜三年前双亲都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于是大智就来到思茅投奔了他这里的姨母姨父。不过听说他亲戚对他都不怎么好。 

  来到这里两年,大智就没交过什么朋友。尤其是那次偷盗事件以后,基本上就更没人搭理他了。每天就过着遭人白眼的日子。就连那些“辛勤的园丁”对他这朵祖国的小花朵也时常是冷嘲加热讽。 

  虽然大智在龙言面前挺能说会道的,但在别人面前就不大爱吭气了,即便被人冤枉被人误解也从不解释,比如上面提到过的“偷盗”,事实上是被人栽了赃,但他就一句“不是我做的”就没下文了。 

  其实他也挺可怜的,本来食量就大,亲戚家里又是开水店的,经常就帮着送水,可是体力消耗完了又不给他个饱饭,时常就饥一顿饱一顿,有时候送水送到一半就总感觉昏昏沉沉的。但是他这方面还挺要强,也只对龙言说过家里的事。 

  也别看他个头长的那么大,性子却软的不行,经常遭人欺负从不还手也从不还嘴。 

  和龙言在一起,至少不会被瞧不起。龙言也从不过问他的事,也不知道是不是传言的关系,学校里的“恶霸”虽然不少,可是只要跟在龙言身边,就不会被欺负。至少不像以前,一出校门,几乎每天都会挨人痛扁,而且是毫无理由。 

  不晓得是出于什么心理,每天中午下午放学,龙言竟然会刻意地等着他。 

  虽然龙言随时都是一副闭着眼睛昏昏欲睡的样子,可是大智知道,他说的每一个段子他都有认真听,因为时常不经意地会从他嘴里边听到自己念过的东西,而且只字不差。 

  “话说——梁山好汉一百零八将……”正运足了气想一气呵成,不想却传来几声唏嘘声。 

  “哟喝!念的不错嘛——来,再给哥哥说上几段。” 

  回头一瞧,却是高三的几个师兄。吊儿郎当地朝他走来,嘴里都叼着支烟,一脸痞子像,带头的是一个金发男,懒声懒气地的,“叫你给哥哥们说上几段,不会听人话吗?” 

  大智没有说话,下意识地躲到了龙言身后,手脚都微微打着抖,连抬起头看他们的勇气都没有。龙言则还是无关紧要地趴在长椅上,打着呼噜,似乎没有起来的打算。 

  几个人不禁有些冒火,其中一个走到龙言面前,“不好意思,小弟弟,我们要这个地盘,劳驾您让个位子吧。” 

  说着话,却把烟头死死按在了他的手背上。 

  后面四个人随即冷哼了几声,似乎等着看笑话。谁料龙言却不紧不慢的睁开了眼睛,坐起了身子,没事人样的打了个哈欠,然后才一脸惊讶地看着右手手背上的一个黑洞,“咦?为什么这里会黑黑的呢?” 

  那烫他的人心里惊了一下,随即喝道,“我再说一遍——我要这个地方!你现在就给我们滚!” 

  “哦——是这样啊。”龙言还是一张没睡够的脸,打了个哈欠就站了起来,“那好吧,走就是了,干嘛这么凶啊?” 

  大智几乎要贴着龙言似的紧跟了上去。可那些人似乎就是耗上了大智,叫住他,对着龙言,“我是叫你滚,没说他这个胖子也可以滚!他——还得留下来给哥几个来两段。至于你,顺便,帮我们买两包烟。”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五毛的硬币。 

  听着这话,大智不禁头冒冷汗,不由自主地躲在他身后。 

  龙言停住脚步,转过身盯着他们。 

  两边的人就这么对视着,空气中流着一股仿佛可以瞬间点燃的火药味。 

  此时,他们的上方,一张可爱的脸从窗口探了出来,紧张地看着这场就要开始的争斗,犹豫着是否要去告诉老师。随后又露出了一张精心装扮过的脸来,挑染了红色的及肩碎发,一边听着MP3;一边媚里媚气地指着方才用烟头烫了龙言的金发男生,“高三的,一直让教务处头痛的五个笨蛋。” 

  当然,笨蛋也只有她敢说了,之所以认识他们五个,也是因为那金发的曾经追求过她。不过也是很久以前是事情了,现在她倒成了正在追求他的一个女生的好朋友。嚼着口香糖,冷哼一声,她转身就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与其说不敢兴趣,倒不如说她已经料想到了后果。 

  她是她们班的班花,叫李冰。人如其名,话虽不多,出口的却一定不是什么好话。可是却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蛋,高挑的身段。说话爽快,做事洒脱。追求她的男生山一样的多。 

  不过女孩不喜欢她,尤其是她高高在上藐视一切的样子。 

  不顾大智的阻拦,龙言缓缓朝他们走了去,女孩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战况的发展。她在心里猜测着谁会被打趴在地上。 

  谁料龙言却接下了那枚硬币,“云烟可以吧?还是要印象?” 

  那几个人冷哼着,挑衅似地盯着他,“都要!” 

  “OK。”更加出乎意料地,他掉过头就走了,冷冷地甩开了大智的抓在他胳膊上的手,“你,就留下来给几位师兄说上两段吧,你不是很喜欢这个么?” 

  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走了。留下可怜巴巴的大智,惊讶地望着他离去的身影,一下子就傻了眼了。 

  看着手足无措的他,那几个人怪笑着围了上去,一阵讥讽嘲笑,拳打脚踢,而他居然一直那么懦弱地蹲着,没有出声也没有反抗任由他们打骂甚至把尿撒在他的身上。 

  窗户上的女孩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愤怒了,刚张嘴要喊,就被一个人强拉到了一旁,用力地捂着她的嘴,小声在她耳边说道,“你是不是嫌命长啊?你不知道他们是谁吗?” 

  好不容易拉开捂在自己嘴上的手,女孩就吼了起来,“我管他们是谁啊?怎么可以这么……” 

  话未讲完,她的嘴又被另一个女孩的手给死死捂住了,“你这个白痴,那个带头的可是市委书记的儿子啊,年年三好学生,今年可以考上清华的唯一希望——所以就算你上告了学校他也不会受到什么处分的!” 

  “所以,小洛,你不要自找麻烦了。” 

  就这样,这个叫小洛的女孩被连拖带拽地给拖走了。一个维护正义的机会就这样破灭了。 

  夕阳西下,天边一片红霞。 

  校园里只剩下三三两两的人影。 

  那群人走后,大智仍然蹲在原地,满身的尿臊味,泥土和脚印。身上都是严重的淤青,他尝试了几次都始终没有站起来,小腹和小腿尤其疼的厉害。忽然胃中翻腾,“哗”地就吐出一滩酸液。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影,然后一包装满了药的塑料带就掉到了眼前。大智抬起头,原来是龙言。还是那张懒散的脸。 

  大智没有说话,使劲擦了一把眼泪,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冷漠地看了他一眼就走了。 

  龙言呆在原地,长嘘了口气。 

  他掏出塞在裤袋里的左手,红肿涨痛。好像刚才和那五个高三的人对挑时不小心给扭到了。高年级的果然不一样,没那么好对付。 

  “有点痛啊……”龙严皱了皱眉,“真麻烦,好像是骨折了……”很讨厌医院啊。 

  上了一趟医院,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即使到了现在也还是习惯不了医院繁琐的手续和慢得可以和乌龟赛跑的龟速。如果想见什么奇闻怪事,其实可以上医院瞧瞧。一个已经七窍流血的花甲老人久久得不到救治居然是因为亲属不在,没人签名。一个走路随时会晕倒过去的大肚妇女,居然要一个人承受整个医院乱跑的痛苦,原因就是那些繁琐的手续和N次的交费。 

  忽然很怀念“非典”时候的白衣天使。 

  月光如水,回家的路显得很漫长。 

  事实上也很漫长,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会住在离学校三十公里外的地方,身上仅有的钱也都给大智买了药还有医院里的花销。 

  说起来,这医院真是别的不长,费用倒是长的挺快。 

  公交车没了,打的钱也没有,附近的提款机居然同时停止营业……蹲在地上叹了口气,上帝好像叫他走着回去啊。 

  肚子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他沮丧地低下头,忽然一张一块的纸钱落在眼前,随之附上了一句话——拿去买个包子吃吧。 

  还没回过神,那个扔钱给他的小学生就已经慢慢走远了,一路走还惋惜似的叹着气,一副悲天悯人模样。 

  捡起那绿色的一元钱,龙言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可就在一瞬间,一只脏地发黑的手伸过来就把那钱给抽走了。 

  龙言抬头一看,居然是三个拽得跟个万八一样的乞丐,挑衅似的盯着他,“兄弟,新来的吧?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盘吗?来这儿‘做事’就得懂懂规矩。” 

  一分钟,冷汗流了下来,想不到他有生之年竟然会被三个要饭的抢劫……不禁叹了口气。 

  无奈…… 

  两分钟过后,龙言手上多了一大撂的钱,他细细数着,一面就招来了一辆的士,一面笑着对那三个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乞丐招了招手,“谢了,明天在这里等我,我拿钱来还给你们。” 

  其实他也不想那么粗暴啊,可是他们似乎不是用语言就可以沟通的人。 

  哼着歌,想起家里热腾腾的饭心里就一阵愉悦。 

  呵呵…… 

  *************************************************************************** 

  这是一个可爱的小区,有假山,有人工河,有小凉亭和小桥。小区的中央还有两个秋千,秋千旁边是一个沙堆,每天都会有许多孩子跑到这里来堆沙,每天也总是会有许多父母带着自己的孩子到这里来散步。也有很多老人会带着自己爱宠来这里玩。 

  每个人的脸上时时都会透着幸福安逸的神情。 

  小区的楼房也很可爱,橘红色和黄色交映落成,远处看,就像是用积木搭起来的房子。 

  我的家就住在这里,一楼,我的房间正对着一片绿油油的草坪,草坪上有一条可爱的石头路,路的尽头有一张大理石做的石桌和石凳。 

  草坪被许多两层楼那么高的的小树围着,小树后面就是一道有一人多高的围墙,墙上还有红外线监控。 

  我的房间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窗子上方左右两边又有两扇长方形的小窗户。 

  我喜欢极了这个阳台,每天就趴在上面写文字或者画画,不然就发发呆。阳台上还吊着一个我精心栽种着的吊竹。绿色的枝叶顺着垂下来,多了许多生气。 

  可是漂亮的就只有这个阳台而已。 

  房间里面一年到头几乎都是乱的,本来,粉红色的小床,乳白色的墙壁,乳白色的梳妆台,椭圆形的大镜子,铺着白色地板胶的地面,典型的可爱女生的小房间,可是……因为它的主人名字叫做陈洛,也就是我。所以它顶多顶多只能保证干净而已,至于“整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因为我从来不知道拿了东西之后要把那东西放回原位。 

  睡前看书原本是个很好的习惯,可是我一向只看漫画或者什么UFO之类,看完之后顺手就放在了床上,久而久之,书架上的书便所剩无几了,几乎全堆在了床上。只有实在睡不了人了,或者被妈妈盯着看着,我才会规规矩矩地把那些书又重新一本一本地放回它们应该在的地方。 

  家是个很可爱的地方,尤其在妈妈做了一大堆我喜欢的饭菜时,可是今天我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我实在无法忍受学校里有那么令人恶心的事情存在。 

  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是高干的儿子,又是老师眼里的大红人,未来考上清华的天之娇子,而自己呢?而自己呢? 

  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家的孩子。 

  妈妈是医院的护士长,爸爸是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至于是做什么就不知道了,我甚至也不晓得他是什么职位。小时侯我时常会想,他会不会是挂羊头卖狗肉,尽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呢? 

  现在长大了,就觉得以前的想法好幼稚。 

  虽然我这位父亲看上去不像是什么好人,可是他绝对不是坏人。一个大把年纪,一高兴就会扭屁股跳斧头帮里那段舞的人能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我想不出来。 

  气喘吁吁地吃着第三碗饭,拼了命地往嘴里塞肉。 

  那个邋遢得难以置信的人,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和他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人长的难看也就算了,可偏偏那么龌龊,居然可以在危急时刻毫不犹豫地就抛弃了自己的朋友! 

  他真的算男人吗?他根本就是一个懦夫,一个恶心至极点的懦夫! 

  不能容忍!绝对不能容忍! 

  我不能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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