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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应升,应天上元(今南京市)人,崇祯十二年举人,在天启、崇祯年间曾与张溥、吴应萁等人结社齐盟,“以丹铅进退天下士”,令人从风而靡'146'。入清后先任颖州学官,后出为巡按御史,顺治十年转宝庆府推官,招抚流亡,抚绥残黎,不遗余力,顺治十三年因岁贡芽茶延误日期被解职。解职后,他协助偏沅巡抚袁廓宇作分化、瓦解南明军队的工作,“实心招抚”,争取到孙可望部将姜春生、姜和生、总兵王瑞泰、王仁晴、谢成龙、谢才尚及道员孙应赓等投诚'147'。这一系列投诚事件,是通过血缘、乡党关系的纽带,连瓜带蔓引发出来的,对抗清队伍的破坏作用不言而喻。因此,洪承畴深惜朱应升的才干,“檄至军前效用”,其“赞经略洪承畴幕,出谋发虑,动合机宜。”洪氏对他的意见十分重视,“一夕飞骑报敌人入境,公(指朱应升)曰:不鼓渊不整队而至者是敌内讧,非犯顺也。迟明,果孙可望崩溃来降,趋经略开门纳款军中,咸以为军中诸葛云。”'148'看来朱应升也是长沙幕府的智囊,对洪氏极具影响力,这个“军中诸葛”是否也为洪氏制定进剿云贵三个必要条件的主谋,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2、加强清军战备
洪承畴不仅利用长沙幕府的招抚活动,作了较为充分、全面的政治准备,还通过艰苦、细致的战备工作,为进行军事决战准备了较为充分的物质基础。
开府长沙之初,湖南几乎是个废墟的世界,“城皆瓦砾,公招降流移,兵民始聚。”'149'洪承畴及其幕府成员首先必须招集人民、恢复社会秩序。湖南酃县经过明清战争,户口几乎减少了一半'150'。顺治十一年知县傅继说招集流亡,仅得老幼一千二百人'151'。桂东知县汪震元下车伊始,招集流亡,全县仅存何时济、李青等六十三人,“抚养生聚,民气渐复”'152'。清军要在湖南站稳脚跟,恢复经济是当务之急。在这方面,长沙幕府同样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1)开展屯田
湖广军前的屯田,是当时全国性屯田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153'。洪承畴接受幕客建议,普遍在各地推行屯田,作为恢复社会经济的基本措施之一。
到达长沙之后,洪氏“念赋重土荒,分遣屯田,官给牛、种,岁征子粒,贷其赋三年,增赋十数万而无损于民。”'154'湖南在清初经过几次反复,饱受战争破坏,经济凋敝,人民逃亡,生产几乎处在停顿状态。在逼人的现实面前,幕客张旭初提出的屯田建议受到了重视。
张旭初,字熹若,山东临朐人。顺治三年进士,授辰州推官,以道阻赴任违限,落职归里。顺治十年洪承畴经略西南,“总督力荐,复补长沙”'155',“征赴军幕以参谋画”。他建议湖南兵燹频仍,师难宿饱,“非屯田积粟”,不能经理两粤,更谈不上进剿滇黔。“大臣深然其议”,即分派他经理宁乡,“辟地七千二百有奇”,后来又到长沙协助管发放军粮四万余石'156'。看来,张旭初的建议很快得到反响,他本人在长沙幕府的工作,也很见成效。
明代以来就有卫所屯田的军屯制度和移民屯垦的民屯制度,洪氏屯田即是这些制度的酌情应用'157'。酃县知县李朝事记载:“明邑田额粮七千石……(顺治)十一年大兵廓清,虽陆续招集,苦无农具,经略洪承畴给发牛种,民渐居业。余履任后,单骑躬亲劝垦,今已开三千九百七十七石零。”'158'在攸县,顺治十一、二年,曾两次由经略洪承畴“给发牛种垦田”,垦出田地四十二顷九十亩,并一直延续下去'159'。蒋应泰在宁乡“兴屯奏效”'160';吴弘道出任沅江知县前,主要从事“开垦屯田及采办军需”'161'等等,可见屯田在当时是具体责成幕客和地方官在各地普遍实施的。通过屯田这种形式,带动垦复抛荒田和开种成熟的荒闲田,起了促进各地恢复生产的作用。
当然,屯田的收入用来补充军需,这才是洪承畴在湖广大力推行屯田的原动力。顺治十六年,洪承畴曾提到“十一年起至十四年止,凡湖南屯田、江西折米及职军前盐利、木利生息,接济军需,各项奏效文册,职俱一时并行督造。”'162'在此,也不排除直接调拨军前将士从事屯田的可能。
总之,在洪氏派出大批幕客从事屯田或管理工作以后,各地逐渐恢复了生产和社会正常的秩序,军需也得到一些补充。如衡阳县,顺治十二年“经略大臣洪承畴征云贵,驻府城,治兵、增民田粮。”,十五年,“始开征垦荒粮”'163',我想,这荒粮中可能也有部分屯粮。而“增民田粮”则是在民田中普遍增收的田赋,也用以补充军饷,即所谓的“洪饷”。
(2)征收“洪饷”
在经略西南期间,洪承畴在所能控制的区域内增收田赋,这就是“洪饷”,也称九厘银:“(顺治)十二年经略洪承畴征云贵,驻府城,治兵增民田粮,即九厘饷,民间谓之洪饷。”'164'
“洪饷”实际上就是明末加派的“三饷”之一辽饷,万历四十六、七、八年加增,标准是每亩加增银九厘,后再加三厘。清廷所标榜的废除明朝弊政、蠲免“三饷”加派的誓言由于现实的原因无法兑现。“九厘银……国初免征,后因云贵用兵,经略洪奏征充饷,遂成定例。”'165'原来湖南各地的正赋有漕运、南粮,以秋粮形式征收,还有夏税丝、夏税麦、夏税农桑丝,新增绢价、颜料、条编银、丁银等项目,至此,九厘饷即辽饷又成为一项“新”的科条。“洪饷”起征的时间,各地先后不一,湖北是顺治九年,湖南则以清廷实行有效统治的先后为序,宁乡在顺治十一年,多数地方为十二年,如衡阳、清泉、耒阳、安仁等地'166'。南明占领区内当时则无法征收。顺治十四年清廷将九厘银作为正赋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式列入《赋役全书》中,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征收'167'。所以,湖南长沙府的三项主要税源——民赋、更名、屯卫中,“地亩另派”的九厘饷银在民赋、更名中均有征收,与杂课等都“按亩摊征,分部起解”'168'。
(3)造船运粮,保证后勤供应
屯田与征收洪饷,虽然可以补充部分军需,但湖南毕竟是兵燹频仍之地,收成也需假以时日,洪承畴军前粮饷主要还得依靠江南、浙江、江西、湖北等地供应,粮饷运输一直是个大问题,洪氏也是倚靠长沙幕府得以解决。
洪承畴开府长沙后,湖广军前的粮饷就通过长江、经洞庭湖、湘江,源源不断地运到此地,储存并分发各地。由于西南地区地势险要,山峻道险,滩高流急,长途水陆运输是个巨大的难题。如离长沙最远的粤西官兵的粮饷,首先须由长沙转运衡阳,从衡阳南行,再以扒杆船或雇佣民船,经永州转运桂林,一路艰难可以想见,衡阳城外曾有顺治十二年洪承畴为转运军粮专门修造的九座粮仓'169'。至于常德、宝庆等地的粮饷,则是用特制的船'170'转运的。曾有诗专门描绘民夫运粮供应西南大军的悲惨命运:“万夫喘汗运刍粟,七百里路米一肩。草间亡命利盗劫,豺虎食肉流饥涎。十人裹粮九不返,大军待哺肠雷□”。长沙幕府中大批专门从事运粮的幕客对此应有切身体会。
如“隶文襄部”的“王将军(小注:可就)”运粮贵阳,途经诸葛洞,相传这是武侯诸葛亮运粮的故道,为横江巨石所阻。王将军经过一番调查研究之后,决定招集人夫,凿开横江巨石,“百夫运土千夫绳,铁锥入水水沸腾,凿之许许彻昼夜”'171',终于打通故道,完成任务。这个“王可就”显然也是长沙幕府成员'172',从事运粮的王凤岐等人也与之身分相同。
镶蓝旗下投诚官山西人王凤岐、江南怀远生员徐国维等,在“军前效用”,委买粮料、接济军需、管押水陆转运事务'173';桃源县令郝宗福上任前的主要功绩就是专门管理益阳船,负责押运供应宝庆的粮米;湘阴人罗君聘随洪承畴进入云南,专门负责宜良、富民、姚安等地的粮食转运工作;石门人彭应也是专职从事运粮的幕客。
主管湖广军前粮饷事宜的幕僚是洪氏“姻亲”黄志遴'174'。黄志遴,字铨士,鸥湄,福建晋江人,顺治三年进士,是清朝福建通籍的第一人。选庶吉士,官至少詹事,出为湖广左布政,劝民农桑,以为守令倡。“时经略洪承畴驻楚,督征滇黔,志遴挽运转输,咄嗟立办。”'175'俨然是幕僚领班的角色。湖广布政使一职,职掌钱谷,在腹里内地已称繁难,何况非常时期,凡滇、黔两省及广西一省兵饷,都责成转解,数目既多,路途又远,兼以大兵云集,需用更急。因此,洪承畴特意委用“姻亲”子弟担任,以便“多方计算,刻期速运。”'176'
为了粮饷能迅速、及时运抵前线,洪氏还下大力气抓交通工具,曾“造官船八百余艘”'177',大都为幕僚的功绩。原署长沙府后任常德通判的张道澄,仅顺治十二年一次就赴永州打造扒杆粮船三百只。清军开始进攻云、贵后,在辰州集结船四百只,专门负责运送从常德至辰州、沅州的粮米'178'。
(4)贩盐赢利,接济军需
洪承畴在湖广军前,还曾多次贩盐赢利。史有明文的记载就有三次。谈迁记载了顺治十年洪承畴船队南下途中在户部钞关所在地临清贩盐之事,“派各文武吏输价若干”'179'。顺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洪承畴在自陈履历中称“于十一、十二两年再次买盐,未经奏请,帮银加米违例遽行。”'180'本来贩卖私盐是严行禁止的,但洪承畴以“接济军需”为名大量贩盐,清廷也就开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又如湖广管理驿传盐法道,与行盐事务密切相关。顺治十二年湖广驿传盐法道为于时跃,当时湖广每年“金粟仰给吴楚凡百余万,公檄行数千里外,越洞庭、潇湘,溯流而上,过分水岭,舻舳相衔,不致乏绝。”又“兵略夙娴,在行间久御诸将帅,恩威互济,如指臂腹心。”'181'可见上下合作愉快,后升任广西巡抚,由曾在江南任职的分巡上荆南道卞三元接任,“湖广用兵之区,更需疏引招商,行盐利民。”'182'他们两人对湖广军前贩盐之事定然多有贡献。
(5)办理各项军前庶务
长沙幕府成员,当然是办理湖广军前各项庶务的最佳人选。粮饷收发、转运、草豆收贮、支放、买马、修城、筑路、整顿驿站等等,都由幕府人员上下其手、前后照料、四处支应。
顺治十二年蒋应泰出任宁乡知县,整顿驿站、“杜派民马”成为一项颇有遗响的益政'183';湖广驿传盐法道于时跃因为驿站关系到军情塘报,全力清查整顿,“裒多益寡,驿站渐有起色。”'184'至于洪氏最初派到各地管理地方的幕僚,大多将修复当地驿站作为要务办理,长沙驿站经过洪氏亲自整顿之后,运转有效'185'。甚至幕僚的部下也以买马招兵为己任,得到洪氏鼓励'186'。另如黄中通出任永州知府,除转输军饷之外,也曾与张道澄等一起修理东安、衡阳等地的城墙。
凡此种种,都属军前庶务,是战备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与洪承畴在湖广前线布置的军事防御体系又有直接关系,因此,军事防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不能不说也有长沙幕府的一份功劳。
注释:
'126' 宋世煦:《耒阳县志》卷4之5《武功·实任》。案:文中顺治五年为顺治十二年之误。
'127' 《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154页,顺治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特举旗下积劳官员拟补极边要缺事揭帖》。
'128' 《明清档案》第25册,A25…92,顺治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之一《五省经略洪承畴题报湖北招抚有功县官职名》记载:“查得招抚投诚伪将军李有实等案内麻城、黄陂等县各知县皆系黄州府所属”。
'129' 王葆心:《蕲黄四十八寨纪事》卷1,《形势编》第23页、《鄂寨编》第33页,载《明清史料汇编》第七集,第四册,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晦堂丛书本。
'130' 《十朝诗乘》卷2,第15页。
'131' 余晋芳:《麻城县志前编》卷9《耆旧·文学·明·曹胤昌》,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杨凤苞:《秋室集》卷5《曹石霞纪略》,第29页,光绪九年陆氏刻本。案:杨凤苞记其“顺治八年潜归里”,概指云南之行。因为早在顺治二年他已经在家乡组织山寨武装了。
'132' 闵尔昌:《碑传集补》卷35《曹应昌传》,第1464-14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1月版。案:闵尔昌避雍正讳,以“胤”为“应”。
'133' 以上未指明出处者,均见《蕲黄四十八寨纪事》卷1,《鄂寨编》,第63-65页。
'134' 刘恭冕:《黄冈县志》卷24,《兵事》记载:康熙十三年冬,“于成龙牒知士荣据黄土坳,乃遣诸生张本恕等征集乡勇分守山隘”,光绪八年刊本。
'135' 《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上,第247-248页,顺治十年八月初十佚名题本《孙可望进军湖南湖北易道亨李有实等起而响应及其失败情形》。
'136' 李有实投诚后,他的儿子李森,“匿东山,倔强如故”,还有黄冈永宁乡人何士胜、士荣兄弟“预此次东山之役,解散后,其兄弟乃走长沙,与吴三桂通。未几,士胜没,士荣仍在长沙观衅。”(《蕲黄四十八寨纪事》卷1《鄂寨编》第65页。)后来,何士荣乘三藩之乱,在黄冈再次发动山寨武装抗清,最终被于成龙平定。联系前后事实,李有实投诚是否别有企图,确实值得怀疑。
'137' 《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128页,顺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军前十二年分收支兵马钱粮事揭帖》。
'138' 李来章:《连阳八排风土记》第111-112页,“马宝结瑶据县”,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139'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65页,顺治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明清档案》第29册,A29-85,同日《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伪官投诚分别安插并招抚有功各官请准叙录》。
'140'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63页,《兵部题本》,《明清档案》第28册,A28-21,顺治十三年六月(日不详)之八《兵部揭覆郧襄增兵事宜并请内院撰给武将敕书关防》。
'141' 《清代档案史料从编》第六辑,第194页,顺治十年七月二十一日《祖泽远为会剿农民军机宜事揭帖》,中华书局1980年8月版。
'142' 《明清档案》第30册,A30-12,顺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二《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投诚文职姓名并请准照例降授》。
'143' 《明清档案》第23册,A23-4,顺治十二年四月《郧阳抚治胡全才揭报伪将奉诏来归分别奖赏》。
'144' 《明清档案》第27册,A27-61,顺治十三年五月之十三《郧阳抚治胡全才揭报歼灭姚黄积寇并请优叙有功》中提到:“剿杀姚黄等贼,烧毁贼营房万余间,盔甲五千余副,招抚伪总副参游52员,兵民男妇11350名,敖尔吉男妇552名。”。
'145' 《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198页,顺治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云南监司官员先后委署历有月日请敕覆议事揭帖》。
'146' 彭而述:《读史亭文集》卷2,第24页,《朱允升文集序》。
'147'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65页,顺治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经略洪承畴揭帖》残件,《明清档案》第29册,A29-85,同日《五省经略洪承畴揭报伪官投诚分别安插并招抚有功各官请准叙录》。
'148' 邓显鹤:《宝庆府志》卷109,《政绩录五·朱应升传》及附录胡尔恺所作《朱公去思碑记》。
'149' 卫周祚:《洪承畴墓志》,北图善本室藏,收入《北图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62册,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5月版。
'150' 杨岳方:《酃县志》卷20,《拾遗》记载:“酃旧编九里,明中叶增为十一里,顺治十五年邑令李朝事详请偏沅巡抚袁裁为六里,康熙三十五年又新编一里。”同治十二年刊本。
'151' 杨岳方:《酃县志》卷11,《事纪·兵燹祥异》。
'152' 郭岐勋:《桂东县志》卷7,《兵防志》,民国十四年重修本;黄榜元:光绪《兴宁县志》卷14《人物志·名宦·汪震元》也记载汪震元“知县事,甫下车,纠集遗黎,仅六十三家。”
'153' 顺治十年,清廷颁布了垦荒令,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屯田,在湖广还设立了湖南、湖北两个兴屯道,由湖广巡抚林天擎管理,参见王毓铨等著《中国屯垦史》下册,第四章,《清初的社会经济与清政府的屯垦政策》的有关内容,农业出版社1991年12月版。
'154' 易文基:《长沙县志》卷16,《名宦·国朝·洪承畴》。
'155' 李图、刘耀椿:《青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