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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从1980年的10。7%,上升到1995年的37。2%。三是深圳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1980年,深圳市专业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重只有15。2%,1995年则为57。4%。
至1998年底,深圳市党政干部队伍的基本结构是:一是数量。共24752人,占户籍干部总量的13%,总量得到较好控制。二是层次结构。局级干部有435人,约占1。8%,处级干部2982人,约占12%,正科级以下21335人,占86。2%。三是学历结构。研究生学历1239人,占5%,其中局处级干部分别为55人、301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12。6%和10。1%;本科生566人,占22。9%,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193人、868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44。4%和29。1%;大专生7987人,占32。3%,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156人、1339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35。9%和44。9%;中专学历的4070人,占16。%,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10人、231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2。3%和7。5%;高中以下的5790人,占23。4%,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21人、243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4。8%和8。1%。与1995年相比,学历呈上升趋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局级干部占92。9%,比1995年上升了6。1个百分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处级干部占84。1%,比1995年上升了11。4个百分点。四是年龄结构。30岁以下的有8913人,占36%,其中处级干部9人,占同类干部的0。3%,局级干部无一人;31~35岁的6177人,占25%,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5人和267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1。1%和9%;36~40岁的3580人,占14。55%,其中局处级干部各17人和267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3。9%和16。1%;41~45岁的2891人,占11。7%,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98人和770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22。5%和25。8%;46~50岁的1498人,占6。1%,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90人和618人,均占同类干部的20。7%;51~54岁的891人占3。6%,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92人和423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21。1%和14。2%;55岁以上的802人,占3。2%,其中局处级干部各有133人和415人,分别占同类干部的30。6%和13。9%。与1995年比较,局级干部高、中、低年龄结构呈现菱形状变化,40岁以下和51岁以上的人数所占比例下降,而位于中间的41岁至45岁人数大幅上升,由1995年的11。7%上升到22。5%,46~50岁人数基本没有变化;50岁以下的占现职局级干部的比例为48。3%,比1995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处级干部趋向年轻化,45岁以下的占现职人数的51。1%,比1995年上升3。7个百分点。五是分布结构。市区镇分别为15837人、7635人和1280人,各占总数的64%、30。8%和5。2%
周树凯:《深圳公务员管理论谈》,海天出版社,2000,第255~256页。
。六是一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截至2000年底,全市女干部已占干部总数的38。3%,比1995年上升了2。9个百分点。其中,局级女干部62名,比5年前增加了19名。
这里尤其要提到的是社会管理者阶层中的公务员情况。据深圳市人事局统计,1998年8月公务员人数为24003人(详细分布见表2…20),1999年4月公务员人数22910人,其中市1646人,区5657人,镇798人。截至2001年底, 全市国家公务员25111人,担负着拥有700多万人口的社会管理职能。其中:男19892人,女5219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882人,本科学历6901人,大专学历9200人,中专学历2622人,高中以下4506人;共产党员18391人;30岁以下7520人,31至40岁10554人,41至50岁5092人,51岁以上1945人。公务员的学历提高了,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1。88%,年龄结构更趋合理,40岁以下的占72。24%。
改革开放后深圳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8)
资料来源:根据周树凯《深圳公务员管理论谈》第211页图表编制。
这次调查显示,这个阶层所占比例1%,在特区内推算有近1。26万人。到1999年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干部10。8万人,其中机关及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5200多人
资料来源:深圳市组织部与人事局联合干部信息库。
,他们中的85。9%是男性,
2/3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其中37。63%是本科以上学历, 大专学历占31。55%。这部分人主要由内地调入的干部、部队转业军官和高校的毕业生组成。他们是社会权利资源的拥有者。他们是改革的发动者,也是改革的较大受益者。抽样调查显示,他们的平均年龄44。41岁, 2000年上半年他们的月均收入中位数是4000元,收入的个体差异比较小,在深圳特区内的9个阶层中收入居于第5位。 但是这一群体拥有大量的隐性的社会福利,如:可购买的政府福利住房,平均在110平方米以上;可无偿地使用公车;还可以享受深圳完善的社会保障等,有许多其他群体所不能享受到的福利。这一阶层在趋于等级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的地位等级,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
3。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这个阶层指在各类经济组织中专门从事专业性工作的技术人员。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改革开放后来深圳的高素质人才。这个阶层除了传统的人员外,还有以下4支新兴力量。
第一支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圳民营科技企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1987年,深圳出台政策鼓励全国各地的科技人员到深圳创业。1993年,深圳再次大胆创新,制定《深圳特区民办科技企业管理规定》,使民营科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在改革的推动和有关政策的鼓励下,一部分科技人员或者凭自己多年经验和技术专长,个人或几个人联合承包企,或者直接利用自己的技术成果创办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 。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是一批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冲杀出来的勇士,用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院士对深圳民营科技企业人员的概括,他们是一批“敢于冒险的年轻人”,“他们不想吃大锅饭,而是凭自己的技术,白手起家”。深圳民科企业从1990年的134家发展到2001年底的1130家(经正式认定的),涉足计算机、通讯、仪器仪表、生物工程和微电子等高新技术领域,涌现出华为、比亚迪、好易通、云海、万德莱、康美思、金蝶等一批产值超过亿元的优秀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在程控交换机、无线接入网、光通信、软件等方面创立了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民族名牌。民营科技企业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科技素质,企业负责人大多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996年民营科技企业在职人员10277,其中科技人员占68。8%,1998年职工总数达到26345人,比上年增长36%,其中本科以上学历9940人,占职工总数的38%,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4338人,占职工总数16%
《1998年深圳民营科技企业统计简报》,《经济前沿》1999年第1期。
。2001年底,华为公司的员工达到22000人,其中85%以上具有大学学历,一半以上获得硕士或以上学历,有3000多名外籍员工。
第二支是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深圳招商引资成就较大,1995年实际利用外资17。35亿美元,2000年达29。68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就有78家在深圳投资或设立办事处。在这些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中,有一支数量不小的中方技术人员。
第三支是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阶层。 深圳的中介组织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一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继成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证券、期货、信息咨询、劳动介绍、商务代理等各类中介组织发展很快,现有各类中介组织4000家,从业人员3万多。这些人大都受过专门训练,专业化程度较高。
第四支是自由职业人员阶层。由那些不固定供职于任何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而是凭着自己的知识技能或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来获取报酬的人员组成。有律师、医生、软件设计师在内的高能型人才,也有自由撰稿人、影视明星等特殊才能的人,还有各类经纪人、企业形象策划师等,他们一般都受过高等教育,学有专长,属于敢闯敢冒、勇于向传统文化挑战的那一类。
到2000年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50。5万人,具有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为 1。9万人、15。1万人和 33。3万人。从市属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数据,可见该阶层的分布情况。
改革开放后深圳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9)
资料来源:《深圳统计信息年鉴2001年》,第289页。
这次调查表明, 这一群体所占比例为19。9%,在特区内大约有24。61万人,平均年龄35。72岁,大专文化程度占21。8%,本科文化程度占44。9%,研究生文化程度占10%,女性占45。3%,户籍人口占55。7%。该阶层是深圳移民的主体,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群体,来深圳的高素质人才(尤其是女性)大部分集中在这一阶层中,他们是深圳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
4。办事人员阶层
这个阶层指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各类专职办公人员,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一般行政人员和企业中的基层管理人员、非专业性的办事人员组成。这是连接体力劳动者与管理、技术人员的中间环节,这一阶层所占比例23。2%,大约有33。59万人,是居于中间的一个职业阶层。他们的平均年龄30。56岁,高中/中专/大专文化程度占该群体的78。1%,这一群体男女各占50%左右,其中57%是非户籍人口。这是深圳职业市场最受追捧的职业阶层,大量新增劳动力和具有中等以上教育程度到深来求职的青年,职业的切入多数会从这类职业开始,也是大量低层打工者职业向上流动的一个目标。是一个比较稳定的阶层。
5。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
这个阶层主要指在商业、服务业从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业群体,是特区内最大的一个职业群体,外来劳务工在特区内主要分布在这一领域。
商业、服务业阶层的崛起,是第三产业发展的结果。 如前所述,深圳第三产业整体发展趋势较平稳,具有逐渐超越第二产业而成为深圳产业结构中的支柱之势。与之相适应,第三产业从业者人数也呈平稳增长之势。1980年特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人员是4308人,其中商业3296人,饮食业426人,服务业586人;1985年分别为45239人、31661人、7136人和6442人;1990年分别是83760人、53364人、16213人和14183人;1994年分别是168226人、137027人、31199人
深圳市统计信息局等编:《深圳社会事业发展成就汇编1979~1994》,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第131~133页。
。从产业分布看, 第一产业人数由1984年的7。41万下降到1997年的4。32万,第二和第三产业职工人数增长明显,分别由1984年的9。83万增加到1997年的167。51万,10。02万增加到98。94万。1999年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在岗职工人数分别为9645人、506231人和409301人,分别比上年减少931人、6257人和增加13076人,三次产业职工人数结构比为1∶55∶44。
资料来源:《深圳劳动年鉴1979~1997年》,第517页。
这次调查表明,这一阶层所占比例为17。2%,大约有37万人。这个群体平均年龄28。3岁,高中/中专/中技文化程度占52。2%,初中文化程度占27。3%,非户籍人口占79。1%,女性占51%。这是特区内流动最大、最不稳定的一个弱势群体,群体性问题比较突出,就业、收入、发展和婚姻是困惑他们的主要问题。
6。个体户阶层
个体户阶层和下面要讲的私营企业主阶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曾经存在过,后在被改革开放政策赋予了新的质的规定性的前提下,又以阶层的形式重新登上历史舞台的社会群体。新中国成立初,深圳曾有少量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后来都销声匿迹。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陆续从农民和职工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群体即个体户。 个体劳动发展到一定规模,如果具备适宜的条件,就会发展成私营企业主。这两个再生阶层尽管成长曲折,但发展势头迅猛,1979年只有0。41万人,到1999年达74。08万人。
资料来源:《深圳劳动年鉴2000~2001年》,第517页。
个体户阶层主要指小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它的发展一波三折。深圳建市前,由于受政策的限制,除少数流动担货郎外,没有正式的个体工商户。建市初期由于人们对个体私营业仍心存疑虑,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缓慢,到1979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仅11户。此后,允许和支持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进入市区开设具有地方风味特色的饮食、服务、修理等店档,使个体工商业的发展逐步加快,到1980年底全市有个体工商户120户。1981年后中央不断放宽对个体工商业的政策限制,加上特区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人口迅速增加,客观上要求加快个体工商业,以弥补国营集体商业服务网点的不足,1981年、1982年个体工商户都有增加,到1983年新增811户。但由于出现了一些新的监管问题,1984年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从总体上对个体工商业的发展采取谨慎的限制政策,这一年全市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仅有90户。1984年月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个体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至1986年底,全市有个体工商户2756户,1993年全市有个体工商户82434户,当年新增35147户。1996年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处于低谷的影响,深圳市的个体工商业出现滑坡,到1996年底,全市有个体工商户90544户,比1995年减少11621户,下降11。4%。1997年深圳市放宽对外来个体工商户的政策限制,使外地区到深圳市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大幅增加。至2000年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59342户,从业人员36。98万,注册资金29。51亿元,涉及农林牧渔、采掘、制造、建筑、交通运输仓储、批零贸易、服务等行业。
改革开放后深圳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10)
资料来源:《深圳市工商物价管理志》。
资料来源:《深圳市工商物价管理志》。
这次调查表明,个体工商户在深圳所占比例为17。2%,大约有17。78万人。平均年龄34。27岁,非户籍人口占80。4%,男性占64。8%,整体文化程度比较低,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0。5%,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占58。9%。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大部分靠一技之长和勤劳起家,也有靠投机取巧而发家。这个阶层发展的愿望比较强,经济实力高于同类文化程度的其他群体,是完善市场体系规范管理中需要关注的一个群体。
7。私营业主阶层
这个阶层是指拥有一定资本或固定资产,通过投资获取利润的群体,包括所有雇佣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主的成长道路更是充满艰辛,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1987~1991年)。由于国家尚未颁布有关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因而在改革开放初期,深圳以发展个体工商户为主,私人企业的发展迟缓,到1986年底,尚未有正式注册的私营企业。 1987年国务院颁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后,深圳颁布《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吸引全国各地科技精英到深圳兴办科技型私营企业。该年全市新注册的私营企业有160家,其中大部分是科技型私人企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1989年底,全市共有私营企业481户,注册资金21381万元,从业人员8000多人;在企业经营类型上,以生产型企业居多,有300多家,另外是科技开发型企业,有160多家,还有少部分私营企业开始与外商合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这个时期的民营经济起点低,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追求产量、实行粗放式经营和家族式生产管理模式为主要特征,许多民营企业在这个时期初步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第二阶段是快速扩张阶段(1992~1996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深圳民营经济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期间,私营企业呈跳跃式增长, 1992年私营企业户数发展到2569家。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的私营企业发展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