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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涩男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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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无比短暂,但对于一个脸上长满痘痘的人来说,每一秒都是煎熬。为了避免在办公室造成恐慌心理,我请了假在家干活。下午去菜市场上买菜,也把头低得低低的,心想,我要是想像阿拉伯妇女那样,用头巾把脸包起来就好了。晚上,我媳妇问我,我出门的时候,有没有人见到我撒丫子就跑,我仔细回想了半天肯定地说,没有!不过以前老有漂亮MM往我身边凑,现在她们对我都视而不见了。我媳妇没心没肺地一阵狂笑,说,你见过这世界上哪个姑娘会对一个猪头含情脉脉?    
      三天后,我终于抗不住去了医院。医生用粗大的针管整整抽去了我半管血。化验结果表明,真的是皮肤过敏,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我在家里的时候,老马给我打过电话,我忍不住跟他说了这件事情,他神秘兮兮地问我,是不是接触性过敏,我听不懂,就请教他,他给我讲解了半个多小时,居然告诉我这是他的经验之谈,我愤怒地挂断了他的电话。从医院回来,我提了重达好几公斤的药——有20多年了,我没认真照顾我的脸,现在我真要认真照顾照顾它了。    
      我这个人,极少绝望,但我承认,在那三天期间,我的确有过绝望的念头,尤其是在得知因受风引起皮肤过敏继而会导致面瘫这个信息之后。我想象着如果我这辈子真要是嘴歪眼斜地成了面瘫患者,我肯定会在这栋小楼的二居室里老死终生,不过,唯一令我欣慰地是,我也有可能因此写出一部可以译成30多个国家文字出版的世界名著。但在我最终弄明白,即使是写出五部这样的作品我也不会甘心的时候,不禁悲从心来。我媳妇安慰我说,别怕,就算你脖子也瘫了,我也不会抛弃你的,我知道她是在说大话,因为,她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盯着电视屏幕,压根没看我。    
      好在医生给我开的药很管用,我的皮肤眼看着一天一个样,总算恢复了往日的风采。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大大咧咧了,起码在对待脸这件事上。名,固然重要,利,固然重要,但是脸要比这两者更为重要。虽然我知道即使真那样了,这个社会也不会鄙视我,但我自己总不能自暴自弃吧?所以说,其他的事情,都无所谓,脸,是不能不要的。    
          
    


第一人称其实我特坏(1)

      其实我特坏    
      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好。他们都不知道,其实我特坏。    
      别人的女朋友都是追的,我的媳妇是我活生生抢来的。刚认识她那会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据说眉来眼去的挺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思。我不大爱说话,吃饭的时候拿了那姑娘的饭盒就走,打好了和自己的并排放一块儿。自行车轮胎的气每天都打的足足的,就为了送姑娘回宿舍,姑娘坚持骑自己的车子,我的口袋里就天天装一改锥,一个不注意钻车棚就把人家的车胎给扎了。    
      从前一直看不惯那些在大街上当众亲热的GGJJ们,冲人家吹过口哨,也起过哄,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真是……后来自己谈恋爱的时候,比谁都猖狂,如入无人之地,整个把大街当成了自己的家(呵呵,其实做的也就是拉拉手、拥个抱等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有天黄昏和女朋友俩人坐一辆自行车上呕呕私语,不远处来帮歪膀子跛脚横着走路的小痞子,女朋友示意说我们分开一点别让那帮坏小子找茬,我“嘿嘿”一乐:“怕什么,我看见他们都感到分外亲切。”她压根就忘了,我也是从那个年纪过来的。    
      唉,这是long long ago的事了,现在活灵活现地说出来,自己都觉得恍如隔世,怀疑究竟是不是真地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现在的我,是多么多么地老实啊,整天穿着一身规规矩矩的黑西服,按时上班按点下班,一年难得出去和狐朋狗友们鬼混几次,看到漂亮女孩,还,脸红,真是越活越倒退啊!    
      为了恢复我昔日的风采,我竭力地回忆近一、两年做过什么坏事没有,除了有次下棋让我们办公室老陈连输八盘外,怎么也想不出跟“坏”搭边的事了,不知道我是真的不配当一个坏人,还是天天做坏事,乃至于把坏事当好事,把坏人当好人了。    
      对了,对了,前几天挤车,和一个年龄相仿的哥们发生了点小小的口角,我居然敢威胁人家,大概说出来类似:“我可是很坏很坏地哦”之类的话,把那家伙乐得,半天没喘过气来。    
      我不是帅哥    
      用某位小品演员的话说,咱长得不是那么地对得起观众,又有点自知之明,脸皮也没墙根那么厚,所以在网上掂量来掂量去找合适的形容词包装自己的时候,总是不敢使用“帅哥”这个词,偶尔打肿脸充胖子在论坛上瞎掰几回“偶是帅哥”,心里总要念叨几声“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都说网上的恐龙多美眉少,照我看网上的帅哥数量还不及美眉的十分之一。美眉们大多羞怯,很少有自夸自己是美眉的,个别自我感觉良好实则“一看吓一跳”的姑娘把照片贴在论坛上,在招来一片“嘘”声之后赶紧就删了。相对来说,网上的GG们脸皮就厚多了,据我三年当中在网上浏览的近几百幅帅哥照片得出的总结:很少有不让我喉咙发紧产生“倾吐”欲望的。抛去同性相斥这个主观因素不说,平心而论,那些照片有的油头粉面、有的七角八棱,有的干脆就是歪瓜裂枣……怪不得现在上网的漂亮美眉数量逞下降趋势,都是让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们给吓跑的。    
      网上的帅哥虽少,但满腹经纶、出口成章、意气风发的才子们还是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的(比如GG我就是其中一个)。才子们在网上或高谈或阔论或灌水或拍砖,竟然也引得一帮文学女青年作景仰状,才子们固然爱文学,但更爱“文学女青年”,你来我往,君情妾意,时间长了,自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网恋故事象冲出水沟的井水般在网上四处泛滥。文学女青年依然青春可人,但今非昔比,她们知道那些在网上自称“才貌双全”的帅哥们大多是赝品,于是在见面前都留了一手,要求GG先发张照片审查,不看不打紧,MM看了GG的照片后,无不吓得一个趔趄,心想就算你是李白、杜甫这样的旷世奇才再世,长得这德行MM我也经不起夜夜做噩梦啊,拜拜了你呐也么哥。    
      于是,兴冲冲地憧憬“红袖添香夜读书”幸福生活的GG们被兜头浇了盆冷水,摔了个大跟头——从此,网上自称帅哥的人日渐稀少,他们都改名“摔个”了。    
      我抽烟了    
      办公室的小女孩问我,哥哥你怎么抽烟了?旁边一个同事插话说,小丫头不懂了吧,男人苦闷了不抽烟干什么。又有一个同事从喉咙比划到腹部嘻嘻哈哈:“抽抽抽,从这到这都舒服。”    
      我怎么抽烟了,是哈,我怎么抽上烟了呢。以前他们抽烟的时候老拿一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饭后一枝烟,赛过活神仙。”而我每每如那个坐怀不乱的君子,丝毫不为之所动。至于苦闷,我苦闷吗,我活得滋润着呢。    
      我怎么抽烟了?我抬头问天,天上缕缕白云飘过,没有一片来回答我。我低头问地,地上秋风卷落叶,落叶无语。我想问远方,可惜一栋工业锅炉挡住了我的视线,正在大口大口地吞云吐雾。百般无奈,我去问我媳妇,结果挨了顿臭骂:“老实交代,你小子是不是又爱上哪个姑娘了?”    
      我怎么抽烟了?说真的,自打十三、四岁那年戒了烟,我就没打算再抽过。我一瓶一瓶地糟蹋着啤酒,一杯一杯地痛饮“大二(大瓶红星二锅头)”,就是一直一直忍住不抽烟。不但自己不抽,我还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不抽,苦口婆心地劝导公交车上压根就不认识的小青年、老大爷不抽——其实他们不懂我的心啊,男人一辈子犯一个错可以原谅,同时犯两个错就不可以原谅了。    
      可是现在,我抽烟了,而且还抽得很凶。我抽中南海,我抽软盒红梅、我抽大前门,而且还抽出了自己的人生格言:宁舍二亩地,不舍一烟屁。话虽这么说,但请放心吧,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是不会去地上拣烟屁股抽的。    
      我就是抽烟了。没有理由。说不定哪天我还突然戒了呐!!    
    


第一人称其实我特坏(2)

      小偷你好    
      我的一款摩托罗拉给小偷“贼”去了。自打给手机带上套别在腰上,我就隐约感觉到:这手机早晚有一天要丢。明明知道要丢还偏偏不把它取下来或揣怀里或放包里,往坏里说是活该,往好里说:这手机恰如古时不知好歹的千金小姐,放着我这么个大财主不跟,非爱上了一个鸡鸣狗盗之徒——难道,这也可以用缘深缘浅来形容?    
      小偷是在我挤车时下手的。估计之前他早就盯上我了。表面若无其事,实则心跳加快,定下了做我这票的决心,于是,在我削尖脑袋往车里钻,想占个座位的时候,小偷百练成钢的“钳功”又漂亮地施展了一回,得手后迅速撤离作案现场,只留下正准备欣然落座的我,傻傻地站在车上,郁闷我的手机怎么跟变魔术似的,怎么一个招呼也不打,说丢就丢了呢?    
      我心痛得半夜没睡着觉。手机丢了是原因之一。卡里有我所有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是原因之二。原因之三就是:象我这样聪明伶俐的人,怎么就不是小偷的对手呢?大喝一声“抓贼”,一把逮住手腕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是件多么风光的事啊……可惜现在得意洋洋的是小偷,灰溜溜的却是我。    
      我想到小偷在得手之后的情境。他一路狂奔至某个小巷子,先把手机掏出来,确认是新品真货而且价值不菲后,那颗担惊受怕的心终于慢慢平静下来,随之是成就感如潮水一般一浪浪涌上来,直到变成狂喜,忍不住在空无一人的巷子里大笑三声“哈哈哈。”想着想着我联想起自己小时候在街上偷画册得手后的喜悦,躺在床上不禁乐出了声。叹口气,心想,假如小偷真的象我想象的那般快乐的话,这手机丢的也值了。    
      此后几天,我一直惦记那个小偷。天气冷了,得手的难度和被当场抓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不知道这小偷的生意做的还好不,房租还缴得上不,家中若有老小,知道给寄点钱不,万一不慎落警察手里,出来后还做这行不……我不恨那小偷了,相反有一次我居然想,假如有一天在我手机丢失的那地方遇见他,说不定我还会面带假惺惺的微笑问候他一句:小偷,你好哇,过得还好么?    
      钥匙丢了    
      周星驰在《大内密探零零发》中对他“老婆”刘嘉铃说:丢了的东西就不要去找它,到了一定的时间它自然就会出现(大概)。当时我心说:你这是放P。    
      初冬的一天清晨,我大老远的从通州跑城里来上班,到了寄存自行车的地方,伸手在拎的包里一摸,空的,再一摸,糟了,钥匙丢了。    
      结果,那天上班迟到,被办公室管考勤的丫头狠狠地警告了一通:你你你再迟到这个月的工资别想拿了啊……    
      脱下外套后我在办公室里就翻天覆地地找,就差没把电脑主机拆开了。没找到。我家防盗门的钥匙、办公桌三个抽屉的钥匙、信箱的钥匙……苍天,我怎么不把自己弄丢算了。    
      此后几天心里就不顺,老是想着钥匙丢了、钥匙丢了。看谁都不顺眼,睁着眼想找茬儿。可惜没人搭理我,慢慢地也就平静了下来,只是还在苦闷:钥匙究竟为什么会丢呢?印象里没有它有丢失的可能啊!    
      不作声地一点点地配自己的钥匙。真是件苦活儿,该撬的撬了,该剪的剪了,一串亮晶晶的钥匙新兵似地到我手头里报到,抖梭着捏在指头哗啦啦响的钥匙,心想,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串钥匙,丢了再配又死不了人。    
      找修车的师傅剪断最后一把自行车锁,换上了一把新的,我的钥匙终于全部到齐。我小心地把他们往包里最保险的一个地方装,手放进去感觉不对,再拿出来时,忽然多了一串旧钥匙,跟另一串新钥匙亲兄弟似的。这时我再也忍不住的那句“我靠!”脱口而出!    
      钥匙根本就没有丢!我忽然想起周星驰说的那句话,顿时对他肃然起敬,不愧是后现代主义大师啊,一语成谶。I服了YOU!    
      一年又一年    
      今天是个好日子,难得的好天气,用赵薇的一句歌词可以形容,“天晴朗,那花儿朵朵绽放……”,这样的日子,照理说我该有愉快的心情,可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知道,再过几个小时,就有寒流来袭,大风6级。在本该享受生活的时候却自寻烦恼杞人忧天是我一直以来没能医治好的坏毛病,我企图从大师的智慧里寻找答案,结果一大本弗洛伊德翻完,我发现还是白搭。    
      2003年对我来说是个复杂的年份。上半年,我几乎什么也没做。下半年,几乎能做的全做了。这种强烈的反差几乎让我难以接受。在N多年之后,如果让我打开人生这本厚厚的日历,我会在2003年这一页的上半部分涂上灰色,下半部分涂上红色。以前读过一篇文章,标题叫《灰白与暗红的70年代》,现在我终于理解了这个说法,在沮丧与失望、紧张与癫狂勾兑的画板上,我为自己的29岁画上了一个如释重负的句号。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一年我听到的最令我沾沾自喜的一句评价是,“你,已届中年。”人人都说三十不惑,盼星星盼月亮,我可把这一年盼到了。    
      2003,我依旧是一个固执的形式主义者,延续着旧有的观念,交往着熟知的旧友,有家庭和儿子,有文字和啤酒……谁也别想把我从幸福的身边拉走;2003,我依旧在网上行走,只是早就不是什么大虾,而成了一盆热辣滚烫的水煮鱼——只等着别人下筷,再也没有折腾的劲头;2003,我在某一个时间段豁然开朗,开始学习着淡然地看待一切,只是,很显然地,我还无法在短时间内达到超脱的境界,但这是我追求的目标。就让我模仿一下罗大佑,迎接我的2004吧,“哦,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走过青春期,直奔中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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