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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涩男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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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断言:爱用金色火机的男人性格外向,追求奢华、喜欢炫耀,银色火机的主人则可能比较安静内秀,心思浪漫而细腻,而喜欢另类色彩如紫灰或黑色的,则多半个性独特,并以自己的独特为荣。我认为这是一种仅就颜色而言的臆测,男人会很在乎打火机的颜色?以我为例,我可能更在乎打火机的形状、质感,它必须是古朴的、金属的、清脆的,最重要的是,它要每打必着,不会令你在关键时候尴尬。    
      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敢断定,男人喜欢打火机其实是一种心理暗示行为。男人喜欢掌握、操纵一些事物,崇尚运筹帷幄、易如反掌的感觉,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不能为太多的男人创造这种机会,于是小小一只打火机成为男人精神上的一种寄托。一个把打火机紧紧抓在手里的男人,表面上看不动声色,其实他的内心是焦虑不安的,对他而言,世界太大,欲望太多,当他心理脆弱的时候,唯一能牢牢把握的,可能也只有这一只打火机了。    
      所以,女人送男人最好的礼物,不是领带,也不是钱夹,而是打火机。当然,你必须要认识到,这也是一种潜意识的纵容行为。    
    


物质男人男人爱汽车,女人爱钻戒(2)

      中产男人的爱情问题    
      一夜之间,很多男人“忽然中产”起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自去年某周刊做了一期《中产:一个新兴阶层的诞生》专题之后,“中产阶级”这个词才彻底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在网络及其他传媒频频亮相,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可以轻松到无所顾忌地讨论“中产的”标准,讨论内容涉及到年收入、车、房、教育娱乐、生活方式乃至详细到体重等等,但似乎没有人提到当一个男人中产后,他的爱情会发生什么变化。也许,中产这个词只和物质紧密相关,其他的,大概就不那么重要了吧。    
      我在这里谈中产无疑是隔靴搔痒,中产男人于我,无疑还有相当大的一个距离——如果说要拿发达国家中产标准来衡量的话。但我相信,很多男人就像热烈期盼一场艳遇那样,对中产暗中也垂涎三尺,尽管表面不动声色,实际上那颗躁动的心早就在通往中产的大道上一路狂奔了。某网站曾刊文说,到2005年中国中产阶层将达2亿人,依我国标的中产标准看,这似乎也不算一个很夸大的数字——说不定哪一天我端杯咖啡坐在阳台上,透过窗户看见停在楼下的汽车,计算着存折里的数字,恍然发现自己一不小心也“忽然中产”起来了。    
      如果真像那篇文章所说,中国中产分子将如期达到2亿人的话,那么这还真不是一个小数目,从现在起,我们就不得不关注一下他们的感情生活。众所周知,爱情是牢固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这一说法越来越得到大众的认同,物质匮乏时代我们把贫穷的爱情视之为浪漫,事实证明,在这种阿Q式自欺欺人的爱情观背后,隐藏着我们对物质多么焦渴的期望。我们终于中产了,通俗地说,我们终于有钱了,可以心无旁虞送送鲜花、开个Party,再也不用“夜里千条路,天亮磨豆腐”了,我们的爱情会丢掉本质里的那份朴实、真诚与长久吗?    
      男人有钱就变坏,男人中产后的那份闲适、自信与洒脱很有可能成为“变坏”的催化剂。从年龄段看,中产男人大多以30——40岁间为主,经过爱情与婚姻的历练,他们对感情应该有了理智的认识,这种理智的认识基本上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责任和义务。而中产给男人带来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以及情感表达上的转变将是巨大的,两者必将形成激烈的碰撞,这个时候或看穿认命塌塌实实做一个新好男人或心平气和分道扬镳都不是件新奇的事情。问题是,作为一个中产男人,他们理想中的爱情状态应该是什么样?    
      我是这样来理解中产男人的爱情的:在有了丰厚的物质基础之后,他更有条件来担负起家长的角色,并从中获取愉悦和成就感,责任和义务已经不是负累而是一种享受。对于婚姻,中产男人应该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也有能力和心情创造出格调生活,为爱情时时保鲜。物质与精神上的双富有,将去掉男人本性中的心浮气躁、好高婺远等杂质,而变得成熟、稳重、温情起来——对于大多数已婚、未婚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有致命的诱惑力。我常想象有这么一个家庭,他们生活富足,有一栋房子,傍晚的时候男主人驾车回来,屋子里干净而温暖,和女主人讨论当天有趣的事情,安排明天的工作与娱乐,儿子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愉快地玩耍,没有争吵,更没有为各种缴费通知单焦头烂额的烦恼……我若是有这么一个家庭并侥幸中产了的话,我会经常感到幸福的……    
      身上背着重重的壳    
      如今我已经非常习惯每天上下班身上背着一个包。几年前我非常看不惯背包的男人,我认为这种男人和每天在耳朵里塞一个随身听耳机的男人一样,很矫情。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其实具体男人该是什么样子我也说不清楚,但起码不是走到哪里就有一只包跟到哪里。这可能是我的偏见,女人可以天经地义地拎一只包,男人为什么就不可以?也许是我把背包看成是女人的专利了,该打。    
      没在城市混迹之前,我几乎从不用包,包括学生时代,我的书本大多是扔在自行车车筐里,大不了再用塑料袋装一下。有一段时间塑料袋子几乎就是我装东西的专用品,并且偶而还有意外的收获,比如套在自行车座上防止座位被雨淋湿,但同时也给我带来过不少的尴尬,比如有一次开会,别的人放在会议桌上的大多是精致的名品皮包,惟有我的是一个著名超市免费赠送的塑料袋,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只好灰溜溜地选择把袋子放到桌子底下脚的旁边。    
      有了几次类似丢人的经历之后,我开始学习着用包,反正家里的包很多,有开会发的,有朋友送的。开始的时候有点不习惯,但后来发现几乎没有一个人因此对我多看一眼,便放心起来。跟非典时期流行戴口罩一样,当奔波在这个城市街道上的男人,都肩负起一只形状各异的背包的时候,谁还会在意一个新加入这个行列的自以为是的同类?每个人都心怀梦想,每个人心里都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期望,这些,又是不是都装在这只斜挎的在肩膀上的背包里面?    
      每天买的报纸,烟,打火机,手机,钱包,通讯录,零零散散的车票……我的包里永远只是这些物件,我想,这也是大多数男人包里的内容。数落一下,这些物品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都装在口袋里,鼓鼓囊囊的肯定不像话。怎么来比喻男人的包呢?如果说女人的包像个神奇的百宝囊,能在几分钟时间能让她们焕然一新漂亮十分的话,那么男人的包充其量只能起到工具包的作用,就像电工腰间装满扳手、螺丝刀的包那样实用。男人永远不会把一瓶护手霜放进自己的包里的,在他们看来,这才纯粹是一种矫情。    
      隔一段时间我在清理自己的包的时候,总会倾倒出一小堆花花绿绿的车票,常让我想起这段时间,我去过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情。如果没有包的话,这些车票肯定会被我随手扔掉,从这点上看,包对于男人来说,不仅仅是盛放物品的工具,更像记忆他们经历的“笔记本”。曾经有一首名叫《蜗牛》的歌这样唱,“我身上背着重重的壳,努力往上爬……”男人身上肩负的东西用“壳”来形容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但是一直以来,男人是不愿意承认身上有“壳”的,尽管他们的背越来越弯……某种程度上,男人的背包成了“壳”最表象的体现,所以,每每看到他们身上背的包,我都会替他们感觉到累——在这个时代,背包男人已经没有了远足流浪的梦想,他们最大的愿望已经成为,“在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找到属于自己的家。    
      男人眼里无情敌    
      男人与情敌面对面,如同将遇良才棋逢对手,是必有一死一伤的,死的那个会死心塌地的黯然离去,伤的那个会抬着骄傲的头颅看着对手渺小的背影不屑地说:小样的,敢跟我争……    
      男性情敌之间的战争具有及时性、爆发性两种特征,绝对不会像女情敌那样,在暗中纠缠较劲拼内力。就及时性来讲,一旦男人发现情敌的存在,一般都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上去冲锋陷阵,根本不给自己留有思考的余地,说难听一点,眼睛都红了,“胜者王侯败者贼”,输赢一般都很干净利落。就爆发性来说,男性情敌不存在谁先来后到讲道理的可能,不见面则罢,见了面一言不和就可能发生身体接触……顺便奉送一句良言,别的架可以劝,男性情敌朋友的架你千万别插手。    
      别以为我这么形容男性情敌是在贬低他们,男人针对情敌的所作所为符合雄性动物争抢伴侣的特性,这点有科学研究可以证明。但有一点我的承认,上述所写情况大多发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估计现在的男性情敌赤膊上阵捉对厮杀的场景已经很难看到了——如你侥幸看到,别忘了为他们鼓鼓掌。现在的男人“面”多了,斯文多了,一看自己的钱包没别人的鼓,穿的整身衣服还不如别人一根领带值钱,早一路撒丫子自行撤退了。剩下的也不再拼力气,而改拼内功了,所谓的内功有很多练法,但有一个口诀至关重要,一个字“钱”,穷小子,跟我竞争吧,我用钱砸死你,结果,还真是他赢。    
      大多数女人喜欢看男人为她们打打杀杀。而男人在为一个女人打杀之前首先会考虑一个问题:她值不值。如不值,不如干脆顺水推舟,自己干咽一口窝囊气。如的确爱这个女人,爱到离开她就觉得生活没趣味的地步,男人要是纠缠上了,可是比女人还要女人。这两者都是聪明的男人。有一种男人就比较傻了,发现别的男人对自己的女人虎视耽耽或者自己的女人本就早已移情别恋,就不分青红皂白闹个痛快再说,依我看,一点策略不讲一点智谋不用,这是弱智。    
      如此弱智的男人如今越来越少了,不知道该惋惜还是该庆幸。新世代的情敌见了面不仅不眼红了,反而会坐在酒吧里推杯换盏兄弟相称,意思是她下半生的幸福就交代给哥们你了,这种进步不知道让人该高兴还是该扼腕。基于此,我卤莽地宣布: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男人之间,情敌一词将逐渐乃至普遍消失,取而代之的将是物质的决斗!    
    


物质男人幸福竟敢如此简单(1)

      幸福竟敢如此简单    
      我现在能想象到最幸福的事就是:不用上班,阳台上有个小茶几,阳光静静的,桌子上有一摞厚厚的报纸,能添一杯咖啡最好,慢慢腾腾地翻上几个小时,人生若是能如此,该是多么的得意啊。我常为自己的这种想象而叹气——不是为了这种简单的幸福也不能实现感到忧伤,而是为自己小农观点而深觉羞愧,现代男人所理解的幸福大都直奔中产去了,我还在这里蛊惑大家享受追求初级的小资生活,实在是不合时宜。    
      我的老乡刘玉堂在《最后一个生产队》中这样写过,“……要是猪肉白菜豆腐粉皮儿的那么炖着,小酒盅那么一捏,小错误那么一犯,小检查那么一写,那就更恣了……”如今“生产队”早就成了遥远记忆里模糊的影子,我也从农村奋战到城市,但骨头里热爱的依然是生产队长的那一套,只不过把酒盅换成了茶杯白酒换成了咖啡而已。对一个男人而言,所谓的幸福真的就是这么简单吗?    
      没有经历的毛头小伙子正满脸迷惘地不知道幸福为何物,所以,这个问题恐怕得还得由有经历的男人来回答。我认识不少男人,从苦窝子里爬出来的,最终在城市里功成名就,反倒整日变得闷闷不乐起来。若问起最怀恋的是哪一段岁月,十有八九说过得最有滋有味竟然是最艰难的日子。吃长了绿毛的馒头,和5公斤装的劣质白酒,发了点小财去小酒馆里聚众畅饮,成了他们记忆里最黄金的片断。你可以说这些男人矫情、伪怀旧,但当时的幸福感却是真真切切的——人只有在偶尔触摸幸福边缘的时候,才会感到幸福的存在,若是身陷幸福之中,恐怕幸福就成了鼻腔里的空气,吸进呼出都没什么感觉了吧。    
      男人是欲望动物,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们总是贪得无厌,这山望着那山高,但是,他们对幸福的要求却是很简单的。在酒桌上,曾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女人,男人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拼命,结果在场的男人一致摇头,说那还奋斗个啥,吃饱喝足晒太阳多有意思。正常的男人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女人和家庭,留给自己的却是很少一点的奖励,那就是苦难中烟酒带来的一点慰籍,繁忙中难得的一会儿休憩以及爱人的笑容、孩子的快乐……假如你说“男人的爱情在别处”,我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但我会坚持认为:男人的幸福是简单的,如果繁杂起来,就不是幸福而是负累了。    
      就算是简单的幸福,有时也难以实现。本文开头描述的那种幸福,迄今为止对我而言仍然只是纸上谈兵,我压根没有时间去准备桌子、茶杯、报纸这些“道具”,就算准备起了,阳光总不会随叫随到吧。所以我的幸福一时半会也难以建构得起来。但是,愿望总是美好的,关于幸福的想象会让我认为生活还是充满了很多乐趣,等着我一点点去实现。我把幸福形容的这么简单,恐怕下定决心要实现起来,也不至于太艰难吧。真这样,那男人活得确实没多大意思了。    
      幸福得要死    
      老家二叔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蹲在14楼阳台的一个角落里郁闷地抽烟,他问我“小子,你现在在揍(做)什么呢?”,我很想告诉他,我在揍自己,但我不能这么说,我懒洋洋地告诉他,我正在抽烟。二叔给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我他新买了个手机,也许手机在他眼里是个新鲜事物,所以他嘴里也不禁冒出了一句新鲜的话“小子,你觉着你现在活得幸福么?”,我哑然,然后一字一句正儿八经地跟他说,“二叔,我幸福得要死!”    
      想当年我跟二叔在田地里顶着烈日掰玉米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我跟二叔探讨起了什么叫幸福,二叔停下手头的活计满脸神往地说,要是每天能吃着面包喝可乐就甭提多幸福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幸福是只什么鸟,也就很是像二叔那样神往了一阵子。我初到北京飘荡的时候,穷的是个定格锒铛响,但我还是坚持保证每天吃着面包喝着可乐,唱着郑智化的那首“我天天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写作,整天介梦想成为一个诗人,我写了一厚沓一厚沓的诗,乃至我六叔烧杀猪锅的时候找不到引火的东西,就跑到我床头掏啊掏。我那时候每天看一本名字叫《诗歌报月刊》的刊物,心想要是有一天俺能在上面发上一首诗该是多么幸福啊,于是有人就把我当成了神经病,在村口街头遇见,张口就问,你的作品啥时候能在《明天日报》发表?我靠,有叫这样名字的报纸吗?后来,我在某诗刊工作的朋友把我很久很久以前的一组作品拿去发表了,这个时候俺已不写诗好多年,也没幸福的热泪盈眶,我打算跟俺那朋友要10本送给六叔,印刷纸比以前那种黄草纸好点燃多啦。    
      在28岁之前,我一直居住在不足10平米的小房子里,开始的时候,是住在自己家的小窝棚里,满屋糊着旧报纸,逢着下雨的天气,外面哗啦啦,里面滴滴嗒,端地是有情调。后来到了别人的城市,租来的房子在郊区,半夜的时候经常有人来踹门,查个赞助证收个卫生费什么的,那时我就想,要是买了自己的房子该有多幸福,而且一买就是两套,一套自己住,另一套去出租,每个月也去踹踹别人的门——不对,是自己家的门,收收房租查查水电什么的。两套是没什么指望了,如今砸锅卖铁换来的这套房子都足够让我焦头烂额了,以前是给自己打工,现在转成给银行打工了,你说我幸福得起来么?    
      岂止是幸福不起来,简直就像我跟二叔说得那句话,幸福得要死了。我以为上班单位距离家的路程不足半小时就足够幸福了,结果我每天上下班要在路上跑整整5个小时;我以为生了个儿子闲暇时让儿子骑在我的头上带他去遛弯就足够幸福了,结果他却经常毫不讲理地把尿浇在我脖子里;我以为在我40岁之前赚够100万就可以万事大吉去检阅祖国的大好河山了,可是在40岁之前我能赚够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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