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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三辑)-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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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可不想上瘾。兄弟谢谢你了。”

    “什么话,不过以后别为这事情找我啦。”

    “嗯!”我吞下药丸。“我先下去玩了,你慢慢做生意,OK?”

    我伸出手掌,Jack和我来了个空中接力,似乎又回到了读书时我们一起打篮球
的时光。那时候如果我和Jack有一次漂亮的配合,我们就这么干。我还塞着耳朵,
听不见这次手掌间的接触声,但是分明有一记清脆的“啪”声回响在我的脑海。

    才一小会我就似乎感觉到了点药力,那半片粉红色的药片即将发作,我觉得身
体有点发飘。Jack已经去忙他的生意了,我一个人向舞池走去。我感到自己行走时
步伐的坚定与强悍,似乎所有的人会停下他们的舞步看着我款款步入他们中间。我
以一个非常曼妙的动作干净利落地拔下塞在两耳中的长长的纸条,轻蔑地将它们丢
弃,于是,巨大的汽水声浪一涌而入立时将我淹没……

    三

    我走出RAJAM 的大门,感到头脑与躯体是一张被折过的牛皮纸。嘴巴非常的渴,
渴得像是在大沙漠里行走着几天没喝过水的旅人。于是我去超市买了瓶矿泉水,汩
汩地倒入咽喉。

    耳边似乎仍然响着舞池边高音喇叭里传出的节奏感极强的旋律,女孩们唱着:
“一!二!三!四!我们是网络战士,保护着三维空间!呼啦啦……呼啦啦……”

    我付钱给售货员的时候文质彬彬像个饱读之士,售货员面带微笑,亲切地接待
我,还说我穿得太多,并揶揄知识分子身体就是娇贵。

    我笑了笑,从柜台边转身欲行,正看到RAJAM 门口一道红光闪过,几辆警车已
经停放好,不一会儿,Jack就被两名武警扭送而出,他蜷缩得像一粒虾米,惨白的
面上因为激动与恐惧反倒有了一丝红意,眼睛仍然瞪得很大,颧骨看来格外的高。

    我扔下瓶子,推开超市的玻璃门,向他那奔去。Jack抬起头,望到了我,他似
乎哈哈地笑了起来,冲我摇了两下头就再也不看我了。我不由站在原地,看着他被
押进警车,而后随着一声笛声,警车消失在了黑夜的街道上。

    Jack是我的同学,我们同桌三年,吵过嘴打过架,只差没有动过刀子了。不过
不打不相识,他一直是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他很喜欢隔壁班级的一位女孩子,他总是指着那个女孩对我说,这一辈子如果
能和她在一起,他就什么也不要了。我一向以此话笑他,说他年纪小小懂什么一辈
子不一辈子的,纯粹是青春期性骚动罢了。

    Jack家境不好,为人却爽朗,很够朋友。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好工作,有一次问
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说只要快活。

    后来我去看守所看他,问起读书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他是否还喜欢,他一脸茫然
的问我:“你说的是谁啊?”Jack是个算得诚实的人,不过我敢打赌他这次是骗人,
他根本没忘记那个女孩。

    四

    镜对我说,她平生最大的志愿是写一本小说。情节是现成的,就是她自己的一
生——她所走过的路与她所经历的人。她问我写小说难不难,我告诉她很难,因为
你根本不知道从何写起。她想了想最后决定要把这篇注定要写的小说放到生命最后
的日子里去完成——如果她能预知生命何时终结的话。她觉得一个人如果在死之前
能给自己留下充分回忆的时间,这未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而这段日子正可以将
所有的混帐的可爱的美丽的恶心的空虚的实在的复杂的简单的一切的一切无谓的无
谓都写到纸上去,正如将蛋敲在盆子里,她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蛋用筷子搅匀。

    我问她:“你认为记忆能被搅得匀?”

    她说:“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

    我看着灯光下她散落的长发,面庞上白色的细细柔软茸毛,在寂静中不由自主
地“噢”了一声。

    于是她扑向我,像头发情的母狮子,用柔软的嘴唇啃咬着我的耳垂,修长的指
甲甚至抓破了我的肌肤。她以整个身躯压住我,让我动弹不得,而我也失去动弹的
欲望。而后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我以一种近乎缄默的态度冷静地完成了这一切,
因为我心中一直想着,在她这篇终将完成的小说中,我算是个什么角色?

    我和镜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我从来对聊天给予某种希望就像我对聊天根本不
给予任何希望——这其实是一个道理并不是我有意搬弄文字。

    镜说她之所以起这样的名字是因为她喜欢镜子。

    我说:“喜欢镜子的人都自恋。”

    “那也可以追溯到纳西索斯——水仙之神,顾影自怜的鼻祖。”

    “我没见过不喜欢照镜子的人,所以其实你这爱好也很一般。”

    “镜子有很多种的,未必都是背后涂水银的玻璃。”

    “你很聪明啊,女人!”

    “彼此!彼此!”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从未问过她几岁她是干什么的她住在哪里诸如此类的话,
尽管有时候午夜寂寞得发疯的时候我非常想占有她。她倒是好奇心很重的问过我是
干什么的。

    我说:“我是自由职业者,天空中飞翔的一只小鸟,池塘里跳跃着一头青蛙,
万花丛中的一点红,南京路人流里的一个人。”

    她大笑,回道:“倒是怪人,多大啦?”

    面对她层出不穷的问题我自然应对自如,我回道:“二十三岁零七月,正是花
前月下,海誓山盟的黄金时代。”

    她大笑,表现形式是以一长串的比特构成一幅幅奇特的笑脸图案,继而问道:
“哪儿毕业的啊?”

    我早知有此一问,侃侃答道:“我是人间大学社会学院小市民系的高才生,高
尔基是我的学长。”

    “呦!还就读着呢?”

    “是啊!同学都没毕业,一毕业就再也回不来了。”

    “哈哈!倒真想见见你。”

    “我现有时间。”

    “现在?”

    “现在。”

    没多久我们就见面了,地点在她的住所,她是一个人住的。

    五

    一个男人一生中会遇到两种女人——如果你够倒霉或者够幸运的话。一种是如
同火一般夺目的红玫瑰,另一种则是像月亮那样沉静的白玫瑰。

    只是无论如何玫瑰总是会谢的,即使玫瑰不谢或者谢了再开,守着玫瑰的人也
是要谢的,而且谢了就不知道去往何方。

    我与Lotus 也是在网上相识的。她,我从未见过,我猜想即使到我死去也还是
见不到。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她是干什么的她到底长什么样,开始我并不想知道这些,
可是过了很久我突然强烈地想知道一切。那种感觉犹如一个把自己都输掉的赌徒一
定要让赢家告诉他到底是输在哪里,但是最终答案很简单,很多时候一局牌你甫一
上手其实就已经输掉了,知道牌又能如何?所以后来我学得聪明些了,我就再也不
问Lotus 这类问题了。

    Lotus 是个非常出色的女人,她精通一切我想精通可是一直精通不了的东西,
这种时候她就像一本百科全书随时等待着我来翻阅。而更重要的是Lotus 了解我,
就像妈妈了解儿子一样。

    妈妈总是纵容并爱护自己的孩子的,她亦是如此。我亲爱的妈妈啊,有时候我
真想这么叫她,并对她说其实我早已经长大成人,早就断了该死的奶了!我要的是
生活生活再生活!而不是妈妈的奶和妈妈的母爱。而后终于有一天我变得更聪明了,
我明白了一切,其中的一点就是其实人人都缺乏母爱。

    Lotus 说:“锅子!其实你会对一个女人很好很好的对吗?”

    我差点流——流泪是最虚伪也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法,我对她说:“是的,可
是没人信我。”

    后来每想到这一点时我都在心里说:他妈的!该死……

    六

    镜像条慵懒的蛇那样粘在我的身上,我就像她必须附着的老树干。我愿意做任
何角色,哪怕是一块老树皮。我不是生来就爱做这样的角色的。特别是当镜告诉我
其实她有老公的时候我就显得很不理智。我知道那时候尽管我外表很冷静可是我心
里却已经是着了火的炭,但由于缺乏氧气所以又总是烧不烊。

    我一本正经地对镜说:“你必须做出选择的。”这样的口气我很熟悉因为我用
过好多次,这是一句让人觉得很没劲的台词,但是却很关键。因为此话一出一幕高
潮即将上演!

    镜黑色的长发“唰”地垂落下来——本来头发是盘着的,刘海在额头处摇摆着
像墙头的青草。她并没有回答我任何问题,只是看看我,看看墙。

    我能看出她内心的惶恐与犹豫,这时候我心中升起对全世界的爱,我拥抱住她,
紧紧地抱住她,亲吻她,像亲吻一块方糖一样。我似乎是铁了心要将她融化在我的
吻里,不这样我似乎就没别的可干了。我突然感到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这熟悉而
又陌生的感受已经不是第一次袭击我的心扉,我想要给予一切,甚至包括我的灵魂。
我感激涕零,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任由眼泪从眼眶中潸然流下,她贴着我的脸
的面庞似乎被这热泪灼伤,下意识地躲开这炽热的液体。

    我知道其实她也很感动,她几乎已经在被我融化的边缘了。

    灯光昏暗,黄得像是午夜月光下的花。

    七

    在Jack被抓之后,我才发现Jack是我唯一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本无朋友,因为谁也不知道什么才叫朋友。难道一起吃顿饭就叫朋
友?那我的朋友多得数不胜数了。那彼此知心才是好朋友的标准吗?人能够彼此知
心吗?这个话题是永远不可能被证明的废话,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一
块真正的水晶,被看得透亮透亮,起码和水晶比起来我更愿意做一捧稍显浑浊却也
无伤大雅的黄埔江水。

    我同情Jack,因此我将他当做我的朋友。Jack入狱后我是除了他父母去监狱探
望他最勤快的人,所以他自然也将我当作了最好的朋友。在监狱中Jack头发永远不
会超过一寸长,再加上穿着一件号衣,实在让人无法辨认出这就是那位想当初天天
混在RAJAM 卖药,留着长发穿着皮制劲装的老J 了!有时候我觉得他简直是获得了
某种重生,好像褪去一层死皮的蛇一样。而他自己似乎也并没有觉得太难受,他仍
然热情开朗,笑逐颜开,还不停问我:“兄弟啊,你什么时候结婚了可记得带老婆
来看我噢!你放心我现在肯定抢不了她啦!哈哈……哈哈……”

    他面色红润像一只富士苹果,咧开嘴大笑着,光线打在颧骨上形成一块光斑。
监狱中的生活倒是让他的健康有所起色了。我越看越羡慕,有时候自己都想混进监
狱里去算了!什么事情还是简单点干净,亨利米勒说人最大的错误就是出生,由此
看来出生后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机会被一个人道的监狱给囚禁。一想到这点我更加
受不了,甚至有点嫉妒Jack,不过稍微羡慕一会我打定主意,打死我也不进监狱去,
被关起来毋宁死!

    我是天生热爱自由的人!而当我的确身处自由中的时候我就如同迷失方向的风,
不知该刮到哪里去了。

    Jack由于以毒养毒,被判徒刑十五年。进牢房的时候他二十三岁,出来那年他
将三十八岁,天晓得那时他是否依然面色红润不见皱纹如同一只红富士苹果那样。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的青春时代注定将在牢房中被消磨掉。

    八

    那年夏天,街上的梧桐树枝叶繁茂。走在树荫下并不觉得特别热,阳光透过茂
密的枝叶只漏出一些白生生的光斑。时而有凉风吹过,叫人遍体通凉,如水淋身。

    我已经失业近一年了,记得去年辞职的时候天倒是异常的热,热得让人喘不过
气来。知了一直在不停地叫着,声浪此起彼伏。

    我和镜一直维持着情人的关系,她的丈夫总不在她身边,所以我理所应当地总
是出现在她身边。

    有一次我走在去往镜的住所的路上。我走得很慢,一路上东张西望,像个好奇
心特别强的老妇人。

    我看到有一个人靠着梧桐树干正拉着小提琴,他的身前放着打开的琴匣,里头
全是钱,有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的甚至五十块的。他看也不看那琴匣,只顾着拉
琴。我站在他面前,端详着他。他也没有看我,只顾着拉琴,我觉得他像个熟练的
工人,因为真正拉琴的是不会将听众抛弃的。我认为他是个虚伪的拉琴人。

    他拉的是一首伤感的曲子,悱恻缠绵,我站了一会,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钱扔入
那满是钱的琴匣。他看也不看,只顾着拉琴。我很想把他那该死的琴抢过来,一把
折断。不过我犹豫了一会,又掏出一块钱扔进他的琴匣。他依然拉着琴连看也不看,
这个虚伪的家伙,其实他比我富有多了。

    我又路过花园,小孩子们在花园里追逐玩耍嬉闹,因为人家说人老了就会喜欢
孩子。

    九

    最近镜在床上,像座火山。她喜欢大声的嘶喊,声调尖利,如同一把雪亮的刀,
切割着我的耳鼓。她的身体通红,似乎血液就要从她的肌肤后迸裂而出。长发垂下
来,遮掩住她的脸庞,透过发间的缝隙,我看到她的眼中闪着饥渴。

    事后,她将头枕靠在我的胸口,以手轻轻拨弄我的头发,我觉得很困,几乎睡
着了。

    镜站起来,打开音箱,放入了一张甲壳虫的唱片。音箱中流泻出六十年代的歌
曲,那个时代没有电子合成音乐,是的,没有电子合成音乐。我觉得很伤心,没来
由的伤心,软弱像是寄生虫,就寄居在我的骨髓深处,使我经常不由自主地感到伤
心。我讨厌电子音乐,我讨厌那些该死的冷冰冰的噪音,可是我不能没有它,所以
感到伤心。

    “你爱我吗?”镜忽然问道,这时候她又将头枕靠在我的胸前。

    “我想我是爱的。”我撒了个谎。

    “可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一直是这样的。”

    “是哪样?”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样。”

    列侬在唱着“Love is real,real is love;Love is feeling ,feeling love
……,”音乐柔软得像女人的长发,我觉得更困了。

    “你才认识我的时候,总是很多话。你说各种各样的笑话给我听,我觉得我真
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我就觉得很开心。”

    我觉得镜有点语无伦次。

    “我和你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你矜持得像个处女。可是你现在的叫床声能吓死厨
房里偷偷摸摸爬行着的蟑螂!”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开个玩笑。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叫喊声,只是以后别抓破我的皮肤
好不好?”我觉得自己有点言重了,所以开始想办法将气氛缓和下来。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镜抬起头,盯着我,黑暗中仍然能看到她的目光闪烁。

    “我懂的。你可以这么想,之所以喜欢和我在一起并且觉得开心,是因为我本
身就是一个笑话,一个大笑话!”

    “为什么这样说?”

    “我以为这样你会觉得开心点。”

    “可是我不开心,我甚至觉得很痛苦,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堕落。”

    “那为什么不离开我?”

    “因为我爱你啊!”

    “我喜欢你的,好了。”我搂过镜,拍打她的后背。

    “我记得有人说,喜欢和爱的区别是你爱的人或许给你带来危险与背叛,而你
喜欢的人总是给你不值一提的安全。”

    “好了,我明白了。”

    “你不明白!”

    “好了,我不明白。”我起身,走到音箱前。列侬正唱到“Imagine all the 
people……”我摁下停止键,六十年代嘎然而止,然后换上了一张我也不知道是什
么乐队的音乐,很吵闹的噪音,声浪简直可以把房顶给掀开来。

    十

    Lotus 给我发了封信,信里说她将去美国读书了。我知道她终于寻觅到了她的
梦想,我很为她高兴。我打算送她一副好手套,因为她去的地方很冷。

    我还是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她是干什么的,她到底长什么样。

    有时候我觉得我很想对她说一声,你他妈的!

    当然我是喜欢她的。

    十一

    八年前,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花了十块钱买了一本精装本的《箴言集》。
那时候十块钱对我来说无疑是笔巨款,所以仅仅为了这十块钱我都有充足的理由爱
上这本书。事实上我的确爱她,尽管随着时光流逝,书页已无所顾忌地变得焦黄,
可是我仍然爱她。我甚至从未折过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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