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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六卷啼血的行吟--"台湾第一才子"吕赫若的小说世界 作者:沈庆利-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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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应该承认,吕赫若对台湾民间“洗骨葬”的描述,不仅在文学领域(如表现题材的开掘)体现着独特的意义,而且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尤其对我们了解台湾地区独特的民风民俗,提供了宝贵的文献资料。但是,这种“洗骨葬”的安葬方式并不是台湾地区所独有的。据史料记载,在汉民族中,虽然最为流行的安葬方式是“仰身直肢一次葬”:即人死后在把死者入土安葬时,让死者仰面朝天,四肢平放。这是汉民族最普遍最基本的葬式,但也有部分地区长期流行二次葬的形式。二次葬又称之为洗骨葬或拾骨葬。我国出土的大多数省份的新石器墓地中,都发现了大量的这种“洗骨葬”墓例。徐吉军、贺云翱:《中国丧葬礼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5—217页。古代的历史文献中更有大量的类似记载。据《梁书·顾宪之传》所载,在衡阳地区则流行着一种当地的风俗:“……山民有病,辄云先人为祸,皆开冢剖棺,水洗枯骨,名为除祟。”这种“洗骨葬”的习俗与吕赫若小说《风水》中的描述极为相似。 
  那么,为什么要对死者实行“洗骨葬”呢?其原因当然还要归结为人们思想中普遍信奉的灵魂不死的观念。因为在很多原始初民看来,灵魂是可以自由离开躯体的,但是必须依附在某种物体之上。那么,人死后的灵魂往往与尸体联系在一起;当皮肉腐烂和消解时,它就走入到骨头里去,而且主要是头盖骨。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中,也对此有专门的论述:“血肉是属于人世间的,灵魂可以离开肉体而单独存在,并且永远不死。因此,皮肉虽已腐烂掉,而灵魂则已进入另一世界里生活了。并且,人们还十分盼望死者的肉质尽快烂掉,以便迁移骨骸,举行正式的埋葬,使家族成员在另一个世界里早日得到团聚。”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1页。据称,“洗骨葬”在客家移民和居于台湾北部、中部的闽南人中曾普遍流行。为什么在台湾,“拾骨重葬”的风俗如此流行并且长盛不衰?有的学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台湾人多系移自大陆,他们对故乡有着深沉的眷念之情,因此他们的子孙往往根据其遗志,在初葬几年后再洗骨携回故乡,另择吉处安葬。“目前在台湾的拾骨习俗,北部较盛,南部可能开发较早,绵延数代,对本土较认同,且与气候干燥等有关,故较不流行。”周宗贤:《台湾地区丧葬礼俗及其发展的探讨》,载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民俗学会编《中国民间文化——丧葬文化研究》1996年第1期,学林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118页。 
  三、“招魂”及其他:民风民俗的生动呈现 
  吕赫若小说的《玉兰花》讲述了日本友人铃木善兵卫跟随叙述者“我”的叔叔来到台湾,并暂居在“我”家中,与“我们”全家结下了深厚友谊的故事。不巧的是铃木善兵卫突患疾病,多亏了“我们”全家的照料才得以痊愈。病重期间,主人公全家都期盼着他早日康复。其中的一个细节鲜为人注意:年轻祖母带着“我”来到野外铃木善兵卫与“我”经常钓鱼的小河边,举行了一次小小的“招魂”仪式: 
   
  年轻祖母再一次慎重询问:“就是这里?”然后点燃香,向着水流的方向拜拜,口中开始念念有词。我静静地在旁边伫立。黑暗渐渐笼罩四周。眼前的流水呈现白光,从埤圳流下的水声,滔滔地响个不停。苍穹的晚霞逐渐消失,举头仰望,鹫成列地飞过。不久后,年轻祖母燃烧金纸,拿着铃木善兵卫的上衣,在火焰上划圈。眼看着天已全黑。河边的绿意也模糊不清,我渐渐地感到孤寂迫近身旁。金纸燃烧完毕后,年轻祖母呼喊我:“到家以前不可以讲话,无论如何都不能跟祖母讲话哦!”“嗯。”年轻祖母拿着香的手上抱着铃木善兵卫的上衣,走近水边,以两根手指掬水,数次洒在上衣上。我也走近。水面映着淡灰色的树丛影子。忽然间,我看到灰色的树影间有一颗星影。因惊讶而抬头仰望苍穹时,有两、三颗星星在闪烁,然后年轻祖母卷起衣服的前摆,把铃木善兵卫的上衣放进去,以持香的手紧紧地抱着,走在前头,步上归途。边走边喊:“铃木先生!回来吧!铃木先生!回来吧!”路已经越来越暗,因为年轻祖母缠足,她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有点蹒跚。我从背后望看年轻祖母每走一步就左右摇晃的身体。默默聆听年轻祖母呼喊“铃木先生!回来吧!”的声音。 
   
  这段文字所描绘的为日本友人“招魂”的仪式,尽管只有主人公“我”与“我”的继祖母(按:即文中的年轻祖母。)参加,确切地说仪式的执行者只有年轻祖母一人,但她在举行这一仪式时所表现出的神情举止,是何其庄严虔诚。通过这一细节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善良百姓们,他们在用自己的真诚信仰祝福着远道而来的日本友人,并向他表达着自己心底深处的善意与良好的祝愿;而他们表达的方式,却是纯粹的汉民族式的,有着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招魂作为一种古老的习俗,它同样起源于远古时代的灵肉二元、魂魄离散的原始观念。——既然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那么它就有可能从身体中走失,这样的推论应该是“合乎逻辑”的。因此当一个人神志不清或身患疾病的时候,民间常常会认为这个人“丢了魂了”,或者是被什么鬼怪精灵扣住了魂儿,那就要为他招魂或喊魂。走失的灵魂则常常附着在某一物体上。在上段文字中,年轻祖母带着“我”找到昔日铃木与“我”经常游泳玩耍的地方烧纸祭拜、“口中念念有词”,很可能就是在祈祷扣住铃木“魂儿”的妖魔鬼怪将其放行,而年轻祖母“拿着香的手上抱着铃木善兵卫的上衣,走近水边,以两根手指掬水,数次洒在上衣上”等行为,则象征着铃木的灵魂附着在他的上衣中了。——我们可以嘲笑这些底层百姓的愚昧和迷信,却无法不为他们善良美好的愿望、虔诚认真的态度所感动。事实上这些夹杂着原始迷信内容的民间习俗中,包含着丰富的历史人文价值。需要指出的是,它们与古今文学作品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中国古代第一位伟大的诗人屈原,其不朽篇章《招魂》、《大招》等作品,就是根据楚地的招魂习俗和民间巫词,经过巧妙的艺术加工精心创作而成的。当代大陆的许多小说家也在作品中涉及到这些原始的风俗习惯。据笔者所知,直到今天,在不少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的山区,那里的人民仍然保持着这种古老的“招魂”习俗。这固然反映了这些地区科学理性的不发达,但不也恰恰说明了传统习俗的强大生命力、以及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吗? 
  略加比较就会发现,吕赫若笔下的“招魂”与两千多年前屈原作品中的类似表现,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仅从这一点上,我们就不能不叹服传统的惯性竟然会如此强大。而汉族人在移居台湾的过程中,也把祖国大陆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文化带到了台湾。仅以民间信仰为例,台湾民众所信奉的佛祖、观世音菩萨、玉皇大帝、孔子、关公、妈祖、保生大帝、开漳圣王等一系列神仙,都是从祖国大陆移植过去的。台湾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关帝庙,与福建省关帝庙的“普及”恐怕不无关系。因此,招魂等习俗在台湾的扎根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些学者在谈到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时曾指出:欧洲移民到达美洲以后,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将精力专注在开拓大自然上,其原有的宗教和生活的礼俗仪式有一个很大的简化过程,成为一种较为节俭纯朴的形式;可是在台湾情况却不一样,汉人移民从福建和广东带来一套完整无缺的婚丧喜庆的规矩,即使在工业化的今天,这套繁复的规矩也仍在很大程度上坚守着,难以割舍。事实上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它恰恰印证了汉民族文化的礼仪性特征。正是那些最普通的台湾民众,自觉不自觉地把中华文化代代相传,使台湾在整体上保持着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在整个社会文化上,则更是全面移植了祖国大陆的宗法制度和社会结构形态,儒家的道德观念也更加深入人心。吕赫若的不少作品都体现着原汁原味的汉族文化的民风民俗特征,笔者发现,即使是他为自己小说人物所取的名字,也同样渗透了传统文化的深厚基因:《合家平安》中,范庆星的三个儿子,老大叫有福,老二、老三分别叫万传、万成:“福”字恐怕是汉民族文化里最受欢迎的字了。人们逢年过节都要在家里家外贴上个大大的“福”字。有的还故意倒着贴上去,取谐音“福到了”的意思。把“福”字加在姓名之中,而且还要“有福”,则明显地包含着一种期待和祝福;至于“万传”、“万成”等名字,则隐含着“流传万代、万事如意”一类的内蕴。《暴风雨的故事》里,农民老松的大儿子叫木生,很明显与中国传统五行循环理论密切相关;而《财子寿》中的周海文似乎阅读的诗书要多一些,他给两个儿子分别起名为子思、子贤,体现出一种儒雅风范。 
  吕赫若在小说《石榴》、《牛车》等小说中,还涉及到农村底层百姓中一度实行的“招赘”婚俗。招赘,通俗的说法就是丈夫到妻子家“倒插门”,招赘而来的女婿也一般被称为“赘婿”。在传统宗法制和“男尊女卑”的观念作用下,“招赘”婚姻中的丈夫常常是被人瞧不起的。因为宗法文化特别强调“香火的传递”,而成为女方的赘婿,自然就被认为是替别人家“传递香火”去了。因此这对稍微有自尊心的男人来讲,都会是一种耻辱。《牛车》中的杨添丁之所以被妻子屡屡辱骂,妻子阿梅在丈夫面前则显得颇为“跋扈”,除了家境的困顿、丈夫的无能以外,另外一个不应被忽略的原因恐怕与杨添丁入赘她家不无关系。阿梅动辄就对丈夫吆喝:“出去!家是我的。”她还把丈夫骂为“窝囊的男奴”;杨添丁在妻子的辱骂面前表现得是如此理不直气不壮,除了他实在无法养家糊口、心里有亏以外,自然也是因为他的“赘婿”身份。小说结尾处,当杨添丁无法从妻子那里获得被警察“大人”罚没的必须限期交纳的两元钱时,长期积聚在内心的一个男人的屈辱终于爆发了出来,他对妻子留下的未说完的一句话是:“我再也不受你照顾了。事到如今……”很显然,他已下决心铤而走险。他从踏进妻子家的门就一直受着妻子的“照顾”,而家境弄到如此地步,竟然需要靠妻子的卖淫来养活全家,作为一个男人,他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屈辱。不过他的铤而走险,自然也意味着在走向人生的末路。 
  因此,“招赘”婚姻的产生,大多是迫于生活与传宗接代的压力而不得已作出的抉择。《石榴》中的金生、大头兄弟俩就是因为父母双亡、生活太过贫困才答应入赘他家的:“生活这般贫困,如果不入赘他家,是无法娶妻的。”对女方家而言也同样存在着实际的生活困难需要通过招赘婚来解决。金生的妻子家是因为男性劳力的缺乏,才决定招他为赘婿:“为妹招夫的动机是希望有个劳动的帮手。所以看中金生默默勤奋工作的优点。”而且答应金生为妻家劳动八年以后,就可以“无条件让他独立”,生下的小孩也可以随父姓。客观地说,这应该是很“优惠”的了。这实际上是在生活的压力和传统宗法习俗下,双方互相体贴而作出的妥协,也是一种现实生活中不得已发生的对传统习俗的变更。尽管如此,金生毕竟是入赘到女方家,意味着八年之内是“别人家的人”,所以在小说开始的时候,大头向兄长金生报告弟弟木火失踪的消息时,不明就里的金生猛一见到二弟,还有些嗔怪之意。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对弟弟感情淡漠,而是担心被妻家或其他人看见会说三道四。作者真切地描写着他当时的心理活动: 
   
  话里含有虽然他是家里三兄弟的长兄,但现已入赘别人家,希望他不要常常来拜访的意味。幸亏周遭黝暗,看不见弟弟听到冷淡的言语后表情的变化。不过,可以想象他对于唯一可信赖的兄长表现的态度一定深不以为然。昔日兄弟泣别的悲哀现在突然涌上心头。但是,自己既已被招赘,就是别人家的人,不论何时何地都不应再管亲弟弟的事,这种意识强映入他的脑海。 
   
  这段文字细腻地展示了金生内心的矛盾与痛苦。作为一个恪守信义的人,他既然答应入赘妻家,就要说到做到、言行如一。但同胞兄弟毕竟是最亲近的人,况且父母去世以后,他作为父母的长子与弟弟们的兄长,理应承担起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但在生活的重压下,他和二弟大头却先后入赘别人家,最小的弟弟木火也给别人做起了养子,兄弟三人大有“分崩离析”的感觉。处于长子角色中的金生更是对自己这种不得已“辱没祖先”的行为深感愧疚与痛苦。由此可见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金生对于血缘关系的极度重视,对父母与兄弟之亲情的特殊感念与高度看重。他本来可以用兄弟三人“虽然住在不同地方,但心中有依然在一起”的坚定信念来安慰自己,但三弟的发疯而死又重新激起他内心深处的愧疚与痛苦。所以他急切地要把三弟木火的灵牌迎回自己的身边,让木火在自家的宗法人伦循环链条上获得一席之地。但是,金生自己入赘妻家才七年,还没达到双方约定的八年期限。而他要在妻家供奉起父母双亲及祖先的牌位,就要采取一种变通的办法: 
  因为入赘,所以他祖先的灵位放入吊笼,设置在稻谷脱壳的房间。……金生从梁上把挂着的吊笼拿下来,摆在长椅子上,将祖先的灵位放入笼里,前面摆着供物,悄悄告诸木火合炉的事。 
   
  要把祖先的牌位放到吊笼里,并且从梁上拿下来,这种特殊的仪式显然昭示着祖先的牌位只是暂时“寄居”在别人家里,等到自家真正从妻家独立出来后,恐怕才能“堂堂正正”地祭拜起祖先的牌位。在这里,我们无法不叹服这些底层百姓的变通智慧。 
  为了表达对木火的深厚情谊,金生还把自己的第二个儿子“送”给了死去的弟弟作继嗣。应该说,这种“过继”习俗在中国传统农村里也是很普遍的。它一般只发生在亲兄弟之间,当兄弟中的一支没有儿子时,作为其兄长或弟弟们,则有义务把自己的一个儿子“送”给他作为继嗣。当然有时候这种“过继”行为只具有象征意义。不过我们发现,金生把自己的这一“馈赠”看得非常严肃认真,不仅拉着已经“变成木火儿子的次子的手,让他手持香恭敬的拜拜”,把次子推到木火的灵牌前,对死去的木火说:“你看!这是你的孩子哟!”而且因为次子“变成”了弟弟木火的孩子,他对次子的感情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甚至把对弟弟的情感投射到了次子身上。而他在整个“合炉”礼仪中,都显得何其庄严神圣。他把对弟弟的愧疚与深爱,对父母的感念等复杂情感,通过这一仪式都含蓄地表达了出来。 
  所有这些礼仪和习俗,不仅是像金生这类朴实善良的底层百姓们所遵循的生活法则,也构成了他们坚固的心灵支柱,他们的希望、梦想与根深蒂固的信念。 
  四、民居“老宅”中的风俗基因 
  吕赫若在一系列小说中,都颇为详尽地描述了主人公家族居住的那所大房子。笔者在前文已经指出,这所大房子其实就是以吕赫若自家的“建成堂”、“建义堂”为原型描绘而成的。吕赫若似乎在心底深处藏着一种“老宅”情结,他念念不忘祖父传下来的那所豪宅,最终是在自己这一代人手中破败和出卖掉的。因此他把所有的痛惜、遗憾乃至愧疚等复杂情感,都转化成了对房子内外冷峻而细致的刻画上。他要把那所老宅的形状与内部装饰的种种细节,以语言的形式完整地保存下来,也许是要以此作为永久的纪念?因此,房子的破败也就成了整个家族走向没落的外在显现。不过,吕赫若或许未曾想到,他用语言构筑的那座老宅的意象,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所包含的文化心理内涵已远远超出了对自己家族兴衰的感慨。正如很多有幸保存下来的富有特色的民居建筑,对于当时的主人来说,他们恐怕绝没想到自己精心打造的房屋,若干年后会成为人们观赏、游览的对象,会成为学者们研究传统民风民俗的重要标本一样。 
  美国建筑学家吉迪翁认为,所谓建筑,“对我们时代而言是可取的生活方式的诠释”Sigfried Giedion;Space;Time and 
          Architecture;5thed。(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p。xxxiii。。这的确是振聋发聩之言。对于建筑师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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