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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佛指南-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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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漏尽无所畏
      三、说障道无所畏
      四、说尽苦道无所畏
        一、缘顺境不生欢喜念住
        二、缘违境不生忧戚念住
        三、缘顺违境不生欢戚念住
   大悲
         》成实宗
  此宗以灰身灭智入无余涅盘为目的,其最後的成就,亦为出离三界,不受後有,唯住於一灭谛。亦复有十八不共法,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果德;然亦莫非业力上的证入而已。
              甲 历史
  根据一实相印而发挥,便成立了大乘各宗的教法,根据三种法印而发挥,便成立了小乘各宗的教法。至於介乎这两者之间,因著业感缘起而教当小乘,更以识心为体而义弘大乘,那便是中土所传的南山律宗。
  当我佛住世,四十余年,广行教化;因著种种机缘,制立种种规约,以约束其弟子;随犯随制,即为戒律的起源。
  世尊灭後,迦叶等五百尊者,结集於七叶窟中。其中律藏,由优婆离尊者经八十次诵出,是为八十诵律,为律典传出的纪元。
  自是以後,五师传持,四众遵守;纯是一味,未分异见。一百年後,上座大众两部,因著律仪上的争执,而显然分裂。旋复更分而为昙无德等五种律部。
  科判   一 昙无德部   四分律 即法藏部
  科判   二 萨婆多部   十诵律 即一切有部
  科判   三 弥沙塞部   五分律 即化地部
  科判   四 迦叶遗部   解脱戒 即饮光部
  科判   五 摩诃僧只部  僧只律 即大众部
  更以小乘教二十部的成立,解行相随,而戒律中亦遂有二十部类。
  佛法东渐,戒律亦因而传至。当曹魏之世,昙摩迦罗尊者创始受戒。东晋以来,罗什与弗若多罗译出十诵律,佛陀耶舍与竺佛念译出四分律,佛陀跋陀罗与法显译出僧只律,佛陀什与竺道生译出五分律;於是中土的小乘律典,渐以完备。而此後学律者的趋势,於此四部并传之中,却尤以四分一部最为弘盛。
  四分律的弘讲,始於元魏法聪律师。聪师初学僧只,後弘四分。自是以来,再传而至於慧光律师,造「四分略疏」四卷。又三传而至智首律师,造「四分广疏」二十卷。对於本律的弘扬,颇盛於时。
  顾当时佛教界的状况,大乘兴盛,小乘式微。学者多秉著大乘的经教,对於小乘的戒律,自不能无所捍格。次至南山道宣律师,有慨於此;於是依著四分,立出五义;根据大乘的教义,解释小乘的律典。并著有「四分律行事钞」十二卷,「戒疏」八卷,「业疏」八卷,「拾毗尼义钞」四卷,「比丘尼钞」六卷等五大部的疏释。於是这小乘的戒律,乃得盛行不绝於大乘根器夙多的中土。而解行相应,大小途和,学者遵循,古今依止,遂乃成立此四分律宗。
  又其时有相部法砺律师,东塔怀素律师,各依四分,并造疏释。但其所依的法义,皆不出於小乘的论调,皆不能与中土大乘趋势相随相应。因之数传以後,即至绝响。而惟此南山一宗,灿然敷扬。
  南山以後,代有传人。而尤以宋代允堪律师,元照律师,最能当机弘扬,盛造疏释,光显祖德,海内归仰。此後亦复承传不绝,以至於今。
  科判五 昙无德尊者│昙摩迦罗尊者│法聪律师│道覆律师│慧光律师│道云律师│智首律师
  科判五 道宣律师   周秀律师│道恒律师│省躬律师│慧正律师│法宝律师│元表律师
  科判五 守言律师│元外律师│法荣律师│处云律师│择悟律师│允堪律师│择其律师│元照
  科判五 律师    
             乙 所依的律典
  大乘教典,莫不契合於一实相印;小乘教典,莫不契合於三种法印。今此律宗所依的「四分律」,为当於小乘的法印,还是契於大乘的法印呢?
  原来这「四分律」,出自昙无德部,为小乘二十部之一;莫非断烦恼集的业力上的问道,所以便契合於三种法印。自从南山道宣律师,依据唯识的学说,而高唱识心为戒体之义;於小乘的戒律,发挥大乘的教义;所以也不背乎实相的法印。这便是此宗的教典,互通於大乘与小乘的宗致。
  此宗正依的律典,唯是四分律。复依据南山律师五大部的疏释,以彰其义学,乃能得此宗的正旨。
  科判十三    四分律   六十卷    共译
  至於所广依的,那便有三律五论,及诸律典。
  科判十三   十诵律   六十卷   共译
  科判十三 摩诃僧只律 四十卷    共译
  科判十三 五分律   三十卷    共译
  科判十三 毗尼母论  八卷  失译
  科判十三 摩得勒迦论 十卷   僧伽跋摩译
  科判十三 善见论   十八卷  僧伽跋陀罗译
  科判十三 萨婆多论  九卷   失译
  科判十三 明了论   一卷   真谛译
            丙 教判
  印度小乘,虽部派繁多;但在地位上的平衡甚少,教相上的优劣鲜分;因之也未有判教一法。中土大乘教兴,宗派繁昌;为欲弘扬其自宗的教义,发挥於一经一论的理论;遂不免各有其教相的判释。今此律宗的成立,乃在於三论天台法相诸宗以後。因著时代的背景,亦有「化制二教」之判,以确定其一宗的教格。
  何谓化制二教呢?一者化教,即如来随机化益众生的教法;为经论所诠的定慧法门,如四阿含等大小乘经论是。二者制教,即如来制止学人过非的规条;为律藏所诠的戒学法门,如四分律等大小乘律是。本宗即以此二教,广摄如来一代的圣教。或又以化教为属於理论,而制教则偏於实行,因又称化行二教。
  此宗更於此二教内,判立三教三宗。
  就化教中,更判而为三教,以摄如来一代的说法。
  性空教,为俱舍成实等析法言空的小乘教法。
  相空教,为般若三论等直谈无相的大乘权教。
  唯识圆教,为华严深密等大乘中道实教。
  就制教中,更分而为三宗,以摄一切戒律的戒体。
  实法宗,以色法为戒体;立一切法为实有,此当於小乘有部。
  假名宗,以非色非心为戒体;直谈诸法假名无有实体,此当於大   乘空教。
  圆教宗,以心法为戒体;谓万法唯心转变,此当於大乘唯识圆    教。
  此宗以大乘的圆旨,持小乘的戒律,依唯识学而发挥其教义;所以在三教中,为唯识教。更以识心为戒体,而在三宗中,为圆教宗。这便是此宗判教的大意。
            丁 主要的教义
  此宗的教法,元是小乘,义当大乘。以净戒为宗,不外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两义;或简称为止恶与行善,或又名为止持与作持,四分律部,即依此二持而建立。
  所谓止持者,即是本律所明二部戒本。
  一比丘戒本,此有二百五十戒。束为八段:波罗夷四,僧残十三,不定二,舍堕三十,单堕九十,提舍尼四,众学百,灭诤七;合为二百五十比丘具戒。
  如是八段二百五十戒,随宜制定;或又可摄为五篇,六聚,七聚诸门,以广摄一切的过非无余。
  科判     波罗夷 四
  科判     僧残  十三
  科判  五篇门(八段摄为五编)  波逸提 百二十 (舍堕,单堕合)
  科判  提舍尼 四
  科判  突吉罗 百九 (不定,众学,灭诤合)
  科判  波罗夷 四
  科判  僧残  十三
  科判  偷兰遮
  科判  波逸提 百二十
  科判  提舍尼 四
  科判  突吉罗 百九
  科判  波罗夷 四
  科判  僧残  十三
  科判  偷兰遮
  科判  波逸提 百二十
  科判  提舍尼 四
  科判  突吉罗 百九
  科判  吉罗
  二比丘尼戒本,此有三百四十八戒。束为七段:波罗夷八,僧残十七,舍堕三十,单堕百七十八,提舍尼八,众学百,灭诤七,合为三百四十八比丘尼戒。此亦可摄为五篇,六聚等门;如比丘戒。
  所谓作持者,即是本律所明,二十犍度。
  受戒犍度,说戒犍度,安居犍度,自恣犍度,皮革犍度,衣犍度,药犍度,迦 那衣犍度,拘 弥犍度,瞻波犍度,呵责犍度,人犍度,覆藏犍度,遮犍度,破僧犍度,灭诤犍度,尼犍度,法犍度,房舍犍度,杂犍度;此合而为二十犍度。
  如上所说止作二持,即可概括四分的全部律学;止恶修善,净除业染,仍不出於业感的缘起;所以此宗的教义,元是小乘。
  南山大师,依此四分,述五大部。所明要义,仍不出此止作二持。戒疏即是止持的行相。业疏即是作持的修行。行事钞中,双明止作。比丘尼钞,别明尼聚二持。拾毗尼义钞,多解止持。又止持有作,作持有止;此宗的教法,不外二持;虽说二持,却已流入大乘的旨趣。
  南山大师於业疏中,说有「沓婆回心」「施生成佛」「识了尘境」「相召佛子」「舍财用轻」的五义,以发挥其大乘的宗义。
  复立有三聚净戒,以广摄一切的戒法:摄律仪戒,一切诸恶悉皆断舍故。摄善法戒,一切诸善悉皆修行故。摄众生戒,荷负众生遍施利乐故。此之三聚,亦圆融行;三聚互摄,诸戒融通。如不杀生,即具三聚;随持一戒,三聚全具。小乘戒律,本来唯是摄律仪戒;由是圆融三聚,会归大乘。所谓小乘的戒行,皆成三聚圆融大戒,更无别相,纯一圆极。此便是南山的教旨,而当於大乘的义趣。
  如上三聚净戒,有通受与别受的二种:别受摄律仪戒,即是别受:如今丛林所行的「白四羯磨圆意戒法」是。通受三聚,即名通受;如後受「菩萨戒」是。
  僧尼所受,名具足戒。如大智律师说:「托境而言,戒则无量;且列二百五十,为持犯纲领。尼戒亦尔。」所以僧尼二众,受具戒时,并得无量无边等戒。量等虚空,境遍法界,莫不圆具,即名具戒。由具戒中,开立为五戒,八戒,十戒,六法。以渐诱浅机,为具戒的方便,使渐进於具足无愿之位。因之建立七众:所为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是。而五八十具等戒,即为此七众佛弟子所持的净戒。
  科判          比丘(男)
  科判          比丘尼(女)
  科判  出家戒     式叉摩那(女)  出家众
  科判          沙 弥(男)
  科判          沙弥尼(女)
  科判          八戒   优婆塞(男)
  科判  在家戒     五戒   优婆夷(女)
  戒的分析,总有四科:所谓「一者戒法,如来所制法通万境故。二者戒体,受者所发心府领纳故。三者戒行,受上随持三业运造故。四者戒相,美德外彰,持相可轨故。」又此宗的戒法,即是三聚净戒。藏识种子,以为其体;禅定智慧,则为唯识妙行;止观并运,以为其相。戒即定慧,无一法而非定慧;定慧即戒,无一法而非戒。此名圆融三学的妙行,亦即此一宗宗义的所在。
          戊 行证
  今欲进而一谈此宗的行证了。此宗以戒为宗,戒行清净,定慧自立。故先持戒,制禁业非;然後定慧,伏断烦恼,这便是此宗的修行。
  至於修行的阶位,南山律师曾立有四位,以判三祗渐次修证的次第。所谓四位者:
  愿乐位,於此愿乐信解,自行利他,此当於十信十住十行十向的   四十心位,为第一阿僧祗劫。
  见位,於此见道,此当初地。
  修位,於此修道,此当二地乃至七地。以上为第二阿僧祗劫。
  究竟住,於此更进至於佛地,此当于八地乃至妙觉大果。为第三   阿僧祗劫。如上,即为此宗趣於诸法实相的行证。
           己 果位
  今欲更进而一谈此宗的果位了,如前所举四位中的最後极位,即为此宗果位的所在。具足法报化的三身三土,究竟诸法的实相。所以此宗的教法,仍是符契於大乘的一实相印上。
            结论
  如上所述的各宗的教法,便是吾人趣向於佛道的种种途径;而且这些途径,更不出於一实相印或三种法印的上面。
  不过契乎三种法印的,便是小乘;契乎一实相印的,便是大乘。大乘之所以异於小乘,就是因为大乘的教法,较诸小乘更为澈底;而并不与小乘背道而驰。一法印之所以异於三法印,就是因为大乘的一实相印,较小乘的三法印更为圆满;而并不与小乘法印两两相反。
  因为要脱离六道的轮转,超越外道的范围,而入於佛法的圣道;就得要勘破六道的「无常」,断除外道的「我执」,而归於佛法的清净「涅盘」。也就得以「诸行无常」,「一切无我」,「寂静涅盘」,为入佛的因行果证。契合了以上三种法印,那才是如来正法之所在。所以小乘教法,又可称为根本的佛教。
  像这样的契合於三法印的小乘境界,不可谓之不高;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他只断得一个烦恼障,而对於所知障,未能澈底断除。他只证得一个我空,而对於法空,未能完全证入。於此,百尺竿头,尚进一步,遂乃有一实相印所印契的大乘佛教。
  固然小乘的教法,在整个的佛教上,已有具体的发挥;但是未尽法源,未穷法性。大乘佛教,便是应著这个要点:於断除烦恼障以後,还将那所知障,一发断除。既然证得我空,还要对於法空,一并证入。小乘佛教,已经具体;具体而进一步,以达於圆满的境界上,便是大乘佛教。大乘佛教,便建立於这小乘佛教的进一步上。
  至於大乘教法之内,非没有小乘教法;有了大乘佛法,也非可缺了小乘教法。一实相印之内,并非没有三种法印。有了一实相印,也并非可离乎三种法印。
  本来小乘教法,又或称为原始的佛教;大乘教法,又或称为完全的佛教。三种法印,乃是根本的法印;一实相印,乃是究竟的法印。
  譬如若要断除所知障,必定先断烦恼障;若要证入法空,必定先证我空。所以一实相印之内,必定有三种法印以为之基础;大乘教法之中,必定有小乘教法为之根元。不可弃三法印,而言一实相印;离了小乘教法,也就没有大乘教法。因为大乘并不离乎小乘,一法印也并不外乎三法印的缘故。所以三一两印,本自会通;大小二乘,必须圆融。一大佛教,本无二致;不过发挥的方法或殊,趣证的历程有异罢了。
  原来所谓实相法印上的教旨,换一句话说,就是「般若」上的旨趣。所谓无常无我涅盘法印上的教旨,换一句话说,就是「业力」上的修行。般若是大乘的根本要义;所以大乘的教法,便契合乎一实相印。业力是小乘的根本要义;所以小乘的教法,便契合乎三种法印。
  这是何以故呢?
  须知所谓「无常」,便是业力流转的现象;所谓「无我」,便是业力本体的空寂;所谓「寂静涅盘」,便是业力还灭的果证。小乘契乎三种法印,便是因为在业力上的修证;因之小乘的根本要义,即在乎此业力二字。如古德常说:「小乘以业感为缘起」,所以小乘便又契乎三种法印。
  又须知所谓「实相」,即是「般若」的异称。如智度论三十二说:「菩萨摩诃萨,欲知一切诸法如法性实际,当学般若波罗蜜。  如法性实际,即是诸法实相异名。」又智度论四十三说:「般若波罗蜜者,是一切诸法实相;不可破,不可坏。」又智度论六十五说:「诸法性者,即是诸法实相;诸法实相,即是般若波罗蜜。」法华玄论说:「一切法皆入实相中,皆入摩诃衍中,亦皆入般若中。」大乘契乎一实相印,便是因为在般若上的趣证;因之大乘的根本要义,即在此般若二字;也因般若是大乘根本,所以大乘也便契乎一实相印。
  佛教中唯有大乘与小乘;证明其为佛法的,唯有一法印与三法印;而佛法的根本要义,亦唯有般若与业力。
  明白了此诸要点,便可以博探圣教;而不至於有所迷盲,徘徊歧路。至於由此藉以通达各宗的精微,循著佛教的正轨,发扬大法,饶益有情;那便是我大大的期望,亦即本篇文字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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