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这我没少教育他,把他训急了,他就会说一句类似“不爱理他们”这样的话。就连我们家邻居都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他“习大人”。
习平长的好看,小时候跟女孩子似的。念初一时,去公厕还有人拦着不让他进男厕所呢。长大之后更帅气了,跟那个阳光男孩儿陆毅特别像。
习平高二时,他们班从外地转来一个叫小莲的女生,正好被分在跟习平一张桌。那个女孩子长得极其一般,学习也不突出。但性格爽朗,爱结交朋友。经常买来一大堆零食请客,喜欢大家围着她转。
没几天,大家了解到,原来小莲是某副市长的千斤。有这样特殊家庭背景的女孩子,无论如何,人们肯定会把她当月亮看待的,即使她原本只是一颗很不起眼的小星星。
在这众星捧月当中,没有习平。他根本没把小莲这个副市长千斤放在眼里,更不可能成为“众星捧月”中的一员。女人(即使是女孩子)的最大特点就是对不理她的男人更加感兴趣。
小莲也不例外。大概是因为她从没遇到过像习平这样的男孩儿吧,渐渐地,她从被众星包围中逃脱出来,带着好奇来观察习平,并且开始给习平写情书。
习平没答应跟小莲处对象,仍像以前一样,没对小莲表现出特别的亲近来。小莲却越发地喜欢上习平了。这个女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唯我独尊,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别人都得听她指挥,服从她的命令,霸道得很。
可能也是从小到大生长在特殊环境的缘故,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莲,在习平这遇到“坎儿”了。习平越是不理她,她就越是喜欢习平,疯了似的要当习平的女朋友。
我觉得,小莲也不一定真的就那么喜欢习平,很可能她只是因为要治这口气而已。另外,她也想挽回面子,同学都知道她追了习平好几年。
小莲想尽各种办法都无济于事,习平就是不喜欢她。最后,小莲找到我,请我允许她休息日去我们家里做客。其实,我对小莲很反感,一个女孩子下贱到这种地步,挺让人讨厌的。但我不能拒绝她。
我当然要考虑到他父亲那一面,虽然我并不知道她这样做,她的父母是否清楚,但我必须按他们清楚来处理。
对我来说,单单从工作这个角度来考虑,我这个政法部门的书记就不可能跟副市长抗衡。所以,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小莲的要求。
同时,我也劝告习平,小莲来我们家时,要对人家客气一点。你不喜欢她做你女朋友可以,这是你的自由,妈妈无权干涉。
我告诉儿子,实际上,妈也不同意你现在处什么女朋友。但她毕竟是你的同学,不要把事情弄得最后没法收场。习平表示同意按我说的做。
于是,每到周末,小莲就到我家里来,我常常做一些好吃的东西来招待她。这个女孩子也挺可爱的,不论我做什么,她都一个劲地说好吃好吃。
像她那种家庭什么没吃过啊?她这么说,只不过想讨我欢心而已。时间久了,她把常来我家这事就真跟父母说了。为这事,她的父母还特意请我吃了顿便饭,专门答谢我。说他们的女儿给我添麻烦了。
我看得出,副市长夫妇也是拿女儿没办法。从古到今都是这样,多能耐、多厉害的大人物在儿女面前也只能低头。
每次小莲去我们家,习平都跟没他什么事似的,随便地跟小莲打声招呼,然后该干嘛干嘛,好像小莲只是我一个人的客人。
小莲也不介意,她从没在我们家干涉过习平的行动自由。从这一点来看,小莲的自身教养还是具备大家闺秀的素质。习平没怎么样,我们娘俩倒是处出很深的感情来了。小莲把我当成她的好朋友,什么都跟我说。包括习平对她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给她造成的痛苦。
我安慰她说,现在他们都还在上高中,主要精力要放在学习上。我答应她,等到他们俩上了大学,我就想办法帮她说服习平接受她。听了我的话,小莲很开心,并把希望都寄托在上大学以后。就这样,他们平静地走过了高中阶段。
习平考上了青岛海洋大学,小莲的父母要她去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她不同意,坚决要去青岛海洋大学,跟习平念一所学校。最后,她母亲给我打来电话,了解习平跟小莲之间到底能怎么样。
我只好实话实说,我告诉她,直到现在,习平也没同意跟小莲处朋友。我还把习平这孩子的倔脾气跟小莲的母亲说了,叫她劝女儿别因为习平影响了自己的前途。
但小莲的父母没有拗过女儿,小莲最终还是去了青岛海洋大学。她用了近半年的时间接近习平,但最终还是没能征服他。最让小莲受不了的是,习平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子。
小莲恼羞成怒,把那个女孩儿损容后,割腕自杀。虽然她没死成,但习平也没办法再在青岛海洋大学呆下去了。我只好安排他出国。
习平出去后,开始还算顺利。后来,也不知怎么搞的,自己去了另外一座城市,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赚钱。这孩子不太爱说话,在家时,他也很少说什么,出去后就更少跟我沟通了。更多的时候是跟他妹妹在网上联系。
不久前,习佳(我女儿)告诉我,习平在加拿大惹上官司了。原来,在习平打工的那家酒店,客人丢了东西,是很贵重的东西。当时在场的职员中只有习平是中国人。
据说,咱们中国人在国外的口碑普遍很差。在此之前,刚好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被列为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抢劫案。
案件发生在白天,几个女孩子合租的房子,当时大家都在家。开门后,冲进来几个蒙面人,把这几个女孩子绑上后开始搜身,房间也被搜了个遍。总共丢失了十万左右加元现钞,还有几件贵重物品。
案子很快破了。令人惊诧的是,这伙入室抢劫的匪徒竟然是中国人,而且更令人气愤的是,中国人抢中国人。
这件事使华人在加拿大的声誉受到极大的损害。习平那个酒店恰好在这时丢了东西,人们很自然地怀疑到习平。习平从大家的眼神中看出了这点。他的自尊心不可能允许人们用这种眼光看待他,可他又不能辞职。
辞职不就更说明“此地无银”了嘛,他只能在心里窝着气。没几天,酒店老板没给出任何理由便炒了习平。习平觉得咽不下这口窝囊气,他一气之下把老板给打了。老板一气之下把他告上了法庭。
就在习平束手无策的时候,酒店老板娘挺身而出。她说,她相信习平,相信习平是冤枉的。并无偿地向习平提供了他应赔偿的医药及诉讼费。
习平度过了这场危难。老板娘跟老板的婚姻关系也因此解体了。习平却跟老板娘住在了一起,并且,一个月之后两人正式举行了婚礼。
我不知道习平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出于无奈也好,感激也罢,他肯定有他的理由。
但无论如何我想不通,老板娘是个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女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怎么可能跟一个五十岁多的女人产生感情?即使产生感情,也应该、并且也只能是一种亲情。难道他还缺少母爱吗?
我可以设身处地为他着想,孤身一人,又在异国他乡,遇到那么大的事,身边没有可以一个帮他的人,而且他还是个孩子。
在那种痛苦绝望之际,突然有一个人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他怎能不感动?又怎能对恩人的帮助置之不理?可能对他来说,报答恩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娶她。
可是,那也不至于真的要跟那个女人结婚吧?将来,如果我们见了面,我怎么称呼他的妻子?我这个儿子太过分了!
儿子是这样,我不能理解或许是因为我太落伍了,跟不上这个时代了。可是女儿呢?我女儿习佳,那么听话的女孩子,居然给一个大老板当三奶!三奶,不是二奶,更可恶。因为那个男人已经有两个老婆了。
习佳没有上过大学,因为她学习不太好,念的是职高。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的一家服装公司当模特。跟习平不同,习佳性格温柔,善解人意,又非常乖巧。
从小到大一直是个乖乖女。我跟她爸离婚的时候,她才六岁。那个时候她就特别懂事。记得最后那次,我跟习宇轩(我前夫)吵架,两个孩子躲在卧室里不敢出来。
我们吵到最凶的那次,习佳突然来到我们面前。她一点也没哭,像大人一样对我俩说,别吵了,你们离婚算了。
我跟习宇轩当时就傻了,谁都不再说话。我是一个不轻易掉眼泪的女人,无论习宇轩怎么伤害我,我从没哭泣过。但这一次,我搂着女儿哭得非常伤心。
因为我觉得我们这样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她这么小,居然说出这种话来,说明平时她心里也是总想着这件事。从电视或别的什么地方知道了“离婚”这个词,她并一定了解这个词的确切含义,但她肯定知道这不是好话。
我觉得我们当父母的太对不起孩子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跟习宇轩离婚,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我不能再让孩子跟着受罪了。
我和习宇轩都是回族,按政策可以要二胎。我本来不想要,但习宇轩坚持要,他喜欢女孩儿,希望我们二胎能生个女儿。结果如愿以偿。
习宇轩对女儿特别偏爱,比对儿子要好很多。我们曾分工明确,生活中,他管女儿,我管儿子,包括教育。所以,女儿从出生开始,主要就是由他来照看。
半夜给孩子换尿布都是他的活儿。女儿说什么他听什么,要求他做什么他都做。女儿似乎跟爸爸也比跟我亲。如果没有那个狐狸精,习宇轩会一直把女儿照看大的。那样的话,或许女儿也不会走上今天这条路。
我跟习宇轩离婚时,习宇轩要求把女儿给他。我坚决不同意,我绝对不能容忍我的孩子跟一个不正经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习宇轩无奈,最后提出让孩子自己来选择。他一定认为女儿会选择跟他的,其实我也担心会这样。
结果,习佳听了爸爸的话后,走到他跟前,小脸上满是泪水。她说,她不能跟爸爸走,因为她不放心妈妈和哥哥。习宇轩一下子把女儿抱起来,哽咽着说他对不起女儿。
我跟习宇轩认识那么多年,第一次见他流泪。他是真的心疼女儿。这么早熟的孩子,也许上天已经注定了她的不幸。
那个原本幸福的家破碎以后,我便开始了艰辛的生活历程。我每天工作很辛苦,还要带两个孩子,真的是太难太累了。我娘家在湖北省。大学毕业后,为了能跟习宇轩在一起,我留在了青岛。
习宇轩的父亲在他上高中时就病逝了,母亲也在习平两岁时去世。习宇轩跟我离婚后也离开了青岛,带着他的女人去了广州。所以,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帮我。
习佳小时候自立能力就特别强。她比习平小两岁,可我每天接送的是习平。习佳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自己坐公交车上学。放学回来就写作业,一点都不用我操心她的事。
她在十岁时就能给自己和哥哥做吃的东西,虽然只是简单的方便面或者炒饭什么的,但这种事习平就做不来。再大一点之后,她就是我的得力助手了。她除了能帮我减轻家务负担以外,也成了我的精神支柱。
离婚后,曾经有好多人给我介绍过对像,我都没同意。习宇轩把我伤得太深了。可以说,习宇轩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我是个对感情非常认真也非常投入的女人,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把习宇轩从我的心里彻底忘掉。
我和习宇轩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从大一下学期我们就开始恋爱。习宇轩是个非常浪漫的人,很会讨女孩子的欢心。
况且,他的诗写得很不错。他还成立了一个诗社,定期举办诗会。诗社办得很红火。有很多女孩子围在他身边,但他只对我一个人好。
我觉得自己能当习宇轩的女朋友,真的是一种荣幸。我俩手拉手地在校园里散步,常常引来很多女孩子羡慕的目光。那时候,我没有别的打算,只想着毕了业就嫁给习宇轩。
一切如我所愿,我跟他不仅组成一个家庭,而且我们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可是,为了另外一个女人,他竟然抛妻弃子,舍我们于不顾。那个女人不就是个漂亮的空姐吗?除此之外,她还有什么?她一个人的感情怎能比得过我和两个孩子对他的感情?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那时我忍一忍,也不至于把家闹散了。说实话,那时我也是年轻,思想不成熟,发现习宇轩跟那个空姐关系暧昧,就表现得特别不冷静。
整天跟他吵吵闹闹的,他一回来晚了,就对他大发雷霆。总是怀疑他又跟那个女人幽会。最后弄得没办法再跟他过下去,只好离婚。
连一个我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男人都这样无情无义,我还敢再相信别人吗?每当我拒绝介绍人的时候,习佳总是劝我处一个男朋友,她说我付出的太多了,没必要这么苦自己。可我上哪儿能找得到像习宇轩那么优秀的男人呢?
我心里有什么难过的事,想不开的时候都跟女儿说,她特别了解我的心思。她那么懂事,那么明白事理,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我想,她学坏也是从当模特开始的。
习佳就职的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大公司。老板是台湾人,姓乌,叫乌开朗,五十岁左右。他在台湾有老婆孩子,大儿子都有小孩了,他已经当上了爷爷。
乌开朗从九八年就开始来大陆投资,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大城市投资兴办了几家很有名的服装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乌开朗工作态度非常严谨,熟悉公司业务,能吃苦,称得上是个兢兢业业的商人。
由于常年在大陆,他就在大陆又成了一个家。当然是那种非法同居,他跟大老婆始终没离婚。而且,每年他一定回台湾过春节。
大陆的这个家一开始只是个偷情的场所,跟他的那个女孩儿是学外语的大学生。他们本来说好,等女孩儿一毕业,乌开朗就负责把她送到国外留学去,他们的关系只想维持到女孩子大学毕业。
可跟了乌开朗一年后,女孩儿就真的喜欢上乌开朗了,说什么也不出国。乌开朗给她开了一张一百万元的支票也没能改变她的主意。
女孩儿背着乌开朗怀了孕。乌开朗对这个女孩子的做法非常反感,叫她打胎她又不肯。为这事,两人闹得很僵。但最后,女孩儿还是把孩子生了下来。
乌开朗没办法,只好正式成了一个家。据说台湾那个大老婆也不太介意这事,只要乌开朗能照常给她支付生活费,她也就不计较了。
习佳到乌开朗公司当模特时,乌开朗正在跟那个女孩子闹捌扭,他不想要孩子。为了躲避那个女孩子,他常常在公司待到很晚才回去。
习佳这孩子心细,她发现老板有心事,总是在不经意间给他一些照顾。渐渐地,乌开朗开始喜欢上了习佳。最初,习佳很理智地面对这件事,多次拒绝了乌开朗的追求。
这期间,习佳跟另外一个叫高新的男孩儿谈上了恋爱。高新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很有才气。他设计的服装经常获大奖,人长得极其一般,性格也不好。
但习佳就是迷上了他。习佳像个小女人一样每天跟着高新,给他做饭洗衣服,成了他的小保姆。习佳心甘情愿地做着这些事,但高新却对习佳忽冷忽热的。不高兴的时候,就跟她发脾气;开心的时候就把她当成心甘宝贝。
高新已三十七八岁了,一直没结婚,也没固定女朋友,是个很前卫的人。身边总是美女如云,女朋友像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以前在大学里当过美术老师。
那时候,他就开始跟那些大学生谈恋爱,随便地跟女孩子上床。大学生毕业了一届又一届,跟他谈恋爱的女孩子换了一茬又一茬。
跟女人接触多了,他的思维早已经麻木了。在他眼里,女人都一个样,没什么好坏之分,好看赖看也无所谓。
没有一个女孩子能拴住他的心,往往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就会觉得腻了。跟人家提出分手时,女孩儿总是泪水莲莲,他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跟高新不同,习佳是个非常清纯的女孩子,她从没处过男朋友。也许是因为她长的太漂亮了,没有哪个男孩儿能配得上她。单从个头上,就没有几个男孩儿能跟她相配。
所以,高新是习佳的第一个男朋友,况且她已经把自己整个人都给了高新。为高新,她做了两次人流。她一心一意地等着做他的新娘。
可最终,高新还是把习佳给甩了,跟甩别的女孩子没什么两样。别的女孩子可能无所谓,习佳就完了。她好像一支在暴风雨中被冰雹打蔫的玫瑰花,永远都不可能再有重生的机会。
她的精神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就在这时,乌开朗再次来到习佳面前。他以他成熟男人的魅力、成功男人的优势最后征服了习佳。
尽管有些不情愿,习佳还是做了乌开朗的三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