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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与多元论的直接挑战,这一点我们很容易就从“事物越是变化就越是保持原状”之类的流行说法中看出来。一个事物要么就变化,要么就保持原状, 不可能 两者同时发生——假定在表达这类内容时我们能正确地运用语言的话。进行实证推理的人正是这样看待事物的。
自然科学兴起过程中的意义与模型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第二章的主题上来了。在第二章,我们概述了科学兴起过程中从哲学唯理主义向数学唯理主义的转移。亚里士多德被称为生物科学之父,因为他是最先对自然界作实际经验调查研究的人之一。现在我们可以体会到他是以实证推理的态度进行研究的。可是,亚里士多德从来没有对人类 也 进行辩证推理这一事实视而不见。虽然他不喜欢用辩证法作为研究方法,可他确实体会到即便最严密的思想 家有时也必须求助于辩证法。
在不能以事实为继,而我们又得按自己最深的理解来捍卫自己的观点免受其批评者的暗中攻击时,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懂得辩证法是很重要的,因为事实是,辩论中的对手总是可以利用意义固有的双重性,说出一些听起来似一回事其实是另一回事的东西,并曲解我们的观点,用我们的观点来提出不是它所指的主张。人们可以提一些荒谬然而其意义的某个方面却又有效,被问及的人又必须给予考虑的问题。这类问题的一个幽默的例子是老一套的插科打诨:“你什么时候停止打你的老婆?”这种言语花招叫作 诡辩 。诡辩一词来自古希腊的诡辩学者。他们的确以这种方式运用辩证法而在辩论过程中受到苏格拉底的敌视。他们的狡诈伎俩变成更为精炼的修辞学与辩论形式流传到我们当中。
在西方思想界,还有一些哲学家批评辩证推理的诡辩倾向,但他们还是认识到用这种方法推理是人类本性的一个方面。圣托马斯。 奎 那和康德就是这类哲学家中最典型的例子,可是这些人却不像那些曾推动过科学兴起的哲学家们那样醉心于数学唯理主义。而且我们也绝不应该忽视这样一个事实:数学是 典型的 实证推理,在那里矛盾律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笛卡尔就是这种哲学家的完美范例。我们还记得在第二章(p.24)谈到,他的几何学把运动纳入先行前提中,使牛顿得以顺利地解释自然界,而且使牛顿学说的信奉者们把这种永恒的变化构想为动力因果关系。笛卡尔的著名论断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是在一番精神探讨后回答一个自己提出的问题(我怎么知道自己的存在?)时构想出来 的。他以苏格拉底必然认为是辩证研究法的方法找到了一个成功的结论。然而,笛卡尔却无所求于辩证法,甚至他把辩证法与诡辩法等同起来。苏格拉底认为,诡辩式地运用辩证法是对一种合理方法的滥用。但是,这并不表明要排除这种方法,更不是要否定它的存在。可是,笛卡尔和跟他一样有数学倾向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与洛克在从严肃的哲学角度考虑人的形象时,却成功地把辩证法摈弃了。
那些英国人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基本上把思维与数学运算等同起来了。在这一点上,霍布斯说得最浅白。他说,心理活动“只是计算(即加和减)标明和表示我们的思想并被公认的普遍名字的结果……”洛克把 简单观念 说成与简单的整数数字相似,加起来就成了 复杂观念 。从他的主张里,我们也可以看到矛盾律的反映:“最高的才智、最广的理解,无论以多快的速度和多么丰富多彩的思想都没有能力在心里创造、构想出一个新的简单观念……任何理解力都不能 毁灭 存在于心中的简单观念。”我们不能通过对立分析来破坏这些简单观念。它们要么是“一”,要么是“零”。就像积木一样,它们构成了心灵的内容,而且是以半数学的方式。
注意,洛克的心灵模型里还有另一个主题。作为观念的所有思想内容都是从外部输入心灵里的。洛克引用阿奎那的话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是以 白板一块 的方式开始的。心理活动就像一块光滑的(即空白的)碑,外部经验之手则把简单观念铭刻于其上;这些简单观念又被运算成复杂观念,并随着生活的进展而愈加复杂。在此,我们看到了中介模型的开 端,即用符号来解释被运用的意义(见第三章,p.41)。判断在这里变成了频度可能性的运算,并自动地以智性的习惯为基础进行。这些思想习惯给我们一个个人的错觉,即它们决定了我们自己对生活的理性认识,可事实上,在我们受到中介影响的习惯系统中以非此即彼的方式排列的过去输入之频度,却是真正的决定因素。正如洛克所说的,“以这些根据为基础的概然性本身就具有充分的证明力,所以它很自然就决定了判断;它就像示范证明一样,没给我们信或不信我们将是否认识留下多少自由。”
照这样解释,思想观念并不是主动的动因,并不能产生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解释所说的那种断言意义。它是一个思想“短简”,被看作给出的、经过计算和受过处理的。虽然在抽象思维的高级层次里数学和逻辑都是人们共有的智力活动,可是逻辑学家无疑比数学家更关心作出设想的理由(根据、不言自明的东西、“为什么”等等)。洛克的模型是一种数学模型。观念的断言全由环境塑造,由境遇定型,而不是由形成观念的个体来决定。如果我们把观念看作 符号 或形式因的模式,那么这种观点的另一种表达法是:环境通过动力因的作用把秩序赋予这些中介符号,而不是人赋予它们。
作为洛克的信徒,我们并不研究人本身对思想过程所作的贡献。我们尽可能准确地测量出这样的输入产物(观念单位),并通过对由此而积累的符号用数学作出可能性的估计,希望能预测出受这些分布范围不断变化的动力因果关系中介影响的、流水般运动着的行为过程。人就像这样的笛卡尔几何图形一样,是一个不断运动着的过程;他对输入符号(如 今我们称之为“刺激”)作出反应,而这些符号则像把水灌进原子里一样灌进他的思想里。在有关 意志 的概念里,洛克的确曾认为心灵可以暂时停止动作(见第五章,p.82),但单向的行为控制源总是外部经验,它通过动力因的推进而起作用,并受一个使质料因得到满足的取乐原则指导。就如辩证法从洛克的模型中(先行)没落一样,所有那些通过对立推理而自行产生概念的可能性也(符合逻辑地)消失了。然而,这却是自从17世纪以来最受科学信奉、实际上与数学唯理主义结合在一起的模型,它在现代心理学中依然是最流行的。
可幸的是康德后来构想了一个模型,重新给人的形象以辩证的解释。他的哲学具有大陆哲学的传统,是部分地针对英国经验主义(见第二章)的某些主张而写的。康德是非经验主义者,因为他信奉 认知 说。他认为认知是一个整理经验、理解经验的思想过程。如今我们都听说过认知心理学,但它的含义与康德所用的不同。现代的认知心理学与任何中介行为模型没有根本区别。洛克的模型就是所有这类心理学的体现。康德的模型用断言代替了中介。人的心灵不是白板一块;人的心灵是具是形式的,即按先验的思维模式(形式因)进行活动。这种模式与生俱有(先行性),而经验也为此缘故(目的因)而变成有意义(服从性)。请注意此处明显的目的论。康德把我们从概念上认识的即我们心目中的世界与可能离开我们的感性经验以外的世界区分开来。他把后者即未经人类理性整理成感性认识的自然界产物称为“物自体”。在人 以固有的指涉框架为基础进行整理并因而创造出被理解为意义的关系以前,感性输入纯粹是“噪声”。意义是被套上去的,而不是从现实中提取出来的。我们可以把这些先验框架看作概念眼镜,出生时就“戴在内心上”。康德把我们所存在的那一边——可以说是眼镜的“这”边——称为经验的 现象 (用作名词〔复数〕是“phe ?nomena”)界。
这是我们直接认识的唯一经验。我们从来都不能透过眼镜而到达“另一”边,在那里大概存在着我们知道的事物。康德把那一边称为经验的 本体 (这个词的名词形式〔复数〕是“noumena”)界,而且他“有信心”相信它的确存在。当然,他也只能这么办了,因为他对本体的个人经验只能纯粹是现象经验!康德认为自己是个 批判唯实论者 ,他确实相信在心灵眼镜的另一边的确存在“某种东西”。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明,康德相信,当 ?林里的一棵树倒下时,尽管没有任何生物的感官感觉到了,但它仍然发出了声音。尽管如此,很多康德学说的解释者还是称他为唯心主义者,因为在认识中现象先于本体。洛克当然是个彻底的唯实主义者。他采取的立场通常被称为 朴素唯实主义 。他相信,我们本能地(朴素地)看见、感觉到、听到、嗅到等的东西直接反映了“存在”(当然,在肌体器官内受扭曲的东西除外,如幻觉)。
我们不应该认为因为我们用上了眼镜的视觉比喻,现象界就只由看到的事物组成。
我们用眼镜来代表 所有的 感觉道,就如我们刚刚提及的洛克的例子一样。另一种误解是把眼镜看作滤片,似乎是被用来滤去某些噪声而让另一些感性信息通过似的。滤片的比喻是洛克式的。康德的眼镜并不用来过滤而是真正用来建立意义(即形成概念的活动)。滤片的比喻只有在假定感性噪声遮闭、掩盖了“存在于”事物底下或背后的一个有意义的秩序时才行得通。可是在康德的模型里却没有假定本体界有噪声和另一些有意义的组织。在被康德称之为悟性 范畴 这种东西被整理成序以前, 一切 都是噪声,即毫无意义的刺激总汇。
这些范畴是什么?详细列举康德所运用的这些特殊的指涉框架对于我们来说并不真正重要。自从他写出来以后,这些指涉框架就已被抛弃并由别的取而代之了。我们希望掌握的是康德的解释 方式 。
对洛克的模型,我们的希望也是如此。我们不必一成不变地信奉简单或复杂观念而同意这一模型,即以组成法来解释心灵的方式。康德的模型是概念性模型,不是组成性模型,这一点正是我们需要强调的。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提一提,康德相信感觉首先按固有的空间与时间结构得到某种直观的整理,然后,悟性范畴才产生作用,才构想出数量、质量、关系以及经验的模式。这四种指称按一与多元论转化而成为明显的辩证关系。例如,量被分解成一个、多个(对立的意义)和总数(前二者的总合)。
康德并不坚持认为人与生俱有量或质的意义,好像这些意义出生时就存放在智力的小容器里。如果愿意,我们可以 把那些范畴称为固有观念,可这些观念却不是洛克式意义上的观念。事实上,对于洛克来说,一个同时是固有的观念违反了矛盾律,因为一切观念(A)是在经验中建立的,因而不可能在出生时就存在(非A)。观念 必须 在出生以后才被灌进头脑中。康德的观念是一个推断或推定的过程,是作为一种人类属性 与生俱有 的,就像人的记忆力是人性的一个方面一样。这种情况或许可以用人的手来作类比。作为人类,全世界的人都有手作为天赋的一个部分。当然,在不同的文化语言系统中手被冠以不同的名称,使用手的特定方式也随文化的不同而不同,正如任何看见过一个意大利人跟一个挪威人说话的人所知道的那样。可是,人手自然形成的基本方式以及人手“工作”的方式却不是文化的产物,而我们却很容易就看到文化是由手的性质造成的,反过来也一样!
这就是说,对我们来说手所具有的大部分意义来自它的固有特性(想想康德的固有观念),即以某种方式活动的手指如何构成了它,它在我们根据这些显著特性而发出行为时允许我们做些什么。那么,当我们按自己的文化用言语来表达行为时情况又如何?我们就会觉得自己在用类似于手的行为作类比。我们说(用手) 抓住 了一条思路,领会了辩论的(用手指出的)要点。我们(松手) 放弃 陈旧的信念,(用 手) 紧紧抓住 那些对我们重要的事情。尽管一种文化首先就提供了言语习例给这类表达冠以名称,可它还是把这类表达发扬下去。那么,文化给我们提供了似手性的意义,这种说法究竟是否正确?康德以类似的方式提出,我们天生具有一与多的感觉。我们学会了用词语描述“一块”软糖以与“四块”软糖相对,可是在学习这些习例时我们从一开始就靠“观而知之”的感觉得知一堆四块(多)的软糖相当于一个含有单块(一)软糖单一体的复多体。
在康德的模型里,辩证性所起的作用比通过对立面组织悟性范畴的作用更为重要。在思维的自由王国里,人是不受他从现象上感知到的需求所约束的。在那里我们可以进行思辨推理;我们甚至可以 超越 自己的悟性范畴。我们不限于理性思维。我们可以否定自己的感觉。我们可以怀疑作为感觉秩序的正确坐标的空间和时间。我们的思维可以翱翔于实在之上来编造四维的世界。而我们能根据康德的观点做到这一切的原因是:“在先验论的领域内,思辨理性 本质上 是辩证的。”这就是康德对辩证法的自由运用持批判态度的原因。像亚里士多德一样,在认识真理中他坚持用实证方法。然而,在此我们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心理活动(思维)天生是辩证的这一事实。康德甚至说,人脱离常识性现象经验的能力来自 先验的辩证性 。人的心灵这种凌驾于自身之上而又批判性地 回顾自己平常毫不思考或毫无疑问地干出来的东西的能力称为 反省力 。作为反省过程,心理活动本身知道自己在不断地作出认识行为,知道自己最终要对 任意 的经验“采取一个立场”,因为经验可能会受到辩证的歪曲或引导。 如果说经验提供了输入信息,那么这就是洛克式智性能够认识事物的唯一方法。康德式智性认识事物则不需要这样的引导作为认知过程固有的一个方面。
《发现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
里奇拉克著
第五章
作为人类,我们都得在生活中不断地作出“决定”,所以,我们很容易就会接受自由意志这个笼统的概念,尽管我们无法准确地说出它的运作过程。我们并不觉得有必要为我们本性的这一面作辩护。如果有人告诉我们这些决定 事实上 是由非我们个人控制的情境所作出的,也许我们觉得吃惊,也许觉得可笑,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寝食不安。我们还是一如故我地相信甚至增强自己的信念,觉得我们的传统宗教在神学理论上总是赞成自由意志这一概念。
但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坦率地说,在人的认识之中,没有别的概念比自由意志更有争议,更为人们所误解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有理由花时间去探讨这一概念。我们或许会相信自己是自由的,或希望如此,或者凭信仰加以承认。但是,如果我们“为此缘故”而能给这样的信念和愿望建立起一套强有力的论据,这将会比盲目地相信好得多。
在逐步建立自由意志定义的过程中——这个定义将在第七章(P.147)作出——我们从第五章开始调查一下神学家们对此论题有何见解。然后,我们将研究一下现代心理学家 如何试图解释自由意志的概念的主要方法。在第六章,我们将考察一下最近来自心理学实验室的有关目的行为的科学证据。这样,第五、六、七章就构成了本书的核心,提出了自由意志的中心论据。
自由意志作为一个有争议的神学概念
如果说有那么一个群体对自由意志这个问题应该具有一致看法的话,那么这个群体就一定是神学家们。我们很多人都认为,除了加尔文教派以外,可能所有的宗教派别作为人生的精神解释都必须承认自由意志这个概念。然而事实却远非如此。甚至在同一教派内部,神学家们对自由意志的可能性问题往往也具有互相冲突的看法。或许这就是在宗教著作中很难找到自由意志的教条式定义的原因吧。著名的耶稣会学者约瑟夫 李 卡比曾认为他的教派(罗马天主教)没有对自由意志的运作问题作过解释。当然,确切地说,这是心理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