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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当正法消失,居士与工师分裂,王族武士更严重分裂,妻子轻视丈夫
。
王族武士、婆罗门的亲戚及其他受种姓保护的人,不再重视种姓,只沉溺于
爱欲的影响中。”
8。 “如是,梵志!今无梵志学故梵志法,梵志越故梵志法来尔许时也。”
“婆罗门!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婆罗门没有表现出古代婆罗门的婆罗门法。”
9。 于是,拘娑罗国众多梵志白曰:“世尊!我已知。善逝(109)!我已解。世尊!我今自归
于佛、法及比丘众(84),唯愿世尊受我为优婆塞(176)!从今日始,终身自归,乃至命尽。
”
于是,拘萨罗国众多婆罗门说:“佛陀!我们已经知道了。佛陀!我们已经了解了。
佛陀!请接受我们成为你的在家弟子,从现在开始一直到生命结束,都能够以佛陀
、佛陀的教法、比丘僧团做为我们归依的对象。”
10。 佛说如是,彼拘娑罗国众多梵志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如是说完之后,拘萨罗国众多婆罗门及诸比丘对于佛陀所说,都很欢喜地接受
五八九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五九○ 梵志品第十二(156)梵波罗延经第十五
(一五七)中阿含梵志品黄芦园经第十六
1。 我闻如是:一时,佛游鞞兰若(502),在黄芦园中(503)。
以下是我所听到的:曾经有一次,佛陀住在鞞兰若村的黄芦园中。
2。 尔时,鞞兰若梵志(9)年耆宿老,寿将欲过,命垂至尽,年百二十,拄杖而行,中后仿
徉(167) ,往诣佛所,共相问讯,当在佛前倚杖而立,白曰:“瞿昙(122)!我闻沙门瞿昙年
幼极少,新出家学,若有名德沙门、梵志亲自来诣,而不礼敬,亦不尊重,不从⊕座
起,不请令坐。瞿昙!此事大为不可。”
有一次,有一位鞞兰若村的婆罗门,年龄一百二十岁,老态龙钟,扶拐杖而行,在
午餐过后,前往佛陀的住处,问讯作礼后,扶着拐杖站在佛陀面前,说:“佛陀!
我听说你的年龄很轻,是出家不久的修行人,但是如果有值得尊敬又有名望的修行
人、婆罗门来拜访你时,你不尊敬他们,也不从座起身礼拜他们,更不礼请他们就
座。佛陀!你这样做是非常不应该的。”
3。 世尊告曰:“梵志!我初不见天及魔、梵、沙门、梵志,从人至天,谓自来诣,能
五九一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五九二 梵志品第十二(157)黄芦园经第十六
令如来礼敬尊重,从座起,请令坐者。梵志!若有来诣,欲令如来礼敬尊重,而
而从座起,请令坐者,彼人必当头破七分。”
佛陀回答说:“婆罗门!在此世间中,所有来拜访我的天、人、恶魔、梵天、各种修
行人、婆罗门之中,我没有看到有任何一位是我应该尊敬、从座起身礼拜、礼请就
座的人。婆罗门!来拜访我的人,如果要我尊敬、从座起身礼拜、礼请就座的话,
他的头必定会破裂成七块。”
4。 梵志复白:“瞿昙无味(1467)。”
婆罗门又说:“佛陀是无味者。”
5。 世尊告曰:“梵志!有事令我无味,然不如汝言。若有色味、声味、香味、触味者
,彼如来断智绝灭拔根终不复生(1468)。是谓有事令我无味,然不如汝言。”
佛陀回答说:“婆罗门!这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确地说:‘佛陀
是无味〔没有贪着〕者。’〔这个原因是〕对色、声、香、味、触的贪着,已经被
佛陀舍断,从根源切断,犹如连根挖起的棕榈树,不能存活,未来也不会再生起。
就是这个原因,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确地说:‘佛陀是无味〔没有贪着〕者。
’但是,不是你所说的意思。”
6。 梵志复白:“瞿昙无恐怖(1469)。”
婆罗门又说:“佛陀是不享受者。”
7。 世尊告曰:“梵志!有事令我无恐怖,然不如汝言。若有色恐怖,声、香、味、触恐
怖者,彼如来断智绝灭拔根终不复生。是谓有事令我无恐怖,然不如汝言。”
佛陀回答说:“婆罗门!这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确地说:‘佛陀
是不享受者。’〔这个原因是〕对色、声、香、味、触的享受,已经被佛陀舍断,
从根源切断,犹如连根挖起的棕榈树,不能存活,未来也不会再生起。就是这个原
因,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确地说:‘佛陀是不享受者。’但是,不是你所说的
意思。”
8。 梵志复白:“瞿昙不入胎(1470)。”
婆罗门又说:“佛陀是离胎者。”
9。 世尊告曰:“梵志!有事令我不入胎,然不如汝言。若有沙门、梵志当来胎床,断
智绝灭拔根终不复生者,我说彼不入胎(1471)。如来当来胎床,断智绝灭拔根终不复生,
五九三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五九四 梵志品第十二(157)黄芦园经第十六
是故令我不入胎。是谓有事令我不入胎,然不如汝言。”
佛陀回答说:“婆罗门!这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确地说:‘佛陀
是离胎者。’〔这个原因是〕任何人,对于未来入胎、再存在、再生,已经舍断,
从根源切断,犹如连根挖起的棕榈树,不能存活,未来也不会再生起,我说:他是
离胎者。佛陀对于未来入胎、再存在、再生,已经舍断,从根源切断,犹如连根挖
起的棕榈树,不能存活,未来也不会再生起,所以我是离胎者。就是这个原因,因
为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正确地说:‘佛陀是离胎者。’但是,不是你所说的意思。”
10。 “梵志!我于此众生无明来,无明乐,无明覆,无明卵之所裹,我先观法,我于众
生为最第一(1472)。犹鸡生卵,或十或十二,随时念,随时覆,随时暖,随时拥护,彼于
其后,鸡设放逸,于中有鸡子,或以口嘴,或以足爪,啄破其卵,安隐自出,彼于
鸡子为最第一。我亦如是,于此众生无明来,无明乐,无明覆,无明卵之所裹,我
先观法,我于众生为最第一。”
“婆罗门!世间的众生因无明而生起,以无明为乐,被无明所障碍,被无明所包裹
,在世间上,只有我一个人证悟无上正等正觉,我是世间上最年长者及最殊胜者。
譬如一只母鸡生了十至十二个鸡蚤,母鸡会随时去照顾鸡蛋,孵化鸡蛋,使鸡蛋温
暖,最后,母鸡不再孵化鸡蛋,其中一个蛋中的鸡仔最先用嘴或爪,平安地破蛋而
出,它便成为所有鸡仔中最年长者。同理,我也是如此。世间的众生因无明而生起
,以无明为乐,被无明所障碍,被无明所包裹,在世间上,只有我一个人证悟无上
正等正觉,我是世间上最年长者及最殊胜者。”
11。 “梵志!我持蒿(1473)草往诣觉树,布草树下,敷尼师檀(50) ,结⊕跏趺坐(51) ,不破正坐,要
至漏(3)尽。我不破正坐,要至漏尽,我正坐已,离欲、离恶不善之法,有觉、有观,
离生喜、乐,逮初禅成就游(20)。是谓我尔时获第一增上心(36),即于现法得安乐居,易
不难得,乐住无怖,安隐快乐,令升涅槃(48)。”
“婆罗门!我带着蒿草到菩提树,在菩提树下,铺上蒿草及垫布,盘腿而坐,并且
下定决心,不断尽烦恼不离开此座。我下定决心之后,端正身心,因为远离欲,远
离邪恶不善之法,具足初禅而生活,即有觉、有观,而且从远离〔欲、不善之法〕
生起喜乐。这是我能够随所欲求,很容易得到的第一种禅定,使我的心没有恐惧,
安隐快乐,有助于证得涅槃。”
五九五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五九六 梵志品第十二(157)黄芦园经第十六
12。 “复次,梵志!我觉、观已息,内静、一心,无觉,定生喜、乐,逮第二禅
成就游(21)。是谓我尔时获第二增上心,即于现法得安乐居,易不难得,乐住无怖,安
隐快乐,令升涅槃。”
“婆罗门,我因为觉观的息灭,具足第二禅而生活,即内心的平静与专注,而且从
无觉无观的定生起喜乐。这是我能够随所欲求,很容易得到的第二种禅定,使我的
心没有恐惧,安隐快乐,有助于证得涅槃。”
13。 “复次,梵志!我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
念、乐住、⊕空,逮第三禅成就游(22)。是谓我尔时获第三增上心,即于现法得安乐居
,易不难得,乐住无怖,安隐快乐,令升涅槃。”
“婆罗门!我因为远离喜而达到内心平卫,并且有正念正智,会以身体经验圣者所
宣说之乐,即‘内心平卫,并具足正念者,其生活是快乐的’,具足第三禅而生活。
这是我能够随所欲求,很容易得到的第三种禅定,使我的心没有恐惧,安隐快乐,
有助于证得涅槃。”
14。 “复次,梵志!我乐灭、苦灭,喜、忧本已灭,不苦不乐、舍、念、清净、逮第四
禅成就游(23)。是谓我尔时获第四增上心,即于现法得安乐居,易不难得,乐住无怖,
安隐快乐,令升涅槃。”
“婆罗门!我因为乐灭、苦灭、过去的喜与忧已经灭,具足第四禅而生活,即不苦
、不乐、〔只有〕由内心平衡所生起之念的清净。这是我能够随所欲求,很容易得
到的第四种禅定,使我的心没有恐惧,安隐快乐,有助于证得涅槃。”
15。 “复次,梵志!我已得如是定,心清净,无秽无烦,柔软善住,得不动心,⊕学忆宿
命智(501)通作证。我有行有相貌,忆本无量昔所经历,谓一生、二生、百生、千生、成
劫、败劫、无量成败劫,彼众生名某,彼昔更历,我曾生彼,如是姓、如是字、如
是生、如是饮食、如是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讫。此死生彼,彼死
生此,我生在此,如是姓、如是字、如是生、如是饮食、如是受苦乐、如是长寿、
如是久住、如是寿讫。是谓我尔时初夜(382)得此第一明达,以本无放逸,乐住远离,修
行精勤,谓无智灭而智生,闇坏而明成,无明灭而明生,谓忆宿命智作证明达。”
“婆罗门!在得到如此的禅定后,我的内心清净,没有污秽与烦恼,内心柔软,不
受影响,成就宿命通。我成就的宿命通可以回忆自己过去一生、二生、百生、千生
五九七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五九八 梵志品第十二(157)黄芦园经第十六
、成劫、坏劫、无量成坏劫以前的行为造作及相貌。也可回忆其他众生的经历,自
己曾经生在何处,有如此的姓、名、出生、饮食、经历过的苦乐、寿命、命终。在
此命终后,再生至别处;在别处命终后,再生至此处,生在此处时,有如此的姓、
名、出生、饮食、经历过的苦乐、寿命、命终。这是我在初夜所得到的第一种明
宿命明,这是我独自住在偏远之处,心不放逸,努力不懈的成果,即愚痴灭而智慧
生起,黑暗灭而光明生起,无明灭而明生起。”
16。 “复次,梵志!我已得如是定,心清净,无秽无烦,柔软善住,得不动心,学于生
死智通作证。我以清净天眼出过于人,见此众生死时、生时,好色、恶色,妙与不
妙,往来善处及不善处,随此众生之所作业,见其如真。若此众生成就身恶○行,口
、意恶行,诽谤圣人,邪见成就邪见业,彼因缘此,身坏命终,必至恶处,生地狱
中。若此众生成就身妙行,口、意妙行,不诽谤圣人,正见(190)成就正见业,彼因缘此
,身坏命终,必升善处,上生天中。是谓我尔时中夜得此第二明达,以本无放逸,
乐住远离,修行精勤,谓无智灭而智生,闇坏而明成,无明灭而明生,谓生死智作
证明达。”
“婆罗门!在得到如此的禅定后,我的内心清净,没有污秽与烦恼,内心柔软,不
受影响,成就天眼通。我以清净超越一般人的天眼,如实地看到众生生时或死时,
可能是美丽的、丑陋的,好的、不好的,再生至善处或恶处等,都是根据众生自己
所作的行为。如果众生以身体造作邪恶的行为,以嘴巴、意念造作邪恶的行为,诽
谤圣人,因为邪见而造作邪见的行为,那么会因为这样的情形,在命终身体坏散之
后,轮回至恶处,乃至地狱中。如果众生以身体造作善良的行为,以嘴巴、意念造
作善良的行为,不诽谤圣人,因为正见而造作正见的行为,那么会因为这样的情形
,在命终身体坏散之后,得生善处,甚至天界。这是我在中夜所得到的第二种明
天眼明,这是我独自住在偏远之处,心不放逸,努力不懈的成果,即愚痴灭而智慧
生起,黑暗灭而光明生起,无明灭而明生起。”
17。 “复次,梵志!我已得如是定,心清净,无秽无烦,柔软善住,得不动心,学于漏
尽智通作证。我知此苦如真,知此苦⊕集,知此苦灭,知此苦灭道如真(42),知此漏如
真,知此漏集,知此漏灭,知此漏灭道如真。我如是知、如是见,欲漏心解脱,有
漏、无明漏心解脱,解脱已,便知解脱: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
五九九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六○○ 梵志品第十二(157)黄芦园经第十六
,知如真(25)。是谓我尔时后夜得此第三明达,以本无放逸,乐住远离,修行精勤,谓
无智灭而智生,闇坏而明成,无明灭而明生,谓漏尽智作证明达。”
“婆罗门!在得到如此的禅定后,我的内心清净,没有污秽与烦恼,内心柔软,不
受影响,成就漏尽通。我如实地知见苦、苦的起因、苦的寂灭、灭苦的方法,也如
实地知见烦恼、烦恼的起因、烦恼的寂灭、断烦恼的方法。因为如此的知见,便解
脱爱欲的烦恼、执着再生的烦恼及未证悟真理的烦恼。当我解脱时,便知道解脱:
‘没有再生,尽苦之道已经圆满成就,应做之事已经完成,命终之后没有来生。’
这是我在后夜所得到的第三种明漏尽明,这是我独自住在偏远之处,心不放逸,
努力不懈的成果,即愚痴灭而智慧生起,黑暗灭而光明生起,无明灭而明生起。”
18。 “复次,梵志!若有正说而说不痴法,众生生世,一切众生最胜,不为苦乐所覆,
当知正说者即是我也。所以者何?我说不痴法,众生生世,一切众生最胜,不为苦
乐所覆。”
“婆罗门!如果有人能为世间的众生说解脱法,使得众生得到智慧,不再受苦乐的
束缚,证得最上的解脱,那个人就是我。为什么呢?因为我已证得最上的解脱,能
为世间的众生说解脱法,使得众生得到智慧,不再受苦乐的束缚,证得最上的解脱
。”
19。 于是,鞞兰若梵志即便舍杖,稽首佛足,白世尊曰∶“世尊为第一,世尊为大,世
尊为最,世尊为胜,世尊为等,世尊为不等,世尊无与等等,世尊无障,世尊无障
人。世尊!我今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84),唯愿世尊受我为优婆塞(176)!从今日始,终
身自归,乃至命尽。”
于是,鞞兰若村的婆罗门便放下拐杖,顶礼佛足,说:“佛陀是最为第一、最为殊胜
、最为尊贵,至高无上,无与伦比,没有束缚者,不被障碍者。佛陀!请接受我成
为你的在家弟子,从现在开始一直到生命结束,都能够以佛陀、佛陀的教法、比丘
僧团做为我归依的对象。”
20。 佛说如是,鞞兰若梵志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如是说完之后,鞞兰若村的婆罗门及诸比丘对于佛陀所说,都很欢喜地接受。
六○一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
六○二 梵志品第十二(157)黄芦园经第十六
(一五八)中阿含梵志品头那经第十七
1。 我闻如是:一时,佛游舍卫国(1),在胜林给孤独园(2)。
以下是我所听到的:曾经有一次,佛陀住在舍卫城的胜林给孤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