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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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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身,要求它这样地获得一种更高的意识。    
  但事实上精神已经自在地完成了这个上升运动。对自己的分裂性既有清晰认识又在明白表显着的意识分裂,乃是对于特定存在、对于整体的混乱'状态'以及对于自己本身的一番讥讽嘲笑;同时也是正在消逝的这整个混乱状态的一缕尚能听到的残响余音。——关于一切现实和一切确定概念的这种自己能够感觉到的虚光浮影(Eitelkeit),乃是在世界对其自己本身的双重反映:一方面是在意识的这个自我亦即个别性中的反映,另方面是在意识的纯粹普遍性亦即思维中的反映。照前一方面说,那返回到自己本身的精神,是把眼光射入于现实世界,并且还以这个现实世界当作它自己的目的和直接内容;但照另一方面说,它的目光一部分仅只指向自己本身,并且否定地对待现实世界,一部分干脆就离开现实世界而转向上天,以现实世界的彼岸当作它的对象。    
  从返回于自我那一方面看,一切事物的虚妄性(Eitelkeit)是其自己固有的虚妄性,或者说,它本身是虚妄的。它是自为存在着的自我,它不仅知道判断一切和议论一切,而且它还知道机智地从其矛盾中说出种种坚固的现实本质以及判断所设定的种种坚固的规定来,而这种矛盾就是它们的真理。——从形式方面看,它知道一切都是自身异化了的:自在存在是与自为存在分离了的,想望中的目的是与真理分离了的;它并且知道为它存在又是与上述两者分离了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又是与真实本意和真正的事情和意图分离了的。——因此,它知道如何正确地说出每一个环节都与一切别的环节相反对,一句话,它知道如何正确地表达一切环节都是自己的颠倒;它知道每个环节之所以为每个环节比该环节自己所知道的还更清楚些,不论这个环节怎么规定怎么样构成的。由于它在认识实体性的东西时不是从这种一致方面来认识,而是从它本身包含着的不一致和矛盾性方面来认识,所以它非常善于对实体性的东西下判断,但善于判断,却丧失了把握的能力。——这种虚妄性同时需要一切事物的虚妄性,以便从事物那里取得对自身的意识,因此它是自己在创造一切事物的虚妄性,并且本身就是这虚妄性所赖以支持的灵魂。    
  权力和财富是自我的两个最高努力目的,自我知道它通过自己的舍弃和牺牲把自己教养形成为普遍的东西,进而占有普遍性,并且由于占有了普遍性就具有普遍效准,因为权力和财富是两种现实的普遍承认的力量。但是自我的这种效准本身是虚妄的,而且正是由于自我占有了权力和财富,所以它知道它们都不是什么自身本质或主体(Selbstwesen),它知道它自己倒反是支配它们的力量,而它们本身则是虚妄的、空的。自我之这样既占有它们两者又超脱于两者之外,乃是自我用充满精神的机智的语言所表述的内容;因此,以机智的语言表述这种情况乃是自我的最高兴趣,也是整体的真理之所在;在这种语言中,这个'个别的'自我,本来是纯粹的、既与现实的规定无关也与臆想的规定无关的自我,于是就自觉地变成精神的、真正普遍有效的自我了。这个自我乃是使自己本身跟一切关系归于分裂的那种自然本性,乃是对一切关系的有意识的分裂'作用';但只有当它是反叛的自我意识时它才知道它自己的分裂性,并且当它知道自己的分裂性时它已经把自己高举于分裂性之上,超越了分裂状态。在前述那种'自觉的'虚妄性中,一切内容都变成一种再也不能加以肯定把握的否定物,唯一肯定性的对象是纯粹的我本身,并且分裂了的意识自在地就是已返回于自身的自我意识的这种纯粹自身等同。    
  (b)信仰与纯粹识见    
  'I.信仰的思想'    
  自身异化的精神以教化世界当作它的特定存在;但是由于这个精神整体已经完全自身异化,所以存在于教化世界之彼岸的就是纯粹意识或思维这一非现实的世界。非现实的世界的内容是纯粹的被思维物(Gedachte),它的绝对元素是思维。但是由于这个世界的元素首先只是思维,所以意识只才具有这些思想,还并没思维它们,或者说,还不知道它们就是些思想;对意识来说它们勿宁都带有表象的形式。因为,意识诚然是在从现实跨入纯粹意识,但是它本身基本上还是在现实这个领域和规定性之中。分裂了的意识之是纯粹意识的自身等同,只才是就其自在'的状态'而言的,是我们'研究精神现象学的人'才觉得它如此,而不是它自己也已知道它如此。因此,它的上升仅只是直接的、还没有在其自身中完成的上升,它因受其制约而得以出现的那种对立的原则仍然包含在它自身之中,并没有通过中介运动而变成为那对立的原则的主宰者。所以对它来说,它的思想的本质,并不算是一种只在抽象自在的形式之下的本质,勿宁是在一种普通现实事物的形式之下的本质,而所谓普通现实事物乃是这样一种现实,它只已上升为另外一种元素,却并没有在该元素中失掉它原是一种没被思维的现实的规定性。——这样一种思想的本质,应该同构成斯多葛式的意识之本质的那种自在有根本的区别;对斯多葛式的意识有效准的东西,只是思想的形式本身,至于思想的内容,则是从现实中随便取来的一种不属于思想的东西;但对于上述的那种意识而言,有效准的东西就不是思想的形式;——同样,'这样一种本质也有别于'构成有德行的意识之本质的那种自在,对于有德行的意识而言,本质固然与现实关联着,固然就是现实自身的本质,却才仅只是一种非现实的本质;——但对于上述的那种意识而言,本质虽然处于现实的彼岸,则算得是一种现实性的本质。同样,制定法律的理性'所建立'的那种自在的公正与善良,以及审核法律的意识所作的普遍性'的行动',都没有现实的规定性。——所以,如果在教化世界自身以内,纯粹思维曾是异化的一个方面,即是说,曾是判断中抽象的善恶标准,那么它由于通过了这整个的运动现在因为有了现实环节并因现实而有了内容环节就大大丰富起来了。但是本质的这种现实,同时又只是纯粹意识的一种现实,而不是现实意识的一种现实;这种现实固然已经上升为思维的元素,但对现实意识而言还不算是一种思想,它勿宁是在现实意识自己固有的现实的彼岸;因为它是从这后一种现实中逃避出来的。    
  宗教——因为我们所谈的显然就是这个东西——在这里出现了,不过它是作为教化世界里的信仰而出现的,还不是以它自在自为的样子出现的。——在以前,我们看到,宗教已经以别的规定性出现过,比如说,作为苦恼意识,作为意识自身的一种无实体的运动形态。——在伦理实体中,宗教也曾作为对地下世界(阴间)的信仰出现过,但死去了的精神的意识,严格说来并不是信仰,并不是被置于现实彼岸的纯粹意识的元素中的本质,毋宁是,信仰在那里有它自己的直接现在;它的元素是家庭。——但在这里,宗教就一部分说,是从实体中产生出来的,而且就是这实体的纯粹意识;就另一部分说,这个纯粹意识已经异化而有异于其自己的现实意识,本质已经异化而有异于其自己的特定存在。因此,宗教固然已经不复是意识的无实体的运动,可是仍然有着对立规定性,它既一般地与作为这个现实的现实相对立,又特殊地与自我意识的现实相对立;它因而本质上说来只是一种信仰'行动'。    
  绝对本质的这种纯粹意识是一种异化了的意识。我们应该详细看看作为它的对方的那种意识究竟有什么样的规定性,并且我们只能结合着这个对方来考察它。    
  最初看起来好象这种纯粹意识只有现实世界跟自己对立着;但由于它是对现实世界的逃避,并且因此而以对立为规定性,所以它在其自己本身中就有着现实世界;因此,纯粹意识从本质上说是在它自己本身中自身异化了的,而且信仰只构成着它的一个方面。但是,另一个方面同时也就已经在我们面前显现出来了。因为纯粹意识在下述情况下是对教化世界的反映,这种情况是:教化世界的实体以及教化世界所由组成的各种集团,都显现出了它们自在地本来所是的样子,都把自己显现成了一些精神的本质性,显现成了绝对无止无息的运动或直接在它们自己的对方中把自己扬弃了的那样一些规定。它们的本质,亦即单纯意识,因而就是绝对差别的简单性,而绝对差别就其直接性说来并不是差别。因此,单纯意识的本质就是纯粹的自为存在,不过这纯粹的自为存在并不是这个个别的自我,而是这样一种本身普遍的自我,这种普遍的自我,作为一种无止无息的运动,不断攻击着和渗透着'实际'事情的静止的本质。于是,在这个自我中就出现了这样的确定性:它直接确信自己即是真理,确信纯粹思维即是处于自己的否定性势力中的绝对概念,而这否定性势力是排除一切可以与意识对立的对象性本质并把这本质转化为一种意识存在的。——这种纯粹意识同时也同样是简单的、未分化的,因为它的差别同样不是差别。    
  但作为这种形式的简单自身反映,它'纯粹意识'是信仰的元素,而在这种信仰的元素中,精神具有与上述自我意识的自为存在相对立的那种肯定的普遍性、自在存在的规定性。——被迫从无本体的,只在自身消溶着的世界那里退返于自身之后,精神,按其真理性看来,在没有分裂的统一性中,乃既是否定它自己的表显(或现象)的绝对运动和否定性,又是这否定性的运动在自身中满足了的本质,及其肯定性的静止。但是这两个环节,尽管一般地都属于异化这个规定性,却彼此分离开来,就象一个双重意识一样。    
  前一环节是纯粹的识见,是集中于自我意识中的这样一种精神过程,这种过程以肯定性事物的意识、以对象性或表象的形式为自己的对方,并且将自己跟这种对方对立起来;但是,纯粹识见自己所固有的对象,只是纯粹的自我。——反之,肯定的东西或静止的自身等同的东西的简单意识,则是以那作为本质的内在本质为对象。因此,纯粹识见起初在其自己本身中并没有内容,因为它是否定性的自为存在;相反,信仰则有内容而无识见。如果说前者并不超出于自我意识以外去,那么后者的对象也同样是在纯粹的自我意识的元素以内,不过,是在思维而不是在概念以内,是在纯粹意识而不是在纯粹自我意识以内。这样,信仰事实上即是对本质的一种纯粹意识,亦即对简单内在的纯粹意识,并且因此即是思维,——思维乃是信仰的本性中通常总被忽视了的主要环节。本质是直接存在于信仰中的,其所以是直接的,是因为信仰的对象即是本质,也就是说,即是纯粹的思想(纯粹被思维物)。但是,一旦思维进入了意识,或纯粹意识进入了自我意识,这种直接性就获得了一种对象性存在的含义,意味着是一个处于对自我的意识之彼岸的对象性存在。纯粹思维本来具有的直接性和简单性,既然在意识中取得了这种新的含义,于是,信仰的本质就从思维下降为表象(观念),就变成了真正说来乃是自我意识的对方这样一种超感性世界。——相反,在纯粹识见中,纯粹思维进入意识这个过渡活动所取得的规定是一种与上述相反的规定,对象性一变而意味着是一种纯然否定的、自身扬弃的、向自我返回的内容,即是说,只有自我才真正是它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对象只当它具有自我(或主体)这个形式时才有真理性。    
  'Ⅱ.信仰的对象'    
  正如信仰和纯粹识见两者同属于纯粹意识的元素那样,它们两者也同是'精神'从现实的教化世界那里的返回。因此,它们两者都是按照下列三个方面显现着自己:第一,它们各自处于一切关系之外,是自在而自为的;第二,它们各自跟那与纯粹意识相对立的现实世界发生关联;第三,它们各自在纯粹意识以内跟自己的对方发生关联。    
  在信仰意识里,自在而自为的存在的方面,是信仰的绝对对象;这绝对对象的内容和规定已经显现过了,因为,按照信仰这一概念说来,信仰的绝对对象不是什么别的,正是已上升为纯粹意识的普遍性了的实在世界。因此,后者'实在世界'的结构也构成着前者'信仰的对象'的组织,只有一点不同,即,在信仰世界里,各组成部分,当它们精神化的时候,并不异化其自身,而勿宁是,它们各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本质,各是返回到了自身并自己保持不变的精神。——所以它们的过渡运动,只对我们'研究这种形态的人'而言,才是一种规定性的异化,才是它们借以互相区别的规定性的一种异化,只对我们而言,才是一种必然的系列;但对于信仰来说,它们的区别则是一种静止的差别性,它们的运动则是一种偶然的事件。    
  如果简单地就它们的形式的外在规定来称呼它们,象在教化世界里那样把国家权力或财富说是第一性的环节,那么在这里,第一性的环节就是绝对本质,就是自在而自为存在着的精神,如果精神是简单的永恒的实体的话。但在实体概念实现为精神的过程中,实体过渡成为为他的存在,其自身等同性变成现实的、自我牺牲着的绝对本质;本质变成自我,不过所变成的自我是可以毁灭可以消逝的自我。因此,第三个环节就是这种异化了的自我和贬低'为人'了的实体之向其最初的简单性的返回;只有这样之后,实体才被表象为精神。    
  这些有区别的本质,当它们被思维从现实世界的变化流转中收回于自己本身时,它们都是一些常住不变的永恒的精神,即是说,这些精神都以对它们所构成的统一体进行思维为它们的存在。可是这些本质虽然被推移于自我意识以外,却仍然干预着自我意识;因为,假如'绝对'本质坚定不移地始终保持于其最初的简单实体的形式中,那它就该始终是自我意识的异己物。但是,这种实体的外化,以及外化以后它的精神,本身之中就包含有现实环节,并且因此而使自己干预着信仰的自我意识,或者还可以说,信仰意识隶属于实在世界。    
  按照这第二种关系,信仰意识一方面以实在的教化世界为它自己的现实,而自己则构成着教化世界的精神及其特定存在,这是已经考察了的;但另一方面,它又与它自己的这个现实相对立,视此现实为虚幻的东西,并且本身就是扬弃这种虚幻现实的一种运动。这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并非由于信仰意识已对实在世界的颠倒情况有了一种富有精神的意识;因为,信仰意识是一种简单朴素的意识,在它看来富有精神的东西是虚幻的东西,因为富有精神的东西还以实在世界为自己'要去达到'的目的。相反,'这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倒是由于,'与信仰意识的思维的静止王国相对的那个现实是一种无精神的存在,因此有必要通过一种外在的方式去克服这种无精神的存在。感性的知识和行动扬弃了之后,就出现了出于崇拜和赞颂的听从心理,而这种听从就产生出一种与自在自为存在着的本质相统一的意识,不过,这种统一不是一种直接看到了的现实的统一,毋宁说,这种崇拜只是一种继续不断永无止境的创造'统一的'过程,它所追求的目标是在当前现实中不能完全达到的。当然,对于'崇拜上帝的'社团来说,这个目标是达到了的,因为这样的社团乃是普遍的自我意识;但对于个别的自我意识来说,纯粹思维的王国必然始终是它的现实的一个彼岸,或者更进一步说,既然这个彼岸由于永恒本质的外化而进入了现实,那么这个现实就是一种没被把握的感性的现实;但一个感性的现实永远是与另一感性的现实各不相干、彼此外在的,因而彼岸之成为彼岸,就只还获得了时间和空间上'无限'远离这一规定。——但是,概念,亦即精神对其自己本身所显现的现实,在信仰意识中,始终是内在的东西,它即是一切并且对一切发生作用,但自己并不显现出来。    
  'Ⅲ.纯粹识见的合理性'    
  相反,在纯粹识见中,概念则是唯一现实的东西;而信仰的这个第三方面,即,信仰之作为纯粹识见的对象这个方面,乃是在这里信仰出现于其中的一种独特的关系。——纯粹识见本身,也与信仰的情况一样,可以一方面就它自在自为的本身来考察,一方面就它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来考察,如果现实世界还是以肯定的方式,或者说作为虚幻意识而呈现着的话,而另一方面,还可以就它与信仰的上述关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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