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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陀罗树下 BY:wilhelm-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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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哥!”小伙子叫得颇顺口,好像演练过若干次一般。

        “要是你愿意,叫声‘哥’就行了,是不是,妹夫?”我回答道,却朝莫宁挤了挤眼,她的脸‘腾’地就红了。

        周临湘很爽快,立刻就改口叫“哥”了。

        莫宁是从小我看着长大的,一向都当成宝贝宠,这有一年多没见面了,自然有说不完的话,摆不完的龙门阵,倒是把那两位冷落在了一边。从莫宁前前后后的话和我自己的观察,发现我这位来的妹夫是个腼腆人,天生的慢性子,开始不明白向莫宁这样风风火火的女孩儿怎么会看上他那样的温吞性格,转念一想,恐怕也只有他才包容得下莫宁这个被宠坏了的丫头。

        “哥,你给我买的表呢?”

        “我说你怎么来得这么快,是惦记着我这儿的东西啊。要是我这儿啥都没有,你是断不肯来的。”

        “这话不对啊,就算这里什么都没有,只要哥你在这儿,我还不是赶着来啊。”没想到她的嘴越来越甜了,啧啧,不得了。

        我去把表拿了来,样式很简单的一款坤表,莫宁带在手腕上左比右看,大家都说好看,她看了半天说:“我也觉得很好,如果表盘上再镶几颗钻石就更好了。”

        我拍了拍周临湘的肩:“听见没,这是你的任务了。”

        他只是嘿嘿一笑。

        

        中途我去添茶,莫宁跟了来,在我身后晃来晃去。

        “没事儿就去厅里坐着,别在这儿碍手碍脚。”

        “那个,哥啊,那个李哥是什么人啊?怎么从没听你说过。”她略带犹疑地问道。

        我只觉得头一下子大了,她怎么会问起这个来了!

        “是个朋友,我那么多朋友, 你哪能都知道呢?”我勉强笑着回答,心里却一阵发紧,仿佛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随时会落下来。

        “不是啊,像曹大哥他们,我都见过,你也常提到,这个李哥好像和你很熟的样子,你倒一次都没提起过。”

        “一般朋友而已,算不上特别熟。”我连忙撇清。

        “那为什么他在这里你不招待他却跑去睡觉?”

        我只觉得口干舌燥,这丫头干吗缠来缠去呢!“他跟老婆吵架,被撵出来了,到我这借住几天,我昨天才上了夜班,哪顾得上招待他啊。没叫他交房钱就算好的了。”到这份儿上,不把谎撒大点是对付不过去了。

        “原来这样啊,”莫宁点点头,想了会儿又问道,“你了解他吗?”

        “了结?”我不知道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你确定他不是骗子什么的?我在报上看到过——”

        “你说什么呢!”我打断她的话,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原来她担心这个,“我认识李哥也有十年了,他还是我校友呢,你这脑瓜一天到晚想些啥呢。”

        

        Chapter 57

        “哥,你认识产科和儿科的人吗?”闲谈告一段落,莫宁认真地问道。

        “认得几个,怎么了?”

        “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吧。”

        “有什么企图?”我凑到她耳边小声问道,“要不哥给你介绍几个我们院搞修复的人吧,收入高,还不值夜班。”

        “你说什么啊,老没正经的!”她跐着嘴在我肩上打了一下,“乐瑟福听说过没?”

        “乐瑟福?没有。什么东西?听着像是药名。你们公司的?万艾可的换代产品?”

        周妹夫在一旁闷笑。

        “你能不能少说两句?听我先说完。”莫宁看起来快要爆发了。

        “Ok,Ok,你说。”

        “乐瑟福是我们公司(啧啧,还没有正式上班就说我们公司了,倒很有集体荣誉感呢)今年八月刚推出的肺表面活性药物,用于治疗早产儿呼吸窘迫症,现在还没有投放西部市场。我这次回来带了些产品,准备在成都及周边的几家大医院做些调查。你们那儿那么大一个庙,我怎么敢不去烧香呢?”

        “咳,这还不是小事儿一桩!虽然大老板那儿我说不上话,但住院总们还是很熟的,三天两头都有会诊,尤其是儿科那几个,经常在一起混。我把他们的名字和电话写给你,你自己去勾兑吧,回头我也跟他们打声招呼。”

        “Bingo!”莫宁做了个victory的手势,“回头请你吃饭。”

        “别,多谢了,只要别找我参股买Enzo我就千恩万谢了。”

        小魔鬼使劲在我胳膊上扭了一下。

        “有笔没?”

        莫宁在她那小得可怜的手提包里翻了几下,“没,只有这个,就写在这后面吧。”她递过来一张名片,略带绿色,印得很精致——莫宁,Ms。Jennifer 
      Mo 
      研发部技术员。我抬头,正对上她一脸职业性的笑容,非常漂亮,也很程式化,才惊觉眼前这个时髦成熟的女子已不是当年那个跟在我屁股后面跑来跑去还老是闹别扭的小姑娘了。好像有什么在膈肌那儿顶了一下,不舒服,还有点反胃。

        “怎么啦?”她被我看得不自在。

        “没什么,”我扯了扯嘴角,勉强笑了一下,或许父母看到女儿出嫁就这心情吧——原来一直被你呵护在手中的人仿佛在一夜之间便成熟独立起来,要离开你去寻找自己的世界——这种无可奈何又带点失落的感觉,着实不好受,“笔呢?”

        “湘,你有没有?”

        “我也没带。”

        “我这儿有。”李继轲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支笔递给我。

        “咦?”莫宁发出一声奇怪的声音,我不明所以地抬起头,看见她正盯着我手中的笔。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向手中那支黑色外壳的Montblanc钢笔。很漂亮的笔。

        

        我还记得莫宁第一次拿到一等奖学金时打电话给我的语气。哥,我要给你买个礼物。她对我说。好啊,我回答,心想一定又会收到神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那些据她说很有品味但我欣赏不来也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不久一个小包裹从长沙寄过来,里面装着一支纯黑色金属外壳的Montblanc肖邦镀铂墨水笔。这支笔让全科室的男人嫉妒了好一段时间。所有的人都说从没有女人送他们这么好的礼物——无论是妹妹还是老婆还是女朋友。

        我一直把这支笔带在身上,逢人便有意无意地炫耀炫耀,颇满足了一下虚荣心。后来李继轲看到了,喜欢得爱不释手,虽然很有点舍不得,我还是忍痛割爱转赠给了他。没想到阴错阳差,今天当着莫宁的面,又由他交到了我手上。

        我忐忑不安地望着莫宁,她却若有所思地将目光转向李继轲,“好漂亮的笔啊!一定很贵吧?”

        李继轲微微一笑。说是我借给你用的,说是我借给你用的——我在心中不停地祈祷,但显然上帝午睡未起——“我也觉得很漂亮。是别人送的。”

        “很贵重的礼物呢。”她说着朝我很快地瞟了一眼,那眼神像是一把刀子,把我一眼看到了底。我顿时觉得脸上发烧,不知该怎么办。

        莫宁却没有再问下去,而是岔开了话题谈论起名表来。除了我,每个人都显得自在随和,仿佛刚才那一瞬间的紧张并没有出现过——甚至莫宁也是,她笑着将手臂举起,说不知道戴上Rolex是什么感觉。

        我觉得如坐针毡,如果莫宁往下追问,我回想法撒个谎把一切掩盖过去,她却什么都没问,让一切处于似是而非的暧昧中。我也不好主动去辩白什么,否则一定像是做贼心虚,欲盖弥彰。但把事情就这么放着却更让我难以安心,她会怎么想?她会猜到吗?

        

        Chapter 58

        大乐团演奏的勃兰登堡听上去气势恢宏,更像是用于庆典的音乐,庄严而富于社交性,充满了巴洛克式的华丽光泽,与小编制乐团室内乐型的浪漫诠释相比又是另一种魅力。羽管键琴上跳动的手指,颤动的琴弓,银色的长笛上反射出的灯光营造出一片静谧的幻象,仿佛午后的阳光照在装饰着涡形花纹的墙壁和精巧的喷泉上,将一切装点得变化无穷、褶褶生辉,器乐在四周各处的相互应和中迎来了白昼、午后以及黄昏,颊上贴着塔夫绸黑痣的女人在树荫下的玫瑰花从中散步,曳地的撑裙滑过修剪好的草坪,染上了草汁的绿色——一眨眼,幻象消失了,乐队又出现在前方,用一串上升音阶将原本已经很浓的浮华色彩又加重几分。

        大部分时间我都能专心致志地欣赏音乐,直到第五号协奏曲的Affettuoso时,小提琴与长笛的纠缠让空气染上一丝伤感与悲哀,我蓦地想起下午的事——莫宁机械的笑容,还有那支受诅咒的笔。她知道了多少?我留她和周临湘吃晚饭,她却推说家里还有事急匆匆地走了。她为什么要这样?是因为我把她赠我的礼物转送他人而生气还是猜到了些什么?我不敢往下想,如果她知道了我和李继轲的关系怎么办?即使她不告诉其他人,即使她在我面前永远不提起这件事,只要在她目光中出现一丝异样或回避的神情也是我无法承受的。除了她,还有其他人知道吗?平时在不经意之间,是不是也曾让其他人窥见了我这见不得人的感情?我回想着周围的人每一句含义不明的话,每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越发感到自己已是一丝不挂地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还被蒙上了双眼,看不见到底有哪些人正用冷笑向我表示蔑视。我惶恐地向周围望了望,所有的人都注视着前方的乐队,眼神或清透或朦胧,李继轲坐在我左手边,我的情人,我的共犯,他正惬意地靠在椅背上,一根指头轻轻地在扶手上打着拍子,完全不知道我在被地狱之火炙烤着。

        音乐是再也听不进去了。我轻声向旁边的人道了声歉,起身离开了演奏厅。

        

        一进家门就听见电话铃催命似地响着,我机械地拿起话筒放到耳边。

        “你怎么不打声招呼就走了?我还以为你去了卫生间,谁知就不见回来了!”他的声音突然响起,背景很嘈杂,大概音乐会已经结束了。

        “我很困,想睡觉,就先回来了。”我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打了好几次你的手机,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

        没有啊。他哪里打过电话给我呢?我顺手摸了下口袋,空空的,这才想起手机正和我的大衣一起放在剧院的衣帽间里,走时太匆忙,竟忘了拿。怪不得一路都冷地打哆嗦。

        “我忘了拿大衣。你还在剧院吧?帮我拿一下,手机就在大衣口袋里。”

        他停了几秒钟,又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了?”

        我没回答。怎么说呢?可以说什么也没有发生,也可以说发生了最可怕的事,如果是他,可能会一笑置之,他可以抛弃了家庭,抛弃了亲人,但我不行。

        “等我一下,我一会儿就到。”

        “不!”我飞快地回答,“你别来!”我只想一个人慢慢消化掉这无边的苦涩,有些东西,只能自己咬牙挺过去。

        他犹豫了一下,“那明天呢?”

        “我不知道。明天再说。”

        放下电话,周围顿时陷入一片寂静,敌意从四面的墙壁中涌出来,没过我的脚背、手臂 
      、头顶,我已经无法思考,只是知道这世上除了我和他,还有别人知道我丑陋的一面,而他们必将在心中谴责我。

        我不知道那一晚是怎么捱过的,心中就像压了千斤巨石。如果有可能,我真想以后不出家门一步,不见一个人!或者抛下这一切,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我几乎已下定决心,明天就和他断了来往,这样就没人能够指责我了。

        

        随着黎明的来到,阳光将那无法排解的苦闷冲淡了许多,我渐渐觉得昨晚那些想法荒谬而不可思议,我怎么能放开他呢?我怎么舍得呢?或许其他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察觉了什么也只是猜测,没有证据,我何必这么心虚!回想起昨晚那种困兽般走投无路的心情,我自己也觉得小题大做——一定是因为月光使人丧失心智,我不由得想起在月光下睡觉会变成疯子的说法。

        不要想那么多,我对自己说,过一日算一日,就算有一天真的有什么发生了,那时再想对策也不迟。

        

        Chapter 59

        之后一切都很平静。莫宁在成都待了半个月就要去重庆,有人介绍她去新桥医院推广新药,之后就直接回长沙,连年都不在这边过。她临走前过来了一趟,说的无非是临别前那些话,笑得很自然,太自然了,我对她却有了明显的疏离感,明明是有隔阂的,她怎么可以那么若无其事?

        我的脾气越来越糟,和老妈吵了几次,对李继轲也没好话。我不是有意和他对眼;但他的存在总是提醒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属于被孤立的那一群,我就受不了,要把气撒在他头上。他每次被我骂得晕头转向,如丧考妣般离去,但只要电话一召唤便又没事儿人一样的出现在我面前,也不知他在我这里受的气是怎么派遣的。

        还有几天就是三十了。医院里冷清了许多,也没给我排门诊,我上午还算老实,下午铁定溜号。工作服一脱,从候诊大厅一路踱出去,椅子上零零星星地坐着几个等候喊号的病人,都跟霜打过的大白菜一样,蔫不啦叽的,看得人不爽利。天空也是一片灰暗,黑压压阴沉沉,好不气闷!我沿着街道一路溜达,想起老妈叫我买几瓶酒回去过年喝。其实家里存着不少酒,有葡萄酒有香槟,是我考上博士那年老妈托我在加州工作的小舅捎回来的,当时喝了几瓶,其余的全搁储藏室里落灰。我几次让她把那些酒拿出来喝了,她却不干,说要等到我结婚时喝,我说储藏室不是酒窖,藏不得酒的,放久了起太多沉淀就不好喝了,她只是不听,转而对我说,既然放不得,你早点结婚不就成了?

        想到这里我只能苦笑。我没其他办法,只有一个字——拖。至于能拖到什么时候,会不会有一天拖不下去,我完全没底。

        走到一环路口,本该向右拐去家乐福的,偏生左手边“四川大学”几个斗大的字像有无穷引力一般,把我扯了过去。虽说不时地会来开个会什么的,完全说不上陌生,但像现在这样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漫步,十年多来这是头一次。建筑没有大变,仍然是传统与现代夹杂在一起,布局一片混乱,落光了叶子的法国梧桐也只是粗了些,不仔细看根本不觉得,已经放了寒假,学生比平时少了很多,偶尔有一两个,也是在寒风中来去匆匆,未曾驻足片刻。只有我一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穿过教学楼,来到荷花池前。池中的水很浅,有不少地方露除了淤泥,水面上稀稀落落的撑着几片残荷,焦黄的颜色,显得分外萧索。岸上一遛石凳,都空着,石凳后是几树叶子发灰的灌木,看着好生眼熟——特别是那卵圆形的叶子,走近一点,看清了叶缘的齿——原来是曼陀罗啊,不开花差点认不出来了,怎么这么瘦小,像索马里的难民一般,不由得想到了华西校园里那些生长得郁郁葱葱的植物,夏天到来时挂满枝头的钟形白花,还有那有点让人头晕的香气——仿佛在曼陀罗下读英语只是昨天的事,仿佛只需闭上眼睛再睁开,我就会回到二十岁,还是那个在足球场上放纵奔跑,肆意挥洒汗水的少年,无忧无虑,只知道上课和游戏,不懂生活,也不会畏惧生活,无数个日子在我面前排着队,连遥远的地方都看得很清楚,只需要一天一天地过,风平浪静,波澜不兴。

        一阵风吹来,我裹紧衣服。穿在身上的是厚重的羊毛大衣,不是大剌剌的T恤,也不是轻便的羽绒服,我脱下手套,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指甲剪得很短,又干又瘦,青筋毕露,这双手常年裹在橡胶手套里,我都没有注意,时间如此轻易就留下了痕迹。恍然间,觉得日子并不是一天天过去的,而是“刺溜”一声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都来不及看清——那是没有他的日子。当他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时,一切就慢了下来,急速奔流的水变得粘滞沉重,每一个瞬间都变得漫长而清晰,可以看清所有的快乐,也无法回避任何痛苦。我不知道是一无所知地睡过去好,还是清醒着瞪大眼看好——如果让我回到二十岁,大概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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