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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胖从他叔家回到工地上的时候,见林晓强已经归队开工了,问了管工,说他是按点上工的,二胖心里恨得真咬牙,阴的不行,那就来明的!反正你有合同在我手里,我就不信整不死你!
林晓强这百来民工所负责的是铸建一栋占地二千平方高楼的基底部,由于工程很赶,他们几乎是没日没夜的开工!每天,深城的人们还在睡梦之中的时候,他们就开动了机器,在机器轰鸣尘土飞扬中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拌水混,搬木材,运石子,担砖,搭脚手架,拉钢筋挖基底……全都是强体力活!
他们的衣服总是很脏,灰头土脸的埋头苦干,汗流浃背只是小事,碰伤磕伤难免,诉苦抱怨的却没有,全都是农村来的,农民与民工基本没有分别,全都是靠汗水吃饭。一天之中,他只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很累,钱也很少,可是有办法的话谁愿意来做民工呢!
到了吃饭的时间,有人担来四五个大铁桶,里面是饭和菜,随着一声开饭的哟喝,林晓强等人才放下手中的活,每人棒着自己的碗筷,呼啦啦的涌上来,争先恐后的把饭菜舀进自己的盘子里,都堆得像小山似的高,然后走到一边,或站或蹲或坐的吞咽着,饥饿已使他们失去了品味食物的好坏,只是麻木的塞进喉咙里,人是铁,饭是钢,做这种苦活不吃饱,那就不是你干活,而是活干你了!
进入酷暑七月的深城,就像是一个烧红的铁炉,深城的人民不管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都像是在这铁炉里跳舞一样!热锅上的蚂蚁应该就是这样来的,然而在达三十八度的高温天气里,林晓强等人却仍在工地上忙碌着,烈日炎炎,热浪滚滚,酷署难当,每个民工都在享受着大自然给赐给他们的桑拿浴,不过与舒爽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们的皮肉都快给爆日晒裂烤熟了!
林晓强从一个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穿越到自己动手才不至于饿肚子的农民,再到现在自力更生养家糊口的民工,从无法适应到现在的融入环境,他所付出的努力要比常人要坚辛得许多许多。他记得母亲齐非儿曾说对他说过:儿子,你要好好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绝对不能让环境来适应你,只能你去适应环境,否则你将会被社会所淘汰,成为一个渣滓。
林晓强一直都谨记着,尽管他曾周游列国,以流浪艺术为终生奋斗目标,但真正向家里伸手要钱的时候却很少。农民与民工是他从没偿试过的角色,这对他来说不是考验,只是一种生活的享受,何况还有养家糊口的重任,所以他更要全身心的去扮演这个角色了。
二胖,就是在这个三十九度高温的烈日里明着整林晓强的,他不用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只要交待管工把担砖的工作分给林晓强就行。红砖一大片的堆放在日头下,晒得热浪腾腾,然而林晓强却要一个一个捡进挑担里,然后挑到斗车无法通行的基底下给沏砖的师傅堆沏,这是一个漫长而坚苦的过程,在这种天气里担砖是民工最不爱干的活。
二胖坐在空调大开冷气十足的办公室里,隔着玻璃窗看着林晓强每捡起一块滚烫的红砖,脸上那副龇牙咧嘴的痛苦表情,他就开心得不得了,同时又悔恨当初干嘛要浪费二千块钱找个瘟鸡来瞎折腾,花了冤枉钱只是给叔叔买来了梅毒性,林晓强却一条毛的损失都没有!现在,只要扔给管工一支烟就行,他觉得自己真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拿苦来受!
二胖看到林晓强吃力的担起夸晃晃悠悠摇摇摆摆的往基底下走的时候,有种特别解恨的感觉,同时二胖又暗暗的祈祷:老天保佑,让日头来得更猛更毒更热更强烈些吧!
一天下来,二胖的祈祷……应该是诅咒起了效果,十指被烫出了血泡的林晓强中署了,大发高烧,冷汗不停,浑身无力,四肢酸软,头昏脑胀。
第二天,天气大变,也像是中署的林晓强一样,风云色变乌天黑地,不一会就下起了狂风暴雨,这种天气无法作业,工地停了工。二赖却在这个时候打来了电话,让二胖找人去马上打通基底部与下水道的联接口,尽可能的减少积水,否则雨水全淤积在基底里,天晴后光抽水就要抽个两三天。工人得以偷懒白拿工资事小,影响工程进度事大,二胖连连答应下来!
二胖挂断电话后,思想着该找谁去做这个工作,很快他就想到了适合的人选,这种暴雨中有被雷电劈中可能的危险作业,他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林晓强,这种好事怎么能便宜给别人呢,肯定要照顾林晓强的,怎么说他们以前也是兄弟,二胖还做过林晓强的跟班呢!
林晓强在接到组织任命的时候,他还没有准备,最少身体上是没有的,他的高烧还未退,可是管工说如果他不去,就是与组织对着干,有反法西斯的嫌疑,直接可能是要扣掉这月的一半工资!
林晓强知道这是二胖搞的鬼,可是他的工资却捏在这个卑鄙小人的手里,三百五十块钱,区区碎纸,以前的他可有可无,跟本就无足轻重不足挂齿。可是现在,三百五对他那个七口之家来说,是两个月的口粮,自己在这里多挣一分钱,家里的林晓玉就少受一天的辛苦。林晓强虽然千般不愿,万般不肯,但他还是去了,扛着镢头晃晃悠悠的往基底下走去,工友们很想帮他,可是外面电闪雷鸣,一踏出房门就有被雷劈的可能,人鬼都怕,他们可不敢冒着生命危险去乐于助人。
头昏脑胀的林晓强终于摇摇摆摆的来到了基底部,下水道联接口只有一道泥土的虚墙加一几块石板堵塞掩盖着,如果是好天晴纶,林晓强再不济也只要十分钟就可以打通。可是现在他还在发着高烧,头脑很是混沌,看东西都是重叠影,再加上暴雨不断的拍打着他的眼睛,让他的视线更是模糊,而且全身酸软无力,走路都困难,别说是抡锄头了。
林晓强知道必须尽快的把挖开连接口,否则自己现在中署的身体在这雷电交加的暴风雨中,就算幸运没被雷劈中,也会被暴雨淋成肺炎!所以尽管他难受得像被人扔在锅里翻炒煎炸一般,仍然抡起了镢头朝那连接口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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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一条虫子
“咣当!”一声脆响响起,第一锄下去便感觉镢头忽然传来一阵巨大的反弹力,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镢头已经从自己的手里被震飞了,两手宛如过电似的发麻。
T***真是晦气,第一锄就是石头,可真够衰的了,难怪人家说人要是倒霉就算喝凉水也塞牙。
林晓强忍着双手发麻的痛楚,蹲下身来,用手轻轻的把镢头刚才挖到的地方的土扒拉开。一块长方形的石头出现在他眼前,黑黑的,毫不起眼,表面虽然光滑,平整,棱角分明,可怎么看怎么都还是一块石头。
林晓强捡起那块石头就要扔出去,却感觉石头的重量不对,轻飘飘的,像是空心的一样,可照石头的大小来估计应该很沉才对。但现在却像棒着一块枕头大小的绵花一样,怎不叫林晓强惊奇。
“宝石?”这是林晓强的第一反应。颤巍巍的把它捧到眼前,想要仔细的看看这到底是块什么石头,当手触摸到它的时候,一股温润清凉的的触感让他的整个身心都倍感舒爽。就在林晓强为这种舒服的感觉所沉迷的时候,异变又发生了,那石头突然之间就裂开了,好像林晓强不小心触动了石头的机关一样,原来这个外表看起来是块石头的东西竟然是一个黑匣子。
黑匣子打开后却见里面放着一本厚厚实实大书,如十二寸的液晶显示器那么大小,厚约一块板砖,而书页上写着三个似繁体又似甲骨文的大字:XXX!字体扭扭曲曲,歪歪斜斜的,让林晓强的眼睛很受委屈,他跟本就认不出这三个字是什么!他在心里想,这著书的人应该是个纯武夫,直觉猜测是个古代武状元,因为只有这种人最没文化,只要武功高,别说小学没毕业,没上小学都可以去考取。
哇!这回是不是要发达了?成为武林至尊,号令江湖!林晓强欣喜的想,这里以前是一块未开发过的荒丘,一般这样的地方挖到的东西不是古董就是失落秘笈,瞧这修复术三字高深莫测的模样,肯定是本不出世的武功绝学,自己要能练成了,沿街表演胸口碎大石,到时一定能赚哟喝挣钱……不,练成了怎么还这小家子气,应该去参加拳王争霸赛,或者练个十年,去参加二零零八的北京奥运会,为我国争光,拿金牌,拿了金牌就换成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儿子……
我都说我不是后娘养的吧!就算是后娘养的老天也不能一直这样SM我的吧,让我穿越附身肯定是冥冥之中早就做了安排的,老天的旨意是要让我在这个时代扬名立万,闯出一番惊人的事业……林晓强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怀着无限的希望,幻想着下一刻就开始自己发光发亮的人生,林晓强翻开书的第一页,只看了一眼,就觉得两眼一黑,脑袋一片眩晕……
林晓强打开那本厚得可以当板砖拍人的书;只看了一眼;就觉得两眼发黑;差点就晕死过去;书是好书;绝对的好书;光看这纸的质地就知道最少有几百年或上千年的历史;必定是古代的武林中人留给后世有缘人的经典之作!
但……是的;什么事情都有个但是;这个但是一出来;事情必定就起波折。
林晓强呆呆的看着那本书,仿佛自己还在做梦一般。因为书里没有他所期待的神功心法,也没有腾云驾雾的武功密技,更没有长生不老的修练法决,其实……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只有一条驻虫静静的躺在里面;书早就被它驻空了心;外表看起来虽然完整的一本书;但一打开却发现里面是空心的;一个椭圆形的空洞;如果架点干草什么的,那就是一个鸟巢!而那条驻虫;那条巨大无比的驻虫就躺在这个空洞里;仿佛死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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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强这下终于体会到了莫哀大过于心死的真切感受!他所向往的完美人生是住英国的房子,戴瑞士手表,拿美国工资,娶韩国女人,嫖俄罗斯女人,开德国轿车,喝法国红酒,雇菲律宾女佣,做中国的官!可是现在……
别人穿越;他也穿越!别人穿越回来发大财做皇帝;他却回来卖苦力做民工!人家奇遇;他也奇遇;人家练成了盖世武学;他却只得到了一本被驻得一个字都没有的破书,扔到废品站也换不到二毛钱的破烂!太可怜了,难道他是命中注定招众神唾弃的天煞孤星,上辈子霉神投胎,这辈子只能用一个字来概括:衰?
感叹完了自己的不幸,林晓强低头去看那条虫子,不知为什么,那条虫子虽然大,像是一条婴儿的手臂一样粗细,却没让他有什么恶心的感觉。这种感觉还真奇怪,以往林晓强对这些蛇虫蚁兽都是敬而远之的,就算仅仅是一条小小的毛毛虫也能吓得他像人妖似的尖叫好半天。可这会儿,他竟然对这条虫子生出了喜欢的感觉!
喜欢?昨晚洗冷水澡,把脑袋洗坏了吧!林晓强摇摇头认真的想了想,确实是喜欢!可自己一个大男人,性取向正常,没有恋物僻,更没有别的不良嗜好,现在怎么会有这样的奇思怪想呢!认真的看看那条驻虫,这才发现了其中奥秘,
驻虫虽然粗大,咋一看是有那么点毛骨悚然之感,可是细看之下,却发现它的可爱之处,通体粉红,像是一块粉粉的红宝石,林晓强很庆幸它是粉红色的,如果是白色,估计他就要以为这是广东有名的小吃——荷肠粉,饥肠有点辘辘的他说不定就会食欲大发的咬一口试试!
它的五官很精致,甚至可说是面容清秀来形容!
五官精致?面容清秀?林晓强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高烧烧糊了吧!可是认真的看看,看它的脸,这哪是一条虫子,活脱脱的一个缩小版美人虫!美人鱼,美人草,美人蕉,美人花……林晓强都见过了,可这美人虫……想到这,林晓强有点哭笑不得,怪事年年有,每年都很多,可全都让他碰上了,老天对他可真是格外照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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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竟敢咬我
暂且放下这虫子到底长得如何不论,且看它现在一动不动的卧在那里,好像早已经断气好多年的样子,林晓强就觉得有点可惜了,这虫子除了驻书以外好像没别的什么功能,可是如果当成宠物一样来养的话,估计是很赏心悦目的,说不定还可以申请最大驻虫的世界吉尼斯纪录呢!
林晓强试探着摇了摇那本书,没反应,再摇,也没反应,拼命的摇,虫身都摇得震震颤颤了,依然没有反应!不会是真的挂了吧,林晓强想着伸手去确碰它,还没触碰到虫身;一种奇怪的感觉便从手指上传来!
手指进入书中的凹巢部位;他触摸到的不是空气;反而是液体;一种无色无味;透明而不显形的液体;反复试了几次都是这种感觉!真是日怪了;这是什么东西?林晓强纳闷极了;试着把书呈六十度倾斜起来;然后又把手放到凹巢的边缘;发觉那种不显形的液体竟然没有流出来!
林晓强郁闷了;怪事年年有;每年都应该有不少;可这会好像全都叫他遇上了;他能不郁闷吗?这条虫子仿佛是镶嵌在一个琥珀里面;而这个琥珀是无色无形甚至是液体的!
被雷了再雷的林晓强已经有点麻木了;也懒得再管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把手指再往里伸;终于触碰到了虫身;柔柔软软滑滑溜溜的,就像是一个女人的肌肤一样,而最让他奇怪的,还是这虫子竟然是有体温的,刚触及有点微凉,可再摸一下就能感觉到它的温暖,林晓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昆虫不是和蛇一样属于冷血动物么?怎么会有体温,难道……是和我一样发高烧了?
林晓强摇摇头,摇去了这个无聊的怪诞想法。但是手上的触感很好,摸在它的皮肤上真的就如摸在一个绝美的**少女身上一样爽,没试过这种感觉的他忍不住就多摸了几把,瞧他脸上一副陶醉又痴迷的模样,倒真像是在猥亵一个少女一般!可是他没想到就是因为好奇多摸的几把,却招来了日后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与变化。
就在林晓强沉迷于那柔软的触感的时候,没留意到那虫子的头部皮肤已经皱了起来,像是被他摸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的模样,而且越皱越紧……突然,没有任何预兆的,那虫子刷的跳了起来,像是个遇到了**奋起反抗的少女一般,反口一张就咬到了林晓强的手臂上……
一股摧心刺骨的疼痛从手臂上传来,林晓强忍不住惨叫了一声,用力的狂甩手臂,可是那虫子却硬是不松口,像是怒极了似的死死咬着,任他怎么甩也无法把它甩开!林晓强以为这虫子是在书里闷得太久,饿得发疯,把他的手臂当鸡腿了,不禁叫道:“别咬,别咬,我给你买汉堡包去!”
虫子听到立即就放开了他?怎么可能,虫就是虫,虫怎么可能有思想!就像是人和猪一样,如果猪有了人的思想,那它还叫猪吗?该叫猪八戒!虫子仍死死的咬着林晓强,而那双大大的眼睛却一直冷冷的盯着林晓强,让他有种毛骨悚然鸡皮疙瘩掉一地的感觉,然后异像又发生了,那虫子咬住了他的手臂后,虫身并没有因为吸到了他的血液而膨胀,反而越来越小……
倾刻间林晓强就觉得一股热流犹如熔岩般,从虫子的嘴里通过他的皮肤和毛孔渗透到了他的体内,迅速蔓延到了全身,熔岩流到哪里,哪里就感觉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痛苦,所到之处,就像是被烧烤一样,痛苦得笔墨无法形容,林晓强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像是着沸腾了,着火了,熊熊燃烧起来。
中毒了,这是一条剧毒无比的虫子!我的小命要彻底报销了!这是林晓强昏迷之前的最后一个意识……
林晓强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并不是在地狱或天堂里,而是躺在冬冷夏热脏乱得犹如乱葬岗的民工宿舍里。
“晓强,你醒了?”几个工友见他醒来,立即就围过来,林晓强同村的老乡阿明首先问道。
原来,刚刚林晓强出去挖连接口后,和林晓强同宿舍的工友怎么也放心不下,可是电闪雷鸣火舌乱冒的谁也不敢出去,后来雨逝稍缓,林晓强却还没回来,工友们便一起去找林晓强,下到基底的时候,发现林晓强昏迷在地上,情况好像很严重,赶紧把他抬回了宿舍并给他换了衣服,原本是打算送到医院去的,可是二赖已经拖欠了他们三个月的工钱,谁都没有钱支付医药费,谁都清楚医院的大门四处开,有病没钱别进来的道理,于是热心的工友们便分头出去借钱,留下几个人看守林晓强。
“呃!”林晓强仍然有点迷糊。
“你没事吧?”另一个工友阿杰关心的问。
“没事!”林晓强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浑身轻松自在,那股因中署的沉重无力感已消失了。想起刚刚发生的一幕,赶紧去看自己被虫咬的手臂,却见那被咬的皮肤上完好无缺,别说是伤口,连个牙印都没有,他以为自己是眼花了,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