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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火枪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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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仁到江东出差,打电话让我到下榻的宾馆“叙叙”。自从上次“秦邮湖笔会”以后,一擦年把没见面了。上次他把《手腕》的资料给我,我稍加敷衍补缺,便成了一个长篇,交付作家出版社出版,面世后反响还不错。    
    朱仁略见发福了,衣着装扮也考究了不少,看上去倒显得年轻了许多。住的是标准间,五星级的。    
    “这次来江东有何公干?看上去不像是参加笔会吧?”就我的经验来看,笔会之类的一般不会安排这样的高档酒店。    
    朱仁用拇指指指隔壁说:“陪老板来开会的。”    
    我知道隔壁是一个套间。“老板?谁?”    
    “王罡,王省长。”    
    “陪王省长?你不在作协了?”    
    “唉——”朱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王罡磨正,当了省长,非要把我扯出来。本来我在作协盘得蛮好,拿着工资,不用上班,稿费自落,这样的‘中国特色’的好事到哪儿去找?可王省长三番五次地让我出山——给他当秘书。拗不过他,只好从命喽。”说罢摇了摇头,一副无奈的样子。可我仍窥见得出他的内心的得意,几千年来,“庙堂”情结融入文人的血液里,几乎没有真心甘伏“江湖”的。    
    “祝贺你,终于鸿图大展了!”    
    “……”朱仁摆摆手,摇摇头,想说什么又不说了,只是“嘿嘿”地笑了笑。    
    省长秘书,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这样的角色极富弹性和空间,碰到那种会玩的主,简直就能旋个“二省长”出来。我半真半假地说笑道:“你可别学李真狐假虎威哟。”    
    “哪能呢?”毕竟是老同学了,朱仁并不恼,“李真嘛,整个一个流氓。说句大实话,他那一套,教我我也学不来。”    
    这话我也信。朱仁说到底还是个文人,纵横捭阖,弄权逞威,他做起来也是有限,至于一搂就是几千万,就他这副兔子胆,不但手不敢伸,恐怕就连想一想也会尿一裤子的。    
    说了一气闲话后,朱仁起身从公文箱里拿出一摞书稿丢在茶几上,说:“在作协盘了一年,就弄了这么点东西,刚要联系出版社出版,这不……现在出不成了。”    
    “怎么出不成了?”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做什么就得像什么,现在人在机关,又是个敏感地带,出书?不是蚤子撂在头发里——自找麻烦嘛。官场最忌讳这样的个人行为,名利思想。这也难怪,权力中心嘛,每个人就不仅代表他个人了。”    
    “可是,这是你在作协的成果嘛,那个时候你还不是省长秘书呢。”    
    “这怎么说得清呢?人家只知道省长秘书出书了,而且出的是小说,与正业主流毫不相干。谁来细究你哪儿写的?黄泥巴掉进粪坑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我被他说得笑了起来,到底当过作家的,虽然一身行头、举手投足像个秘书了,可语气腔调不是一下子扳得过来的。    
    “现在我是步步小心啊,不光是我这个角色敏感,而且还会牵涉到省长,我可不想让省长在我这儿哪怕是丢掉一分。”    
    这个秘书当得够累人的。我不能肯定他的从政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至少文坛少了一个颇有才气的作家。    
    朱仁将手稿推到我面前,说:“我想来想去,还是给你出吧。束之高阁,未免可惜了,而且写的是当代的事情,时间一长就会过气。”    
    “这……”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的处境我能理解,他的想法也不无道理。可这一本书跟上一本不一样,《手腕》尽管有所借藉,终究是我一字一字敲出来的,这本都已经成稿了,让我把名字一挂,名利双至,我……我也说不清楚,总感到不太妥当。    
    他误以为我在怀疑作品的质量,怕挂上名贬屈自己,便说:“你放心,这本作品绝不会辱没了你。我是花了整整一年,才抠出这十几万字。一天五百字,多一字都不写。每一个字都在手心里攥出了汗,然后才码上去的。不敢说字字皆血,也可说字字浸着泪和汗哪。而且这大半生的积累都在里面了,说句话不怕见笑,写的时候一会儿大笑,一会儿大恸,一会儿恨得咬碎牙根,把自己感动得不行!”    
    我笑道:“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老婆是人家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这是人之常情嘛。”    
    “我以前也写过字,从没有过这样的境界。不是我说大话,出版的时候,你得在封面声明在先:笑死人不偿命,气死人算报应,哭瞎眼睛不看病。若不声明,没准会闹出点事情来。”    
    “太夸张了吧?跻身官场才几天,就学会了浮夸?”    
    “一点也不夸张——我是那种放卫星的人吗?好不好你看一看,我保证你看过以后昂首挺胸做伟人状——名字一挂就永垂不朽了!”    
    我被他逗笑了,这家伙说话还是那么嘣脆。“既然你说的比唱的好听,那我就答应你吧。不过有一条,如果书出了,我最多冒名顶替,稿费我是分文不要,你全部拿走。就这一个条件,行,咱就这么办;不行,咱就拉倒。”    
    “既然这样……那就这样吧。现在轮到我说不好意思了……”    
    “没什么,这样多少让我平衡一点。”我知道他现在发达了,不在乎这么点钱,可是任何事情都有个谱数,咱做事做人不能不靠谱。    
    “说句知己话,”朱仁倾倾身体,放低声音说,“我还真没把这点稿费当回事儿,并不是我现在有多少钱——肚桌里杵过来的钱多呢,我敢接吗——而是现在不用钱就能摆平许多事,比如打个招呼,妻子就到证券公司上班了,年薪就是六位数;再比如打个电话,孩子转到了市一中,这等于帮我省了一大笔钱。当然了,我是会把握住自己的,除了这些基本需求,我是绝不会乱开口的。话又说回来,房子,妻子,孩子,这些都安排好了,还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我相信朱仁是这么说的,也会这么做的;果真能做到这样,也不失为一个清官了。妻子有份好职业,孩子上个名牌学校算什么?有的连三姨娘六舅母都安排了,有的把儿女送到国外留学深造,有的连孙子、外孙的房子都落实了,人们早已见怪不怪,甚至一年灰个几十万,人们也视为应当,可见时下人们对当官的是多么的包容。媒体上报道反腐案件,凡是标的以百万计的,人们顿时就没了兴趣。    
    回家我就打开书稿看了起来,好在不长,一个通宵带拐个弯就基本看完了。    
    合上书稿,最明显的感受有三:一是,这样的书稿,挂上我这个无名之名,纯粹是挂狗头卖羊肉;二是,朱仁交待的三点声明不但必要,而且必需;三是,朱仁弃文从政,在我看来绝对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在封面打上此类声明,迄无先例,估计出版社也不干,于是我就在这里声明一下:    
    笑死人不偿命    
    气死人算报应    
    哭瞎眼睛不看病    
    要打官司没人信    
    最后一句是我临时加上去的。为什么?因为我只是挂名而已,并非作者,而朱仁是个化名,他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详细住址,我不会告诉你的,没有被告你怎么打官司?    
    废话少说,兹将朱仁的书稿抄录于左。


第一章 耿强与风流客房250一桩失窃案(1)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我先说耿强。    
    说耿强为什么就算“易”呢?因为耿强这人简单,如果用颜色描绘他,他就是一种色彩;如果用线条勾勒他,他就是一根直线。说得简单一点,他就是那种一根筋式的人物,这样的人写起来容易,可以使我的本来就稀得可怜的头发少掉几根。    
    如果你据此认为,耿强的能力肯定不咋的,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从三维立体来看,耿强也许不能算八面玲珑,如果从平面的一条直线来看,耿强又是个聪明绝顶,锐利无比的家伙。    
    像耿强这种性格的人,生活当中比比皆是,无非是与环境磨擦多一些,未必就会生出多少事来。可是耿强不一样,他当时是一名敏感地区的警察,还是个手头有点小权的警长,试想一下,这样的警察眼里看到什么是什么,脑子里想什么是什么,手里办的什么是什么,那么他与环境的磨擦系数无疑是巨大的,迸出无数的火星来实在是自然不过的事了。    
    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就行;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说起耿强这个人,只要说一件事就行了,就够了。    
    不幸的是,说起这件事不得不把我扯进去,说得确切一点,我也是这个故事的当事人之一。早些年,每每想起这事,我就心跳加快,血压升高,把这个姓耿的恨得牙都快碎了。时过境迁,现在这件事已经烟稀云淡了,而且彼此还成了好朋友,碰到一起,常常谈起那件案子,交流一些各自的看法,互通一些当时被蒙在鼓里的情况。平常而言,耿强还算是一个比较好处的人,但一旦你成为耿强所办案件的嫌疑人或当事人,这时你会强烈地感受到,这人就有点不像人了。    
    写这本书之前,我向耿强借来了他当年的办案笔记,以及他当时随手记下的日记,使尘封了将近十年的关于这事的记忆格外清晰起来,并且使得有关这件案子的哪怕细微的缺漏都得到了补充。更加幸运的是,由于掌握了大量的情况和资料,我可以成为像上帝一样的全知全能的叙事者,许多情况下甚至可以从耿强的视角叙述,这使我写起来备感顺手。    
    当时耿强是一个派出所的民警,我在前面已经有所交待,这时的他头上还有一顶小帽子——警长。这大概是他们这个系统里最小的官了。可在基层,熬到这份上也不容易,不像那些大机关骨架子大,一不留神就能混个处座、厅座什么的。在这个派出所期间,是耿强到今日为止的人生中最得意的时期,担任了截止目前的一生中的最高职务,而办完这件案子后,耿强就开始走下坡路了,马不停蹄地被“充实”、“加强”到边远地区派出所的“一线”岗位上。    
    派出所位于府前街,一听这街名,你大概有八成数了,这是个紫光瑞气之地。不错,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官府衙门的所在,现在市里的委府厅局大多坐落在这里。同行们都羡慕耿强,说你们的管段地理位置好,风水环境好,没事走在马路上溜达溜达,心情也漂亮。他们哪里知道在这里当差的难处,别的不说,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哪路神仙,他皱个眉头黑你一下,你就永世不得翻身了;最要命的是,你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这霉头是从哪里触起的。好在耿强在这方面似乎少一窍,虽有好心人时常提醒,但他并不往心里去。还有,这里倒没什么大案子,可就是那些芝麻绿豆案让人不省心。比如哪位大人物少了个针头线脑,便兴师动众,非得厅长、局长亲自勘察现场,要不然就说公安不重视,耿强他们小萝卜头连门框都不让靠。可案子还得他们去办,领导回头把现场情况向他们转述。办案子就讲究个出现场,现场不让看,案子还得办,真够累人的。    
    当时我还在外地,在一个小城市的一份小报里谋生,因为混得不好,就存了个跳槽的念头。    
    那时候《东方法制》可是个旺得都冒油的杂志。虽然是江东市政法委主办的,可刊名是冲着全国、全世界、全宇宙去的,加上有行政手段和领导重视这两条,可以说诸事齐备,想不旺也难哩。说领导重视,那可不是嘴上说说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石亲自兼着杂志社社长——那时候还没有清理红顶商人一说,红顶商人多得就像雨后春笋。至于是常委兼了社长才使杂志旺起来的,还是杂志旺起来后常委才兼的,这我没去考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老板的福利是两边也“兼”,而与杂志这头的福利比起来,机关的福利不过是个零头。仅从福利即可看出《东方法制》是多么的“旺旺”。    
    当时《东方法制》正在招聘编辑,正投了我跳槽的心事,于是便报名应聘。经过笔试、面试等等的程序,没想到还真的被录取了。只是杂志声明在先,一不解决住房,二不解决家属的工作调动,这两条让我略感不快。权衡再三,还是先去吧,住房与妻子的工作从长计议吧。    
    办完了所有的手续,这天,如约来到《东方法制》报到。    
    通知上说让我到编辑部报到,没说到哪个房间,我莽莽撞撞地来到一个挂着“编辑部主任室”牌子的门前,张望了一下,走了进去。此前我已知道,编辑部主任叫刘芒,是个中年男人。刘芒正在打电话,他指指面前的沙发,示意我先坐,稍等。我在那张沙发上坐下。刘芒打了好长时间的电话,这才放下,望着我,问道:“你是今天来报到的巨凯(原书稿为朱仁,现置换为巨凯,下同)吧?”    
    我站起身,恭敬地说:“是的,我就是。”    
    刘芒说:“唔,不错,不错。我们这次招聘,大几百个人报名,就招了两个,一个是本地的,外地的就你一个。百里挑一,不容易啊。不错。你的文字不错。我们编辑部正需要这样的人才——掂量好稿件,把好文字关。”    
    我不住地点头。    
    刘芒继续说:“我们杂志你应该了解了吧——是宣传大法制的,凡是与法有关的,我们都作为内容。考虑到你的文笔不错,几个与文艺有关的栏目先拨给你,以后视情况再作调整吧。”    
    我还是点头。    
    刘芒继续说:“之前已经说好了的,我们不解决住房。好在你是只身前来,暂时只要一个栖身之所就行了。行政部为你在对面的紫金饭店租了一间,住宿兼办公。因为这边的办公房也紧,你就在那边办公吧,好在离得不远。你这就到行政部拿钥匙吧,先安顿下来再说。啊?”    
    我起身,略欠欠身,便到行政部去了。    
    紫金饭店是一家四星级饭店,250客房位于主楼二楼,是最里径偏僻的一间。    
    250客房里有一张床,靠窗的地方搁一张写字台,一张立柜倚墙而立,对面是一张长沙发。另外像床头柜、电话、物凳、靠背椅、电视机等标准间的应有之物一应俱全。洗手间也照原样,洗发液、洗澡液、香皂、梳子、大小毛巾都照常供应,看上去宽敞明亮,舒服极了。    
    我走到门边,以手顶了一下门,在确定门已关严后,回到房里,跳上床,在床上翻了十八个跟头,我对这样的住宿、办公条件是满意的。


第一章 耿强与风流客房250一桩失窃案(2)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在《东方法制》做得还算顺利,几个文艺栏目其实并没有多少文学性,差不多是通俗文学,这样的稿件闭着眼睛也能编得溜溜的,同寅及上司自然是没有什么话说了。    
    当时的电脑还不普及,一般一个单位才一台电脑,一般是一把手的小蜜,或二把手的二房,或三把手的儿媳专职操作,普通人员压根就捞不到上。而我是那种“业余小爬(格子)虫”一类,改稿子、誊稿子用去了大量的时间,早就发狠要买一台电脑了。当时的电子产品贵得要命,举个小例子,一只大哥大又笨又重,拿在手上像抬了个小棺材,放在现在,丢在马路上都没人捡的,可当时要卖到一两万;电脑也是这样,286的那种,现在只能算是“电傻”了,白白送人人家还得倒贴保管费呢,可当时价位却是以万计的。    
    攒了好几年,才攒了八千块钱,这天下定决心拿它去买一台兼容机。    
    主意既定,我便来到写字台边,在一端抬起写字台,使桌子与墙面形成一定角度的空隙。我在桌肚底下设计了一个机关:用一块三夹板粘在桌肚底下,三夹板与桌肚底板一般大小,外侧留有一条缝隙,从这个缝隙里可以插进纸张之类的东西。如果将桌子顶墙而放,从正面绝看不出这里有一条机关。这个机关是藏钱的绝好地方,我攒的八千块钱就藏在这儿。    
    我拿来一只细长钩子,插进缝隙,往外钩东西。钩了几次,都没有钩出什么。我又勾下头去,用心地钩,仍然没有钩出东西。我皱了皱眉头,索性将桌子拉出来,拿来手电,蹲下身子往缝隙里照探,发现缝隙里只有一只薄薄的信封,没有原来的信封厚了。觑准了,用钩子钩出来,打开一看,八千块钱变成了一张折叠的报纸了,只有一张百元钞票附在上面。    
    我惊呆了。眼睛一眨,老母鸡变成鸭了?!    
    当时我的脑子里乱极了,要知道,当时的工资才两三百元,八千块钱对我这样的工薪来说,算得上是巨款了。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一时不知所措,只是下意识地冒出了失窃报警的念头。如果冷静下来,这件事应该先向单位报告,由单位出面处理,毕竟是工作场所发生的案件嘛,可我当时头昏脑涨,血脉贲张,无法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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