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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她起身走到书桌前,有些入神地看着那只斑在鼠标上,呈无意识移动中的掌骨,淡然道:“当我赶回来时,罗影已经没有了,房间里,只留下这块残缺不全的掌骨。”
她没有再多看方岳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很快,我发现这块掌骨,竟然是活的。我看着它用唯一的一截指骨,打开电脑,然后便一直覆在鼠标上,让MSN上的头像在那个早晨重新亮起。这一个月,我一直留在这里,看这块骨头究竟想做些什么……”
她的话,让方岳像石头一样,僵在原地。
“一块白骨在玩电脑,呵呵,也许外人想来,会觉得如此滑稽。”她转过头,直视着方岳呆滞的双眼,“许久前,晚上我偶尔会到罗影这里找她聊天,发现她总是很晚都不睡,一直开着MSN,却又不见有任何人跟她说话。我问她,她说,她怕男友要找她说话时,她不在,她最怕他有心事无法纾解,所以,总是让自己的头像亮着,如果他需要找人倾诉,第一时间就能找到她。我还见过这粗心的姑娘,在走夜路不小心摔得满身伤的时候,还坐在电脑前三天,帮她的男友修改什么策划案……我还吃过她做的饭,不好吃,她不好意思地说,她正在锻炼厨艺,等以后跟男朋友真正生活在一起之后,把他喂得胖胖的。”
“你……她……”方岳的嘴唇已经没了血色。如今的他,连一个完整的词语都无法说出。
“我问过一位朋友,他告诉我,情深义重,白骨亦生。”黑衣女子幽幽叹了口气,“如今你该明白,为何这段时日,跟你对话的‘罗影’只会发一些表情符号了吧。她不是只会,是只能。它只是一块附着罗影生命的残骨,没有办法在键盘上敲出字来,只能用最机械最简单的方式,用鼠标点出表情给你,起码让你知道,他还在你身边。”说着,她顿了顿,“要你过来,是我的意思。作为这整件事里的男主角,你有知情权。若再让这块生骨继续下去,这份牵挂会让罗影入不了轮回,我得帮她。”
黑衣女子走到方岳面前,伸出手指在空中划了道弧线。
无数张纸片,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像去年冬天下的那场雪,
“罗影的日记,作为遗物,该交还给你。她的外婆,我会照顾。”黑衣女子的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段最平常的对白。
说完,她举步朝门外走去,走了两步,她又侧过脸,说:“你们人类的感情,我本不想插手。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也许你觉得她能给你的东西太少太渺小,连那块救命的玉佛,最终也只是被你草草塞入抽屉。你这样的家伙,要怎样才能了解,她给你的,是她能给你的全部。”
黑衣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像最精致的风铃在和风中敲击,但是,那份抹煞不去的伶俐,像一片最薄最锋利的刀刃,切进了方岳的血脉之中。
一阵薄烟腾起,黑衣女子的身影在氤氲的空气中淡去。
方岳的魂魄似乎已与肉体分割开来,他翕动着嘴唇,用颤抖的手拿起面前的一张张日记——
“下个月是他生日了,一定要记得买生日蛋糕。听到他说已经很久没人给他过生日,我难受。”
“妈呀,好痛啊,那个不长眼的衰人!害我摔得一身伤!不过还好,终于赶在期限之前把他要的东西全部改好了!明天还是去医院吧……我哭。”
“他是个善良的人,我一直相信他是。不要胡思乱想了,睡觉!”
“亲爱的,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了呢。哈哈,真希望别那么快醒过来,婚纱真漂亮!你今天说很忙,所以没跟你说,呵呵。”
方岳的喉咙,像被鱼刺给卡住了。
这时,一阵疾风从他头顶上旋过,紧闭的窗帘猛然被掀开来。
耀眼的阳光从蒙着雾气的玻璃上穿透而进,端端照在那块雪白的骨头上。
无声无息间,白骨化作烟尘,腾起在空中,组成一片奇异的图案……
一个姑娘,故作凶悍地叉着腰,一手捏着沾满灰尘的抹布,撅着嘴数落:“你这家伙,我不在的时候你好歹也擦擦桌子嘛!灰都能把人淹死了!”
无际的眩晕中,方岳像个死人一般,躺倒在地,手里的日记纸,紧紧攥成一团……
尾声
黑袍五号并不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从头到尾,语气平淡,像在念一本长长的流水帐,有时候还会卡壳,要我等半晌才能听到下文。
“你从哪里搞来这样的故事?”这次是敖炽抢先发话了,边问眼睛还边瞟向我。
“从一本旧书摊上的过期杂志里看到的。”黑袍五号道,“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很适合讲给一对夫妇听。”
“喂,你们是为了女王殿下讲的故事,又不是我们。”我瞪了他一眼。
黑袍五号突然将手里的头骨扔给我,说:“你们也好,女王也好,正因为天下有太多相守之人未能了解,身边那个人所给出的,已是他们所能给的全部,世上才有如此多的白骨。”
“我了解。”我笑起来,“就像故事里那个树妖那般了解一切。”
话音未落,敖炽将我拽到一旁,还没开口,已经被我打断:“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等七天之后我再告诉你。”
说罢,我抱着那块白骨走到帐篷外,挖了个坑埋了它。
还是有血有肉的时候是最好的,等到生命空剩一块白骨时,哪里再有回头路!
小倩
楔子
时间比我想象中快得多。
当这个说话细声细气、像个小孩子一样的黑袍六号坐在我面前时,我才惊觉今天已是第六夜。
帐篷里的气氛好像有一点不一样,大家都跟打了鸡血,兴奋而又默默地期待着什么。
连敖炽都变得有一点点轻微紧张,刚刚悄悄问我:“明天就该你了!”
“又怎样?”
“万一那个女王是真的……”
“那咱们就发大财了!黄金城啊!”
“消失呢?”
“有你垫背,我怕啥呀!”
“最毒妇人心!”
“我不介意。”
这厢,黑袍六号轻轻咳嗽了两声,不太自信地说:“呃,这个故事嘛,我也是从一本过期杂志上看到的。讲得不好,大家多担待。”
“不怕,讲不好大家就一起去地下给女王挖煤!”我很坏心眼地鼓励。
“别吓我好不好?”六耗有点委屈,然后用她蚊子一样小的声音讲,“有个姑娘,叫做宁小倩……”
1
一年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我好歹是个男人,你能不能给我换个不那么卡通的饭盒?宁小倩说,好,换。可这个饭盒是可以保温的。
一个月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能不能不要老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我说过我不冷。宁小倩说,好,不穿。可那样你会感冒的。
十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还是花点时间在正事上吧,整天学人家做女工什么的,太浪费时间了。宁小倩说,好。我做完这个抱枕就不做了,你可以把这个抱枕绑在椅子上,这样脖子就会舒服点儿。
三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睁开眼睛看着我,跟我说说话吧!可是,这次,宁小倩却没有回答。
当医生宣告宁小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时,聂采展望着面无表情的医生,以一种认真到执著的语气说,我老婆每年都会按时体检,一切都很正常,她怎么会死呢?
医生摇摇头离开了。
三天后,宁小倩的葬礼冷清地举行了,除了她的父母与几个老同学从千里之外的城市赶来,再无他人。
聂采晨和宁小倩来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可是,对这座繁华的城市来说,他们依然是陌生人,虽然他们已经在这座城市拥有了一个家。
一年前,聂采晨和宁小倩以低得不可思议的价格,买下了安居苑的九楼A户,低价的原因周围众人传得沸沸扬扬,大致就是多年前这里有个女人死于非命,之后周围的老住户们都觉得在这里住得不踏实,因此能卖的都把房子给卖了,能租的都租了出去。
在付房款的头天晚上,聂采晨很认真地问过宁小倩,你怕不怕?宁小倩挽住他的胳膊,夸张地仰天大笑三声说,我便是那顽皮鬼加开心鬼投胎,有我在,哪个鬼怪还敢上门?再说,以我们夫妇俩这名字,住在有这种传说的地方,才更搭调嘛!
聂采晨也笑了。四年前,他还在那座小城市里当中学语文老师,那个夏天,语文组分来了几个师专的实习生,其中之一便是宁小倩。他们俩在互道姓名的一刹那,便注定了一段不解之缘。
聂采晨,宁小倩,这两个名字互换一个姓氏,就是名扬四海的千古传说——倩女幽魂。需要多少机缘,才能促成如此一段巧合,他们身边的人,无不以此称奇,之后更有好事者,起哄要他们早日修成神仙眷侣,莫要辜负彼此的姓名,更何况聂采晨斯文俊朗,宁小倩可爱动人,横竖看去都是一对璧人。
也许是姓名带来的默契,也许是莫名而生的亲切,总之,他们的爱情,以一种最迅速也最平凡的姿态——一见钟情降临下来了。
一对倩女幽魂版的夫妇,住进一座有凶宅美誉的楼宇,似乎是个黑色的幽默。
记得当他们捏着新家的钥匙,站在空荡荡的新家大厅时,宁小倩跑过去,刷地一下撩开了布满灰尘的窗帘,阳光透过窗户洒下一地金色,宁小倩拉起聂采晨的手,指着阳光说,阳光万里,空气清新,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有那样的阳光,有宁小倩那样的笑容,还有充盈于室的幸福感,这一切都让聂采晨认定,所谓凶宅,其实是无稽之谈。
在动手收拾这个家时,宁小倩最爱说的一句话便是“有爱便无敌”,她还把这句口头禅写在用报纸叠成的帽子上,乐呵呵地戴着它打扫屋顶的蜘蛛网。聂采晨则一边粉刷墙壁,一边笑她是孩子气与琼瑶气结合的怪胎。
他们两个,就在这样的氛围里,一点一点构筑着自己的家。
今天是星期一,聂采晨躺在床上,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公司批了他一周丧假,今天该销假上班了,床头的闹钟已经响过了很久。
从葬礼开始到现在,七天就像七年一样漫长,又像七秒一样快,快得让身体失去了对饥饿与疲倦的感知,仿佛只是一觉醒来。
聂采晨起身,掀开身上印着三只小猪图案的被子,坐在床边用力揉着布满血丝的双眼。
“别老揉眼睛,会出皱纹的!”
聂采晨停下来,模糊的视线里,他看到有个熟悉的影子在眼前晃动。
“老婆!”他喊出了声,习惯性地伸出手,想握住那人影的手臂。
从前,宁小倩总会在闹钟响起前半个小时起床,做好早餐,然后回到床边,抓住他的胳膊,以拔萝卜的方式叫他起床。
聂采晨也乐于配合她,反捉住她的手,把她拖到自己怀里,两人笑作一团,然后宁小倩总会拉开他揉眼睛的手,告诉他这样会长皱纹。
可这次,聂采晨的手却扑了个空,渐渐明亮的视线告诉他,眼前什么都没有,人影,只是自己的幻觉,世界上已经没有宁小倩了,只有一捧灰,长埋于地下。
聂采晨头重脚轻地站起来,朝厨房走,里头还有方便面,应该可以当早餐。他并不饿,就是觉得应该吃点东西,因为还要工作。
从卧室到客厅,再到厨房,经过的每一处都蒙着一层薄灰。聂采晨是个爱干净的男人,以前,如果宁小倩没有把桌子擦干净,他总要替她再擦一次。但是这一周,他宁可让家里落满灰尘,不是因为伤心过度,只是因为不敢。摆在茶几上的花瓶,斜靠在花瓶旁的绒布小熊,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物什,每一件都还保持着宁小倩给他们的位置与角度,他不敢去擦,一旦碰倒了它们,便再也无法回到原位了。
回到公司,看到每个同事都像小蜜蜂一样忙碌着,没有几个人留意到他回来,同部门的人简单慰问了他几句,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聂采晨翻开文件,把枯燥的数据机械地印入放空的大脑。他今天的工作效率竟出乎意料的高。
聂采晨在走出公司大门时,发现工作似乎让他忽略了悲伤,那今天之前呢,在宁小倩还活着的时候,工作又让他忽略了什么?他苦笑,把外套搭在肩头,迎着夕阳的余晖回家。
“聂先生,方便帮个忙吗?”
当聂采晨裹着一身夜色下的寒气,低着头朝电梯口走去时,一个头戴红色绒线帽子的年轻姑娘有些羞涩地看着聂采晨道。
聂采晨这才发现,那姑娘身边放着好几个大箱子,而这个姑娘,他也认识,是住在他家对面9C的苏绡。以前,宁小倩在电梯里碰到苏绡,两人常闲聊几句,因此,聂采晨知道了苏绡的老家在南方一个偏僻的县城,现在,他正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读大四,为了打工方便,所以就出来租房子住了。
同是背井离乡出来打拼的人,不知不觉,心就近了许多,除了相遇时的闲聊之外,双方谁做了好吃的,也会给对方送一些。只是,这姑娘总是早出晚归,彼此碰到的时间非常少。
现在,苏绡有了困难,聂采晨遇见了,当然是要帮忙的。
“真是抱歉,快递公司的人见电梯坏了,把东西搁下就走了。”苏绡抱着其中一个略轻一点的纸箱,边爬楼梯,边向聂采晨解释,“给您添麻烦了。”
“没事,举手之劳。”聂采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随口说道,“平时很难看到你。”
“嗯,最近忙着联系工作,还要当几个孩子的英文家教。”苏绡无奈地笑笑,“现在的大学生就是这样,压力很大。”
“呵呵,当初我们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跟你情况差不多。”聂采晨回忆起他跟宁小倩初来这座大城市时,生活很困难,一度三餐都吃方便面,现在,他竟然无比怀念那一碗碗方便面的味道。
当聂采晨把纸箱放到苏绡家的客厅后,转身便要走,苏绡却叫住了他,很过意不去地说:“真是给你添麻烦了,你若不嫌弃的话,在这里吃顿便饭吧?”说罢,她颇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茶几上的两包方便面,“也没什么可吃的,而且,我只有煮方便面最拿手。”
当时,聂采晨心里正怀念宁小倩做的方便面,听苏绡挽留,心里一动,道:“那就打扰了!”
苏绡顿时露出很欢喜的表情,当下,拿起方便面便向厨房走去,边走边说:“稍等片刻,很快就好。”
聂采晨坐在沙发里,打量着这间简陋但还算干净的房子,少得可怜的家具零落地摆在客厅里,墙角的书桌上有一台看上去笨重无比的笔记本,除此之外,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这时,一阵热气腾腾的香味扑面而来。
“久等了。”苏绡端着一个大碗,小心翼翼地放到茶几上。
聂采晨举着筷子,闻见方便面里除了香气四溢的热度之外,还有胡椒面特有的味道。
“你加了胡椒?”他轻轻挑起几根面条问。
宁小倩煮面的时候,总会加一点胡椒粉,说吃了散寒。起初聂采晨不太习惯,可后来,他就渐渐爱上了这种略带刺激性的调味品,喜欢吃完了之后,从喉咙到肚子里,那一片延伸的暖意。
苏绡挑起面条吸到嘴里,笑着说:“不知道你习惯不,小时候,一到冬天,我妈就会在那口煮着青菜还有一点点面条的大锅里加胡椒粉,每次吃了之后,我们兄妹几个就觉得特别暖和。”她慢慢咀嚼着,目光沉淀在某个虚迷的方向,“只是,那年的一场车祸,让我家只剩下了我一个。我总想再吃一回小时候的青菜煮面条,可我试过许多次,都做不出原来的味道。”
聂采晨举起的筷子,慢慢放了下去。
“聂太太的事,我已经听说了。”苏绡叹了口气,“她是个好人,如果真有来生,她会很幸福的。”
聂采晨略略一怔,点点头,埋头吃了一大口面条。
味道真的很好,区区一碗方便面,在这个时候,却比任何珍馐佳肴都要可口。
可是,当味蕾充分感受过这行有的美味后,聂采晨觉得还少了些什么。
聂采晨又吃了一口,依然找不出答案。
这时,一阵异常嘹亮的电话铃声从苏绡家半开的大门外传来,清楚地传到了聂采晨耳中。
这铃声,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他家座机的铃声。聂采晨脸色一变,忙放下筷子,跟苏绡说了声抱歉,便匆匆开了自己家门去接电话。
沙发旁的三层木架上,白色的话机还在发出丁零零的声音,可是聂采晨却愣在了原地:电话线从木架上垂下,线头,孤单地落在地上……从聂采展开始休丧假的那天起,他便拔掉了电话线,直到现在也没有插上。
四个钟头之前,77路公交车站牌下。
“你想见她吗?”
一个精瘦的老头儿,穿着一身单薄的深蓝色中山装,手里攥着一串发散着幽暗香气的念珠,慢吞吞地从公车站的站牌后,踱到聂采晨身边,双眼平视着前方,似在对空气说话。
聂采晨侧目看了看这举止奇怪的老头儿,没有答理他。
今天他比往日晚了两个钟头下班,环顾一下四周,寒夜之中的站台上,除了另一端站着一对呵欠连天的男女外,便只有他与这个老头儿了,他下意识地朝旁边挪了一步,拉开老头儿跟自己的距离。
“今夜,小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