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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事务所-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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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乌攸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连孙婆婆端来的安神汤和绿豆汤都不愿沾一口,理由很简单,我怕被坑。

楼璞凡就算再想充当护花骑士,也不敢正大光明地进乌攸的闺房,只好满心担忧地告辞了,还巴巴儿地托孙婆婆把今日被乌攸空手套白狼套来的玉如意送到乌攸的房间去讨她欢心。

在床上休息了半天后,乌攸背朝着门口,捂着发闷的胸口,闷闷不乐地说:

“进来吧,躲门口干什么?”

乌攸这么一召唤,林回今的灵体才讪讪地从门口闪了进来,溜达到了乌攸床边,自知理亏地诺诺问:

“还难受不?”

乌攸看也不看他,抱着枕头不说话,林回今有点儿急了,伸手去抓乌攸的小手,同时说:

“不生气了好不好?我知道有点儿突然,吓着你了……”

乌攸的爪子凉得吓人,而她倔强地扭着脑袋,死活不肯和林回今对视,搞得林回今心里头的内疚指数呈几何倍数上升,他把乌攸的手拢在手掌心里,搓弄了一会儿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说:

“我去轰他走!”

乌攸终于有了反应,她坐起来反拽住林回今的手,说:

“行了,别做得那么明显,我今天已经失态了。你现在去轰他走,万一他觉得失望了,不想在这儿待下去了,我还怎么整他啊。”

林回今看她思维逻辑什么的都还算清楚,勉强松了口气,揉了揉她的头发,讨好地凑过来:

“那不怪我了?”

乌攸有气无力地白了林回今一眼。

不怪你?你连声招呼都不跟我打就把一头神兽拉到我面前我特么为什么不怪你?

乌攸心里头别扭得很,瞧着林回今乖巧的笑脸也觉得伸手不打笑脸人,只好没话找话地提起了一件事:

“喂,我生日后天就到了,你不是说要送给我一个礼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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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 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乌攸这问题一出,林回今傻眼了。

他现在无论如何也张不开口说“白玉及就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这样的话啊。

他有种直觉,如果他真的有那个狗胆说出来,乌攸马上就能把他一勺子烩了祭天。

所以,他吭哧了一会儿,顶着乌攸好奇的视线的压力,勉强开口说:

“嗯……保密……”

眼见着乌攸脸上的表情稍微好了点儿,林回今刚庆幸了不到两秒钟,就有种深深地想抽自己耳刮子的冲动:

林回今你丫给自己挖的好坑!

只有这两天了,要上哪儿去找新的礼物啊!

一般的礼物林回今自己都不屑于送,而且他之前跟乌攸各种隐瞒各种渲染,表示他的礼物是独一无二的,是绝对能给乌攸一个惊喜的,可实际呢?他现在手头上连半点儿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没有,假如就拿出几件首饰搪塞过去,貌似太丢脸了一点,好像显得自己多没见过宝贝似的。

难不成要做一个这个朝代找不到的东西,暂时蒙混过去?

充气娃娃?杜蕾斯?胸。罩……

由于林回今个人的思维限制和色狼本色,他所设想的东西都是极度不靠谱的,当然,他也能预想到,倘若他真把这些个东西打包送给乌攸,那他还不如直接打包打包把自己送到门外的垃圾桶里去,也省去了乌攸踹他出去这套工序了。

想着想着,林回今的思维却跑偏了,飘向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去。

从他们确定关系到现在,算起来已经四年了,但这还是林回今第一次正儿八经地给她以男朋友的身份过生日,前两年他们还在上一个空间里流连着,没能好好地过一次生日,等到好不容易有了个漫长的休假,两个人可以隆重地过一回生日了。林回今却犯了个原则性的错误,不仅把乌攸的生日记错了,还在那天找茬跟她吵了架,负气跑了出去。直到事后,他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些什么,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乌攸因此跟他赌气长达一个星期,那个星期他可真是数着时针分针过的,连小手都不能拉小脸都不能摸,想说一句话乌攸都不搭理他,弄得他心塞无比,日子那叫一个度日如年。

一想到如果这回自己还是没有在她的生日中有一个好的表现,又得活生生经历一个星期的冷宫期,林回今就有种想扶心口的冲动。

千万不要啊。他还想趁着这机会讨了乌攸的欢心然后做些出格的事儿呢。

说到底,林回今和乌攸这类人的时间轴和时间观念和普通人是完全不一样的,算起来,加上这次,林回今跟乌攸已经出过六次任务。时间跨度达到80余年,而林回今从刚见到乌攸的时候,就对她有点儿想法,这种想法在相处中与日俱增。

能暗恋一个人长达八十年,他林回今也算是暗恋界中的明日之星了吧?

而乌攸呢,自从上次任务开始,在萝莉时期便对他动了心。满打满算起来,两个人互相有意也得有个十来年的了,还当了n长时间的假夫妻,连七年之痒都直接熬过去了,一般人谈个五六年恋爱都算是恋爱长跑,他们俩要按里程算估计连马拉松都跑下来了。也该有个说法了吧。

林回今越想越觉得幸亏自己没有把白玉及当礼物送给乌攸!

这是个多么好的机会让乌攸成为自己真正的盘中餐!

而自己居然先前琢磨着要把一个“和她有前缘的”、“无耻的”、“长得比!自!己!帅!”的男人勾到他身边送给她当礼物!

自己是脑残了么!?

所以,林回今在短暂的犹豫后,立刻打定了主意:

换礼物!换能让她心动到答应自己求婚的礼物!

乌攸可不知道林回今的心思转得这么快准狠,她在问林回今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是带有目的性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和思考。再联想到自己的生日就在最近,乌攸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白玉及这头货不是林回今有意拉来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的吧”的想法。

按照林回今的尿性,是很有可能干出这样不靠谱的事儿的。

她起先看林回今还有点儿吞吞吐吐的样子,心里头不是不怀疑他在撒谎,可是看他一秒钟之后便笃定起来的小眼神儿,乌攸便开始默默地反省,自己是不是因为白玉及来了,就神经过敏了,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的,实在是不应该。

林回今之所以把白玉及拉到自己身边,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虐得方便点儿么?

于是,乌攸忽视了林回今那一闪而逝的闪烁的小眼神,从林回今的掌心里抽出手来,抱着后脑勺,说:

“好,那我等着你的礼物。”

……

且不说林回今为了那所谓的礼物各种抓心挠肝绞尽脑汁,乌攸可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呢。

孙婆婆,不管怎么说,咱们的帐也该算算了吧?你看你把我男人弄得那么惨,我是不是也该好好招待你一下?

早在林回今躺在床上休养身体的时候,乌攸就着手开始对孙婆婆的整治运动了。

在乌攸的吩咐下,佐罗潜入了孙婆婆的房间,从里头摸出来了几件看价值和款式都和孙婆婆的收入与年龄不甚相称的金器,手镯,耳环什么的,拢共也就那么两三件。

乌攸拨拉着这些首饰,心里头的情绪很复杂。

看起来那么淳朴的人,为着一两件金银首饰就一把把原主人推开,转投他人怀抱了,是不是始乱终弃了点儿?

乌攸把其中一个金手镯留下,剩下的叫佐罗打包送回原处,并吩咐佐罗,隔一天就给自己偷一件过来,不要多,一次一件就行了。

乌攸要使用的招数,叫做敲山震虎,乌攸很期待。自己这一震,到底能震出个什么来。

……

孙婆婆近来的日子过得很不开心。

为什么呢?

很简单,做贼心虚了呗。

可是谁叫自家小姐是个没用的呢?老爷夫人死了之后净会哭哭啼啼,来投奔表哥家之后。又成天蔫不唧唧的,那楼家的公子和这麦表哥显然都是对小姐有意的,她只需要牢牢抱住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大腿就足以吃香喝辣了,她居然还闷着个头装名门淑女,有什么好装的啊, 还真以为自己是香饽饽了,不趁着花一样的年龄嫁出去,死活非要熬成圣斗士老姑娘么?

孙婆婆很苦闷,当然,在苦闷中。含满了对自家小姐不作为的愤懑。

女人么,不嫁出去找个男人生娃养崽,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孙婆婆一心觉得自己是为乌攸好,才不会觉得自己和乌攸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什么的都不大合拍呢。

某天,那位叫周约的娘子来找她。话里话外都夸她活儿干得不错,勤快又懂事,不愧是乌表妹家的人,还赏给了她一个金镯子,之后又多给了两样东西。

孙婆婆这类中老年妇女基本上都比较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周约有意的拉拢和讨好,晃花了孙婆婆的眼。所以为了“报答”,她帮周约做了不少事儿,比如说汇报一下自家小姐最近的思想动向啦,比如说监视小姐去哪儿啦,比如说给小姐端下了料的绿豆汤,和陌生男人一起借机去搜小姐房间里的什么契约啦……

不过。当孙婆婆端着汤进屋的时候,发现乌攸已经“睡着了”,乌攸才躲过了一劫,并让林回今阴差阳错地替她顶了缸。

但是,这两天。孙婆婆发现,周约送给自己的首饰,正在以匀速一件一件地消失,而更为灵异的是,这些东西,最后都会无一例外地出现在乌攸的首饰盒里头。

孙婆婆可不是二傻子,不会直愣愣地上去跟乌攸说,小姐这是我的首饰,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跑到了你那里,请你还给我,但是,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也是不现实的。

每次看到乌攸转着手腕上的金镯子,一派天真烂漫地问孙婆婆“你看这个首饰戴在我身上好不好看”的时候,孙婆婆的眼皮子都会止不住抽搐起来。

现在,孙婆婆每次去给自家小姐梳洗打扮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在给自己上刑。

她还巴不得自家小姐指着她的鼻子尖说你个死老太婆居然联合着外人来害我,这样至少还干脆点儿,不会像现在这样,小姐还是笑盈盈地对她,可孙婆婆觉得她每一个笑都阴森得很,好像她上一秒还在笑,下一秒就能掏出一条床单活生生把她给勒死。

碰上这样的事儿,一般人的脑回路基本上都会是“啊我对不起我家小姐,我要对她认错”,或者是“我真是晚节不保啊,还是自请离开吧,小姐这是给我留面子呢”,可是孙婆婆,作为这个奇葩世界中的一员,自然也继承了这个世界一贯的尿性。

小姐肯定是识破了我和周夫人的勾当了——小姐怎么能这样呢,好歹我也伺候她这么久了,真是不懂事口胡——小姐,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其实,孙婆婆之所以会有这么极端的脑回路,主要是她觉得,照乌攸这个柔柔弱弱的架势,反正也没什么前途了,自己跟着她也没什么好混的,倒不如转投周夫人麾下。

可是转投人家,至少得有个像样的投名状吧?

所以,在孙婆婆农村妇女式的思维里,便产生了这么一条环环相扣的推理链:

麦大正喜欢乌攸——哪有正室会喜欢丈夫身边有这么一个狐狸精呢——乌攸肯定是周夫人的眼中钉——那就送狐狸精去见上帝吧。

不过孙婆婆没有那么狠,她所想的是,只要做到叫麦大正不会再动娶乌攸的心,那她的计划,就算是成功了。

第三十节 主人是一个女孩子

男人因为什么才不会娶自己心仪的女人呢?

答案千千万,可是到了孙婆婆这儿,就只有那条金科玉律杵在那儿了:

只要不是完璧了,哪个男人愿意要个小破鞋啊。

要是乌攸知道了孙婆婆的心思,她肯定会为自己这次敲山震虎震出来的结果而瞠目结舌。

她一直以为,楼璞凡、白玉及和宋箭,才是这个次元中的不正常人类中心的镇店之宝,没想到这个上辈子早早地被自己打发了出去的孙婆婆也不遑多让,简直是要迫不及待地展示她的无耻程度嘛。

孙婆婆果然是说干就干,在楼璞凡带着乌攸购物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乌攸生日的前天晚上,孙婆婆有了动作。

自然,这样的勾当一个人是干不来的,毕竟孙婆婆没办法自己亲自上阵撸袖子对乌攸做些什么惨绝人寰的事儿,所以,孙婆婆找上了那天晚上和自己强强联手的希腊风美男,那个叫做松子仁的男人,要和他一起干一票大的。

孙婆婆因为和松子仁有过合作,就趁着松子仁某天溜来后院想和周约来一场花前月下的约会时,悄悄拦住了他,系统地讲述了一下自己的计划,为了让计划不外泄,能给周约一个惊喜,孙婆婆还神神秘秘地提醒松子仁,不需要把这件事告诉周约,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当这是一场意外,等事后再告诉她。

松子仁对这个计划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异议,毕竟按照孙婆婆的说法,这是为周约好嘛,而且在他的思维里,周约迟早是要跟他走的,如果在这之前,麦大正又纳了个妾,那就意味着又将多了一个人瓜分麦大正的财产,松子仁粗略地算了算账。觉得不值,这样一来,孙婆婆的计划就显得必要得多了。

当然,孙婆婆和松子仁。也算是同一物种的猪队友,还挺能聊到一块儿去的,刚接上头,就一拍即合,打得火热的程度不亚于两堆*,要不是他们俩年龄差距太大,冲他们这默契度和智商匹配度,真是一对神仙眷侣呢。

事前,乌攸听佐罗说起那个看上去很帅的希腊风小帅哥居然叫松子仁,当时就笑得花枝乱颤。觉得他爹娘肯定是个吃货,才给他起了这样的名字。

事后,乌攸再回想起这个名字,就不得不感叹,松子仁的爹娘真的是有先见之明啊。给孩子起名字的本事真是一等一的,寓意着这孩子的脑子将来绝对不会超过松子仁儿大,这概括能力,绝了。

这俩人的愚蠢之处在于,第一,他们根本不知道周约的计划,她只是在润物细无声地贬低乌攸的身价罢了。不想让她太过张扬,还没打算大动她,但假如孙婆婆和松子仁的计划实施成功了,那乌攸的身价就是打着滚儿地跌到了谷底去,别说麦大正,楼璞凡估计都不会要她了。那还怎么趁机把股份契约书想办法诈到手?

第二,他们居然没有详细地制定行动计划,而是单蠢地认为,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松子仁对于这件事倒是没有什么心理压力和负担。原因也很简单,这是个看脸的社会。

上次周约属意他和孙婆婆一起去乌攸的房里寻股份契约书,无意间扫了一眼乌攸的脸,就觉得,自己身为男人,只是来找点儿东西,而不做点儿别的什么,是不是太不汉子了。

要不是上次被那张莫名其妙的纸条给吓着了,松子仁还真想在那儿逗留一会儿,多看看佳人的容颜。

他是如此心猿意马,以至于在回到周约身边后,也没好意思说自己是被一张用辞诡异的纸条给吓回来的,只胡乱地称没找到周约想要的东西,并对周约承诺,等到找到机会,他一定会二探乌攸的闺房的。

现在这么快就来了第二次机会,而且不是去偷东西,而是去采花的,这简直是刚想打瞌睡,老天爷就派天使送来了个枕头。

从松子仁上次来监视的时候那个非常不专业的姿势,乌攸就能轻松判断出他的智商估计也只能在六十到八十之间浮动徘徊了,而孙婆婆虽然有些单线思维,但也能意识到,这货八成是个不靠谱的。

按照孙婆婆的设想,松子仁不需要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孙婆婆会给他留个门缝,进去房间后,只要叫乌攸发现他,叫她嚷嚷起来,他再上去把乌攸打晕,把她的衣裳扯破,再把床单弄乱,时间就差不多了。到那时候,就算人家破门而入,看到乌攸衣裳残破、凌乱地倒在床上,自然会脑补出来接下来的剧情,所以实际上松子仁就不需要操作了,省得动作太慢被人发现,而且孙婆婆如果将来要拿这件事做投靠周夫人的投名状,总不能洋洋得意地说我叫你家男人去睡了别人家女人吧。

孙婆婆和松子仁是在茅厕里商量这件事的,在这种口味重的地方商量重口味的事情,也蛮搭调的。

看着这俩人一拍即合,约定在后半夜丑时、府里人都睡下了的时候,再在茅厕里碰一回头,之后就干活,趴在茅厕门口监视的佐罗表示很忧愁。

这要怎么搞啊?

是回去跟主人说,还是去告诉林主人?

他们这计划也定得太快了吧,难道不需要酝酿酝酿?或者他们就是说着玩玩儿?

佐罗是个实诚的孩子,至少他认为自己是个实诚的孩子,所以他不大能理解为什么一套如此重要的计划他们在茅厕里说说然后就付诸实施了,这特么简直是草率中的战斗机啊,他们应该只是在开玩笑而已吧?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但是佐罗在几番踌躇之后,还是决定去告诉林回今。

孙婆婆和松子仁接上头的时候是在亥时,具体时间算起来是现在的十点左右,而他们再碰头的时间是一点,两个小时,还是去找林主人更直接一点儿,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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