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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镇这天似乎正是赶集日,街头巷尾挤满了人,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很是热闹。
迷娘走到半路,在一家摆放着许多花花饰物的百货摊位前,眼睛发亮地停住了脚。
几乎是一眼相中了摊位上的一匹华丽蓝绸布,迷娘很想买给连真做衣裳。
摊主看两人穿得破破烂烂,立刻毫不客气地抬手哄赶:”去去去!别拦着大娘我做生意!!”
迷娘怒道:“大娘!你且说出个价,我能买就买,你何必狗眼看人低?!”
“骂得好!”连真懒洋洋地伏在迷娘背上,忍不住低声夸她。
呵呵呵!迷娘回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望住连真,满眼皆是说不出的欢喜。
自从连真以剑相赠迷娘的第二天,允许迷娘顺利抱过他以后,迷娘有事没事,总是睁大了两只黑白分明的清亮眼睛,将他左看右看,似乎总也看不够。未了,还经常会对他绽放满脸犹如春花盛开般的灿烂笑容。,每次看到迷娘这样的笑容,连真都有些心惊胆颤,因为,这意味着,他又要度过一个很是辛苦的夜晚。
第八十六章 初经人事(三)
那摊主是一个约摸五十出头年纪的瘦个子妇人,听得迷娘骂她是狗,立是倒竖了眉毛,满脸轻蔑道:“就凭你?怕是大娘我说了,要吓坏你!”
“你且说说看!”迷娘坚持道。
摊主从摊位后边站起身,双手插腰吐了,用力吐了口口水到地上,斜着眼睛睨住迷娘,继而伸出两根指头道,“至少,得这个数。”
迷娘瞧了瞧摊主的手指头,神情疑惑道:“这个数是多少数?两个铜板?还是二十个铜板?”
迷娘这一问出口,摊主屁股好像被针刺到,转瞬跳脚尖叫道:“你难道瞎了眼么!!这可是上等丝绸,王公贵族们穿的东西,比十匹战马还贵!你以为我守在这里风吹日晒地受累,打算好心白送啊?!”
“比十匹战马还贵?”不等迷娘答话,忽然从她背后伸出一只健实手臂,轻轻抓起了整卷绸布,冷不丁插嘴道:“老板娘!你说的,可是真话?”
虽处于拥挤人流中,周围一片嘈杂,但迷娘因为背负连真的缘故,唯恐主子发生丁点闪失,举止总是异常警惕,任何细微动静都未曾漏过她两耳。
这人走起路来却好似无声无息,犹如风影飘浮而至,如果他不开口,迷娘根本没有察觉到背后有人靠近。
听对方声音朗朗悠扬,份外嘹亮,迷娘不禁吃了一惊,赶紧回头相望。
这人身高腿长,一袭绯色披风松松系于颈间,内里是墨青短袍配长靴,腰间别一把没有鞘的木漆长剑。
对方的衣衫质地与剪裁都相当不菲,看起来是气势凛凛,神气十足。
唯有头上,异常古怪地戴了顶污脏不堪的的绒布帽子,那帽沿压得低低,差不多遮住了半张脸…
这人打扮奇异,又声若洪钟出现在百货摊位前,很快引来众多路人驻足且注目。
“大娘我做生意,童叟无欺!岂能有假?!”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人气越旺,生意也就越兴盛,摊主心里一喜,赶紧拍着胸脯骄傲答言。
“那我要了。”这人若有所思地站定片刻,单手拿起这卷迷娘看中的蓝绸布匹,转身便往外走。
摊主瞪大了眼,急得满脸通红:“喂!你还没给钱!!!”
迷娘慌忙放下连真,眼急手快捉住布头,毫不相让道:“抱歉!这位大哥,这匹布是我先看中的!”
“你先看中干我何事?”这人语气冷冷反问着,顺手下意识地往回拖。
迷娘打定了主意,要用这匹布为连真做件新衣服,用力紧抓布头,执意不肯松手。
这人漫不经心随意拽了一拽,发现迷娘掌劲超出想象,仿佛没那么容易让他占到上风,转瞬面露惊讶地,盯住迷娘问道:“你是修真者?修的什么武艺?”
迷娘不解他忽然冒出的问题是何意,心里愕然,却依旧老老实实开口答道:“不错。我是,…”
连真最恨迷娘无论对谁,都太过于坦诚,立时跨前一步,毅然拦在这人面前,毫不客气地反问道:“我们为什么要告诉你?”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人拍拍脑袋,想了一想,忽然笑道:“因为我最喜欢跟修真者交朋友!我现在想请你们吃饭,方不方便?”
这人说罢,浑不理迷娘答应还是不答应,猛地放开绸布,反手拖起连真扛上肩头,几跳几跃迅速冲出人群,往街道另一端拔足狂奔。
迷娘骤然失了防备,眼睁睁目睹连真被捉,脸色不禁大变。
顾不得多想,她两只手搂紧了布匹,奋起直追而去:“喂!!喂!!坏蛋!!大坏蛋!!!快给我把人放下来!!最多我不跟你抢布啦!!”
对方放纵了双足疾行,迷娘的脚力也不弱,眨眼功夫已经看不到人,后面的摊主见状,竟是欲哭无泪,唯有仰天干嚎不止:“喂!!喂!!这都是什么世道!!这些强盗呀,,都给我付钱了再走!!”
第八十七章 初经人事(四)
迷娘紧跟在这人背后,七弯八拐,很快穿过好几条街。
行至一门庭若市的酒馆前头,这人迅速停住身形,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不等店小二招呼,这人已经非常利落地择了大堂中央的好位置,轻松放下连真落座。
连真惊魂未定,拼命捂住胸口狂跳,拧眉怒道:“你究竟是何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这两句话刚问完,迷娘已经火烧火燎地,撒腿冲进酒馆,几步奔近连真身边,两眼恨恨盯住对方,满脸急恼道:“你这人好没道理!你喜欢这块布,我还给你就是!何苦要与我家公子过不去?”
这人径直在连真对面坐下来,微微笑道:“我还能干什么?不是说了要请你们吃饭么?”
正是中午时分,客人渐次坐了满堂,酒馆里七八个店小二,往四处穿梭来去,上菜的上菜,招呼的招呼,忙得不亦乐乎,迷娘说话间,身边到处是食物飘香。
迷娘从清晨便开始背着连真赶路,又跟随这人疾跑了一阵,汗流了不少,肚子也确实饿了,旋即半信半疑道:“你真要请我们吃饭?”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岂能有假?!”这人豪爽答话,转头四顾道:“你瞧瞧!这里酒美菜香,不正是吃饭的好地方么?”。
“呵呵呵!难得碰到你这样的大好人呢!”迷娘听到心里,立时眉开眼笑,转瞬俯近连真耳边,柔声低问道:“主子,你想吃什么?迷娘去替你安排。”
“君子无功不受禄。”连真冷冷横了迷娘一眼,继而冲着对方,尖锐相问道:“你我非亲非故,为何要请我们吃饭?”
这人不答,反而朗声笑道:“我看公子谈吐不俗,想必饱读诗书。应该知道天大地大,抵不过吃饭最大!有什么想问的,想说的,等到填饱了肚子再说,如何?”
“好!”迷娘情不自禁,拍手相合。
连真见迷娘汗湿额头,似乎有些疲累,倒也不忍太拂她意思,旋即叹了口气,沉默答允。
被他强行邀来的客人,明显再无异议,这人得意抿了唇,开始招手点菜。
水晶肘子,手撕鸭,蛋卷粉皮,…三荤两素,再配一款碧绿波菜豆腐汤,全是这酒馆中的招牌菜。
也很合连真胃口。
每样菜端上来,迷娘习惯性地先尝一口,再夹给连真享用。
这人根本不理会迷娘与连真是吃多还是吃少,只管埋下头来,大碗饮酒,大碗吃饭,很有些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的味道。
一桌菜,外加一桶白饭,基本是他一人吃了差不多一大半。
这人自顾自吃了个酒足饭饱,不等连真这边小口小口地品完汤,便拍起桌子叫买单:“小二!替大爷算帐!!”
他这声音响亮得紧,几欲横空而出,天花板都差点被吼破。
众人听了,双耳都有些嗡嗡发麻。
那负责收帐的店小二,赶紧屁颠屁颠地答应着,满堆了笑脸跑过来:“来啦!来啦!!”
店小二来到迷娘桌旁,扳起一把算盘,正要开始唱数,这时从酒馆外头骤然疯涌进一群青壮男子,大约十来个左右,个个持着利器,浑身杀气腾腾。
为首的,是个脸膛黑红的短胡子粗汉,但见他神情凶狠地提起一把斧子,不容分说朝这人头顶砍落:“昂鸣曦!!臭小子!你果然在这里!!且吃我一斧!”
这人见势不妙,异常敏捷地偏过头,一脚踹翻了桌子,旋即纵身跃起,左手抄起连真,右手抓紧了迷娘拿来的蓝绸布,横冲直撞往外猛跑过去。
他一边跑,一边冲背后吼道:“沙鬼头!你有种跟我单挑!别带这些不中用的花架子瞎凑热闹!”
“兄弟们!给我捉住昂鸣曦!千万别让他逃掉!!”短胡子粗汉举起斧头,冲着其余人等大叫发令。
这些人不敢怠慢,很快围了上来。
他吼叫间,发现前头有人拦着,又抬起脚来,两条腿虎虎生风刹那,一口气连番踢倒五六人,硬生生开出一条路,猛然奔出酒馆。
那粗汉不肯罢休,转瞬率众紧追而去。
店小二吓了一脸惨白,半晌才反应过来,客人跑了,桌子坏了,碟子碎了,钱也没了。
这人健步如飞离开热闹街头,很快跑到城里郊外空旷地。
他身后那帮手操利器,穿街过市,喊着要杀死他的家伙们个个气喘如牛。
远远望着这人矫健身影,那粗汉缩起脖子,左右顾盼好像无人,终于忍不住带着哭腔尖叫道:“少主!!少主!!你别跑那么快好不好?小的们都快要断气啦!”
这人听到粗汉叫唤,得意大笑着回过头:“兄弟们!做得好!做得不错!!”
笑声未落,他眼前忽然一花,一道闪电般的身影,掠过他所谓的兄弟,张牙舞爪扑向了他:“昂鸣曦!!!!我没听错罢?你就是昂鸣曦?!”
对方这一招来势甚猛,这人猝不及防,被狠狠扑倒在地。
双手也跟着被迫松开连真,与绸布。
这人倒地刹那,遮住头脸的污脏绒布帽子无声跌落,满头烈阳样燃烧的金红头发飘荡在风里,好似旗帜招展。
这是一个长相妖异的俊美青年,双眉斜飞似剑,红嘴白牙,神情傲慢,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勉强撑起半身,明亮眼眸用力瞪住忽然出手偷袭他的人类少女,又惊又怒回话道:“本少主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正是昂鸣曦!你有何贵干?”
迷娘很快拉起连真,将他死死护于背后,双目灼灼与这妖异青年相对,胸口起伏得厉害。
迷娘很激动,从在酒馆里听到有人叫出昂鸣曦名字的时候,她就变得很激动。
迷娘一直不明白,苏九郎咬紧她,死死找她逼问昂鸣曦下落的理由。
如果不是苏九郎,迷娘扪心自问,她不止不认得昂鸣曦这个人,就连他的名字都未曾听说过。
因为苏九郎莫名奇妙的苦苦相逼,迷娘很是愤怒,也很是疑惑。
天缘凑巧,在苏九郎手里经历九死一生后,解疑人似乎就在眼前,叫迷娘如何不激动。
望着这满头金红妖发的漂亮男子,迷娘隐隐感觉有几分眼熟。
可是她因为太激动,导致声音都发抖了,更别提想到其他:“昂鸣曦!现在我问你的话,你一定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知不知道?!”
昂鸣曦拍拍手,站起身,面对迷娘轻蔑笑道:“你是我什么人?我干嘛要老老实实回答你?”
“昂鸣曦!我且问你,你认不认识苏九郎?”迷娘不理,继续发问。
连真静静站在迷娘背后,十分清楚地看到昂鸣曦在迷娘问话里,忽然阴沉了脸:“你问这个做什么?”
“苏九郎一口咬定我跟一个叫昂鸣曦的人有关系,可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来我以前认识昂鸣曦,如果你真是那个苏九郎处心积虑想要杀掉的昂鸣曦,我不问你,还能问谁?”迷娘恼道。
第八十八章 初经人事(五)
迷娘一番话夹着莫名火药味,清脆有力地说来,昂鸣曦吓了一跳,眼底不禁收敛了些许阴色,开始认真打量起对方。
乌其,一直是涂山狐族的中心势力地带,她们的主母苏丽姬,在人间修行千年,早已钻营有道,很久以前便高据乌其朝堂,统领了一干狐精子孙,魔爪渗透乌其各级官府,权倾全国。
在瑟那斯大陆,现如今提及乌其苏丞相之名,天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苏狐一族,真可谓风光无限。
历经50年风雨,反观曾经与涂山狐族威名并存的野鸡妖族,因为遭逢对方阴谋偷袭,惨遭灭门之祸,其同类死伤大半,剩下一些侥幸逃生的小妖精们,包括少主昂鸣曦在内,皆无家可归,亦无山可依,终日混迹于市井民间,呈现一派潦倒落魄景象。
迷娘九岁那年,昂鸣曦刚刚懂事,便被迫背负了一家血海深仇,终日里愤怒难休。尽管有周杏在身边,苦口婆心劝他务必卧薪尝胆,潜心修炼好叫自己羽翼丰满,再从长计议不迟。
只可惜,昂鸣曦年少气盛,根本听不进去,他没有等到神功练成,便凭着一时之勇,折断了苏丽姬小儿苏九郎八条尾巴,因此鲁莽之举激起对方无情反击,险些送掉自家性命。
事后,昂鸣曦获迷娘相助,总算捡回一条小命。
他痛定思痛,考虑到自己藏身之处已经暴露,不愿再连累周杏,毅然离开周杏身边,刻意销声匿迹,一方面寻访名山大川,吐纳日月精华艰苦修真,一方面开始暗自留心,四处搜集失散的同族,立志要复兴家业。
迷娘在酒馆里见到的十几个青壮汉子,便是昂鸣曦这几年费尽心力找回来的野鸡妖同族。
这些残存世间的野鸡妖们,尽管与少主昂鸣曦同类,大多数的年纪甚至远远大过昂鸣曦,却都是些下等小妖,空长成凶神恶煞的人类外表,功夫稀松平常得很。
普通人类出于对妖魔们敬而远之的敌视恐慌心理,对他们的世界通常是一知半解,甚至抱有许多错误观念。
比如,瑟那斯大陆的人们总是在口耳相传,妖魔们活的年纪越大,道力越强。
其实,有些自然法则,妖与人可以通用。
因为,妖也会虚度光阴,妖也有勤快与懒惰之分。
所以,无论是妖还是人,年龄的大小,并不能代表本事的大小。
昂鸣曦找到的这些野鸡妖同类,大多是些贪生怕死,又懒惰之辈。
正是因为他们喜欢偷懒,睡觉的时候多,练功的时候少,所以始终游走于妖族底层,没办法成大器。
但是,也正是因为他们怕死,涂山狐族大举进犯的时候,不怕死的同族争先恐后地战死,他们争先恐后地脚底抹油,所以他们活了下来。
虽然活了下来,却活得并不快乐,小妖们被迫离乡背井,身无所长日子过得朝不保夕。
路上经过的每一座山,每一条河,都归属于本地妖族享有,界线分明。岂容他人伸手分羹?。
这些疲于奔命的小妖们,根本没有立足之处。
昂鸣曦找到他们的时候,个个都是面黄肌瘦,形同饿鬼投胎。
昂鸣曦第一句话:兄弟们想不想回涂山?
每只受尽苦难的妖,都是不约而同地大哭点头。
昂鸣曦第二句话:要想回涂山,必须先扳倒苏狐狸,知不知道要怎么做?
昂鸣曦打鸣如雷吼,拍掌可碎石,颇有主母在世的威严。
小妖们又惊又怕,想摇头却不敢摇头。
“你们知道的话,我还用做少主么?”望众妖开始对他表现敬惧,昂鸣曦哈哈大笑。然后说出他的计划。
他夜观天象,知道今年是大旱之年。乌其素来税重赋杂,苏丽姬素来狐性贪婪,最喜集敛巨财,远非体贴下情的良善之辈,乌其遍地很快将变成民不聊生。
届时,他将高举义旗,振臂百呼,集齐武力高强的修真者,杀向乌都。剿灭臭狐狸全家,趁机夺回涂山。
昂鸣曦煽动力极强的一席话,说得众小妖心酸过后,热血沸腾。
昂鸣曦带着这帮兄弟,三拳两脚打败了附近乌其国与白帕交临的一处山头狗怪,收服对方做了他手下,开始暗地里招兵买马。实施他的复仇大计。
招兵买马都需要银子,昂鸣曦身无分文,报仇心切,遮头藏尾打着劫富济贫的名号,做了些不大不小的坏事。
他这日下山闲逛,无意撞见迷娘,先前看迷娘穿得破衣烂衫,他原本只将她与连真当作穷困潦倒的流浪者,后来发现迷娘似乎身藏精湛武功,昂鸣曦见猎心喜,极欲想拉拢迷娘入伙,哪里料到会横生枝节,遇见了救命恩人。
昂鸣曦看着对方满脸灰土遮不住的黑白明眸,忽然感觉有点不妙。
他站在她面前,迟疑嘶声道:“还没请教你贵姓?”
“迷娘。”连真冷冷道:“她的名字叫做迷娘。”
“迷娘?!”昂鸣曦吃了一惊,这刹那,他的脑袋好像被什么砸了一下,双腿有些摇晃:“你真的叫迷娘?”
迷娘脸上,立时流露出比昂鸣曦更惊讶的表情:“你真的认识我?!”
接下来,昂鸣曦没头没脑地问迷娘道:“周杏,还好罢?”
第八十九章 初经人事(六)
听昂鸣曦问及师傅,语气里隐含了说不出的记挂之意,迷娘怔了一怔,旋即惊疑相问道:“莫非你认识我师傅?!”
发现迷娘好像对自己毫无印象,昂鸣曦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仔细斟酌着答道:“算是老朋友罢!”